多视角下山地型乡村农村居民点用地整治潜力测算

作者: 杨珊 胡景云 李恭 张丽藤

多视角下山地型乡村农村居民点用地整治潜力测算0

摘 要:以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为例,在充分收集地区基础资料和相关文献的基础上,从扩展可利用空间潜力、改善农村生活条件两方面选取指标构建农村居民点用地整治潜力评价指标体系,采用赋值法、层次分析法确定各指标分值及权重,并从政府、居民、投资主体等3个视角探讨山地型乡村农村居民点用地整治潜力。结果表明:现实条件是限制和影响土地整治的重要因素,西部山区特殊的地理特征、环境条件及生活设施建设完善度等都对整治潜力存在影响,因此建立基于多维度多种影响因子的评价模型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建立基于多维度多种影响因子的农村居民点用地整治潜力评价指标体系,并从政府、居民、社会资本等3个视角探讨不同情形下山地型乡村农村居民点用地整治潜力,提高了山地型乡村土地综合整治潜力评价的准确性、科学性和实用性;考虑不同区域整治潜力的不一致,应按照整治潜力测算结果合理安排土地整治实施时序,以提高土地综合整治效率。

关键词:土地综合整治;山地型乡村;农村居民点;用地整治潜力

中图分类号:F301.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7909(2023)08-37-7

0 引言

在全国大力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背景下,农村土地整治是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服务“三农”的有效途径,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1-2]。笔者基于在贵州省贵阳市开展的国土空间规划、土地整治规划、乡村振兴规划等,以贵阳市花溪区为例,基于多元主体利益诉求,对山地型乡村土地综合整治进行深入研究,试图梳理出一套统筹开发建设主体、乡村建设现状、产业结构调整、整治区域与整治时序的山地型乡村土地综合整治潜力评价模型,以期满足山地型乡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需求,助力实现乡村全面振兴。

1 研究区域概况

笔者将花溪区内的建制村作为研究对象。花溪区隶属贵州省贵阳市,地处黔中腹地,距贵阳市中心17 km,东邻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龙里县,西接贵安新区,南连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惠水县,北与南明区、观山湖区接壤。2021年公布的花溪区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显示,花溪区农村宅基地共2 834.18 hm2,占全域建设用地的30.33%,主要分布在青岩镇和石板镇。

2 数据来源与研究方法

2.1 数据来源

此次研究所需数据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是用于空间分析的土地利用矢量数据,另一方面是社会经济统计数据。此研究以建制村为数据最小统计单元。其中,矢量数据来源于花溪区第三次国土调查数据,以及当地过渡期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方案、国土空间规划“规划一张图”阶段性成果、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等资料;社会经济统计数据来源于花溪区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花溪区统计年鉴》等。其他数据来源于花溪区影像图、房地一体数据、乡村区域相关规划等资料。

2.2 研究方法

此次研究主要采用定性与定量分析结合法、理论与实证结合法和层次分析法。

2.2.1 定性与定量分析结合法。根据农村居民点潜力来源情况构建农村居民点用地整治潜力评价指标体系,定性分析数据资料,同时借助ArcGIS、Excel等软件对空间数据、统计数据进行定量分析处理,通过测算明确农村居民点用地整治理想潜力与实际潜力。

2.2.2 理论与实证结合法。结合相关理论,充分考虑花溪区农村居民点空间状况、自然生态及社会经济情况,建立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分析农村居民点用地整治潜力,为后期花溪区农村居民点用地综合开发利用、盘活村庄闲置建设用地提供参考依据。

2.2.3 层次分析法。采用层次分析法,借助Yaahp软件构建农村居民点用地整治潜力的层次结构模型,构造政府、居民、投资主体不同视角下整治潜力的判别矩阵,并进行一致性检验得到各指标的最终权重。

3 山地型乡村农村居民点用地整治潜力测算

3.1 潜力来源分析

农村居民点用地整治的目标是挖掘现有农村居民点用地潜力,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改变农村面貌,改善农民生活和生产条件[3]。农村居民点用地整治潜力主要为土地利用空间扩展的潜力和农村生活条件改善的潜力。其中,土地利用空间扩展有3种途径:一是下调现状人均宅基地用地量至地区最低标准所节约的土地面积;二是整理村庄中的闲置土地所节约的土地面积;三是归并零散建设用地所节约的土地面积。农村生活条件改善主要表现在以下3个方面:一是改善自然环境条件,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二是改善和增设村庄内部基础设施,改变村庄“旧、脏、差、乱”的面貌,保障农民的基本生活需求;三是提高农民人均收入,满足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3.2 指标遴选方法

花溪区地处喀斯特地貌山区,农村居民点用地整治的最大阻碍是坡度和石漠化程度,因此选取指标时既考虑了普适性指标,也选取了一些能反映花溪区地域特色的指标,同时采用统计分析法、理论分析法和专家咨询法等最终确定评价指标。

3.3 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农村居民点用地整治潜力是指在一定时期、一定生产力水平下,通过在行政、经济、法律和技术等方面采取一系列措施,使待整理农村居民点增加可利用空间、改善农村生活条件的幅度[3],其评价指标体系见表1。在扩展可利用空间潜力准则层,从上位规划、空间状况两个方面进行分析。上位规划包括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管制区和村庄规划中确定的村庄发展类型。空间状况包括农村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和农村居民点建筑密度两个指标。改善农村生活条件准则层从自然生态、社会因素、经济因素3个方面进行分析。

3.4 指标测算

3.4.1 上位规划。上位规划包括空间管控和村庄类型两个因子层。

3.4.1.1 空间管控。根据空间管控的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的开发建设强度许可设定赋值标准,从上位空间管控方面对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整理实际潜力进行计算。研究区内的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主要分布在麦坪镇、石板镇及其他乡镇政府所在地区域。

3.4.1.2 村庄类型。根据2018年当地脱贫攻坚村庄规划确定的精品型、提升型、普及型、生态型村庄类型,依据各类村庄不同的建设模式,从村庄定位层面对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整理实际潜力进行计算。研究区内精品型村庄主要分布在石板镇、黔陶乡、高坡乡及马铃乡,生态型村庄主要分布在久安乡。

3.4.2 空间状况。

3.4.2.1 农村人均建设用地指标。人均建设用地指标越大,农村居民点用地整治潜力越大[4]。经测算,研究区人均农村建设用地为188 m2。对于人均农村建设用地面积大于此值的农村居民点,赋值10;对于人均农村建设用地面积小于此值的农村居民点,赋值0。研究区内麦坪、石板、燕楼、黔陶等镇部分村庄人均农村建设用地面积较大,农村居民点用地整治潜力较大。

3.4.2.2 农村居民点建筑密度。建筑密度是指在一定范围内,建筑物的基底面积总和与总用地面积的比例。建筑密度越小,农村居民点用地整治潜力越大。经测算,建筑密度<40%时,赋值7;40%≤建筑密度<70%,赋值5;建筑密度≥70%,赋值2。研究区内久安、麦坪、燕楼部分村庄建筑密度较低,农村居民点用地整治潜力较大。

3.4.3 自然生态。

3.4.3.1 地形地貌。根据整治区域的地形地貌条件,按照不同坡度等级地形地貌设定赋值标准:坡度<25°,赋值7;25°≤坡度<45°,赋值5;坡度≥45°,赋值2。研究区内农村居民点坡度多为45°以下。

3.4.3.2 农业生产。农业生产空间内主要包括基本农田、稳定耕地、一般耕地等农业生产用地。针对其农业生产的主要功能及保护耕地红线的要求,基本农田、稳定耕地越密集区域,改造农村生活条件的难度越大。基本农田和稳定耕地区域赋值0,一般耕地赋值5。研究区内基本农田和稳定耕地分布较多。

3.4.3.3 地质灾害。对于地质灾害(如塌陷、裂缝、滑坡等)对人类活动可能造成隐患的区域,其农村生活条件的改善难度更大。研究区存在9处地质崩塌区、3处地裂缝区、2处滑坡区、2处煤矿采空区,主要分布在久安、燕楼、青岩等区域。

3.4.3.4 生态环境。生态环境越优良,对建设用地整治提出的要求越高,同时会限制建设用地规模的扩张。按照整治区域与河流、水渠等生态环境要素的距离,设定赋值标准[5]:距离<100 m,赋值10;100 m≤距离<200 m,赋值7;距离≥200 m以上赋值5。越靠近生态环境优良区域,农村生活条件改善可能性越大。研究区中马铃、黔陶等乡镇生态环境较优良。

3.4.4 社会因素。

3.4.4.1 公共服务设施保障度。用一定区域范围内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表示公共服务设施保障度,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越低,其保障度越低,整治潜力越大。研究区公共服务设施平均用地面积为2.72 hm2,设面积浮动区间为0.50 hm2,则面积>3.22 hm2,赋值2;2.22 hm2≤面积≤3.22 hm2,赋值5;面积<2.22 hm2,赋值10。经测算,石板、高坡等村庄设施保障度较高。

3.4.4.2 居民点集中程度。零散的居民点难以发挥集聚效益,通过区域范围内农村宅基地30户以上图斑面积占总农村宅基地图斑面积比例,反映农村宅基地一定单元内空间分布上的集中连片性。这一比例越高,集中连片度越高,整治潜力越大。0.9≤集中程度<1.0,赋值10;0.6≤集中程度<0.9,赋值6;0≤集中程度<0.6,赋值3。经测算,石板、黔陶、高坡、青岩部分村庄居民点集中连片度较高。

3.4.4.3 区域设施。针对高速公路、铁路、高铁等快速交通及服务设施,国道、县道、乡道等区域过境交通,集市、学校、宗教建筑等向心性区域设施,高压走廊等危险性区域设施,墓地等其他设施,进行不同距离对区域影响的赋值分析,叠加计算区域设施,对农村居民点整理的影响评价结果。经测算,久安、麦坪区域设施服务程度较高,孟关相对较弱;研究区燕楼、石板、久安可达性较好,高坡南部区域可达性较差。

3.4.5 经济因素。

3.4.5.1 农民人均收入。农民人均收入越高,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潜力越大。提取各村人均纯收入数据,与花溪区农村人均纯收入19 293元(浮动区间1 000元)进行对比,即人均纯收入>20 293元,赋值10;18 293元≤人均纯收入≤20 293元,赋值5;人均纯收入<18 293元,赋值2。经测算,石板、孟关、黔陶、青岩部分村庄人均收入较高,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潜力较大。

3.4.5.2 安置成本。建筑面积、外观、用材等是影响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安置成本的因素。安置成本越低,整治潜力越大。综合分析研究区村民民居的建筑面积、建筑成本和建筑质量等因素,可知马铃、高坡、黔陶部分村庄安置成本较低,整治潜力较大。

3.5 综合评价结果

借助ArcGIS“重分类”工具,按照单项指标将原栅格像元赋值叠加汇总,得到评价结果。

3.5.1 扩展可利用空间。综合叠加研究区上位规划和空间状况,发现麦坪镇大坡村,石板镇镇山村、隆昌村、茨凹村,马铃乡摆古村、马铃村,久安乡同心村等村庄扩展可利用空间潜力较大(见图1)。

3.5.2 改善农村生活条件。综合叠加研究区自然生态、社会因素、经济因素,可知石板镇隆昌村、茨凹村、镇山村,青岩镇达夯村和贵筑社区天鹅村等村庄改善农村生活条件潜力较大(见图2)。

3.5.3 研究区农村居民点用地整治潜力评价结果。综合叠加研究区扩展可利用空间和改善农村生活条件两项指标,可知石板镇隆昌村、镇山村、茨凹村,马铃乡马铃村、摆古村,麦坪镇大坡村等村庄农村居民点用地整治潜力较大,高坡乡批林村、杉坪村、水塘村、龙云村、高寨村和久安乡巩固村等村庄农村居民点用地整治潜力较小(见图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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