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地理标志农产品培育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作者: 张博嘉摘 要:培育地理标志农产品,有利于打造展示区域形象的绝佳名片,有利于直接增加经营收入,有利于以特色产业带动相关产业协同发展。但当前,我国在地理标志农产品培育方面存在认知度较低、产品品质良莠不齐、多元价值尚未释放等问题,需要采取如下措施积极培育地理标志农产品:加强宣传普及,提升地理标志农产品整体认知;加强支持与监管,引导和规范产业发展;挖掘多元价值,提升地理标志农产品的附加值。
关键词:地理标志农产品;认知度;多元价值
中图分类号:F323.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7909(2023)09-67-4
0 引言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1]。在2022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要落实产业帮扶政策,做好“土特产”文章。而地理标志农产品正是独特、优质“土特产”的代表,是推动农民增收致富的有力抓手。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要健全特色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强化农产品地理标志和商标保护,创响一批“土字号”“乡字号”特色产品品牌。2020年,农业农村部印发的《全国乡村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年)》提出,根据特定自然生态环境、历史人文因素,明确生产地域范围,强化品种品质管理,保护地理标志农产品,开发地域特色突出、功能属性独特的区域公用品牌。2022年,农业农村部印发的《关于做好2022年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实施工作的通知》提出,保护和发展地理标志农产品是推进农产品“三品一标”的重要内容,也是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培育地理标志农产品,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对打造特色农业产业、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和实现共同富裕有着重要意义。
1 相关概念概述
知识产权是指根据人们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依法享有的权利,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知识产权本质是一种无形财产或者没有形体的精神财富,其与有形财产一样,都受国家法律的保护[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地理标志规定为知识产权的客体之一。根据世界贸易组织有关知识产权的协议,地理标志是指标明某产品来源于某一缔约方的地域或该地域的某一地区或地点的标志,并且该产品的特定品质、信誉或其他特征与该地理来源有实质上的关联。《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明确:农产品地理标志是指标示农产品来源于特定地域,产品品质和相关特征主要取决于自然生态环境和历史人文因素,并以地域名称冠名的特有农产品标志;其中的农产品是指来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
2 培育地理标志农产品的意义
2.1 有利于打造展示区域形象的绝佳名片
我国各地地貌、水土、气候均不相同,其自然资源、历史文化等也都存在差异,由此孕育了大量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产品,如地理标志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不仅象征着品质,而且体现了一个区域的文脉、生活方式等,是一个区域品牌形象的表达,也是一个区域文化、经济的具象符号,如阳澄湖大闸蟹、库尔勒香梨、灵宝苹果等。这些农产品早已是天下闻名、妇孺皆知。苏州阳澄湖、新疆库尔勒、河南灵宝这些区域形象也随着这些地理标志农产品而深入人心。毋庸置疑,地理标志农产品拥有地方区域的独特基因,具有鲜明地域特色,是农业传统优势资源的重要载体和地方特色品牌的集中体现,是品牌的象征、价值的体现,是弘扬和传承优秀农耕文化、展示区域形象的绝佳名片,是促进地方农产品“走出去”的金字招牌。
2.2 有利于直接增加经营收入
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品质和特色主要取决于当地自然生态环境和历史人文因素,其具有与其他区域农产品不同的特色,即独特性、稀缺性,是独一无二的宣传、销售卖点。独特、质优决定了地理标志农产品具有价格控制和价格溢出优势,在一定程度上摆脱了农产品市场完全竞争的属性限制,可直接增加其经营收入。例如,新疆哈密大枣自从正式注册地理标志后,其“身价”随之上涨,特级哈密大枣销售价由过去约30元/kg上涨至130元/kg;信阳毛尖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获得注册后,市场知名度日益提高,从业茶农日益增多,且茶农人均收入大大提高,并促进了当地农业经济发展[3]。由此可见,积极培育地理标志农产品,有利于增加农民的经营收入,并给当地经济发展带来巨大活力。
2.3 有利于以特色产业带动相关产业协同发展
地理标志作为一种标记,与一定的地理区域相联系,其主要功能是使消费者能区分来源于某地区的商品与来源于其他地区的同种商品,以找到商品的价值与使用价值的最佳契合点,购买自己想要的商品。地理标志农产品有国家实施保护的地域限制,该地理标志使用者也受到地域的限制,只有产品来源地的从业者才能使用该地理标志;在其他区域生产的同类产品,皆不能使用该地理标志。排他属性保护了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者的正当权益,有益于地理标志农产品从同类产品中脱颖而出,引起消费者和市场的关注,对其融入市场、打开销路、形成多元化产业都大有裨益[4]。例如,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盛产玫瑰花,不仅栽培历史悠久(拥有2 000多年玫瑰栽培历史),而且所产玫瑰以花大瓣厚色艳、香味浓郁、品质优异驰名中外,被称为“玫瑰之乡”。平阴玫瑰因花大色艳、香气浓郁、出油率高、品质优良而被誉为“世界玫瑰之花魁”,是济南市首个入选国家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项目的地理标志产品。平阴县高度重视玫瑰产业发展,大力支持拉长玫瑰产业链条,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目前,平阴县形成了以玫瑰镇为中心的产业带,年产玫瑰花超2万t,玫瑰产品发展到食品、药品、酒品、饮品等八大系列130多个品种,初步形成了医药、化工、饮用、酿酒、香料等玫瑰系列产品,年产值近50亿元,畅销10余个国家和地区,且当地玫瑰加工企业超40家,品牌价值达172亿元[5]。
3 我国地理标志农产品培育存在的问题
3.1 地理标志农产品认知度较低
虽然消费者对新疆哈密瓜、安溪铁观音等产品都较为熟悉,但大多是出于对地方特产的了解,对地理标志、地理标志农产品等相关知识的认知度普遍较低,不了解其与同类其他产品、绿色农产品的区别,对地理标志农产品会持怀疑甚至排斥的态度。这些因素将影响消费者的购买行为,进而影响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市场认可度。一些从业者在客观上已经具备申请地理标志农产品的条件,已经从事相关的生产和经营活动,但是对地理标志农产品相关知识不甚了解。有些从业者甚至不知道自己生产的农产品就是地理标志农产品;有些从业者即便知道他们生产的农产品是地理标志农产品,但没有意识到地理标志农产品的潜在价值,仍只当是普通农产品生产和经营,没有投入金钱和精力用于地理标志农产品的申请和注册,也没有对所生产的产品进行宣传,错失了打开市场、扩大销路、增强影响力的机会[6]。也有一些从业者具备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的条件,但由于其对地理标志使用细则不甚了解,不能及时投入生产,无形中错失了发展壮大的机会。此外,当出现仿冒地理标志农产品问题时,其无法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我国实施地理标志保护的时间较短,宣传力度不够。
3.2 我国地理标志农产品品质良莠不齐
我国特色农产品种类丰富多样,部分地理标志农产品在地方志亦有所记载,如河南南乐古寺郎红萝卜栽培始于北宋真宗景德元年(公元1004年),黑龙江五常大米栽培始于唐初渤海国时期(公元698—926年)。这些地理标志农产品之所以能跨越千年仍在生产,历经农产品多轮的更新换代仍享有盛名,其品质必然是经得起考验的。当下,地理标志农产品在促进农民增收、实现乡村振兴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而品质保证是发挥这些作用的基础。但目前由于存在多家企业共用地理标志农产品商标的情况,各家企业的农产品生产工艺流程和标准不统一,导致生产的产品品质良莠不齐,影响了消费者对地理标志农产品的正确认知。另外,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部分企业从自身利益出发,牺牲农产品品质,将未达到地理标志农产品质量标准的产品贴上地理标志农产品商标,同合格农产品一同销售,以此来获取短期超额利润。这种以次充好的投机行为误导了消费者对地理标志农产品的正确判断,并最终影响区域地理标志农产品产业的发展。更有甚者,地理标志农产品产地以外其他地区的同类商品生产者为牟取不当利益,冒用、仿制他人农产品地理标志或虚假标注产地,将自己的产品充当地理标志农产品进行销售,严重扰乱了市场环境,致使地理标志农产品市场鱼目混珠,侵害了消费者权益,也使真正的地理标志农产品无法卖出与之相匹配的价格,影响了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企业的信誉及地理标志农产品产业的发展。
3.3 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多元价值尚未释放
3.3.1 产品内涵单一。地理标志农产品大多具有长期的种植养殖历史,并在其发展进程中形成了特殊的生产文化脉络,是特定区域生态环境和历史人文等因素共同孕育的优质产品。例如,北京油鸡在北京市朝阳区有200多年养殖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北京油鸡还登上“开国第一宴”;象山白鹅是浙江省象山县特产,秦代当地就有白鹅饲养记载。但目前相关从业者只是以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外观、味道、制作工艺等为宣传点进行销售,没有充分展现地理标志农产品的文化内涵和文化价值,品牌溢价能力较弱。
3.3.2 产品结构单一。受思想认识和生产技术的影响,目前很多地区没有系统研发地理标志农产品相关衍生产品,无法为消费者提供更多维度的选择。另外,部分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具有周期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消费者的持续性购买行为。
4 积极培育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建议
4.1 加强宣传普及,提升地理标志农产品整体认知
消费者对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认知和认可,对其消费行为有着极大的影响。因此,地方政府应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开展一系列宣传和产品营销活动,支持用标企业参加农交会、绿博会、有机博览会等宣传推介活动,应印发地理标志农产品知识手册、制作宣传片等,加强对区域地理标志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相关知识的宣传普及,扩大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影响力。就宣传内容而言,可针对某一具体的地理标志农产品,以区域自然环境、风土人情、历史文化为背景,就其产品特性、营养价值、生产工艺等方面进行差异化、独特性宣传,提高公众对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认知;应深刻挖掘地理标志农产品的独有文化内涵,提升地理标志农产品的溢价能力,把地理标志农产品打造成健康消费、放心消费、时尚消费的农产品。
同时,区域地理标志农产品相关管理部门应针对当地相关生产者、潜在生产者、商标注册者、商标使用者等从业人员进行地理标志的意义、保护地理标志农产品的重要性、地理标志农产品的生产与销售要求、维护地理标志农产品合法权益等知识的宣传普及,提升当地从业人员的认知水平。这对区域地理标志农产品的生产、商标申请注册、规范发展、权益维护都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4.2 加强支持与监管,引导和规范产业发展
地理标志农产品是区域自然生态环境和历史人文的载体。各级政府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相关管理部门应进一步提高认识,从保护农业文化遗产和振兴乡村经济的高度积极作为,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行政推动和政策、技术指导,确保生产者了解地理标志农产品相关技术标准,持续对其进行必要的业务培训和引导,并在生产种植过程中定期和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从而增强生产者的质量意识,提高其生产水平。如有必要,地方政府可以制定地理标志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性法规,进一步明确地理标志农产品的生产流程、质量标准等,推动地理标志农产品产业向专业化、规范化、规模化方向发展。
市场监管部门、知识产权部门、自然资源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应统筹资源、协同发力,充分发挥各自职责,放大地理标志品牌效应,不断加强对地理标志农产品资源的挖掘和培育,落实地理标志产品生产者主体责任,提高地理标志产品生产者质量管理水平。其中,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强市场监督管理和加强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有效防止和打击不正当竞争,规范市场秩序,以维护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各地可建立地理标志农产品可追溯系统,使消费者可实时查询地理标志农产品的生产日期、产地、质量、原材料等信息,监测地理标志农产品的流通过程,增强消费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