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治理中联村干部的角色担当与调适路径

作者: 童珊

摘 要:加强乡村治理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将社会治理纳入总体国家安全观战略布局的应然之举,而联村干部是加强乡村治理的重要一环。当前,在乡村治理中,联村干部担当方针政策执行者、乡村稳定维护者和村民诉求反馈者的角色,其角色扮演可以划分为功利性角色扮演和表现性角色扮演,并由此产生角色距离、角色冲突问题。为了有效解决角色距离、角色冲突问题,从政策层面、乡村层面和干部自身层面分析了联村干部角色扮演失调的原因,并针对性提出角色调适路径。

关键词:乡村治理;联村干部;角色扮演;角色调适

中图分类号:D63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7909-(2023)17-12-4

0 引言

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将“完善社会治理体系”纳入国家安全体系建设专章,凸显了社会治理在维护社会稳定、“护航”经济发展中的安全网作用。乡村治理是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城市化背景下农村劳动力流失引发的次生社会问题、新媒体语境下的舆论控制难题、群众需求多样化导致的利益协调难度增大等一系列问题,时时刻刻都在考验着乡村治理能力。联村干部制度是党和政府联系基层、联系群众的组织传统体现,是通过干部联村的方式来强化村级治理能力[1]。近年来,联村干部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日益彰显,学者对其的研究不断增多。胡晓映[2]通过研究当前基层如何突破治理实践中的结构性困境,探索基层多主体合作治理的有效路径,以提升基层治理效能、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叶敏[3]基于浙北T市联村干部制度经验,发现人格工作关系具有润滑治理体系运行的作用,能够增加干部之间的信任,减少信息不对称,产生更多的体制内协作网络。蔡晓婷[4]在总结调研经验基础上,认为浙江省W镇的联村干部具有“复合型权威”的多重属性,不仅具有在行政体制内的科层权威,还富有组织村级治理主体的政党权威和联系群众的自治权威;W镇联村干部在村庄治理过程中承担着帮扶者、监督者、指导者的角色,一方面有效下沉了科层体制内的行政资源,另一方面契合了村庄治理的不规则性。

通过总结相关研究成果,并结合当前乡村社会发展的紧迫形势,发现乡村治理中联村干部的角色扮演还存在着角色距离与角色冲突,迫切需要从影响联村干部角色扮演的各方面因素着手予以调适,以更好地发挥联村干部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

1 乡村治理中联村干部的角色担当

1.1 方针政策的执行者

联村干部是由当地政府部门指派,是政府公职干部或有政府编制的公职人员下驻到基层,指导村“两委”落实各项工作,反映村民的各种问题,发布传达上级有关政策精神。由此可知,联村干部是党和政府各项方针政策在基层落地落实的具体执行者,是党和政府联系村民的桥梁和纽带,其日常工作内容之一就是将纸面上的方针政策转化为实践活动,以确保党和政府政策主张的实现。

1.2 乡村稳定的维护者

联村干部代表的是基层政权,他们在与村民、村“两委”的互动中,往往会因其乡镇干部的身份而占据话语权。同时,联村干部在分配乡村发展所需资源方面具有一定的主观能动性。因此,当村民与村民之间、村民与村委之间、村与村之间因各种原因产生纠纷时,联村干部能有效发挥“安全阀”“润滑器”的作用,及时将纠纷止于萌芽状态,防范事态的恶化升级,从而确保乡村秩序维护、稳定发展的高效性与精准性。

1.3 村民诉求的反馈者

由于联村干部对村民的具体情况都很了解,村民对联村干部也较为熟悉,联村干部自然成为村民反映自身诉求的重要渠道。特别是对一些乡镇分管领导来说,他们在反馈涉及自身分管领域的民众诉求时能更全面,也能提出更为精准的应对措施,从而确保村民诉求反馈渠道的畅通和问题的妥善解决。

2 乡村治理中联村干部角色扮演的分类及存在的问题

2.1 乡村治理中联村干部角色扮演分类

2.1.1 功利性角色扮演

功利性角色指那些以追求效益为目标的社会角色。这种角色行为的价值在于实际利益的获得,它在社会上所起到的作用主要是实现效率目标[5]。“照章办事”“完成规定性动作”的联村干部角色扮演可归为功利性角色扮演。在现行问责制压力下,不作为的“躺平式”干部越来越少,但有很多联村干部由于主观或客观原因,在乡村治理过程中往往习惯于用乡镇干部的身份指挥村干部,并不愿意付出过多个人精力,总是抱着“混混过”的心理。这导致问题的解决停留在矛盾的表面消除,而非问题产生根结的消除。这类干部追求短平快的治理手段,以较少的精力解决问题,认为完成自身联村职责就“功德圆满”。但是,这种联村职责的完成在某种程度上只是“规定性动作”执行完毕,具体实施效果如何还有待商榷。此外,草草了事的角色扮演还容易为后续工作的开展埋下不定时“炸弹”。

2.1.2 表现性角色扮演

表现性角色是指不以获得经济上的效益或报酬为目的,而是以表现社会制度与秩序、社会行为规范、价值观念、思想道德等为目的的社会角色[5]。在乡村治理中,一些联村干部兢兢业业、一心为民,为村民的事情、为乡村稳定发展的事情多方协调、想尽办法,加班加点地工作,这类干部可以归属为表现性角色扮演。可以将这类干部称为乡村“保姆”,因为他们在乡村治理中尽心尽力去解决大大小小的事。这类干部在完成自身工作的同时,需要付出较多时间和精力去关心村庄的大小事项。他们往往更为关注乡村治理中各类纠纷引发的深层次原因,更注重从问题根源着手解决问题。换句话说,他们的角色扮演并不止步于单一问题的暂时性解决,而是更加注重乡村的长远稳定发展。

2.2 乡村治理中联村干部角色扮演存在的问题

2.2.1 角色距离的存在

在现实生活中,社会赋予某种角色的规范与角色扮演者的实际表现常常存在一定的差距。这种角色期待与角色表现之间不相匹配的情况称为角色距离[5]。在乡村治理中,角色距离的存在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村民对联村干部角色扮演的理解方面,二是联村干部自身对角色扮演的理解方面。

村民对联村干部角色扮演存在角色距离,主要表现在联村干部功利性角色扮演中。大多数村民期待联村干部能成为本村社会稳定发展的坚定维护者和自身利益诉求的有效反馈者。但是,功利性角色扮演的联村干部更多考虑的是如何用较少的时间和精力来完成上级安排的联村任务,没有用长远眼光、大局意识来看待和履行联村干部这一角色扮演,很多职责的履行达不到村民的期待,从而造成角色距离的存在。

联村干部自身对角色扮演存在角色距离,主要表现在联村干部表现性角色扮演中。一些联村干部在进行表现性角色扮演的过程中可谓是尽心尽力,但由于一些客观方面的原因,并不能保证每件事都能做到极致,每个问题都能得到妥善解决。这与表现性角色的角色期待、自我对工作目标的设定可能存在较大差距,从而造成心理落差,产生角色距离。

2.2.2 角色冲突的发生

角色冲突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不同的人所扮演的相对角色之间的矛盾,功利性角色扮演所产生的角色距离,在一些问题的激化下产生的冲突属于此类;另一种是一个人承担的多种角色之间的矛盾,表现性角色扮演所产生的角色距离,在基层一岗多责、高强度工作量的施压下很容易造成个体自身角色冲突。

联村干部角色设定的目的之一是实现乡村有效治理。而角色距离和角色冲突的存在不仅达不到政策的初衷,反而会对乡村治理构成挑战。角色距离的存在会降低基层政府的公信力,影响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对联村干部自身发展和担当作为发挥产生消极影响。与角色距离相比,角色冲突的发生是联村干部角色扮演失调的进一步升级、恶化,无论是对乡村治理秩序的维护还是对联村干部的身心健康都是极为不利的。

3 乡村治理中影响联村干部角色扮演的因素

3.1 政策层面

影响联村干部角色扮演的政策因素主要是关联政策的不一致、政策的延续性不足和政策不符合客观实际。对于同一个治理问题,由于关联政策的不一致,往往让联村干部手足无措。例如,为规范乡村殡葬管理,要求修建村级公墓,但在公墓土地审批受限、迁坟资金缺位的情况下让联村干部动员村民拆坟,联村干部如何能干好工作。政策的延续性不足,特别是奖励性、资助性政策存在一段时间后,因一些原因被取消,往往让联村干部在村民眼中落下“开空头支票”的刻板印象。另有一些需要贯彻落实的政策由于缺乏调查研究,往往不符合客观实际,也难以获得村民的认可,使具体执行政策的联村干部夹在中间很是为难。

3.2 乡村层面

乡村层面影响联村干部角色扮演的因素主要是民众诉求的多样化、民众维权渠道的多元化和可依赖的乡村治理力量不足。民众诉求的多样化意味着对于相同问题的处理,不同的人有不同的需求,众口难调造成的角色紧张让联村干部叫苦不迭。新媒体时代,互联网舆论的迭代性影响和触手可及的信访渠道,使联村干部在处理一些棘手、敏感问题时会畏首畏尾,有所顾虑。这在某种程度上进一步助长了部分治理对象的嚣张气焰,使治理工作难度加大。随着城镇化的深入推进和受大城市“虹吸效应”影响,当前主要是老年人、文化程度低的妇女和儿童留守乡村,这客观上决定了联村干部在乡村治理中可依赖的群众资源较为匮乏。

3.3 干部自身层面

在乡村治理中,影响联村干部角色扮演的自身层面的因素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是基层工作量大,任务琐碎。24小时待命的联村工作让乡镇干部肩头担子更重,责任更大。这不仅考验着联村干部的综合素质,更考验着联村干部“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另一方面,近年来,乡镇干部队伍呈现出年轻化、异地化现象。年轻干部学历高、有闯劲,但他们普遍缺乏基层工作经验和群众工作经验。特别是外来干部,不了解当地文化传统,在处理群众纠纷矛盾时难以“插嘴说话”,几乎起不到作用。群众工作能力较差会让联村干部对联村工作产生畏难情绪,这也是其难以胜任联村干部角色的重要原因。

4 乡村治理中联村干部的角色调适路径

4.1 政策层面

4.1.1 开展调查研究,制定符合实际的政策

在乡村治理中,因为政策问题导致联村干部角色扮演失调的现象不时发生。认真开展调查研究,问计于民,实事求是地制定各项政策,能从根本上减少乃至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因此,要坚决杜绝办公室里“拍脑袋做决策”的错误做法[6]。同时,要注重调查研究的方式方法,包括调查对象的选择、调查形式的选取、调查结果的运用。此外,要运用好大数据技术,将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结合起来,优势互补,为政策的制定提供考量依据。

4.1.2 加强部门沟通,规避相互矛盾困境

乡村治理中涉及的问题往往不是一个部门可以彻底解决好的,需要多个部门联合处理解决,而各部门政策的不配套是当前基层普遍存在的问题。加强部门沟通,并针对问题制定配套政策,不仅可以高效解决问题,而且是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体现。首先,要搭建好沟通平台,以制度性要求倒逼部门沟通的常态化。其次,要针对专项问题开展部门会商,及时解决存在的部门政策分歧,确保问题顺畅解决。最后,对以往政策不配套问题进行梳理总结,对可预见性问题事先进行部门间的沟通协商,化被动应付为主动解决,尽最大可能减少角色距离和角色冲突的发生。

4.2 乡村层面

4.2.1 建立激励措施,充分发挥村民自我治理的力量

在现代乡村治理中,农民(村民)是主体力量。但近年来,农民群体往往处于“被代表”的地位,其在乡村治理中是“失语”的,但最终他们又是乡村无效治理的“埋单者”。为此,需要建立激励措施,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的力量,让联村干部从烦琐细碎的村级事务中解绑,实现“好钢用在刀刃上”。激励措施可以分为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鉴于乡村治理实际,精神激励措施的完善比物质激励更为重要,也更易于实施。需要注意的是,制订精神激励措施要充分考虑当地文化传统。

4.2.2 强化平安建设,培养高素养的现代民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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