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质量发展视域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现实困境与创新路径
作者: 刘金帅 张园梦 张占元摘 要:基于高质量发展视域,梳理相关研究文献,提出高质量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含义,总结剖析当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面临的现实困境,并针对相应现实困境提出以“大格局、大宣传、大平台、大机制”为基本思路的创新路径。
关键词:高质量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中图分类号:D422.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7909-(2023)17-118-4
0 引言
高质量解决“三农”问题不仅是事关人民生产生活的社会问题,更是事关党治国理政的重大政治问题。自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明确提出,到2025年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新进步。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统筹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布局,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1],这为新形势下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指明了方向。国家的各项政策文件为当前和今后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提供了重要的方向指引,并明确了工作要求。
当前,我国农村人居环境获得了极大改善,但是也存在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因此,基于高质量发展视域,总结剖析当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面临的现实困境,并针对性提出解决对策,是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向往的必然要求,是建设富美乡村的实然要求,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应然要求。
1 高质量发展视域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概述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农村人居环境发生了显著变化,学术界对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研究也日趋成熟。例如,王小芳[2]聚焦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突出短板,提出建立有标准、有制度、有队伍、有经费、有农民主体作用发挥、有督查评价的长效管护机制的建议,旨在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管理常态化、精细化、全域化,实现城乡环境管理一体化,进而打造富有江南特色、彰显如皋文化、承载田园乡愁、体现现代文明的新时代美丽乡村。孙权胜[3]认为数字技术已深度渗透到乡村生产生活的各个环节,提出应从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强化技术支撑和完善农民互动渠道3方面赋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由此可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既包括基础设施建设,也包括应用新媒体技术等新手段。从广义上来看,农村人居环境指的是在农村这一特定范围内,由基础社会建设和人口集聚的群体,也包括自然生态环境、文化环境等各种要素组合而成的农村人居环境。从狭义上看,农村人居环境特指农村的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和住宅环境等条件。笔者认为,在高质量发展视域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既要注重整治农村的“硬环境”,也要注重整治农民生活的“软环境”,尤其是改变农民旧的生活观念、价值理念,同时处理好顶层设计和摸着石头过河的关系,利用农村各种闲散资源,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内涵式发展,最终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2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面临的现实困境
2.1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位一体”力量待强化
2.1.1 政府:治理领导力度有待强化
各级人民政府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的主导力量,应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政策制定、日常监督等工作。但从实际来看,自国家大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以来,各地政府大多注重自身工作实际和成效,发动和调动社会资本的力度较弱,往往选取一些底子相对好的村庄作为试点,却忽略那些发展相对落后的村庄。由此可见,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政府的主导作用并没有充分发挥。
2.1.2 村民:主动参与的积极性有待调动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加之农村地区就业机会相对较少,农村大部分青年劳动力外出务工,留守的基本为老人和儿童,导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最核心的主力军缺失。同时,一些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的村庄,其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开展难度更大,当地政府部门为了更好地展现自身工作成果,往往组织当地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下乡开展农村环境清扫等工作,使当地农民参与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的积极性不高,导致农民的主体作用难以得到充分发挥。袁东林等[4]研究认为,现阶段我国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宣传教育力度不够,群众环保意识淡薄,农民主体作用尚未发挥,主动投身人居环境整治、自觉改变陋习的意识不强、热情不高等问题依然存在。因此,调动村民主动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积极性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1.3 企业:参与整治行动的能动性有待提升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一些农村地区创办起了村庄扶贫大车间、扶贫工作坊,在带动当地集体经济增长的同时,无可避免地造成了一些环境污染问题。面对严重的农村生态环境问题,企业不应该只单纯注重经济效益,而是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发挥自己的经济优势,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贡献自身力量。
2.2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软+硬”环境有待营造
2.2.1 村民:生活垃圾随意乱扔堆积
受传统思维影响,农民习惯于将日常生活垃圾丢弃在自家房屋周边。随着雨水冲刷,垃圾中的有害物质汇入河流,会导致河流污染。在农作物栽培中,部分农民会使用农用塑料薄膜进行土壤保墒,进而促进农作物生长。但是,部分农民会对废弃农用塑料薄膜进行焚烧处理,不仅会造成土壤污染和空气污染,其中的有害物质还会随着雨水汇入地下水,污染农村居民的饮用水。
2.2.2 商户:生活污水随意乱排乱放
在一些人口集中的村庄里,有部分村庄饭店、超市等将生活污水混杂排放,使土壤板结和水体富营养化等问题频发,也导致大量农作物枯死,更有甚者导致农作物绝收。
2.2.3 村委会:垃圾存放设施不完善
虽然大部分村庄已配备一定数量的生活垃圾桶来存放垃圾,但是垃圾分类处理仍流于形式,村委会精心设置的“三筐一桶”“两点三场”等设施大部分处于闲置状态,缺少网格化监督和常态化督查机制。也有一部分村民受传统生活习惯的影响,认为倾倒垃圾会耗费体力、时间等,会选择直接把垃圾倒入沟渠、河流或者露天放置,进而导致“出门见垃圾”的现象发生。此外,部分村庄村委会对垃圾清扫和回收工作考虑不充分,只是单纯地完成上级政府发布的工作任务,很少关注垃圾桶设置和垃圾存放是否科学等问题,导致村庄出现垃圾存放设施无法满足农民日常生活需求的问题。
2.3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科研”投入资金有待增加
2.3.1 政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投入力度小
近年来,我国对农村环境保护的资金投入力度不断加大,但是相对于城市环境保护资金而言,农村环保整治资金投入力度与现有的农村环境建设发展需求仍不相适应,环境保护的相关政策也很难在农村落地落实。总之,政府要加大对农村的环保建设资金投入力度,尤其是在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加大资金扶持力度,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奠定物质基础。
2.3.2 企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技术研发资金投入力度小
农村污水处理对技术要求较高,应用成本也高。企业在农村污水处理先进技术研发方面投入资金的力度不大,部分设备无法适应农村现有的经济发展水平。总之,鼓励企业加快研发较为成熟的技术和价格相对较低的农村污水处理设备是紧迫任务。
2.4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程机制有待健全
2.4.1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监管队伍不完善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一项长期工作,涉及面广。农民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主要力量,能否积极配合政府开展此项工作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取得成效的关键。尽管当前部分村庄已经配备了一定数量的垃圾桶和垃圾中转站等,但是部分农民对政府推动人居环境整治不理解、不认可,加之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过程中,村委会缺乏对于日常垃圾存放的监督和管理,环保部门监管不到位,基层从事环境保护的人员缺乏,最终影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
2.4.2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制度和机制不健全
目前,部分村庄在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时,存在只注重工程建设的问题,却忽略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工程后期的维护管理工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制度和机制不健全,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长久整治成效。
2.4.3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监管机构有待整合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若仅依靠单一部门开展工作,则无法顺利完成和推进,需要整合多个机构和部门的力量。然而,目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监管机构过于分散,加之其本身事务众多,面对涉及专业性较强的工作对象,往往感觉达不到预期的结果,也就无法充分突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3 高质量发展视域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创新路径
3.1 大格局:构建“三位一体”环境整治合力
3.1.1 领导主体:政府
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过程中,政府要突出发挥领导协同作用,以强化组织领导、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实现项目有效整合为主线,在县级财政项目中设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款账户,扩大财政支出比例,适当放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民间资本准入条件,明确各职能部门责任,健全“上传下达”的常态化机制,整合各个部门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项目,切实发挥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的主导作用。
3.1.2 参与主体:村民
从本质上来讲,农民既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最大受益者,也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主力军。因此,有关部门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过程中,要保障农民的全程参与,注意倾听农民的意见,增强农民的责任感、荣誉感。近年来,农村农业发展成效显著,农民的经济收入水平也不断提高,农民应自觉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发挥村民委员会、村民监督委员会的相关职能作用,汇聚起建设美丽乡村的合力,努力形成全民参与的格局。
3.1.3 互动主体:企业
企业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是农村社会“三治”建设的主力军,应发挥自身的资金、技术优势,积极主动地帮助政府建设以村为单位的大型沼气池,发展“生态养殖+沼气+厕所”的生态农业模式,推进农业废弃物的循环利用,同时大力开发推广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积极促进科研成果转化,以实现企业的自身价值。
3.2 大宣传:营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软+硬”环境
3.2.1 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农民养成良好习惯
要想调动农民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积极性,就要使他们深刻认识到新形势下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现实意义。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既是整洁村容村貌的有效路径,也能够为农村经济发展奠定良好基础。在宣传工作中,政府部门需要对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所产生的社会效应、经济效益、文化效应等进行充分宣传,从而确保农民认识到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能够为自身生活带来的改变,进而促使农民能够在相关工作中进行积极配合与积极参与[5]。有条件的乡镇政府可组织农民到人居环境整治试点村庄进行实地观摩,通过开展系列主题教育使农民养成保护环境的意识,以实现“让我参与整治”到“我要参与整治”的转变。
3.2.2 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政府部门应注重对农民节约用水的日常宣传教育,重点做好生活污水的有序合理排放。同时,以开展美丽乡村建设行动为契机,采取科技手段减少乡村池塘污染,同时坚持因地制宜原则,高标准实施农村污水处理。政府部门应科学谋划,在农村临街超市、饭店等污水排放集中区域铺设污水管道,将其与农村污水处理管道网络相贯通,压紧责任,统筹安排处理。
3.2.3 注重顶层设计,科学布局环保设施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