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普惠金融对城乡居民消费差距的影响研究
作者: 黄琳
摘 要:发展数字普惠金融是缩小城乡居民消费差距,实现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路径。运用2011—2020年我国省级面板数据,探究数字普惠金融对城乡居民消费差距的影响及其作用机制。研究发现: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显著缩小了我国城乡居民消费差距;中介效应分析表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是数字普惠金融缩小城乡居民消费差距的重要机制。由此提出,政府应积极推进农村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数字金融的普惠性,并加快促进农民收入增长多元化,以缩小城乡居民消费差距。
关键词:数字普惠金融;城乡居民;消费差距;收入差距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7909(2023)19-47-4
0 引言
2022年4月,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强调,要发挥消费对经济循环的牵引带动作用,千方百计促进城乡居民消费的持续恢复。但是,在充分释放城乡居民消费的过程中,不能只关注消费增长带来的经济增长效率,还应关注消费增长过程中是否兼顾公平。城乡居民消费差距在一定程度上是经济增长公平目标的体现。近年来,随着国家关于农村深化改革、区域协调发展等举措的深入推进,城乡居民消费支出日渐增加,但消费差距依然较大。这成为学者们关注的重要话题。
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为城乡居民尤其是农村居民带来了更大的普惠性,可促进农民消费,助力乡村振兴。数字普惠金融下沉农村的目的是增加农民收入,使农民生活富裕,并促进农民消费,推动农业经济增长。在这一背景下,数字普惠金融能否缩小城乡居民消费差距值得探讨。但现有研究大多集中在数字普惠金融带动消费、促进经济增长的效率上,较少关注数字普惠金融具有的公平效应,而且对于数字普惠金融与城乡居民消费差距之间关系的相关研究还不够系统。因此,笔者在现有研究基础上,探析上述两者的关系,验证数字普惠金融能否缩小城乡居民消费差距,并采用中介效应模型进一步分析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是否是数字普惠金融影响城乡居民消费差距的重要因素。
1 文献综述与理论假设
1.1 数字普惠金融对城乡居民消费差距影响的研究
首先,数字普惠金融能够促使农村居民突破消费约束,正向影响其消费决策。消费决策会受流动性资金约束和自然约束(时间、地理、空间等)。尤其在农村经济欠发达地区,在受到金融抑制的情形下,农村居民消费被严重抑制。数字普惠金融能够突破时间约束,其带来的无障碍享受金融可促进人们消费平滑化,实现跨期消费,缓解消费流动性约束,同时可突破空间、地理约束远距离线上完成金融交易,从而促进信贷消费。
其次,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能够刺激农村居民的消费欲望。数字普惠金融带来的金融产品可多样化满足农村居民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间接刺激其消费欲望。如手机银行、支付宝等金融平台可根据不同消费群体大数据匹配金融产品,全面展示金融产品各项数据,详解产品优势,以细致的服务吸引消费者,刺激农村居民的消费欲望,最终缩小城乡居民消费差距。
最后,数字普惠金融能够缓解金融的排斥性,减少人们对未来生活的不确定性。面对金融排斥效应越强的地区,数字普惠金融的消费促进作用越强。农村大多是经济欠发达地区,被金融视为排斥的对象[1]。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能够缓解金融的排斥效应,为农村消费的提速与增量提供潜力和机遇。
综上表明,数字普惠金融对城乡居民消费差距具有收敛作用。由此,笔者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1: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能够缩小城乡居民消费差距。
1.2 数字普惠金融、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与消费差距的影响研究
已有研究结果表明,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可大幅度提升农民收入水平,从而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主要体现在3方面。首先,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有利于提高农户家庭工资性收入。不论是农村小微企业还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正规金融产品的可获得性增强,其就更易于获得资金支持,可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提高生产经营效率,带动当地农村居民就业,从而增加农户家庭工资性收入。其次,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有利于提高农户家庭经营性收入。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可促进农民创业,增强创收能力,缓解相对贫困。数字普惠金融的服务人数和范围扩大,可增加农户信贷供给,使农民创业机会增多,信贷成本降低,有助于增加农户家庭经营性收入。最后,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有利于提高农户家庭财产性收入。数字普惠金融的推广使农村消费者学习到更多的金融知识,可提升农村居民家庭资金管理能力,可促使家庭闲置土地与宅基地以租赁、入股等方式参与经济循环,从而提高农户家庭财产性收入[2]。
已有的研究也证实,收入差距的缩小有助于总体消费的增加。孙江明等[3]以实证的方式分析了不论在哪个群体内部,收入差距的扩大都不能持续刺激经济增长,缩小收入差距才更有助于扩大消费需求。根据经济学家凯恩斯提出的边际消费倾向递减规律可知,低收入群体的边际消费倾向较高,中高收入群体的边际消费倾向较低。相比城镇居民,农村居民整体收入水平较低,边际消费倾向较高,有巨大的消费潜力。数字普惠金融具有的数字化和普惠性特征给予了农村居民可靠的资金保障和更多增加收入的机会。当农村居民收入增加时,其可支配收入中用于消费的资金占比会增加,而城镇大部分居民即使收入部分上涨,但其边际消费倾向也远低于农村居民。即便城乡居民边际消费倾向都会随着收入的增加而降低,但农村居民获得的数字普惠金融带来的收入增量无法超过城镇居民的整体收入。因此,相比城镇居民的边际消费倾向,农村居民的边际消费倾向始终较高,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缩小会促进城乡居民消费差距的缩小。由此,笔者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2: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在数字普惠金融对城乡居民消费差距的影响中起中介作用。
2 模型设定、变量选取与数据指标
2.1 模型设定
所选取的数据为省级面板数据,通过Hausman检验可知,随机效应和固定效应下的参数估计差别显著,使用固定效应较为合适。F检验发现,模型同时存在个体效应和时间效应。因此,综上考虑,采用双向固定效应模型,模型构建如下。
2.2 变量选取
2.2.1 被解释变量
城乡居民消费差距(Con-gap)为被解释变量。为剔除价格因素影响,将城乡居民消费以2011年为基期做平减处理。考虑到消费会受人口变动因素的影响,参照魏君英等[5]对城乡居民消费差距的处理方式,通过式(5)计算泰尔指数来衡量被解释变量。
2.2.2 解释变量
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水平(DFI)为解释变量,用数字普惠金融指数表示。数字普惠金融指数来源于2020年北京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课题组。该指数包含数字金融覆盖广度、数字金融使用深度与普惠金融数字化程度3个维度的33个具体指标,其中包含数字金融使用深度指数的分类指数,如支付、保险、货币基金、信用服务、投资等。
2.2.3 控制变量
参考已有研究,选取以下指标为控制变量。①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自然对数(lngdp),用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表示;②地区产业结构(indus),用第一产业增加值占地区GDP的比重表示;③地区教育水平(edu),用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人数占地区年末总人口的比重表示;④老龄化程度(old),用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表示;⑤政府干预程度(gov),用地方预算财政支出占地区GDP的比重表示。
2.2.4 中介变量
城乡居民收入差距(In-gap)为中介变量。考虑到城乡居民人口变动因素,同样用泰尔指数作为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衡量指标[6]。需要说明的是,国家统计局自2014年不再发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因而以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替代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2.3 数据说明
笔者基于我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011—2020年的面板数据开展实证分析。除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指数来源于北京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外,其余数据均来自历年《中国统计年鉴》。各变量描述性统计情况如表1所示。
3 实证分析
3.1 数字普惠金融对城乡居民消费差距的影响
数字普惠金融对城乡居民消费差距影响的回归结果如表2所示,其中列(1)至列(6)分别表示从左到右依次在基准模型中添加控制变量。由表2可知,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水平系数始终为负且显著。这表明数字普惠金融发展能够有效缩小城乡居民消费差距,假设1成立。由表2第(6)列可知,地区教育水平(edu)的系数为负且显著,表示地区教育水平的发展能够有效缩小城乡居民消费差距。地区老龄化程度(old)和政府干预程度(gov)的系数均为正且显著,表示地区老龄化程度和政府干预程度会扩大城乡居民消费差距。这可能是由于城乡居民步入高龄后,依然会保持其原本在城镇或农村的消费水平,而原本城镇居民的消费水平或高于农村居民的消费水平。对于政府对地区的干预程度,由于地区财政支出往往以城镇为主,因而会扩大城乡居民消费差距。
基于现实考究,数字普惠金融与城乡居民消费差距可能会出现反向因果关系。为了使计量估计结果更为可靠,笔者参考张远等[1]的做法,将滞后一期的数字普惠金融指数与数字普惠金融指数在时间上的一阶差分的乘积作为工具变量,以缓解模型存在的内生性问题。由表2列(7)可知,采用工具变量后Wald F统计值为291.90,在1%显著性水平上其真实显著性水平不会超过10%,确认工具变量有效。该估计结果表明,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能够缩小城乡居民消费差距,与上述结论一致。
3.2 中介效应检验
根据中介效应检验流程,观测表3的回归结果。由列(1)可知,系数α1为-0.000 2,数值为负且显著,可按中介效应立论。系数β1和系数δ2分别为-0.000 1和0.768 1,均显著,说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在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对城乡居民消费差距的影响中起到中介作用。系数δ1为-0.000 1,数值为负且显著,说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在其中起到部分中介作用,假设2成立。此外,采用Sobel检验中介效应,估计结果Z值为-6.95,在1%的水平上显著,故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中介效应成立,且与以上结论一致。
4 结论与建议
研究表明,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能够显著缩小城乡居民消费差距,而且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在其中起部分中介作用。
根据实证研究结论,笔者提出以下两个建议。一是加大数字普惠金融在农村的发展力度,增加软硬件设施与设备,保障数字金融的普惠性。二是合理引导农村居民通过数字普惠金融实现收入增长多元化,鼓励农村居民以信贷方式资金入股参与农村集体产业,从而促进农村消费增长。
参考文献:
[1]张远,胡文馨,李俊峰.数字普惠金融对城乡居民消费差距的影响研究[J].宏观经济研究,2022(4):51-63.
[2]杨林,赵洪波.数字普惠金融助力农民增收的理论逻辑与现实检验[J].山东社会科学,2022(4):149-155.
[3]孙江明,钟甫宁.农村居民收入分配状况及其对消费需求的影响[J].中国农村观察,2000(5):9-13.
[4]温忠麟,叶宝娟.中介效应分析:方法和模型发展[J].心理科学进展,2014(5):731-745.
[5]魏君英,胡润哲,陈银娥.数字经济发展如何影响城乡消费差距:扩大或缩小?[J].消费经济,2022(3):40-51.
[6]张超,孙艺夺,孙生阳,等.城乡收入差距是否提高了农业化学品投入?——以农药施用为例[J].中国农村经济,2019(1):96-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