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生发展视域下传统村落保护发展与路向选择研究
作者: 逯海勇 胡海燕 张成秀摘要 在当前新型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实施过程中,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面临着保护与传承薄弱、过度依赖外部因素、内部发展动力不足等问题。借助内生发展理论,从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的现状出发,以内生与外生的有效耦合为着力点,提出了构建适应时代发展的乡村共同体、构建内外资源统筹的网络结构、培养村民主体自发的主导意识、建立内生性新型村民自治组织、构建系统的新型“文化+”产业链、建立赓续发展的内生保障机制的新发展解决方案,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以及促进传统村落活态保护、文化传承和可持续发展提供理论借鉴。
关键词 传统村落;内生发展;保护与发展;路向选择
中图分类号 F590.7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517-6611(2024)13-0163-04
doi:10.3969/j.issn.0517-6611.2024.13.040
开放科学(资源服务)标识码(OSID):
Study on the Protection,Development and Route Selection of Traditional Village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Endogenous Development
LU Hai-yong,HU Hai-yan,ZHANG Cheng-xiu
(College of Arts,Shandong Agricultural University,Tai’an,Shandong 271018)
Abstract In the process of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new urbanization and the comprehensive implementation of the rural revitalization strategy,the protection and development of traditional villages are faced with such problems as weak protection and inheritance,excessive dependence on external factors,and insufficient internal development impetus. In this paper,with the aid of endogenous development theory,starting from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protection and development of traditional villages,within the effective coupling of the birth and exogenous as main point,put forward the adapting to the development of the rural community construction,building internal and external resources to plan as a whole network structure,cultivate the villagers body spontaneous leading consciousness,establish endogenous new villagers’ autonomous organization,build the system of the new “culture +” industrial chain,the establishment of a new development solution with an endogenous guarantee mechanism for continuous development provides theoretical reference for comprehensively promoting rural revitalization,and promoting the living protection,cultural inheritance and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traditional villages.
Key words Traditional villages;Endogenous development;Protection and development;Route selection
基金项目 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2023-WHLC-011);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L2021Z07070428);2021年度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项目“环境设计”。
作者简介 逯海勇(1971—),男,山东东明人,教授,硕士,从事传统村落及乡土建筑保护研究。*通信作者,副教授,从事视觉文化方面的研究。
收稿日期 2023-12-03;修回日期 2023-12-25
传统村落作为中国传统农耕文明的“基因库”,是乡愁寄托的重要载体,其重要的历史、文化和社会价值正逐渐受到公众的广泛关注。2012年国家建立了传统村落名录保护制度,至2023年,全国共有8 155个传统村落被列入国家级保护名录,这为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实施,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发展面临着保护与传承薄弱、过度依赖外部因素、内部发展动力不足等问题,其中“内生”问题是制约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的关键所在。国家在2016年发布的一号文件中明确提出“增强农村发展内生动力”,其后党中央、国务院连续6年对农村内生发展提出明确要求。在乡村振兴战略的背景下,从内生发展视角探索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的问题,对地方乡村建设和优化管理具有一定的实践意义。
内生发展理论源于20世纪70年代中期,它是针对外源发展模式忽视地方价值、限制地方自主发展的能动性以及发展中的持续性等问题,由瑞典Dag HammarskJld财团在联合国特别经济报告《我们现在怎么办(What Now)》中正式提出内生发展(endogenous development)这一概念,强调从区域内部推动现有资源优势确定乡村发展转型路径。国外学者多从培养地方发展能力、保护生态环境等角度阐述乡村内生发展内涵。基于经济学视角研究资本和市场如何促进地方生产力、本地“传统再造”及“多元主义”的问题,基于社会学视角研究社会价值、文化、技术和社会参与等问题。总之国外研究已将内生发展理论与经济、社会、环境等多方面因素相结合,逐步将视野拓展至地区的综合发展。国内学者研究主要集中在对内生发展的诠释和内生发展模式探索,研究内容涉及内生式发展模式[1]、乡村发展模式[2]、理论基础构建[3]等。近年学界出现了“上下联动”和“内外共生”的混合路径新转向[4],但囿于干预路径依赖和发展经验不足,结果遭遇“外”动而“内”不动的窘境[5],这说明传统乡村发展障碍依然存在。基于此,该研究借助内生发展理论,深刻缕析现阶段传统村落内生发展矛盾根源,寻找内生与外生的有效耦合机制,尝试构建传统村落内生发展的能动性路径的逻辑框架,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以及促进传统村落活态保护、文化传承和可持续发展提供理论借鉴。
1 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面临的新问题
1.1 保护与发展目标缺失 自2012年传统村落名录建立以来,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传统村落快速消失的趋势得到遏制。然而,将传统村落列入保护名录仅是保护工作的开始,最终的目标是实现传统村落的赓续发展和中华文明的传承。尽管国家和当地政府反复倡导文化遗产的传承,但仍缺乏有效的保护与发展机制。一是地方政府在创建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模式时,仅将保护和传承方法纳入其中,缺乏保护和发展传统村落文化遗产的目标;二是现有的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规划忽视了传统村落是由人、遗产、现代生活和环境生态组成的整体系统;三是对现有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多关注其过往文化遗产的保存、传承,而对于传统村落遗产、人的现实需求与未来生命力的共生性缺乏讨论[6]。
1.2 保护与发展价值偏移 地方政府对传统村落的价值认知不足,过于看重其商业价值,盲目对其进行旅游开发。开发形式仅满足村容村貌“面子”的装扮,忽略了传统村落本体价值“里子”的深耕,造成传统村落“开发性”“建设性”“肌理性”破坏,或模仿其他地区将其当景区项目打造,造成传统村落“套餐化”“景区化”“同质化”,或把重点放在保留传统村落遗产价值的原始功能和单一功能的延续,而忽视对传统村落生产方式的保护和振兴措施,导致传统村落保护发展与居民生活生产需求的兼容性较弱,影响了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的可持续性。
1.3 保护与发展主体失位 现有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格局已普遍形成以政府为主体的“至上而下”的外源式模式,这种模式忽略了村民的主体性。地方政府在立法条款中虽然明确规定村民和社会参与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条款,但这些规定缺乏实际功效。村民的参与主要集中在传统村落规划上,对保护和发展决策及管理的参与程度相对较低,难以分享其收益和成果,在权利、义务和责任缺失的情况下,村民对参与保护和发展村落的积极性普遍较低。另外,居民对产权不清或产权分散,不愿对老屋进行维修和保护,无法通过经营增加经济收入,致使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的内生动力不足[7]。
2 传统村落内生发展实践困境
2.1 乡村共同体意识涣散 现阶段传统村落治理过程中村民的监督权、参与权等权利难以有效发挥,无法满足村民作为村落主体的诉求。一方面,新中国成立初期采取的系列农业改革和集体化政策使农村社会秩序和管理结构重组,同时也导致传统乡绅精英阶层解体。另一方面,改革开放以来工业化和城镇化加剧了城乡不均衡。乡村人口大量涌入城市,老弱妇幼成为乡村的孤独守望者。传统乡村的熟人社会逐渐被半熟人社会所取代,农村社会个体原子化和关系陌生化趋势明显,乡村群体边界、利益边界和归属边界逐渐模糊,由血缘和地缘组合的乡村共同体正逐步瓦解。
2.2 内外资源统筹性缺乏 在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实践中,由于长期寻求外部资源介入,逐渐形成亦如社会福利资源领域存在的“福利依赖”问题,而本地自身能力、资源条件等优势难以发挥,内生发展动力明显不足。这种长期靠外部力量扭转发展局面与村落固有的“内生堕力”形成拉锯,“外生动力”的过于依赖、“内生动力”的资源不足、“内生堕力”的疲于应付,构成了传统村落“外”动而“内”不动的深层困境。如何适当借助外部资源,统筹协调内外资源融合,实现优势互补,成为传统村落可持续保护与发展的关键。
2.3 地方自主性受到限制 虽然地方政府的政策强调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发展要以地方为主导,但依赖外生资源介入的现象仍然很明显。而当前外部资源的断续性与实际脱节的现象比较严重,难以实现和村落本地资源间的有效衔接。这种依靠外部资源不仅体现在个体行为上,在村落地方自主发展实践过程中,依赖外部资源发展问题仍很严重。在外生发展“自上而下”的主导地位模式下,地方原居民乡村发展行动空间受到制约,只能被动地按照上级政府的规定行动,地方发展的能动性和自主性难以得到有效发挥。
2.4 发展主体整合性不足 从发展的角度看,现阶段传统村落的发展缺乏整合性,影响了传统村落的内生发展和实践。具体来说,一方面,强调村落主体与个体发展相统一,但在实践中,传统村落的保护发展与个体诉求并没有有机地融合。村落主体发展与个体发展存在偏差现象,村落保护与发展成效不明显。另一方面,国家倡导的城乡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和精准扶贫等政策并未纳入传统村落保护体系,传统村落的生存环境、经济发展水平、社会公共服务水平没有得到根本改善。在传统村落的发展中,仍存在“重面子”“轻里子”、经济发展滞后、产业不明等现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