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外猕猴桃最大农药残留限量比较分析
作者: 徐孟怀 游元丁 李志 张馨允 冉茂乾 李跃红 朱明 焦彦朝
摘要 通过查询中国农药信息网农药登记信息,梳理我国猕猴桃农药登记情况,基于GB 2763—2021 和GB 2763.1—2022梳理我国涉及猕猴桃的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将我国猕猴桃的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与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欧盟、美国、新西兰、日本和韩国的最新限量标准值进行系统比对,分析异同,进而在猕猴桃农药残留限量标准的制修订、安全用药、质量把控、降低出口贸易技术壁垒风险等方面提出了建议,为我国猕猴桃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参考。
关键词 猕猴桃;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比较分析
中图分类号 TS207.5+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517-6611(2024)15-0176-08
doi:10.3969/j.issn.0517-6611.2024.15.038
开放科学(资源服务)标识码(OSID):
Comparative Analysis of Maximum Pesticide Residue Limits Standards in Kiwifruit at Home and Abroad
XU Meng-huai YOU Yuan-ding LI Zhi1,2 et al
(1.Liupanshui Port Service Center, Liupanshui,Guizhou 553001; 2.Comprehensive Technology Center of Guiyang Customs,Guiyang,Guizhou 550001)
Abstract In this study, pesticide registration on kiwifruit was collated by querying the China Pesticide Information Network, and the maximum residue limit standard of pesticides for kiwifruit was collated according to China’s mandatory national standards GB 2763-2021 and GB 2763.1-2022. The differences between China and CAC, the European Union, the United States, New Zealand, Japan and South Korea in the current kiwifruit limit standards were systematically analyzed, and suggestions were put forward on the revision of pesticide residue limit standards, safe drug use, quality control and reducing the risk of technical barriers, so as to provide reference for the high-quality development of kiwifruit industry in China.
Key words Kiwifruit;Pesticides;MRLs;Comparative analysis
我国作为猕猴桃第一生产大国,却在猕猴桃出口方面面临着份额少,出口价远远低于进口价的尴尬境地,这与猕猴桃品牌、水果品质和食品质量安全相关。目前国内外都高度重视食品农药残留问题,并将其作为国际食品贸易的主要技术性贸易壁垒,是否达到出口目的国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已成为猕猴桃能否打入国际市场的关键因素。我国涉及猕猴桃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强制性标准GB 2763历经多次修订,更新变化较快,现行有效版本是 GB 2763—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1]和GB 2763.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2,4-滴丁酸钠盐等112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2]。当GB 2763—2021规定的同一食品中的同一农药限量值与GB 2763.1—2022不同时,以GB 2763.1—2022为准。赖新朴等[3-6]曾以 GB 2763—2012、GB 2763—2014、GB2763—2016、GB 2763—2019等为研究对象分析比较了国内外猕猴桃农药最大残留限量(MRLs)标准差异,对我国猕猴桃相关农药MRLs提出制修订建议。刘岩等[7]根据GB 2763—2021对我国及CAC、欧盟、美国、日本、新西兰的猕猴桃中农药残留限量相关标准进行了比较分析,找出标准中规定的农药种类、限量指标数差异量,比较了20种常用且检出风险较高的农药限量值。
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和世界卫生组织(WHO)共同建立的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制定的食品标准对国际贸易起到准绳作用。欧盟、美国、新西兰、日本和韩国作为猕猴桃国际主流市场,其最大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也在持续更新中。持续跟踪与比对以上国家、组织最新的MLRs标准情况,对于提高我国农产品质量水平及其国际贸易中的竞争力有重要意义。
笔者通过查询中国农药信息网农药登记信息[8],梳理我国猕猴桃上农药登记情况,基于GB 2763—2021和GB 2763.1—2022整理涉及猕猴桃的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将我国猕猴桃的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与CAC[9]、欧盟[10]、美国[11]、新西兰[12]、日本[13]和韩国[14]的具体限量标准值进行系统比对,分析异同,进而在猕猴桃农药残留限量标准的制修订、安全用药、质量把控、降低出口贸易技术壁垒风险等方面提出了建议,以期为我国猕猴桃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参考。
1 我国猕猴桃上农药登记情况
经查询中国农药信息网农药登记信息,截至2023年7月19日在猕猴桃上登记允许使用的农药产品共有109个,其中单种农药有效成分产品102个,2种有效农药成分产品7个;植物生长调节剂产品22个,杀菌剂产品83个,杀虫剂产品3个,同为杀菌剂和杀虫剂的产品1个。涵盖27种农药有效成分,具体有效成分见表1。
2 我国现行的猕猴桃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我国现行的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强制性标准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2,4-滴丁酸钠盐等112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1—2022)。GB 2763—2021于2021年9月3日生效,规定了食品中564种农药10 092项最大残留限量,其中应用于猕猴桃的仅有139种农药。GB 2763.1—2022于2022年11月11日发布,2023年5月11日生效,规定了食品中2,4-滴丁酸钠盐等112种农药290项最大残留限量,其中应用于猕猴桃的有3种,将吡虫啉的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由GB 2763—2021的5 mg/kg调整为2 mg/kg,新增氟啶虫酰胺最大残留限量标准2 mg/kg,新增噻菌铜最大残留限量临时标准3 mg/kg。我国猕猴桃农药增加到141种(表2)。
猕猴桃现行有效的农药MRLs标准有39条为临时限量标准;有杀虫剂78项,杀线虫剂1项,杀螨剂7项,同为杀虫剂和杀螨剂的4项,杀菌剂26项,同为杀虫剂和杀菌剂的1项,同为杀螨剂和杀菌剂的1项,除草剂19项,同为杀虫剂和除草剂的1项,杀螺剂1项,熏蒸剂1项,植物生长调节剂2项。
3 国内外猕猴桃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对比分析
3.1 总体对比情况
截至2023年7月19日,我国与CAC、猕猴桃主要国际市场中有限量要求的猕猴桃农药种类差异见表3。在制定限量的猕猴桃农药种类数量上,欧盟最多,为507 项;其次是日本,为222项;CAC制定的最少,仅17项。在制定相同猕猴桃农药种类上,严于我国标准数量最多的是欧盟,为64 项;宽于我国标准数量最多的是日本,为25项。在对比组织或国家独有我国没有的猕猴桃MRLs上,欧盟最多,有409项;CAC最少,仅有2 项。除了制定具体的MRLs,欧盟、新西兰、日本和韩国对不属于豁免物质且无具体限量标准的农药残留实施了“一律限量”标准(表3)。
3.2 CAC对比分析
根据CAC农药数据库食品分类规则,猕猴桃属于植物性初级食品水果中皮不可食热带和亚热带类水果。食典委制定了232种农药近5 000项最大残留限量标准,涉及猕猴桃的标准共17项(表4),其中12项为具体应用于猕猴桃的标准,3项为应用于上级食品分类皮不可食热带和亚热带类水果的标准,1项为水果(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分类的标准,1项为水果和蔬菜分类的标准。除了三乙膦酸铝和溴离子2项猕猴桃限量标准是我国所没有的,其余15项猕猴桃农药残留限量标准我国均已涵盖且限量值一致。
3.3 与欧盟对比分析
欧盟各成员国食品及饲料中农药残留必须实施统一的最高残留限量标准,以解决各成员国MRLs不一致的问题,对无具体限量标准且不属于豁免物质的农药残留则实施 0.01 mg/kg 的一律标准[15]。截至2023 年7 月19日涉及猕猴桃中农药有效成分及其代谢物的最大残留限量标准有494项(表5),其中有464项为分析方法测定低限。在欧盟的限量标准中,98 种农药已在我国制定限量标准,其中灭螨醌、涕灭威、啶酰菌胺、毒虫畏、氯酞酸甲酯、滴滴涕、乐果、特乐酚、硫丹、胺苯磺隆、苯线磷、环酰菌胺、咯菌腈、草铵膦、草甘膦、七氯、硝磺草酮、甲氧滴滴涕、甲磺隆、速灭磷、甲拌磷、多杀霉素、虫酰肼、特丁硫磷、噻虫啉25种限量值与我国相同,活化酯、乙酯杀螨醇、氯磺隆、茅草枯、溴氰菊酯、三氯杀螨醇、百草枯、对硫磷、螺虫乙酯9种比我国宽松,其余64种比我国严格。我国有而欧盟没有的MRLs有43项,按欧盟0.01 mg/kg 的一律标准比较,仅有草枯醚、草芽畏、地虫硫磷、丁硫克百威、毒菌酚、二溴磷、氟除草醚、格螨酯、庚烯磷、环螨酯、甲基异柳磷、氯苯甲醚、氯酞酸、氯唑磷、三氟硝草醚、杀虫脒、杀虫畏、戊硝酚、烯虫炔酯、烯虫乙酯、消螨酚、茚草酮、治螟磷、灭蚁灵24项限量标准我国与欧盟一致,其余19项比欧盟宽松。
3.4 与美国对比分析
美国涉及猕猴桃农药残留限量标准30项,其中14项为美国特有,5项比中国严格,4项限量值与我国一致,7项比我国宽松(表6)。虽然美国没有规定具体的一律限量值,但在美国检出未规定限量农药可能会被判定为掺假[16]。针对美国未规定限量农药,可参考该农药检测方法的定量限。
3.5 与新西兰比较分析
新西兰农用化合物 (包括农药和兽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由新西兰食品安全局制定,该标准由注意事项、农用化合物最大残留限量表、植物用化合物最大残留限量豁免表、动物用化合物最大残留限量豁免表4 部分组成,对具体限量标准未涉及的农用化合物残留,新西兰设定了 0.1 mg/kg的默认标准[17]。同时,新西兰认可符合CAC农兽药残留限量标准要求的进口食品。截至2023年7月,新西兰规定了47项猕猴桃中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其中有19项是我国尚未制定标准的,15项限量值比我国严格,5项限量值与我国相同,8项比我国宽松(表7)。
3.6 与日本对比分析
日本对农业化学品采用“肯定列表制度”进行管理,该制度要求:食品中农业化学品含量不得超过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对于未制订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的农业化学品,采用一律标准,即不得大于0.01 mg/kg。目前列入猕猴桃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有222种,其中148种农药标准占日本制定的猕猴桃标准总量的66.7%;我国和日本都制定MRLs标准的农药74项,其中14项标准限量值相同,35项比日本宽松,25项比日本严格(表8)。另外,我国已制定猕猴桃农药MRLs而日本没有制定的有67项。按日本0.01 mg/kg 的一律标准比较,这67项标准我国仅有胺苯磺隆、草枯醚、草芽畏、地虫硫磷、毒菌酚、氟除草醚、格螨酯、庚烯磷、环螨酯、甲磺隆、甲基异柳磷、氯苯甲醚、氯磺隆、氯酞酸、氯酞酸甲酯、氯唑磷、灭螨醌、灭蚁灵、三氟硝草醚、杀虫脒、杀虫畏、速灭磷、特乐酚、戊硝酚、烯虫炔酯、烯虫乙酯、消螨酚、硝磺草酮、乙酯杀螨醇、茚草酮、治螟磷31项限量标准与日本一致,其余36项还是比日本宽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