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背景下江陵县农村合作经济高质量发展研究
作者: 王强 涂维亮摘要 以坚持农村优先发展和提高农民收入为目标,从乡村振兴提高的视角,对荆州市江陵县农村合作经济进行研究,从促进经济发展、支持区域创新发展、推动城乡协调发展、实施绿色农业发展方面对江陵县农村合作经济高质量发展现状进行研究,分析了江陵县农村合作经济高质量发展面临的问题和困难,并针对性提出了农村合作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路径及对策建议。
关键词 乡村振兴;农村合作经济;高质量发展
中图分类号 F321.4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517-6611(2023)10-0244-04
doi:10.3969/j.issn.0517-6611.2023.10.055
Abstract This paper studies the rural cooperative economy of Jiangling County, Jingzhou City,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rural revitalization and improvement, intending to adhere to the priority development of rural areas and improve farmers’ income. To study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highquality development of the rural cooperative economy in Jiangling County in terms of promoting economic growth, supporting regional innovation development, promoting coordinated development of urban and rural areas, and implementing green agricultural development. By analyzing the problems and difficulties faced by the highquality development of the rural cooperative economy in Jiangling County, the paths and suggestions for the highquality development of the rural cooperative economy are put forward in a targeted manner.
Key words Rural revitalization;Rural cooperative economy;High quality development
根据党中央决策部署,2021年起,我国农业农村工作重心由精准扶贫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乡村振兴通过广泛动员、全员参与、多措并举、真抓实干,以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为支撑点,以此来实现国家富强、生态美丽、人民幸福美好目标。在农村经济发展中,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主力军,对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及农民脱贫致富发挥着重要作用,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农业快速发展,提升乡村治理能力和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的主要形式。因此,为进一步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焕发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在乡村振兴战略中的活力,积极引导和大力支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规范化高质量发展,对其研究有显著的现实和理论价值。
当前对农村合作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的研究内容十分丰富。在农村合作社建设的重要性方面,胡勇[1]提出推行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制度,加大农民土地规模经营后收益分享份额,进一步提高农业经营应对市场风险的能力;诸培新等[2]从农业保险的视角提出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可以降低土地的保障功能,减少参加合作社的风险。刘灿等[3]从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运行的内部关系方面研究,认为农村合作社在现有合约制度安排基础上,具有合理优化分配内部经营控制权,合理保障激励与约束的实效;曾艳等[4]强调要创新联建机制,加强产业技术合作,创新经营管理理念,优化制度建设。刘俊[5]从作用机理方面研究认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具有创新和完善合作社的治理经营机制,壮大集体经济的规模,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的保值增值,增加成员的财产收入。赵玉石等[6]提出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社发展的路径是先政府扶持后自主发展,农民参与和自主管理不断增强的过程;林乐芬等[7]强调要合理运用财政政策,促进多要素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发展与推进;朱婷[8]认为各级农业主管部门要主动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和协作,指导扶持土地股份合作社建设试点工作;陈健[9]提出要加强对农村和农民的支持和帮扶,采取切实可行的优惠减免政策,为培育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新动能提供宽松环境。在农村合作经济发展路径方面,郎帅等[10] 提出要抓合作社典型示范工作,在不断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将试点推广以促进合作经济的持续发展,并对合作社规范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提出了通过制度建设、教育培训、政府扶持等改进措施。钟沛芳[11]提出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建立与发展有利于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推动机械化、现代化,促进农产品产量增加、质量优化,实现农业的系统化和专业化发展,带动经济综合效益最大化。
从研究的内容可以发现,当前研究主要集中在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的作用、机理和发展路径的研究,但从乡村振兴的视角,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高质量发展的研究较少。在“双循环”新战略和面对全球经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新形势下,2021年中华合作时报社、安徽财经大学联合发布《中国合作经济发展研究报告》,认为中国合作经济总体而言仍处于初级阶段,保持快速发展态势,但不同地区之间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快慢有别,增速有所放缓,规范发展、高质量发展势在必行。所以,发展中国式现代农业,就必须优先发展新型农村经营主体,而在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背景下,更需要加快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高质量发展。
1 荆州市江陵县农村合作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现状
1.1 荆州市江陵县的基本概况
荆州市江陵县位于湖北省中南部,地处江汉平原腹地、荆江河段北岸,下辖6镇、2乡、2农场,共有26个社区、119个行政村。近年来江陵县高度重视农村合作社专业化建设,指导督促以产业项目为载体,一体推进“主体+集体+农户”三方利益紧密联结,全力发展特色产业,拓宽农民增收途径,实现多方共赢,为农村发展、乡村美丽、农民富裕提供了巨大助力。2021年,江陵县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52.63亿元,同比增长7.4%。2021年江陵县乡村人均耕地面积0.236 hm2,远低于2021年全国人均耕地面积0.700 hm2。2017—2021年,江陵县农村总人口由29.23万下降到28.76万,年均下降0.4%。其中农村劳动力由17万,下降到16.81万,年均下降0.3%;农村农林牧渔业从业人员由9.53万降到9.36万,年均下降0.4%。根据江陵县农村基本情况统计,可以发现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推进,江陵县乡村人口逐渐在流失。在人均耕地面积较少且零散分布不均匀,以及农村农林牧渔业从业人员持续减少的背景下,要全面实现乡村振兴,必须实施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专业化的农村合作社发展模式,推行农村资金资产资源共建共享联合发展。当前,全县农村合作社建设如火如荼,村民互帮互助,大力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发展农村合作经济,土地变股权,农民当股东,收益靠保底加分红,截至2022年6月底,全县村级集体经济收入1 429.7万元,村平均收入14.44万元。广大农户深度参与农业产业链、价值链,在共建共治中共享更多发展成果。
1.2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快速发展,促进了农民增收
2017—2021年,江陵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急剧增加,由2017年278家增加到2021年777家,年均增长44.87%。截至2021年12月底,全县共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1 134家,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777家;家庭农场357家,新增126家。成立合作社联社2家,其中,蔬菜联合社1家,食用菌联合社1家。国家级示范合作社3家,省级示范合作社10家,市级示范合作社45家,县级示范合作社70家;示范家庭农场方面,已建设省级12家、市级25家、县级38家。县域内每村均成立了1家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实现了合作社行政村全覆盖。全县111个土地股份合作社(除马家寨乡祁渊村和长坑村处于开发区拆迁范围,三湖管理区因土地性质原因不注册),其中入股面积37 671.6 hm2,占比达到82%,农户62 239户,入股户数49 077户,占比79%;122个劳力资源合作社,入社56 998人,占比74%。同时,以农村合作社建设为基础,按照“六统一”标准,在全县每村集中连片种植不低于133.33 hm2,统一种植优质粮食,全县种植规模超过1.333万hm2,已形成规模效益,全县各村引进市场经营主体147个。
1.3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多样化创新,驱动了农村经济发展
江陵县作为农业大县,2021年全县农作物总播种面积11.562万hm2,同比增长2.0%;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56.5亿元,同比增长7.4%;农林牧渔业增加值33.52亿元,同比增长7.1%。在内外市场竞争持续加剧、农村劳动力资源不断减少、个体生产资金投入有限、产出品种单一、生产效率较低的情况下,土地生产经营规模更大、机械化程度更高、绿色环保标准更严的高质量农村合作经济发展新模式应运而生。当前,江陵县大力推行农业内部交叉融合新模式,以农业资源为基础,在种植业、畜牧业、养殖业之间进行充分融合,形成种养结合、生态农业、观光农业等新型农业产业业态,既能减少成本、增加收益,也能减少农业污染、提升农业废物利用效率。稻虾养殖模式,实现产值和收益的双丰收,对比普通种植模式,单位面积产值增加近3万元/hm2,同时减少了农药和化肥的使用,防止了对土壤的污染。2017—2021年,随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大力建设和发展,江陵县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由39.36亿元增加到52.63亿元,年均增长8.43%。
1.4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促进了城乡协调发展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要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优化重大生产力布局,构建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和国土空间体系。得益于当前乡村振兴各项惠民惠农政策、农村合作社建设发展引领农业生产专业化规模化等因素影响,2017—2021年,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由13 120元增加到17 106元,年均增幅7.42%,高于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年均增幅6.19%,城乡收入差距在逐渐缩小。为推动城乡协调建设发展,江陵县以高水平规划引领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文化和旅游发展指数,全力打造全域旅游目的地,依托农村丰富的自然风光、田园景观、特色种植等生态绿色资源,将农业生产与休闲观光、传统文化、素质拓展等有机结合,大力推广农业采摘、垂钓、观赏等活动,大力培育三湖黄桃、江陵金菊、虾稻米等特色农产品,为城区提供更多更好的农产品和宜居的环境,以蓬勃发展的生态产业支撑城乡经济社会协同发展。
1.5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成为绿色农业发展的主力军
农业绿色发展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必然选择。随着绿色农业发展政策要求以及市场对绿色农产品质量要求的不断提高,江陵县以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为载体,通过加大科技和生产资料投入力度、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等方式,加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管理,进一步推广运用农产品追溯体系,提高绿色农产品市场认可度,促进绿色农产品消费,加快推进乡村振兴。2017—2021年,江陵县持续推行统防统治、绿色防控、配方施肥、健康养殖和高效低毒农兽药使用等技术,农用化肥总施用量(按折吨发计算)由35 371 t下降到29 745 t,年均下降3.98%;农药总使用量由2 883 t下降到2 277 t,年均下降5.25%,农业面源污染逐年下降。全县绿色农业蓬勃发展,明确授权使用“千里江陵”区域公用品牌企业达24家,共有23个农产品获得绿色食品认证,获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产品1个。同时,获“中国驰名商标”产品1个、“中国好粮油”产品5个,农产品展销会“金奖”产品21个。“千里江陵”系列大米、“长江缘小龙虾”“江陵金菊”“三湖黄桃”等特色农产品畅销全国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