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农民收入结构及增收问题研究
作者: 唐婷 冯亚明 张双林 蔡迎春 刘慧云
摘要基于2000—2021年泰州市农民收入数据,分别测度收入结构变动值及其增收贡献程度。结果表明:①农民工资性收入无论从绝对贡献还是相对贡献来看对农民增收的贡献在总体上远远高于其他3类收入,2014年以后其对农民增收的贡献度出现颓势。②从绝对贡献来看,农民经营性收入对农民增收的贡献在总体水平上不断降低。从相对贡献来看,农民经营性收入对农民增收的贡献经历了由负转正、稳步增长、出现颓势等阶段,总体接近于倒“U”型发展趋势。③长期以来,农民财产性和转移性收入对农民增收未起到决定性作用。但2014年以来,转移性收入跃居农民收入增长的第二大动力源。综上所述,泰州市农民持续增收得益于收入结构优化与各项收入协同增长,因此要从支持农民创新创业、优化现代农业发展布局、统筹城乡发展、充分运用政策调控手段等方面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关键词农民收入;农民增收;收入结构
中图分类号S-9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517-6611(2023)11-0195-06
doi:10.3969/j.issn.0517-6611.2023.11.046开放科学(资源服务)标识码(OSID):
Research on the Income Structure and Income Increase of Farmers in Taizhou City
TANG Ting, FENG Ya-ming, ZHANG Shuang-lin et al(Taizhou Institute of Agricultural Sciences, Jiangsu Academy of Agricultural Sciences, Taizhou, Jiangsu 225300)
AbstractBased on the income data of farmers in Taizhou City from 2000 to 2021, measure the changes in income structure and their contribution to income growth.The results show that: ①The contribution of farmers’ wage income to farmers’ income increase is far higher than the other three types of income in terms of absolute and relative contributions, and its contribution to farmers’ income increase has declined since 2014.②From the perspective of absolute contribution, the contribution of farmers’ operating income to their income increase is continuously decreasing at the overall level.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relative contribution, the contribution of farmers’ operating income to farmers’ income has gone through stages such as transitioning from negative to positive, steadily increasing, and declining, and overall approaching an inverted "U" shaped development trend.③For a long time, the property and transfer income of farmers have not played a decisive role in increasing their income. But since 2014, transfer income has become the second largest driving force for farmers’ income growth.In summary, the continuous increase in farmers’ income in Taizhou City is attributed to the optimization of income structure and the coordinated growth of various incomes. Therefore, it is necessary to promote the continuous increase in farmers’ income by supporting farmers’ innovation and entrepreneurship, optimizing the layout of modern agricultural development, coordinating urban and rural development, and fully utilizing policy control measures.
Key wordsFarmers’ income;Increasing farmers’ income;Income structure
如何增加农民收入,一直以来是政策制定者与理论研究者关注的热点话题之一。从2004年开始,中央一号文件持续聚焦“三农”,强调“三农”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而增加收入作为“三农”工作的中心任务[1]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所在。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稳住农业基本盘、做好“三农”工作,接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确保农业稳产增产、农民稳步增收、农村稳定安宁。
理论研究者则从农业机械化[2-4]、农业技术进步[5-9]、教育和健康等人力资本投入[10-13]、劳动力转移[14-15]、非农就业[16-18]、财政金融政策[19-22]、农业产业和非农产业发展[23-24]、农地流转和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25-28]、农民组织化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29-31]等多个角度对如何促进农民增收进行了分析。但是从农民收入结构视角出发,以期通过优化农民收入结构提高农民收入持续增收动力的研究较少。目前国内学者王小华等分别基于中国、江苏相关数据对农民收入结构及增收效应进行探讨[32-33],未有学者基于市级层面来探讨相关问题。
因此,笔者基于农民收入结构的研究视角,探讨泰州市农民收入结构变动趋势并测度农民收入结构变动的增收贡献程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以期从农民收入结构优化层面因地制宜为泰州市农民增收提供可行化建议。
1泰州市农民收入基本情况分析
1.1数据来源为了更全面地了解泰州市农民收入的变动趋势和收入结构的变化情况,选取《泰州统计年鉴》中2000—2021年的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净收入数据。需要说明的是,国家统计局于2012年第四季度实施了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改革,统一了城乡居民收入的统计指标及口径,2014年以后统一只公布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指标口径的变化导致2013与2014年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及其结构的数据变化较大,该研究测度结果在2014年也出现了大幅波动,基于分析的连贯性原则不具体分析2014年的数据。
1.2总体变化情况分析在过去的二十多年内,泰州市农村居民收入持续增长,2000年时仅为3 549元,2021年已增至27 401元,实现了泰州市农民收入约翻三番。泰州市农民收入自2005年突破5 000元大关以来,2011年突破1万元大关,2018年突破2万元大关。泰州市农民收入增长的变化阶段如图1所示。
(1)低速增长阶段(2000—2003年)。这一时期,在控制通货膨胀政策的惯性作用及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的双重影响下,国民经济陷入通货紧缩的局面。泰州市农民收入低速增长,年均增长速度仅为4.65%。
(2)中速增长阶段(2004—2013年)。随着200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的下发,中共中央此后每年发布以“三农”为主题的一号文件,相继实施了减免农业税费、建立农业补贴制度、加大农业投入、提升农业科技水平、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等多项强农惠农政策。泰州市通过“一折通”到户的方式,落实农业类、社会保障类、救助类等各类补贴直接到位,确保了农村居民稳步增收。全市农民收入由2003年的4 079元增加到2013 年的13 982元,连续10年保持两位数的增长,年均增长13.1%,2010年增长速度首次突破20%。
(3)平稳增长阶段(2014—2017年)。近年来,各级政府对农村的重视程度与日俱增,也都陆续出台增加农民收入的政策和措施,并狠抓贯彻落实。2017年江苏省下发了《关于聚焦富民持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若干意见》,泰州市随后制定了《关于深入推进创业富民的意见(试行)》《泰州市促进农民持续增收行动计划(2017—2020年)》,为泰州市农民创富增收指明了方向。在此期间,除2014年增长7.8%以外,泰州市农民收入增幅均保持在8.0%以上,2017年达到9.1%。
(4)再次快速增长阶段(2018—2021年)。2018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和《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泰州市委市政府陆续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泰州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2018—2022年)》,为泰州市农民收入再次进入快速增长阶段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2018—2019年,农民收入保持稳定增长。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持续影响,增速创2004年以来历史新低,仅为6.48%。2021年,随着疫苗接种全面普及,疫情进入常态化防控阶段,农民收入增速大幅提升11.32%,步入再次快速增长的正轨。
1.3收入结构变化情况分析
2泰州市农民收入结构探究
2.1收入结构变动对农民收入增长的绝对贡献
(1)2000—2021年,除了少数年份如2004、2015、2017、2019年以外,农民工资性收入对农民收入增长的绝对贡献值(不管是累计值还是拉动作用)均显著大于经营性收入。其主要原因在于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的推进,为农民带来了大量的就业机会,同时由于户籍制度的逐渐放开,使得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始大规模从农业部门转移至非农部门就业,充分保障了农民工资性收入的来源和持续增长,大量学者也证实了我国的城市化和工业化对农民收入增长以及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缩小的促进作用。
(2)农民经营性收入对收入增长拉动力均低于1%且除2001、2004、2008、2015、2017、2019年以外均为负值。其主要原因在于家庭经营性收入长期内仍然主要依赖农业,所以随着农村剩余劳动力非农化,进一步影响到了经营性收入的增长,导致经营性收入对农民增收的贡献也在总体上不断降低。
(3)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对农民收入增长拉动力之和除2003、2014年以外均未超过1%,均远远小于工资性收入的贡献。其主要原因在于一方面,城乡分割的收入再分配制度,使得农村居民只能享受到政府的一些诸如社会救济福利费、救灾支出以及微薄的农保金等极少的转移性支付;另一方面,农村土地产权权属不清、土地流转不顺、土地制度不合理等问题仍未彻底解决,严重制约了农民财产性收入的增长。
2.2收入结构变动对农民收入增长的相对贡献
3结论及政策建议
3.1主要结论①农民工资性收入一直都是农民收入的最重要来源,占绝对主导地位,是带动农民增收的第一大动力。农民工资性收入无论从绝对贡献还是相对贡献来看对农民增收的贡献在总体上远远高于其他3类收入,但2014年以后其贡献度出现颓势。②从绝对贡献来看,农民经营性收入对农民增收的贡献在总体上不断降低;从相对贡献来看,农民经营性收入2000—2002年连续3年为负值且在2003年实现了由负转正,2004—2013年稳步增长,保持在10%以上的水平;2014年以后经营性收入的相对贡献率出现颓势,维持在2%~4%。③农民收入增长来源逐渐走向多元化,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增长正成为农民收入增长的突出亮点。二者作为农民的非传统性收入,具有不确定性和暂时性特征,对农民增收并未起到决定性作用,但2014年以来,转移性收入跃居农民收入增长的第二大动力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