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碧琪籲社會保障政府不應缺位

作者: 宋碧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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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日前向立法會提交 2022 年財政年度預算案,法案表示明年會維持此前一系列的民生保障措施。其中,法案提出根據政府財政盈餘,會繼續減省明年(2022 年)中央公積金 7,000 元特別注資。立法議員宋碧琪表示,政府再次取消央積金注資,無疑是再次減少居民退休保障,讓社會保障制度處於“缺位”狀態。政府應重新確立社會保障制度職能角色,儘快明晰央積金制度用途及發展定位。與此同時,應設立關愛基金,對疫下長者生活進行補足,以提升長者生活質量,讓本澳居民在退休後的生活有更穩妥的保障。

宋碧琪表示,政府宣佈再次取消央積金注資,同時,改變由原先以政府主導的三方繳交供款的制度,變為企業及僱員兩方承擔。可見,政府在社會保障已處於缺位狀態,致使政府在社會保障職能的責任缺失。在本澳央積金繳費基數較低的情況下,對本就不高的退休保障來講,無疑再一次降低退休人士生活保障,更會直接打擊中小企參與央積金的積極性。再加上現時社會參與央積金意願不大,大多以博企、學校與社服機構為主,中小企參與僱主不多,可見不少打工仔仍未得到應有的退休保障。在現時經濟復甦緩慢,現況難以即時改善,不少企業經營困難情況下,只能削減僱員福利保障,以保勞資平衡。現時,內地各省市推出相應社保補貼政策,以適當補貼企業員工的社保費用,減輕企業壓力,促進勞資雙方能夠穩定發展。在社會保障制度的建設過程中,政府職能的缺失,會直接影響社會保障的運行及制度的完善,尤其在後疫情轉型期,政府在社會保障上更不應缺位。對企業及僱員雙方推出更多稅項抵扣,或以繳納央積金為基礎,對企業僱員提供一定的社會補貼及扶持措施,承擔起作為社會保障主體的公共職責,在疫情期間,都不應縮減本不多的社會保障福利為前提,應逐步加大誘因,提升中小企及其他企業的參與力度,將資源用到實處,保障市民的社會基本權益。

宋碧琪強調,公積金系統作為應對疫情影響的重要手段,在疫情下,內地持續發揮公積金制度優勢,以住房公積金為例,在疫情期間,內地不斷推出階段性支持政策,提高僱員租房提取額度,調整公積金貸款政策,紓解企業及僱員困難。政府應明晰央積金制度用途及發展定位,不應以經濟問題,而減少保障力度,應在制度的靈活性及幫扶性上作更多思考,積極提升央積金的效用。在"養老難"已成為目前阻礙經濟發展及市民生活的重要因素,本澳在單一的保障機制下,難以緩解未來即將到來的養老危機。政府作為管理主體,在疫情期間,應持續加大保障的力度,加快調升敬老金金額,以達至本澳維生水平或以上,實質改善對基層及退休人士的兜底保障。同時應在新的方向上作出完善,例如推出關愛基金,以緩解基層養老的困難,改善長者的老齡生活,以加快建設全面的社會保障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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