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逻辑理论建构:基本原则与整体模型

作者: 马正立 赵玉胜

摘 要:制度逻辑视角是一个元理论框架,用于分析制度、个体和组织在社会系统中的相互关系。制度逻辑理论建构具有四项基本原则:社会结构与行动的定向战略,制度既有物质性又有象征性,制度的历史权变性,以及制度具有多重分析层级。在制度逻辑视角中,实践与身份是基本概念,多重制度逻辑为行动者提供了在社会互动中用来再现、改变组织身份与实践的微观基础。本文在制度逻辑的微观基础之上建立了一个关于制度逻辑跨层级分析的整体模型,从而分析关于不同类型的社会互动(决策、意义构建和集体动员)如何在组织内部和组织之间实践与身份的动态关系之间起到中介作用。

关键词:制度逻辑;行动者;组织身份;实践;过程模型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新时代我国基层干部治理能力提升研究”(20CDJ010)。

[中图分类号] D035 [文章编号] 1673-0186(2022)005-0114-015

[文献标识码] A      [DOI编码] 10.19631/j.cnki.css.2022.005.009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具有多方面的显著优势……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保证。”[1]要将国家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最关键的是把握制度逻辑的理论建构。在一个多重制度系统中,个体与组织行动者是如何被制度影响的,尤其是当他们身处于国家、市场、社会、家庭的多重制度秩序之下时,他们又是如何被多重制度场域所影响的,这是一个值得研究的课题。作为一个分析框架的制度逻辑,可以用于分析制度、个体和组织在社会系统中的相互关系。本文主要阐述制度逻辑视角的核心构想,以期引导具有共同兴趣的学者们开发出新的理论性与经验性研究成果。

一、相关研究综述

制度逻辑视角(The institutional logics perspective)是组织和管理学领域中最具影响力的理论视角之一。尤其是近年来,基于制度逻辑视角的学术研究数量呈指数型增长,并且被跨学科地应用于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和公共管理学。多个领域的学者从不同层面,如场域层面、组织层面和个人层面持续进行研究[2]。已有研究在概念内涵上逐步形成了共识: 制度逻辑作为指导场域行为者的基本规制,涉及在组织场域中占优势的信念系统和相关的实践活动[3]。追本溯源,制度逻辑这一理论视角发迹于新制度主义理论,却又截然不同于新制度主义理论,从而翻开了制度分析的新篇章。这一理论视角批判新制度主义理论未能将“行动者”(actors)置于社会语境,并对理性选择理论进行重新解读,揭示出“理性的意义将根据制度秩序而变化——在市场的范围内,人们通过自利(self-interest)构建意义;但是在专业(professions)的影响下,自利不完全是意义构建的透镜,还需考虑个人名誉、专业能力以及技艺的水平”[4]39。由此,学者们普遍将制度逻辑定义为“一种由社会构建的、关于文化象征与物质实践(包括假设、价值观和信念)的历史模式”[4]45。

基于现有对制度逻辑的界定和认知,研究者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组织所处场域的制度逻辑并不是单一的,而是多种逻辑共存或互相竞争主导权的事实。在此基础上,一些研究者围绕多重制度逻辑对组织行为的影响展开了研究。多重制度逻辑视角可以揭示出:社会网络理论为什么无法解释人们为何彼此联结,以及资源为什么不具备普适的效应。可以说,资源将根据多重制度秩序(institutional orders)而变化,而自利与理性并不能普遍适用于各种制度环境。究其根本,制度逻辑所关注的正是自利与理性如何被抵消或调节,从而使人们意识到,尽管市场是一种制度,却不能完全支配专业性。而且,个体或组织可以感知到(哪怕是在潜意识里)不同制度秩序下文化规范、象征与实践的不同之处,并将此多样性融入自身的思想、信念与决策。换言之,“不同制度逻辑之间具有兼容性和互补性及其作用边界”[5],行动者的能动性(clynamic role)将根据多重制度秩序而变化。随着制度变迁和场域结构变化,组织原有的结构、文化和行为可能不再适用于现有的制度逻辑要求,而竞争性逻辑的出现致使组织采取不同的战略响应行为[6]。

多重制度逻辑理论把组织所面临的制度环境视为由兼有互补与冲突关系的多种制度逻辑构成的复杂制度环境[7],社会被看作多重制度秩序的建构,这一视角可以帮助更广泛地理解各种组织形式。作为一个理论模型,多重制度系统(multiple institutional system)①中的每一项制度秩序都展现出独特的组织原则、实践和象征,进而影响着个体和组织的行为。制度逻辑为行动者们提供了参考框架,这影响着他们对意义的构建,影响着他们用来激励行动的语汇(vocabulary),并对他们的自我感觉(sense of self)和身份(identity)有调节作用。每一项制度秩序的原则、实践和象征都以不尽相同的方式塑造着个体和组织演绎推理、感知与体验理性的路径,正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理论遵循制度理论到制度实践再到制度理论的发展规律,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立足于我国社会的实际,在不断吸收中华优秀传统治理智慧与借鉴世界优秀制度文明成果的基础上而形成。可以说,“社会主义制度的理论创新是以中国共产党人对社会主义制度的实践探索为基础,形成了一系列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理论成果,并以此推动中国的持续性发展”[8]。

二、制度逻辑视角的基本原则

制度逻辑视角的四项基本原则:社会结构与行动的定向战略,制度既有物质性又有象征性,制度的历史权变性,以及制度具有多重分析层级。

(一)社会结构与行动的定向战略

制度逻辑视角的一个核心假定是:个体与组织的使命、性质、价值观都嵌入(embedded)制度逻辑。这一假定使得制度逻辑视角既与那些强调结构凌驾于行动之上的宏观结构视角区分开来,又与那些把制度与经济或技术割裂开来的帕森斯式视角划清界限。社会科学史上有一项历史悠久的二律背反:一方面,强调社会结构束缚了行动;另一方面,关注个体与组织如何通过他们的行动创造、维护并改变制度。这里用行动(actions)这个词指代了“能动性”这个概念。能动性是行动者对这个社会产生一定影响的能力,例如,改变规则、社会关系或资源分配的能力。正如实践所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领导一切、全国一盘棋、上下一条线的国家制度”[9],一方面,可以保证现代化的社会主义性质,最大限度地代表和体现全体人民的根本利益、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另一方面,可以提出明确的现代化目标,制定科学的现代化规划,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充分发挥社会主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

在探讨制度逻辑视角之前,有必要强调那些曾促进理论发展来解决社会结构和行动这一理论性两难困境的定向战略。所谓定向战略是一种元理论结构,它由一系列有关行动者、行动与秩序的相互关联的假设和概念所构成。制度逻辑视角作为一种定向战略,解释了行动者在社会结构中的关键性差异在于“部分自治性”(partial autonomy)。而正是这种“部分自治性”解释了制度如何既约束又促进个体与组织的行动,从而创造出一种关于制度稳定性与制度变迁的理论,这也是制度逻辑视角的核心议题之一。

第一种定向战略来自结构性同构理论,涉及三种同构形态(即模仿性同构、规范性同构和强制性同构)。其中,模仿性同构、规范性同构符合结构主义的观点,即社会关系是模式化的,并且束缚着个体与组织的自主性;强制性同构蕴含着某种能动性理论(比如监管机构),而非仅仅关乎一致性或习惯性行为。实际上,新制度主义理论主要强调了社会结构的连续性及其对行动者的束缚。这一观点与经济学和政治学中基于理性的博弈论模型截然不同[10]。因此,新制度主义理论无法解释能动性,而制度逻辑视角则解释了个体和组织如何能够掌握并依据不同的理性观念来行动,以及行为战略如何在根本上与这种行动能力相关联。多重制度系统中各项元素的近似可分解性(near-decomposability)就是一个答案(尽管并不完善),即每一项制度秩序都有属于自身的理性观念。

第二种定向战略来自结构化理论(structuration),涉及社会结构与能动性的二元性。根据结构化理论,社会结构由规则、资源和实践构成,同时是社会生活的实施(enactment)和繁衍的产物与平台。这一理论构建了递归相互依赖模型(recursive interdependent model),这一模型同时将社会结构的根源和社会变革的起源理论化。

尽管结构化理论阐释出行动者具有见识、反思意识和自主性,但却并未阐明什么影响了行动者对于自利性与理性、权力和癖性的认知框架。既然行动者采纳的规则和资源并不单一,那么什么样的规则会被他们选择,什么样的资源又会被他们关注呢? 行动者会对自身或他人的行为赋予什么样的意义? 总而言之,结构与行动相互塑形这一观点的界限并不清晰。为解决这些问题,还需要在更广阔的社会文化系统之下理解结构化理论,结构化理论中缺少对社会系统的概念化,而且,这一理论仅仅假设资源被用于增强和维护权力。相比而言,制度逻辑视角则阐明:个体在多重制度系统中的位置,将影响他们使用权力来表达自身利益的目的、方式以及含义。尽管结构化理论的某些观点具有一定合理性,即实践理论的必要性,以及能动性与结构的二元性,但这一理论并未通过系统的经验性研究而跨越抽象层面。相比而言,制度逻辑视角则在社会系统的三个层级中,即组织场域、制度场域和社会场域,展开了深入的研究。

作为对新制度主义理论中所缺乏的能动性理论的回应,可以把观念与利益相联系,进而开发第三种定向战略∶“制度创业者”(institutional entrepreneur,或译为“制度创业”)。“制度创业者”在塑造文化的制度化过程中表达自身能动性。例如,制度创业者会通过讲故事、修辞战略,以及宏观的文化话语来操纵文化象征与实践。然而,关于“制度创业者”的研究者们因为过度使用案例研究来描述那些不受约束的制度创业者如何恣意操纵制度而广受诟病。而且缺少相关理论研究来解释制度创业者如何认识到自身利益,又如何嵌入(或独立于)那些促使他们产生文化象征与实践的社会系统之中。

第四种定向战略来自安·斯威德勒(Ann Swidler)的“文化工具箱”概念,即个体如何把文化当作“工具箱”(toolkit)来使用。从“文化作为工具箱”的角度来思考,便不难理解为什么人们的观念如出一辙,行为选择却各不相同,因为行为选择取决于行动当下的紧迫程度、个人价值观以及多重制度系统。“文化工具箱”解构了塔尔科特·帕森斯(Talcott Parsons)的唯意志行动理论(theory of voluntary action)。按照此理论,社会系统由价值取向构成,而个体则通过社会化过程将价值取向变成内在特质。由此,价值观便得以引导个体做出相应的选择。文化通过价值观影响了行动;价值观使行动者转向某些特定的目的。然而,文化或价值观并不一定是行动的预期。实际上,“文化工具箱”包含一种对行动困境的不同解释,其认为文化是支离破碎的,并非如塔尔科特·帕森斯(Talcott Parsons)所认为的那样铁板一块。而问题在于“如何将工具箱概念与制度逻辑的元理论相联结,而这样做又有什么意义”[10],对此,多重制度系统提供一种具有可分解性的文化模型。在这一模型中,个体和组织可以通过不同的方式获取文化的片段或类别元素(categorical elements),将之运用于新的社会情境,从而满足特定的局部环境中的实际需求。从这个意义看,“文化工具箱”也有局限性,相较于制度逻辑视角,它未能较好地解释规范与价值观是如何塑造行动的;对于使用“文化工具箱”概念的学者而言,价值观所扮演的角色无非是为行动提供正当理由(justification)而非道德动机(moral motivation)。

“文化工具箱”并没有为动机提供深刻的理论依据,相关阐释也缺乏动力机制。虽然“文化工具箱”概念可以与认知心理学、社会心理学联系在一起,并考察行动如何依赖于环境中的情境线索(situational cues),但这却往往把关于行动的动力机制排除在个体之外。而从制度逻辑视角来看,研究社会结构与行动的关键并不是把理性行动者与非理性行动者进行二分对立。相反,研究目标应是考察行动如何依赖于不同制度秩序对个体和组织进行定位和影响。这是因为每一种制度秩序都有其独特的理性观念。关于社会结构和行动,以及嵌入能动性(embedded agency)的话题一直是研究焦点。对此,制度逻辑视角深入讨论如何通过多重制度系统中各项制度秩序的互相依赖性和“部分自治性”来将结构和行动理论化,并不断对其进行测量。

上一篇: 个人信息合作保护的可能与限度
下一篇:

经典小说推荐

杂志订阅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