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建全龄友好包容社会 打造“人民城市”幸福样本
作者: 程伟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刻指出“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和“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成都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建设和民生保障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民生优先理念融入城市规划建设中,系统推进幸福美好生活十大工程,大力实施全龄友好包容社会营建,努力把柔性关照渗透到城市规建管运各个环节中,把人文关怀落实到衣食住行育教医养每个细微处,让每一个生活在成都的人都能感受城市的关怀和社会的温暖。
过去一年,成都市聚焦养老托幼、特殊困难群体救助服务等民生“急难愁盼”,全力推进全龄友好包容社会营建工程,先后发布政府需求清单70项,建成18个项目、完成投资24.43亿元,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满意度有效提升。搭建儿童友好框架体系,让孩子开心成长。实现未成年人保护协调机制全覆盖,建成4个市级、20个县级儿童友好试点社区、8个老幼复合型综合体和279个儿童友好幸福场景,每千人口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2.67个。发展普惠养老服务,让老人舒心长寿。建成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22个,新增普惠性养老床位2162张,改造公办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4180张,支持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4195户,全市医养结合床位达30332张。关爱巡访服务居家老年人122.4万人次。拓展关爱服务内涵,让特殊群体暖心有尊严。建成市残疾人集中托养中心,资助3.94万名残疾群众参加托养服务。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2.39亿元,惠及残疾群众16.5万人。“关爱随行”心理健康救助服务特殊困难群体3.04万名,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人次达4.4万。既有住宅增设电梯1605台,公园、绿道增设无障碍设施400余处。推进公益事业发展,让全龄市民共享友善和美。推进“友善之城·尚善之都”三年行动,培育公益慈善类组织273家,打造慈善示范社区(村)46个、慈善场景32个,建立社区基金达1132支,慈善信托规模达2638万元,带动社区慈善连片发展。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的物质性需要得到满足,开始更多追求社会性需要和心理性需要,期盼更便捷的托育服务、更优质的养老服务、更舒适的居住环境,等等。下一步,成都市将继续锚定创造市民群众幸福美好生活目标,持续推进全龄友好包容社会营建工程,进一步满足市民群众幸福美好生活新期待,让幸福美好生活更有温度、更有质感、更有内涵。
健全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更好满足老年群体多样化需求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满足数量庞大的老年群众多方面需求、妥善解决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问题,事关国家发展全局,事关百姓福祉。要加快建设养老服务体系,坚持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以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为评价标尺,推动养老服务实现普惠优质发展。
一是增强居家养老服务保障。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建设不少于5730张的家庭照护床位,建立以空巢、独居、重残等特殊困难老年人为重点的社区分类巡访机制,为空巢独居老年人家庭安装燃气报警器、联网式烟感报警器等居家安全监护设备。
二是完善社区养老“15分钟服务圈”。持续推动完善以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为枢纽、“一院一中心多站点”为支撑的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因地制宜增设老年助餐点、居家上门服务站点、养老服务顾问点等模式。
三是增加机构养老有效供给。支持企业增设普惠性养老床位,支持医疗机构增设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老年医疗护理床位,支持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医养结合服务中心。加强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建设,2022年底全市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比例超过50%。
四是推动养老服务业融合创新发展。支持社会力量建设旅居养老服务设施,结合各区(市)县资源禀赋,形成季节性推介目录。完善智慧养老信息平台建设,对全市基本养老服务、养老机构安全监管实施数字化管理。优先发展社区老年教育,推动成都开放大学、各级老年大学等教育机构建设成为示范性老年教育基地。建立养老机构评估分级管理制度,加强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服务质量监测评估、安全监管、风险防控等工作。探索推广“时间银行”互助养老模式,建立“时间银行”发展基金。
健全未成年人保护服务体系,营造儿童健康快乐生活环境
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是中华民族的希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关系国家未来和民族振兴。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以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一是健全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网络。制定未成年人保护实施办法,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制度机制。推动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实现全市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全覆盖。建立困境边缘未成年人动态监测体系,做到主动发现、及时保障。市级儿童服务机构实现心理关爱服务全覆盖,全市未成年人保护机构普遍开展心理关爱服务。
二是促进儿童工作服务能力建设。加强儿童主任、儿童督导员队伍建设和专业化建设。鼓励支持在各类儿童服务机构设置专业社工岗位,为有需要的儿童和家庭提供服务。研究制定儿童福利社会工作服务标准。引导、扶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儿童福利事业发展,为儿童服务类社会组织孵化提供政策和技术支持。
三是完善儿童关爱服务基础设施。依托社区综合体、多功能服务设施以及国有闲置资产配置托育园所,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以及用人单位、产业功能园区举办职工福利性托育机构,构建主体多元、性质多样、覆盖城乡的托育服务网络。开展示范性托育机构创建,实施托育机构星级评价,推动提升托育服务水平。
健全特殊群体友好尊重体系,持续强化困难群众多维帮扶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对困难群众,我们要格外关注、格外关爱、格外关心,千方百计帮助他们排忧解难,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时刻放在心上,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千家万户。加强对困难特殊群众的关爱,要做到困难帮扶逐步实现精准化、多层次、全覆盖。健全社会救助保障体系。
一是建立智慧救助体系。建设综合性社会救助服务平台,统筹救助资源,强化部门联动,促进社会救助管理部门间各项救助政策制度的有机结合和有效衔接。做好低收入人口动态数据监测,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对求助对象开展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和整体评估,精准识别和认定救助对象。
二是提升社会救助保障水平。建立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居民上年度人均消费支出变化幅度同比例调整机制,落实社会救助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提升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照料服务等方面的供养保障水平,完善集中供养特困人员机构建设和管理服务。做好突发公共事件中的急难救助工作。
三是强化残疾群众福利保障。修订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政策,适度提高补贴标准、扩大覆盖范围。加强残疾人集中托养中心建设,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托养服务率达60%。促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定点机构规范建设、规范运营,及时足额发放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补贴。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两级中心三级网络”建设,实现全市40%的镇(街道)建成社区康复站点。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做好无障碍出行、无障碍生活等场景营建和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
健全共同富裕的逻辑链条,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浓厚氛围
大力推动全龄市民共享友善和美,塑造“和谐包容”的城市精神,打造“友善之城·尚善之都”城市名片,营造全龄公益慈善氛围,推动社工服务、志愿服务惠及全龄市民。
一是推进慈善事业发展。建立市、县两级慈善会联盟,推动慈善会在资源汇集、项目开发、品牌打造等领域融合发展。重点培育枢纽型、平台型、支持类慈善行业性组织,大力扶持服务类慈善组织,优化慈善组织结构。落实慈善激励表扬制度,定期表彰慈善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力和示范效应的组织(单位)、个人和项目。开展公益慈善健步行等“慈善+体育”系列活动等,引导慈善嵌入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保等领域,营造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
二是强化社区公益服务。健全社会工作服务“四级网络”,制定社工站(室)管理服务指引,研制村(社区)社工室服务标准,实现社区专业社工岗位开发率达100%,新增持证社工人才3000名以上。推动分级建立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清单,促进社会组织健全内部治理机制,增强专业服务能力,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公共服务事项,深入参与全龄友好包容社会营建。整合各类志愿服务资源,围绕全龄市民需求开展社区志愿服务,引导市民向上向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