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党建引领高校二级院系治理
作者: 盛况
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我们要建设的教育强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强国,必须以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为根本保证。”[1]党的全面领导要靠党的坚强组织体系去实现,其中高校二级院系党组织在高校党的组织体系中处于承上启下的地位,是办学治院的中坚力量。然而,从教育部党组巡视直属高校的情况来看,高校党建普遍存在基层党组织建设较为薄弱的问题,不同程度存在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如何让党建引领高校院系治理,有效发挥院系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对于坚持和加强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落实高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及高质量推进“双一流”建设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一、以党建引领高校二级院系治理的重要意义
二级院系是高校最基础的实体单位,主要从事知识的发现、传播和应用,承担着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高校具体职能。党建引领高校二级院系治理,有利于推动党的建设与院系发展深度融合,为院系落实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提供坚强保证。
以党建引领高校二级学院治理,是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只有基层党组织坚强有力,党员发挥应有作用,党的根基才能牢固,党才能有战斗力……要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2]基层党组织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基石和关键环节,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的“最后一公里”。高校二级院系党组织是教育动员党员的坚强堡垒,是联系服务师生的重要阵地,长期以来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凝聚人心、推动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不可否认的是,二级院系党组织也面临一些新的问题和挑战,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层层衰减现象依然存在,压力传导出现“能量损耗”,有“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部分基层党组织引领事业发展的能力尚需进一步提高,党建和业务融合不够存在“两张皮”现象;一些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弱化,党内政治生活不认真、不严肃。以党建引领高校二级院系治理,有利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层层传导,压紧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从根本上解决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从而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
以党建引领高校二级学院治理,是加强师生思想政治工作的迫切要求。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强调:“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开展高校党的建设的重要抓手,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高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根本标准。”[3]当前,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社会思潮多元多样,思想文化交流交锋,而高校处在意识形态斗争的前沿阵地。大学生处在人生成长关键时期,思维活跃,求知欲强,富于创新精神,但他们的价值观还未定型,更容易受到社会环境变化和西方文化渗透的影响。此外,随着我国发展环境日趋向好、国家引才政策趋于综合化,大批高层次海归人才加入国内高校担任教师,他们的价值取向比较多元,有时还会戴着“有色眼镜”观察和解释中国的社会现象。“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事关办什么样的大学、怎样办大学的根本问题,事关党对高校的领导,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后继有人,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和战略工程”[4]。二级院系是组织教学科研活动的责任主体,集中了绝大部分的学术精英和专家学者,承担了人才培养等大量日常性工作,是思想政治工作的主场域。以党建引领高校二级院系治理,加强师生思想政治工作,有利于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更好地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有利于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担当,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以党建引领高校二级学院治理,是推进“双一流”高质量建设的现实要求。2022年1月教育部等三部委发布的《关于深入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若干意见》强调,加强组织领导,提升建设高校治理能力。其中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使“双一流”建设与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同步推进,激发师生员工参与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二是对标教育现代化目标和要求,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加快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其中释放出强烈信号,即党的领导和治理现代化是“双一流”建设的坚实保障。“双一流”大学建设的基础是学科,而学科基本归属于某个院系或者依托某个院系的平台,因此院系是开展学科建设的直接载体,在“双一流”建设中的主体作用更加凸显。以党建引领高校二级院系治理,有利于把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转化为高校的发展优势,把好办学方向关、人才政治关、发展质量关,深入推进“双一流”高质量建设,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以党建引领高校二级学院治理,是实现二级院系治理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基本特征。加快推进高校治理现代化,核心就是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在办学治校的全过程和各环节体现党的全面领导。随着中国高等教育由大众化阶段进入普及化阶段,推动管理重心下移、激发院系办学活力势在必行。二级院系在经费投入、人事聘任、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拥有更大的自主权,逐渐成为办学的基本组织单元,其治理现代化是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二级院系党组织责任重大,承担着“强化政治功能,履行政治责任,保证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任务完成,支持本单位行政领导班子和负责人开展工作,健全集体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5]等任务,具体包括:把好重大事项的政治关,保证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决定的贯彻执行;通过院系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和决定本单位重要事项,提升班子整体功能和议事决策水平等。由此看出,院系党组织处于院系治理体系的关键位置,其工作水平很大程度上决定着院系的治理能力,对院系治理机制的整体运行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以党建引领高校二级院系治理,推进二级院系治理现代化,有利于在尊重师生多元利益的前提下推动各方主体平等参与、民主协商、互动协调、责权统一,从而实现共治与善治的有机统一,凝聚起推动学院发展的强大的动力。
二、以党建引领高校二级院系治理面临的现实困境
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高校,关键在党。党的全面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的根本优势,是实现高等教育现代化和高校治理现代化的根本保证。以党建引领高校二级院系治理,有助于推动党的建设与院系治理相融合,实现由制度优势向治理效能转化。目前,以党建引领高校二级院系治理的认识、机制和能力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党建引领院系治理的认识还不到位。新《条例》强调,“以高质量的党建引领推动高校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实现高质量发展”,但落实到二级院系层面,党建引领院系治理的理念尚未完全落到实处。一方面,部分高校院系党组织在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方面还存在一定不足,对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时代要求、鲜明特征和重要意义等认识不够深刻,对现代大学治理体系建设尤其是院系治理的体制机制、实施路径等缺乏足够的认知,党建引领院系治理的观念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另一方面,院系治理无论在理论研究还是实践推动方面都处于初级阶段,校级层面在资源配置和行政管理方面拥有绝对的话语权,而院系缺乏相应办学自主权,“最终导致二级学院逐渐成为高校的附庸机构乃至异化为高校的‘生产车间’,致使学院治理过多于依附高校治理,其独立性不强”[6]。
党建引领院系治理的机制尚不完善。院系是基于学科专业架构的实体性组织,大学的职能和目标要依托院系来实现,而院系的运行又在大学整体的框架内。高等院校院系治理实践处于起步阶段,在实践层面没有统一的范式可以借鉴,还没有完全脱离行政管理的模式,相应的治理理念、治理机制、治理文化与教育现代化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距离。所谓治理,是指多元利益相关者参与重大事务决策,这中间包括治理主体(由谁治理)、治理客体(治理什么)和治理机制(如何治理),其目的是调动多元主体的积极性、创造性,以更好地实现组织目标。构建科学合理、协调运行的院系治理机制,就是要正确处理好院系内部政治权力、行政权力、学术权力和民主权力的关系。最理想的状态自然是这四种权力有效协同、良性互动,然而在博弈平衡的实践过程中后两种权力处于天然弱势。在实际工作中,部分高校院系党组织的工作范畴还局限在传统党的建设领域,局限于做好师生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等,对于如何调动师生参与学院治理的积极性还缺乏方式方法,仅仅停留在形式的要求上,学术权力、民主权力在学院决策中参与的广度和深度不够,各类治理主体有效参与决策的机制还未真正建立起来。
党建引领院系治理的能力有待提升。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双一流”建设的战略目标,就是要培养一流人才、引育一流师资、产出一流成果,院系治理必须服从和服务于这个目标。治理能力是新时代领导干部的核心素养,关系到治理现代化的治理效能和治理进程。高校院系党组织负责人一般由专职党务干部担任,党务工作经验比较丰富,也能全身心地投入工作,在保证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学校决策的贯彻落实,以及保证院系正确的办学方向上具有主导权。但相比院长而言,他们的专业背景普遍偏弱,缺乏学术影响力,在学科建设和教学、科研等方面往往没有太多发言权,在支持本单位行政领导班子和负责人开展学科建设方面的能力相对不足,影响党组织在院系事业发展中的作用发挥。如涉及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学科专业调整优化等重大事项,由院系党组织会议先行研究,而后再由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如果院系党组织对学科发展趋势、教学科研规律缺乏一定的理解,就很难进行高质量的政治把关。
三、以党建引领高校二级院系治理的优化路径
院系党组织是落实党对高校全面领导的重要基础,是高校党的组织体系中承上启下的重要环节,是办学治院的中坚力量。以党建引领高校二级院系治理,并不是院系党组织包揽一切、代替一切,而是要把党的领导嵌入院系治理的全方位、各环节,使党的建设与学院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具体任务深度融合,为落实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实现学院高质量发展提供思想保证、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加强学习,提升治理理念。理念是实践的先导,要推进治理现代化首先要树立现代治理理念。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在现代化建设实践中提升治理理念,并以科学的治理理念引领并推动现代化建设实践,实现了治理理念与现代化建设的良性互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国家治理体系的大棋局中,党中央是坐镇中军帐的‘帅’,车马炮各展其长,一盘棋大局分明。”[7]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国家治理体系的基本特征,也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根本保证。我们的高校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高校,要推动中国特色现代大学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首先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院系党组织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牢固树立与现代治理相适应的高等教育理念,提升对党建引领高校院系治理的规律性认识,把党的领导贯穿办学治院全过程,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把关定向,强化治理地位。新《条例》明确指出:“涉及办学方向、教师队伍建设、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等事项的,应当经党组织研究讨论后,再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决定[8]……落实重大事项前置研究程序,是院系党组织领导和运行机制建设的关键举措和着力点,也是确保院系党组织有效彰显政治功能的重要制度保障。”[9]通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和决定本单位重要事项,已成为高校院系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厘清院系党组织会和党政联席会的权力边界,明确由院系党组织会议对相关工作的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政治方向先行把关,再提交院系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从体制上保障党对院系决策的全面领导权,从机制上确保院系党组织在重大事项上的把关权,从制度上确保党委会和党政联席会的有效衔接上协调互动。院系党组织要及时修订党委会和党政联席会议事决策规则,明确重大事项前置研究程序,建立前置研究的重大事项内容清单,从而维护好党组织对院系治理进行政治把关的制度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