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共同富裕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
作者: 周春梅 庆祖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梦是国家梦,民族梦,是每一个中国人的梦,也是每一个残疾人朋友的梦。”共同富裕是奋斗目标,是实现现代化的必然途径,是党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的具体体现,也是包括残疾人在内的广大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共同富裕对残疾人、残疾人工作和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是今后一个阶段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方向,必须坚持以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为主线,深入实施“‘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着力解决残疾人“急难愁盼”问题,努力开创残疾人事业新局面。
坚持问题导向,把握服务共同富裕的
残疾人工作特质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必须坚持问题导向。问题是时代的声音,回答并指导解决问题是理论的根本任务。残联工作现在面临的现实问题是广大残疾群众迫切要过上好日子的愿望。调查发现,“十三五”期间,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逐年提升,但与江苏全省平均水平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江苏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占全省人均收入的比率由2016年的48.00%提升至2020年的53.00%,残疾人家庭收入水平与全省平均水平相比,仍然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十三五”期末,江苏残疾人家庭人均消费支出为1.63万元,其中衣食住行支出占比较高,达到63.13%;残疾人家庭人均消费水平显著低于全省居民家庭消费水平,残疾人家庭恩格尔系数为39.05%,比2018年降低6.67个百分点,但与全省家庭恩格尔系数28.72%相比,存在着一定的差距。残疾人家庭医疗保健支出占比较高,约为25.12%,比2018年增加约1个百分点,而全省居民家庭医疗保健支出占比仅有7.70%;医疗保健支出约占残疾人家庭消费支出的四分之一。反映了残疾人家庭食品支出、医疗支出居高不下的实际状况没有根本改变。可以说,残疾人家庭收入状况调查为促进残疾人共同富裕提供了重要依据,有利于科学决策,明确今后发展方向。因此,残疾人工作要及时针对国家人口结构发生的巨大变化作出相应改变。
在老年化的背景下,加大对老年残疾人的关注。中国残联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9月底,全国持证残疾人数量3771.4万,其中老年人1785.9万,占比47.35%。由于生理和精神的特殊情况,残疾人养老需要更多的资源和更为细致的保障,而他们自身的承担能力又存在现实的局限性,给个人和家庭带来沉重的负担,处理不好,会直接影响共同富裕的实现效果。
面对城镇化趋势,加大农村残疾群众的保障力度。我国的城镇化率已达65.2%,但是全国持证残疾人数量3771.4万中,农村户籍残疾人口占比79.8%,城镇户籍占比仅为21.2%,呈现残疾人群体的逆城镇化现象,大多数残疾人由于种种原因还居留在农村地区。因此,残疾人工作在政策制定、资源配置,工作发力的方向上都需要围绕促进农村残疾人共同富裕去施策,既要出台政策引导残疾人进入城市,也要结合现状,让资源跟着残疾人走,做好农村残疾人的教育、就业、康复、托养等综合保障,用行之有效的组合拳确保他们在共同富裕的道路上不掉队。
三次分配联动,发挥就业在残疾人
共同富裕过程中的关键作用
残疾人工作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精准施策,在推进三次分配,促进残疾人共同富裕上,要因人而异,建立不同对象的分配机制。轻度残疾人倡导第一次分配中的就业创业,中度残疾人在享受第二次分配的同时,鼓励积极参与集中辅助性就业,加大重度残疾人第二次分配的政策调节力度,倡议通过第三次分配慈善分配方式,吸纳社会资源予以倾斜。同时,残疾人的共同富裕内涵十分丰富,不仅仅是物质财富的增长,还应包含残疾人托养和照护服务、残疾人公共服务、残疾人权益保障、残疾人智能化服务、社会化助残动员等各方面的全面提升。共同富裕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富裕,推进残疾人共同富裕,要大力加强残疾人的群众性文化体育工作,让更多的残疾人物质上充裕,精神上丰富。
三次分配中要尽最大可能通过就业挖掘出残疾人实现共同富裕的内在力量。千方百计地推进残疾人就业,对实现他们自身的生命和生存价值,对改善他们自身及家庭的经济状况,对实现党制定的共同富裕战略目标至关重要。
促进残疾人就业要加强党建助残和部门联动,形成促进就业合力。坚持党建引领,为残疾人就业注入红色基因,吸引党政机关、人大、政协、社会群团、企事业单位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扶残助残,将党建工作和促进残疾人就业深度融合。民政、财政、人社和残联等部门要立足完善基本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项目体系,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商解决残疾人就业问题,不断完善关于残疾人就业的政策叠加,在出台实招产生实效上下功夫,对接纳残疾人就业的单位给予政策扶持和奖励。
发挥特殊职业教育对残疾人就业的基础性作用。围绕提升职业能力,精心设置课程,细化评估过程,侧重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围绕提升职业能力的主线,构建包括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评价机制的特殊职业教育体系,在教学中培养特需学生的表达沟通能力、时间管理能力、信息处理能力、问题解决能力、自主学习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安全防护能力等,收集学生在职业教育过程中产生的证明他们能力的“证据”,从而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得出科学可靠的结论,为就业提供依据。
积极吸纳社会工作中促进就业的专业理念与实践模式。发挥社会工作的专业能力与公益慈善的资源效应,进一步推动公益慈善社会工作和残疾人就业的融合发展。让广阔的社会大市场为残疾人就业服务。把关爱残疾人作为继承中华民族优良传统,弘扬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重要元素,大张旗鼓地宣扬吸纳残疾人就业单位,特别是民企、私企、外企的良行善举,在全社会形成帮助、关爱残疾人就业的良好助残环境。
加大残疾人就业安全健康的风险防范力度。在残疾人就业场所,要周密制定职业健康防范措施,考虑到残疾人面临的安全、心理与社会风险,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来减轻、消除这些风险,设置好面对生产安全的应急预案和疏散程序;面对社会歧视的心理辅助、保护;面对交通隐患的上下班保障措施等,确保残疾人就业安心,家庭放心,社会定心。
做好法治维权,为残疾人共同富裕营造良好的氛围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坚持底线思维、法治思维,带着强烈的政治责任和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把残疾群众的信访工作做好做实、做到心坎上,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全面排查化解各类风险隐患,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未发之时、萌芽之初,切实维护残疾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实现共同富裕奠定基础。
残疾人法治维权工作要为残疾人就业保驾护航,重点突出就业法规政策执行力度,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残疾人就业条例》,进一步加大监督和检查力度,推动各行各业各单位履行法律义务,不得拒绝残疾人就业,以法律威严、行政干预,落实按比例就业数量和就业保障金按标准征收,弥补残疾人由于生理缺陷而在就业中处于弱势的状况,保障他们的就业权利,为促进残疾人共同富裕守好公平正义的底线。
提升康复质效,奠定残疾人共同富裕基础
夯实儿童康复基础。以“应康尽康,应康优康”为目标,贯彻落实《江苏省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规范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督导各地按新修订的《江苏省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实施规范》开展服务。开展残联系统康复机构业务规范化建设评估。委托协会按残疾类别开展专项调研,形成专项调研报告。通过第三方继续开展满意度调查。
发挥辅具适配作用。继续开展“科技改变生活项目”,督促各地贯彻落实辅具补贴办法,提升残疾人辅具适配服务机构和辅具租赁点服务水平。对接“智慧残联”系统,做好辅具信息录入。为符合条件的听障儿童开展进口人工耳蜗康复救助服务。
推进残疾预防。提前谋划人口出生率下降给国家发展带来的影响。2022年我国出生人口956万,死亡人口1041万,2023年出生人口902万,死亡人口1110万,人口总数呈快速下降的趋势。数量减少,就要格外注意提高人口的素质,有效加强残疾预防,尤其是在婚检、孕检、产检、新生儿检查等环节采取严格措施,减少新生儿出生缺陷,提高健康比例。同时加大儿童青少年的脊柱侧弯筛查、矫治,加强青光眼等疾病防范。残疾预防工作,是应对少子化的重要而有效的举措,有助于提高人口质量,改善人口结构,拓展残联的工作职能和社会影响。预防残疾发生,降低残疾程度,减轻残疾影响,从保障服务残疾人,拓展到服务全社会,全年龄段的人群。根据《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1—2025年)》,开展残疾预防宣传和知识普及活动。落实省残联预防专家咨询委员会会议精神,遴选省残疾预防创新项目并推广。开展青少年脊柱侧弯筛查,开设残疾预防大讲堂,推进国家和省残疾预防重点联系点工作,开展部门间残疾预防信息共享,推动残疾预防交流合作,做好残疾预防日等相关节日宣传活动,加强正面宣传、舆论监督、科学引导和典型报道。
强化康复人员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残联系统康复专业技术人员规范化培训规划(2021—2025年)》,继续开展康复技术人员规范化培训,并且通过培训基地有计划地培养专业化、职业化的康复人才。开展各类别康复技术人员技能比赛活动,创新创优打造江苏品牌,形成品牌效应。积极依托社区康复示范点,开展社区康复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完善精神残疾人服药工作,对接卫生健康委,做好政策衔接,巩固完善白内障免费复明项目。通过这些举措,切实使人口的素质得到有效提升,在人力资源上为共同富裕夯实必要的基础。
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为共同富裕营造和谐环境
无障碍环境建设事关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安全出行,一直都是社会关注热点、舆情集中的事项。国家出台了《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江苏省政府出台了《江苏省无障碍环境建设实施办法》,为推进法规贯彻落实,江苏省残联提出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知识普及、共治共享、示范创建和社会扶助”四大行动并积极组织实施,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无障碍公益宣传作品征集评选和全媒体平台传播推广活动;与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共同出台全省无障碍环境认证实施意见,启动认证试点工作;与江苏省检察院、住建厅共同发布无障碍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发挥省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统筹协调作用,指导全省相关部门和各地在制定相关规划,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养老服务设施时统筹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同步落实无障碍工作要求,在健全无障碍环境建设体制机制、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丰富无障碍信息交流内容、扩展无障碍社会服务范围、强化监督保障和完善相关法律责任等方面下功夫,不断提升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具体落实到加快残疾人服务设施和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建设和改造,参与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市(县)创建培育工作,推进扶残助残行动不断提升,发挥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培训、引导残疾人积极参与无障碍建设促进和督导,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盲道和无障碍通道专项净化活动、门户网站信息无障碍建设活动,统筹推进无障碍停车位、残疾人免费停车、残疾人信息消费优惠政策的落实,让更多的残疾人获得更加便利的公共服务,提升他们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