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着共同富裕美好社会奋力前行

作者: 蒋宏宾

(一)

共同富裕,是人类社会的共有梦想和不懈追求。人类发展进步的历史,某种意义上讲,就是不断追求财富创造、物质丰裕及其公平合理分配的历史,是在探索、思考和实践的基础上接力探求共同富裕解决之道、解决之策的历史。因而,也是向着共同富裕美好社会愿景奋力前行的艰辛旅程。

早在2000多年前,人类阶级社会形成之初,中西方的众多先哲圣贤,不约而同地怀揣梦想,站在善良的道德高点或法律辩驳立场,开始关注财产所有、财富公平、民生福祉等话题,就国强民富、公平正义、人类大同等提出过极具天才般的思想主张。

中国古代,诸多圣贤先哲,心忧百姓苍生,致力于探寻财富天下、同富同乐的太平盛世之道,追求“小康”“大同”的理想社会之境。孙中山先生称誉为中国经济学之“滥觞”的《管子》一书,就有大量篇幅论述强国富民和重农之道。在《管子·治国》篇中,有一句至今仍闪耀光芒的经典之语:“凡治国之道,必先富民。”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把“富民”作为经世治国之策,主张“富国富民”“先富后教”,讲求“不患寡而患不均”。在生产力很不发达的年代,“患不均”背后透露的,或许更多的是缓解贫富差距、注重财富分配均衡之思,体现的是一种“共同”分配之愿。而在古代西方,对此问题的探寻,竟与我华夏先哲有很多相通相似之处。西方的财富及财富分配思想,起源于古希腊的城邦社会。雅典最著名的政治家梭伦,提出要改变“作恶的人每每致富,而好人往往贫穷”的现状,主张“我制定法律,无论贵贱,一视同仁,直道而行,人人各得其所”。柏拉图则在《理想国》中宣称,建立国家的目标是“为了全体公民的最大幸福”。亚里士多德还首次提出“共同体”概念和“分配正义”思想。凡此种种,不一而足,可谓是人类进入第一个私有制社会即奴隶社会之后,先哲们关于财富,特别是财富分配问题的最早思考。

当人类进入私有制的极盛形态,即资本主义社会之后,更多的思想者投入对共同富裕问题的探求。自然,资本家阶级是天生的财富崇拜者和最大利润追逐者。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开山鼻祖亚当·斯密用近十年之功写就《国富论》,从资本家的立场出发深入探究“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显然,他研究的重点不是共同富裕,而是在资本主宰的国度里怎样创造更多的财富;尽管他把财富定义为“国民财富”,但这显然不是也不可能归全体国民所有。幸运的是,时间上早于斯密许多的,是这样一批有社会理想、更有平民立场的社会精英,他们就是在人类历史上留下深深思想印记的空想社会主义者。是他们,开启了资本主义时代共同富裕课题研究的新航程。

英国的托马斯·莫尔,深受柏拉图的影响和启发,成为乌托邦的创始人、空想社会主义的第一位开拓者。他集中批判英国圈地运动中“羊吃人”的乱象,虚构了一个自己心目中的理想国,撰成《乌托邦》一书,提出全部财富公有、按需分配的思想。几乎和莫尔同时代的德国人托马斯·闵采尔和稍后的意大利人托马斯·康帕内拉,均先后提出了人间天堂般的美好幻想。空想社会主义的思想持续发展了300余年,一直到圣西门、傅立叶和欧文等的出现,将这一思想发展至顶峰,并形成了较完整的学说体系。废除私有制、消除劳资对立和阶级差别、实行共同劳动和合理分配等,成为他们共同的理想和主张。这些,后来均成为科学社会主义的重要来源和思想养分。恩格斯曾对这三大思想先驱的突出贡献给予高度评价:“他们天才地预示了我们现在已经科学地证明了其正确性的无数真理。”[1]

历史无法假设,也不可苛求。空想社会主义确没有能在中华大地上首先产生,主要原因在于资本主义发展缓慢。鸦片战争后,中国一步步沦为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在此境遇下,农民领袖洪秀全继承并发展了历代农民战争“均贫富”的主张,试图建立一个“无处不均匀,无人不饱暖”的太平盛世,实现“天下一家、共享太平”的社会理想。作为封建士子和近代维新派领袖的康有为,先推行戊戌变法告失败,后闭门精研著成《大同书》,勾画出一个“人人平等、天下为公”的大同社会。这可谓是中国式的空想社会主义思想。孙中山提出“革命的目的是为众生谋幸福”,民族、民权、民生的“三民主义”就是实现民有、民治、民享的“大同主义”,交织着来自资本主义的新主张和本土传统的民本思维;他晚年倾向于社会主义,主张实行“国家资本主义”。尤其是, 孙中山积毕生之思,构造《建国方略》,并突出强调实业救国的民生计划,以强国富民、振兴中华。正如毛泽东评价:“他全心全意为了改造中国而耗费了毕生的精力。”[2]值得我们永远崇敬。相较于前人,孙中山的共同富裕构想中涌动着资产阶级思想的新元素,并且乌托邦的成分少了许多,科学合理的成分强了许多,甚至少数设想开始付诸实践,但从总体上看,仍更多止于愿望,流于构想,尽管如此,其中可资借鉴的合理成分和天才设想,仍不失为珍贵的思想财富。

上述这一系列的美好愿望与天才构想,揭示了人们在财富创造和财富分配中所不愿意承受、不愿意维持的社会阴暗不公一面,更昭示了人们特别向往、特别憧憬的社会光明理想一面。共同富裕社会尽管万般美好,然而,在马克思主义诞生之前,所谓共同富裕,只不过是一种虚幻的空想而已。即便如孙中山,因其并未真正理解和接受科学社会主义,故也难免空想窠臼。从根本上讲,那些圣贤先哲、仁人志士,没有也不可能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这一社会基本矛盾运动出发,历史地、辩证地认清财富创造与财富分配的真相与实质,从而认清社会发展的真相与实质,进而认清社会发展的规律与未来。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的诞生,第一次科学揭示了人类社会特别是资本主义社会的实质和运动规律,论证了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最终必然代替资本主义及一切私有制社会的历史逻辑和发展趋势,从而指明了实现共同富裕的物质前提、社会制度前提、主体动力所在,以及现实可行的社会途径等一系列必不可少的基本元素、关键要件。也就是说,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科学社会主义,内在而直接地指明并且充分体现了实现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富裕的思想。从这个意义上讲,科学社会主义就是关于人类实现共同富裕、走向共同富裕美好社会的思想。马克思、恩格斯设想的共产主义社会,正是共同富裕的终极形态和最高境界。

(二)

共同富裕的构想,虽非马克思主义的首创,但共同富裕几近可视作共产主义的代名词。因为,共同富裕正是马克思、恩格斯设想的未来社会的重要特征。更因为,共同富裕的思想是在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创立之后,才真正开始拥其科学内涵和实际价值。是马克思主义,使得共同富裕思想真正成了科学。

马克思主义有三大组成部分,科学社会主义则是马克思主义的主要问题和实质所在,是马克思主义思想体系之核心,它系统深刻揭示了人类共同富裕理想境界的科学性、必然性和可行性。具体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科学世界观、方法论,深刻揭示了共同富裕社会的建立符合人类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指明了共同富裕的主体受益基础是广大的无产阶级;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尤其是剩余价值学说的创立,科学揭示了资本主义的内在矛盾及其运动规律,指明了实现共同富裕应当具备的物质基础、所有制前提和现实道路;而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在批判吸收空想社会主义合理因素的基础上,科学构想未来社会,指明了人类共同富裕社会的真正前景所向。换句话讲,只有具备了历史唯物主义和剩余价值两大思想武器,马克思、恩格斯才能深刻批判资本主义腐朽制度之实质与要害,也才能科学汲取空想社会主义思想中的合理成分与天才构想,进而把社会主义从空想转变为科学,由此,共同富裕的构想才第一次拥有了科学的基础,成为科学构想。尽管马克思、恩格斯没有直接提出或使用过“共同富裕”的概念,但是,科学社会主义原则无一不关涉共同富裕的内涵。他们科学阐明了人类社会发展的最高境界是共产主义,这是一个物质极大丰富、社会全面进步,并且每个人都能实现自由全面发展的社会形态。在未来社会中,“生产将以所有人的富裕为目的”[3],“社会的每一成员有可能参加社会财富的生产,而且有可能参加社会财富的分配和管理”[4],“生产发展到能够满足所有人的需要的规模……所有人共同享受大家创造出来的福利”[5]。

可见,马克思主义所科学预测的共同富裕美好社会,就是共产主义社会。在这样的社会形态中,生产力高度发达,消灭了私有制,实现了生产资料公有制,在满足全体社会成员物质和精神合理要求的基础上,不断实现人的全面发展。达成这样的理想境界,应当是也必定是一个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不断推进的自然历史过程,还是一个不断变革和调整生产关系的社会历史演进过程。在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社会主义,生产力还不是高度发达,一定程度的“资产阶级权利”依然起着作用,个人自由和全面的发展更有诸多限制和不足。但是,由于生产资料公有和按劳分配的实行,使劳动者和生产资料之间、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之间基本形成了一种协调和谐关系,人们注重自觉地改造和利用自然,这就为全面发展打开了广阔通途,并且逐步积累起更加厚实的物质文化等发展基础。在此基础上,理想中的共产主义社会终将到来,那时,“通过社会生产,不仅可能保证一切社会成员有富足的生活和一天比一天充裕的物质生活,而且还可能保证他们的体力和智力获得充分的自由的发展和运用”[6]757。

马克思主义视阈下的共同富裕理想境界,是真正具有科学性、必然性和可行性的共同富裕美好社会。马克思主义不仅赋予共同富裕以科学的思想内涵与精神实质,而且揭示了共同富裕的实践性、可行性特征与要求。巴黎公社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工人阶级政权,虽然仅存续了短暂的72天,但正如马克思所言,它根本有别于乌托邦,“奇迹般地改变了巴黎的面貌!”它是一次真正科学社会主义意义上的实践尝试,并“将永远作为新社会的光辉先驱而为人所称颂”[6]66、81。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巴黎公社正是按照科学社会主义原则建立社会主义社会的先驱尝试,也是初级形态社会主义性质政权对全体劳动人民共建共享富裕美好生活的一次探索试验。公社先驱式的探索给了马克思、恩格斯许多启示,他们在深入总结巴黎公社的同时,也进一步完善了劳动者共享富裕美好生活的思想与设想,其中包括:让一切权力归于人民,为实现全体劳动者平等享有权利和社会财富奠定政治基础和制度条件;实现劳动的彻底解放,建立真正的“自由的、联合的劳动”,为全社会共建共有共享创造重要经济条件;实行正确的分配原则和民主监督制度,反对和防止特权,建立有利于促进公共财富共同分享的良好机制;等等。

如果说科学社会主义指明了人类走向共产主义、实现共同富裕美好社会的方向和目标,巴黎公社是初级形态社会主义性质政权对建设这一美好社会的最初试验和先驱探索,那么,列宁领导的苏联社会主义,在社会主义革命、改造和建设的具体实践中,则开始了对建设共同富裕美好社会的整体性、创造性探索。这样的探索,发端于俄国十月革命。十月革命的胜利,标志着科学社会主义由理论、运动到制度的历史性跨越,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诞生了。列宁带领党和人民,对俄国这样一个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国家如何巩固、建设社会主义进行了全新探索。政权建立之初,为巩固胜利果实,苏维埃政府推出了一系列“战时共产主义政策”,其突出特点是全面国有化、劳动义务制和平均共产主义分配制度。但这一临时性、过渡性的政策,显然不适合常态条件,弊端随即暴露,“新经济政策”遂应运而生。这是苏俄经济政策的重大调整,更体现了布尔什维克党对如何走向社会主义、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的有益探索。尤其在列宁晚年,他深刻总结以往的经验教训,对沿着社会主义道路走向共同富裕美好未来进行了深入思考,留下了不朽财富。列宁认为,消除贫困和剥削,首先是要消除生产资料占有的不公平,建立社会主义新社会。然而,社会主义毕竟是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尽管消灭了私有制,但还不能实现完全的公平和平等,达到完全意义上的共同富裕。列宁同时认为,革命夺取政权后,必须转变工作重心,即恢复和发展经济;“劳动生产率,归根到底是使新社会制度取得胜利的最重要最主要的东西”[7],社会主义应当采取更加科学的劳动组织形式,充分显示优于资本主义的经济结构优势;建设社会主义,必须大胆积极地利用资本主义文明成果;无论是战时共产主义政策、新经济政策或其他的政策转变,目的都是为了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使之更好地造福人民,“使所有劳动者过最美好的、最幸福的生活”[8]。列宁去世后,斯大林继承列宁的事业,为巩固和建设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继续探索,苏联也由此从一个落后的农业国转变为强大的工业国。在探索社会主义建设道路过程中,苏联以加快实现工业化和农业集体化为目标,以非常措施优先发展重工业,以强制方法推行农业集体化和工业化,却进一步固化为带有严重弊病和缺陷的“苏联模式”。但不管怎么说,从人类历史发展长河看,世界上首次大规模的社会主义建设是从苏联开始,在斯大林时期进行的。斯大林在领导苏联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过程中功过参半,过错和失误颇多,更累积起诸多深层体制弊端,但他致力于捍卫和发展社会主义、致力于为人民过上幸福美好生活而奋斗的功绩不可否认,他对列宁建设社会共同富裕美好社会的思想发展也值得总结借鉴。斯大林认为,社会主义在和平条件下应当把经济建设摆在首位,并把改善贫苦农民的生活作为发展生产力的突出重点;富裕是社会主义的重要特征,社会主义“只有在高度的劳动生产率基础上……只有在社会全体成员都过着富裕而有文化的生活的基础上,才能获得胜利”[9];社会主义必须实行公有制,集体农庄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形式,有利于全体农民走向富裕而不会导致贫富分化。此外,斯大林认为社会主义是建立在诚实劳动基础上的,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需要分步骤推进,平均主义不符合马克思主义原则等,这都是对列宁主义的正确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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