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富裕的评价指标与量化测度
作者: 刘兴远
一、引言
共同富裕不是抽象空泛的概念,而是一个可量化、可测度、可评估的具体发展目标。建立共同富裕评价指标体系,多维度、多视角定量评判共同富裕进展状况,对推动共同富裕具有指导意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深入研究不同阶段的目标,分阶段促进共同富裕……要抓紧制定促进共同富裕行动纲要,提出科学可行、符合国情的指标体系和考核评估办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论述,为扎实推动共同富裕指明了方向,也为构建共同富裕指标体系提供了遵循。量化描述共同富裕建设进程已成为一个重要的理论和实践课题。
关于共同富裕指标体系的构建,国内不少研究机构和专家学者从不同角度进行了探讨,形成了诸多有价值的成果。这些研究围绕共同富裕的主体、内容和路径等方面展开,从多个维度构建评价指标,较好反映了新时代共同富裕的内涵演进和目标要求,虽然部分研究存在指标设置不够周延、可操作性不强、理论框架与实践需求衔接度不高等问题,但为构建扎实推动共同富裕指标体系贡献了分析思路和研究视角。本研究在充分借鉴既有研究经验的基础上,对共同富裕指标体系进行深化研究,力图将指标体系设计得更加科学严谨。
二、共同富裕的多重意涵与时代特征
共同富裕无论是内涵还是外延都十分丰富。首先,共同富裕体现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辩证统一。“富裕”属于生产力范畴,是生产力发展水平达到一定高度的标志,没有社会财富的不断创造和积累,共同富裕就失去了基本前提。“共同”属于生产关系的范畴,要求通过制度创新和政策保障,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其次,共同富裕可以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来理解。从经济学的概念看,共同富裕反映了人们收入提升后拥有财富的充裕程度及对财富的占有方式。从社会学的角度看,共同富裕反映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程度,不同利益群体的关系得到有效调节,贫富差距不断缩小,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逐步提升。从生态学视角看,共同富裕以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为价值取向,推动发展理念和发展模式的绿色转型,财富创造与积累方式具有公平、协调、和谐的可持续性。再次,共同富裕既是过程也是结果。作为一个过程,就是要在高质量发展中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作为一种结果,共同富裕是指全体人民普遍达到生活富裕富足、精神自信自强、环境宜居宜业、社会和谐和睦、公共服务普及普惠,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和幸福美好生活的社会状态。
共同富裕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中国特色,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主体全民性:共同富裕是全社会所有人的整体富裕。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实现共同富裕是我们党的重要使命……我们追求的发展是造福人民的发展,我们追求的富裕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因此,共同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也不是同等富裕、同步富裕、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而是消除了两极分化但存在合理差距的普遍富裕,做到共同富裕道路上一个人也不能少,决不能出现“富者累巨万,而贫者食糟糠”的现象。
内容多元性:共同富裕是物质和精神上的全方位富裕。共同富裕是涵盖物质、精神、文化、生态、社会、公共服务等领域的多方面多维度的富裕,而不单纯是收入水平的提高。如果仅重视物质财富增长,忽视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的全面提升,将导致人的物化倾向,人的幸福感更无从谈起。共同富裕追求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体现了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要求,是对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物质中心主义发展逻辑的超越。
途径共建性: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共建共治共享的富裕。共同富裕体现了共创和共享的有机统一,等不来、要不来,应该由全体人民共同努力、共同创造、共同享有,最大限度使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要让更多社会主体参与到实现共同富裕的进程中,为人民提高受教育程度、增强发展能力创造更加普惠公平的条件,给更多人创造致富机会,形成人人参与的发展环境。
进程渐进性:共同富裕是一个动态的历史过程。促进共同富裕是一项长期且艰巨的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也没有“短平快”的捷径可走。社会生产力水平的提升、政策体系的完善、致富能力的增强等都是一个动态过程,决不能超越发展阶段“未富先分”“未富先奢”“寅吃卯粮”。推动共同富裕要既遵循规律、积极作为,又要脚踏实地、久久为功,持续推进共同富裕从低水平向高水平跃升。
三、共同富裕指标体系的基本框架与评价方法
1.构建目的
一是科学设置体现共同富裕内涵特征的指标,借以判断共同富裕进程与影响因素,为精准把脉共同富裕建设情况提供数据支撑。二是监测评价共同富裕的典型事实,并在纵向时间序列上和横向区域间进行比较分析,客观反映共同富裕建设成效和问题,明晰优势与短板,引导发展实践。三是对共同富裕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并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助力决策者及时评估政策的正确性和有效性,理清政策实施效果及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地对政策调控方向和力度加以调整。
2.共同富裕指标体系的基本框架
依据共同富裕内涵特征和目标要求,遵循系统思维、科学合理、简明实用、可比可测等原则,本研究构建由共建共富、全民共富、全面富裕、逐步共富4个维度、12个二级指标、50个三级指标组成的共同富裕评价指标体系。
一是共建共富指标,反映通过大力发展生产力创造更多财富的情况。“经济发展”中的5个指标反映经济实力和效率、城市化水平、区域协调发展、产业竞争力。“就业情况”中的2个指标反映以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推动共同富裕情况。
二是全民共富指标,反映全体人民共享发展成果的总体富裕情况。“收入水平”中的3个指标反映居民收入水平、经济增长的“含金量”、初次分配中劳动者分享程度。“生活富裕”中的4个指标反映居民生活消费水平和结构变化。“群体差异”中的6个指标用以衡量居民贫富差异程度及其享受低保情况。
三是全面富裕指标,反映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程度和人的精神需求情况。“教育状况”中的2个指标、“医疗卫生”中的4个指标、“住行条件”中的3个指标分别用以衡量国民素质、居民健康水平和住行等情况。“生态环境”中的6个指标、“精神文化生活”中的5个指标分别用以衡量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程度。
四是逐步共富指标,反映共同富裕是一个循序渐进的发展过程。“社会保障”中的4个指标反映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公众安全等情况。“可持续发展”中的6个指标是衡量发展活跃度和可持续长远发展的重要指标。
3.综合评价方法
权重确定。采用熵值法对共同富裕指标进行赋权。在对指标值作无量纲处理时,部分主要指标的最大值以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到2035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为基本依据,以中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偏上水平为参照系来确定。如人均GDP,按照到2035年实现经济总量或人均收入翻一番要求设置。利用熵值法确定的指标权重如“表2”所示。(限于篇幅,未给出具体计算公式和计算过程,如有需要,可向作者索取)
计算共同富裕进展程度。采用线性加权方法,对各个指标的进展程度进行评判,并依据权重计算共同富裕建设进展综合指数。
四、江苏共同富裕进程的量化测度与实证分析
作为我国东部沿海发达省份之一,江苏推动共同富裕的实践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意义。运用上述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根据江苏省统计数据(个别缺失指标值用拉格朗日插值法作了处理),对2015—2021年江苏共同富裕的进展程度进行了测算(见表3)。结果显示,2015—2021年江苏共同富裕综合指数年均增加5.3个百分点,共同富裕程度总体上呈稳步提升态势。进一步观察,共同富裕进展在不同年份呈现一定的波动性,如2019年综合指数比上年提升7.7个百分点,而2020年主要受新冠疫情的冲击和影响,综合指数提升放缓,仅比上年提升2.9个百分点。二级指标指数均有不同程度提升,其中“全面富裕”指数年均提升2.4个百分点,位居二级指标升幅之首,表明江苏在推动实现“五位一体”的全面富裕上取得了显著成效。绝大多数三级指标指数年度均有改善。
江苏共同富裕推进势头良好,正处于由低层次到高层次转化、由量变到质变跃迁的历史性跨越阶段,但与国内外先进水平相比还存在不少短板和弱项。
共建共富:社会财富总量不断增加,共同富裕基础日臻厚实,但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综合实力稳步攀升,2020年江苏生产总值突破10万亿元大关,2021年达11.64万亿元,对全国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超过10%。人均GDP居各省区之首,按平均汇率折算,2021年全省人均GDP2.12万美元,超过世界银行制定的高收入经济体收入标准。全社会劳动生产率由2015年的14.78万元/人提升至2021年的23.9万元/人。新型城镇化稳步推进,2021年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73.9%,高出全国水平9.2个百分点。实体经济根基稳固,2021年全省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47.5%,比2015年提高7.4个百分点。就业形势稳定,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合理区间,乡村二、三产业就业人口比重保持在74%以上。但经济发展水平比先进国家还有不小差距,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比较明显,巩固和厚植共同富裕基础仍需加力。2020年高收入国家人均GDP4.39万美元,江苏现有人均GDP与之相比低51.7%。2021年全省区域经济发展差异系数达0.293,苏北人均GDP仅相当于苏南的51.2%。
全民共富:居民整体富裕程度较高,中等收入群体不断扩大,但收入分配差距问题不容小觑。江苏整体富裕程度走在全国前列,2021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498元,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1451元,分列全国第四位和第六位;居民恩格尔系数由2015年的28.9%下降至2021年的27.5%,居民生活总体上进入富足阶段。收入差距持续缩小,2021年城乡居民收入比由2015年2.40∶1下降到2.16∶1,20%的最高收入组与20%的最低收入组收入比由9.8倍下降至8倍左右。中等收入群体初具规模,2019年全省人均收入水平位于3.3万元至16.7万元之间的中等收入家庭占比为55.9%,人口占比53.0%。但收入分配领域仍存在一些问题。如,国际劳工组织的数据显示,绝大多数国家的城乡收入比都小于1.6∶1,而江苏还有较大差距。经济增长“含金量”、劳动者报酬占比偏低,2021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人均GDP之比为34.7%,比全国平均低8.7个百分点;劳动者报酬占初次分配比重为47%左右,比发达国家低10个百分点以上。从收入绝对差距看,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差由2015年的20917元扩大到2021年的30953元,最高和最低地区收入之差由25645元扩大到39069元。
全面富裕:物质富裕与精神富有协调推进,人的发展取得长足进步,但公共服务水平仍有很大提升空间。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加强社会建设,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教育现代化加快推进,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2010年的9.32年上升至10.21年,每万劳动力中高技能人才数突破千人,国民文化素质达到世界中上水平。人民健康水平显著提高,全省人口平均预期寿命达79.32岁,接近2020年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每千名户籍老年人拥有床位数达到40.1张,普惠性幼儿园的覆盖率超过85%。住行条件改善,2021年全省城乡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分别达48.7、65.6平方米。人居环境愈显优美。2021年全省PM2.5年均浓度33微克/立方米,实现2013年以来“八连降”;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82.4%,水质优III类比例为87.1%。居民精神文化生活不断丰富。2021年社会文明程度指数达92.3%,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5%,居民综合阅读率达90.2%。应该看到,人民群众的精神财富虽有明显增加,但精神文化产品供给仍存在短板,如优质教育和医疗资源总体不足、“一老一小”服务体系不够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程度有待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