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区:“三到位”保障代表口头审议意见落实
作者: 陈增宝绍兴市上虞区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在人代会上的口头意见办理落实工作,在上虞区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上,通过扎实推行“三到位”举措,真正做到了口头建议与书面建议“一视同仁”,实现了代表口头审议意见“说了不白说”,有效激发了代表履职建言的积极性。
能答复的当场答复到位。会议安排了“一府一委两院”的负责人分组列席各代表团活动,代表在审议各项报告中提出的口头意见,相关对口职能部门在场的,当场予以答复。在本次人代会中,对代表意见当场答复49条。
当场难以答复的一周内反馈到位。代表提出的口头意见,相关对口职能部门不在场的,由代表团联络员记录并提交大会秘书处,大会秘书处收集汇总后交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求在一星期内给予代表口头或书面答复。在本次人代会中,158条口头审议意见已经按规定作了交办。
代表对各项报告的文字修改意见及时吸收到位。代表对大会各项报告的文字修改意见,由大会秘书处统一收集、逐条研究,对合理的意见建议进行吸收,及时修改相关报告文字表述,并在大会闭幕前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全体代表。在本次人代会中,共收集了文字修改意见45条,吸收了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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