吹响“三支队伍”建设人大号角

作者: 厉亚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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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的发展史就是一部人才创新创业史。

20年来,浙江一步一个脚印,把人才强省战略嵌进浙江高质量发展的基因。

今年全省“新春第一会”,重磅论人才,专题谋人才,对全面加强“三支队伍”建设进行系统部署,充分释放了尊才爱才护才的鲜明信号。

省委有号召,人大见行动。前不久,《关于人大贯彻落实省委“三支队伍”建设决策部署的工作方案》经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第三十三次会议研究通过,为人大立足职能作用,助力打造“三支队伍”指明方向、提供遵循。

以人大履职助推“三支队伍”建设

聚焦省委实施意见和“七项行动” ,充分发挥人大制度优势、职能优势、工作优势,认真履行立法、监督、决定、任免、代表等各项工作职责,推动构建人才工作新格局、激活人才发展新机制、塑造人才竞争新优势。

营造“三支队伍”建设良好环境

深化建设创业创新法治环境。深入贯彻实施《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制定《浙江省促进创业投资发展条例》,依法作出《关于加快建设金融强省的决定》,听取和审议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强化金融支持和产权保护,加速释放创新创业活力。

推动建设服务人才社会环境。制定《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促进条例》《浙江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加快推进《浙江省网络综合治理条例》《浙江省社会信用条例》等立法进程,开展《浙江省精神文明工作促进条例》《浙江省爱国卫生促进条例》等立法调研,听取和审议侨务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出入境管理执法检查,完善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体系,深入推进高水平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

促进建设美丽宜居生活环境。制定《浙江省绿色低碳转型促进条例》《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加快推进《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浙江省自然公园条例》等立法修法,听取审议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组织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执法司法工作专题询问,开展噪声污染防治执法检查。制定《浙江省城镇社区建设条例》,修订《 浙江省旅游条例》,联动实施医疗保障工作专项监督,审议医疗资源科学合理布局情况报告,促进公共服务优质共享。

积极助推高素质干部队伍建设

依法任免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和工作人员。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和工作人员。优化人事任免工作流程,开展任后监督相关课题调研,健全干部任免全链条机制。

深化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监督。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省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情况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

加强宪法法治宣传教育。发挥“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阵地作用,通过国家宪法日、宪法宣誓等平台载体,弘扬宪法精神,讲好宪法故事。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大重要法规宣传贯彻力度。

着力推进高水平创新型人才和企业家队伍建设

助力战略人才引育。上下联动开展科技进步“一法两条例”执行情况检查,制定《浙江省发展规划条例》,出台《浙江省民用航空条例》。

助力现代化企业家队伍建设。依法作出《关于设立“浙江企业家节” 的决定》,听取和审议《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扎实推动高素养劳动者队伍建设

推动省域技能型社会建设。依法作出《关于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的决定》,审议通过《浙江省就业促进条例》。开展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情况课题调研,进一步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

促进现代“新农人”培育。积极推进《浙江省“千万工程”条例》立法,跟踪实施《浙江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 修订《浙江省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

推动普惠性人力资本提升。加强《浙江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宣传贯彻,开展《浙江省全民阅读促进条例》《浙江省公共图书馆条例》立法调研,加快推进《浙江省高等教育促进条例》《浙江省职业教育条例》立法进程。

扎实推进人大代表队伍建设

人大代表是推动“三支队伍” 建设的重要力量。全面加强人大代表队伍建设,推动代表在履职岗位和本职岗位上双岗建功、争先示范,作践行“两个确立” “两个维护” 的表率、推进高质量发展的表率、“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表率、依法履职行权的表率。

提升政治引领力,淬炼人大代表忠诚品格

坚定拥护“两个确立” 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引导代表对标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一以贯之忠实践行“八八战略” ,进一步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坚持党对代表工作全面领导。引导代表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认真履行代表职责,通过人大法定程序,确保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成为国家政权机关领导人员。

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引导代表坚决反对、抵制和防止西方所谓“宪政” “两院制” “三权鼎立” 的侵蚀影响,守牢人大意识形态阵地,做到正确履职、依法履职、有效履职。

提升履职担当力,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

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拓展代表联络站“联、商、督、促、智”五项功能,规范提升代表联络站质效。创新推进“两码” “站点”建设,组织代表经常性开展联系群众、向选民述职、与国家机关会商、参与人大立法监督、视察调研检查等活动。

深化常委会与代表联系。坚持常委会重点立法、监督工作进代表联络站征求意见,常态化开展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代表座谈、接待代表日等活动,落实好常委会组成人员固定联系基层代表制度。

精心组织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坚持以集体活动为主开展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加强代表中心组、代表小组和专业小组建设,提升代表活动质量。围绕中心工作和民生关切,精心组织代表视察调研。

做好代表议案建议工作。健全代表议案建议酝酿提出、提交审核、科学分办、领衔办理、重点督办、沟通协商、正式答复、意见反馈、跟踪办理等工作机制,提升议案采纳率和建议解决率,推动问题落实解决和工作改进提升。

提升岗位带动力,彰显人大代表先进底色

引导推进代表双岗建功。精心组织“全省各级人大代表双岗建功、持续推动‘八八战略’走深走实”主题活动,健全完善主题活动“1433”实施体系,紧扣四大方面18项重点内容,增强 8. 7万多名各级人大代表服务中心的整体效能。

发挥专业领域代表优势作用。鼓励引导科技领域代表在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推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等方面建功立业。鼓励引导企业领域代表在深化“两个健康”先行区建设、发展专精特新企业等方面争创一流。鼓励引导农村农业领域代表在培育现代 “新农人” 、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等方面担当作为。

加强代表选举工作调研。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总结提炼代表名额分配、连任代表人选推荐、部门联合审查、落实选举组织、做好代表补选辞职等做法经验,为做好新一届人大代表选举工作、优化代表结构、提升代表素质打好基础。

提升服务保障力,支持人大代表依法履职

实施代表系统培训。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任务,充实代表培训师资库,完善代表培训教材体系,按照代表履职周期组织初任培训、履职培训和专题培训,不断提升思想政治素养和履职能力水平。

深化代表履职全生命周期服务管理。开展代表履职登记,建立代表履职档案,积极推动代表向选民和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制定代表网络空间行为规范,引导代表弘扬和践行正能量。加强代表工作数字化建设,数智赋能代表履职提质增效。

加强代表履职宣传报道。做好“六个60”代表宣传工作,加强同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的沟通协调,坚持代表履职经验交流、优秀议案建议评选表彰、“代表通道”等做法,讲好代表履职故事,讲好中国民主故事。

全面加强人大干部队伍建设

人大干部是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入践行新时代好干部标准,认真贯彻“四个坚持、八个不”选贤任能导向,全面落实《关于提升内力汇聚外力形成合力切实增强人大机关整体效能的实施意见》,全链条贯通干部选育管用爱各项举措,推进人大干部工作体系建设。

严格标准“选”,健全知事识人工作体系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发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为正确选人用人、配优建强队伍把牢方向。

严格把握标准条件。牢固树立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的选人用人导向,对敢于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善于解决复杂问题的干部优先考虑任用。

优化考核评价体系。对干部表现进行数据化、平台化归集,整合机关督办、工作创新、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以及综合考核等信息要素,形成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基础。

系统全面“育” ,健全素质培养工作体系

统筹做好教育培训。成立“浙江省人大培训基地” 。在做好干部网络学院、主体培训班次和学习论坛等基础上,打造知识更新培训、新进人员导师制、处长例会、柔性团队等能力提升平台。

办好人大干部论坛。认真总结实践经验,优化流程机制,打造人大干部“赛马平台” ,营造比学赶超、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

加强年轻干部培养。组织新进人员到信访及综合部门锻炼、跨部门学习交流,鼓励年轻干部参与机关专项工作,推动事业单位干部到机关轮岗锻炼,配合做好制度性交流、农村指导员及公务员实践锻炼。

精准有效“管”,健全从严管理工作体系

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把考察重点融在日常、抓在经常,全方位、多角度了解干部现实表现。

落实个人事项报告制度。严格落实个人事项报告制度,扎实做好问题查摆分析,贯通推进清廉机关建设。

加强法纪监督和警示教育。建强机关纪检干部队伍,抓好廉洁从政重要情况及时报备、“三重一大” 决策事项报备,开展廉政教育。

科学统筹“用” ,健全选拔任用工作体系

科学精准人岗适配。综合考虑事业发展需要、岗位实际需求、干部专业能力素养、发展方向等因素,统筹干部选任晋升、轮岗交流。

强化人力资源统筹。优化处室职能和人员配置,围绕重点工作任务,做好人力资源合理调配。

加强干部队伍储备。综合运用转任、遴选、制度性交流、军转安置、“双一流” 选调等手段,择优选配专业型、实干型人才。注重年轻干部培养储备,加大年轻干部选配力度。

提质增效“爱”,健全正向激励工作体系

综合运用“三项机制” 。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落实激励担当、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 。

加强干部关心关爱。注重了解机关干部家庭生活、子女教育、身心健康等实际需求,及时掌握思想动态和工作情况。对受处分处理干部开展暖心回访教育,探望慰问生病住院、生育、困难干部职工,举办退休人员荣休仪式。

落实基础待遇保障。扎实做好工资福利等待遇保障,落实健康体检、疗休养、年休假等制度。充分发挥工青妇作用,加强干部职工之家、图书室建设,丰富机关干部文体生活。

延伸阅读

条例共计九章六十六条,对示范区内规划建设、生态环境、创新发展、江南水乡文化、公共服务等跨区域协同制度,作出了全方位、多维度的规定。

构建跨区域治理体制和法治保障

为加强示范区建设的统筹推进和法治保障,条例一是对政府及其部门支持、社会各界参与示范区建设作出规定。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协调共商”“推动解决重大问题”的要求,明确政府的相应职责。二是根据示范区总体方案和有关“三定”方案,以及推进工作的实际需要,细化了示范区理事会和执委会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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