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首次开展特定问题调查
作者: 殷旭晶
4月23日,在温州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一份针对市级行政事业国有资产开展特定问题调查的议案摆在组成人员案头。经过热烈的讨论和审议,温州市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开展市级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特定问题调查的决定》。这是温州市人大常委会首次针对行政事业国有资产开展特定问题调查,意义重大。
特定问题调查是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的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为了正确行使职权就某一专门问题所进行的一种调查活动,是人大行使监督权的一种“硬核”措施。温州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
对应市级重点工作,加强横向协同。市委、市政府正在谋划温州市级国有资产资源盘活三年行动。市人大常委会财经(预算)工委与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充分对接沟通,结合前期的系列调研,将此次人大特定问题调查范围确定为市级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相关领域,与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同频共振,以此助力市级国有资产资源盘活三年行动重点任务及目标的实现。
策应国有资产盘活,助推“强城行动”。近年来,温州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明显改善,但是根据审计报告情况,某些领域的资产管理仍然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开展人大特定问题调查将推动行政事业资产科学管理、统筹处置,推进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实现资产高效盘活利用,进一步增强全市财力,助推“强城行动”计划全面实施和推进。
为高质量完成监督任务,积极探索形成温州经验,温州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了以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担任主任委员,常委会相关副主任及秘书长担任副主任委员的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下一步,还将组成调查委员会办公室,并由财政、审计等部门和相关代表、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相关调查组,具体实施调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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