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和:“特调”剑指政府存量资产

作者: 王伊健

云和:“特调”剑指政府存量资产 0

2014年以来,云和县人大常委会先后三次开展特定问题调查,对政府存量资金、闲置固定资产(房屋与土地)、政府投资项目验收转固情况开展监督,并总结实践经验,研究出台调查办法,实现了人大监督工作由程序性监督向实质性监督、柔性监督向刚性监督的转变。

敢于亮剑,寓支持于监督

2014年2月,云和县人大就政府性存量资金和负债“双高”现象开展特定问题调查,不仅提高了政府的“理财意识”,还盘活了财政存量资金13.81亿元。

2015年3月,云和县人大又对闲置固定资产(土地和房屋)开展了特定问题调查,共盘活存量土地2390.5亩、低效用地429亩,让26.6万平方米的闲置建筑得到有规划地再利用。

2020年3月,云和县人大就政府投资项目验收转固情况再次开展特定问题调查。结果显示,2010年以来全县政府性投资项目792项,但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的只有75项,完成竣工验收的只有60项,完成资产登记的只有98项。在县人大的监督下,截至2024年6月底,已完成490个项目的处置,决算金额合计28.59亿元,转固房屋建筑面积28.98万平方米。

“对于一些时间长、跨度大、涉及面广、参与部门多的具体问题,仅仅依靠某一个工委的力量难以查清事实的,可以启用特定问题调查来开展监督。”云和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负责人认为,如何选择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群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特定问题进行调查,是特定问题调查监督工作的关键。

云和县人大启动的三次特定问题调查,分别从资金、资产和项目层面,帮助政府厘清了国有资产权属关系和经营情况,还提出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思路和方法。

推动改革,释放国资新动能

特定问题调查的目的不仅在于解决问题,更在于推动工作。每次特定问题调查,云和县人大都会作出相关决议,除了要求解决存在的一些问题,还要求着力“建制度、强监管、促改革”。

三次特定问题调查,分别督促县政府在盘活存量资金、国有资产处置、闲置土地使用、征收工作机制、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等方面健全和完善了一系列制度。比如,在机关事务局建立“公务仓”,按照“先调剂、后租赁、再购置”的原则统一合理配置全县临时机构资产。

同时,按照“1+N”改革框架设计, 坚持“市场导向、政企分开”的原则,积极打造国企“资金池”“资产池”“人才池”,持续推进云和县的国企市场化改革。截至2023年底,县属国有企业资产总额192.76亿元、所有者权益29.0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4.28%、28.07%。2023年,全县固定资产投资项目125个,总投资449亿元,其中由国企负责代建项目占比近70%,较好发挥了国企在城市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

云和县人大行使特定问题调查权,是在党的领导下加强人大监督刚性的一次尝试,更是推动地方人大工作完善发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推进依法治县的重要里程碑。该项工作获得了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的重要批示,获得首届“浙江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奖”特别奖,被评为“2020年度丽水十大民主法治事件”。云和县人大特定问题调查工作经验,也从县区层面提供了一个实践样本,激活了人大监督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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