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区:展现人大“枫”度

作者: 陈际光

丽水市莲都区人大常委会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中找准人大履职切入点,以“听、察、学、践”展现人大“枫”度,为莲都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蓄力赋能。

“听”专项报告,提升监督“精准度”。围绕“完善矛盾纠纷多元调解体系”的重点、难点、关键点,区人大常委会听取了专项工作报告,并对区司法局提出意见建议。

“察”基层站所,检验群众“满意度”。今年以来,区人大常委会多次开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专题调研活动,先后走访了老竹司法所、碧湖派出所、碧湖法庭等地,鼓励基层站所大胆创新探索,积极推进“枫桥式派出所”“枫桥式司法所”“枫桥式法庭”“枫桥式检察室”等建设。

“学”决定全文,激发履职“参与度”。10月11日,区人大常委会联合区委政法委召开座谈会,系统解读《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决定》,并与相关单位科室负责人、基层站所负责人、区人大代表进行互动交流。

“践”枫桥经验,提高人大“贡献度”。与检察机关建立人大代表旁听公开听证会机制,提高检察机关办案透明度、公信力。在大港头镇开展“庭点”联建试点工作,充分发挥“代表说理+法官释法”的优势作用。指导雅溪镇建立矛盾调解“三三五”制度,让人大代表成为“老娘舅”“黑老包”“主人翁”,主动参与基层矛盾纠纷预防排查和疏导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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