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法院带来哪些“数字红利”

作者: 张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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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域立案、在线调解、电子送达……在信息化助力下,智慧法院建设实现“从有到优”,一系列便民举措让全民共享司法“数字红利”。

2021年,全国法院在线开庭127.5万场,较上年同期增长37.64%。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近日联合发布的《法治蓝皮书·中国法院信息化发展报告》(以下简称蓝皮书)显示,全国法院不断优化网上立案、网上调解、网上开庭等功能,集成调解、诉讼服务、律师服务等功能,提升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能力,加快推进跨域立案、诉讼服务全覆盖,推动电子诉讼向移动端拓展。

加快构建电子诉讼平台

“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与司法改革作为人民法院工作的车之两轮、鸟之两翼,在服务当事人、干警办案、法院管理、党政决策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吕艳滨说。

据统计,2020年全年,北京法院在线庭审次数达35.9万次,占北京法院庭审总量的三分之二,日均庭审数破千,服务群众超百万人次,网上开庭数量位居全国第一,占全国法院在线庭审总量的40%。2021年全年,北京在线庭审次数达38.5万次,再创历史新高,占北京法院庭审总量的67.4%,网上开庭数量保持全国第一。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国法院大力推行电子诉讼,引导当事人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等开展在线立案、在线缴费、在线开庭、在线证据交换。

蓝皮书显示,2021年,全国法院在线立案1143.9万件,在线缴费1093.2万次,在线开庭127.5万场,在线证据交换260.1万次。2021年,全国法院已将跨域立案服务主体从中级法院、基层法院、海事法院拓展到全国四级法院,实现立案登记范畴内的案件类型全覆盖,全国法院网上立案帮助诉讼参与人节约近4.5亿元。

“跨域立案已在全国四级法院实现全覆盖,且实现案件类型全覆盖。”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钱晓晨介绍说,在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跨域立案在保障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同时,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大幅减少人员流动、大力提升司法质效。

深入推进无纸化办公

从“传统线下办案”到“全流程网上办案”,浙江“全域数字法院”实现150个业务场景,106家法院、1.5万名干警在同一平台上办案办公。这是智慧法院建设迈向高质量发展的一个缩影。

最高法评估数据显示,2021年全年,相对传统方式,人民法院通过信息化手段减少群众、干警出行约1295亿公里,相当于节约耗费标准煤636万吨、减少排放二氧化碳1298万吨;减少耗费纸张8.3万余吨,相当于减少砍伐141万棵树。

“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加强规划引领和顶层设计、系统整合优化,逐步改变信息化系统林立的弊端,不少办案系统实现了全国统一,为提升数据质量、提高智慧化水平奠定了基础,也为推进以知识为中心的智慧法院建设提供了保障。”吕艳滨说。

随着《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人民法院在线调解规则》和《人民法院在线运行规则》等一系列在线司法规则的颁布实施,涵盖各审判领域、覆盖诉讼全流程,线上线下双轨并行、有序衔接的在线诉讼、在线调解和在线运行规则体系逐步建成,为人民群众带来了更高效更便捷更透明的司法服务。

蓝皮书指出,中国法院信息化建设已走过了粗放发展、遍地开花的肇始阶段,2021年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在保持强劲发展势头的同时,依然亟须妥善处理地方创新与全国统筹、信息化供给能力与满足不同用户群体需求、利用大数据深度参与社会治理与个人信息保护这三对矛盾。

蓝皮书建议,深化法院信息化在社会治理领域的应用,要妥善处理个人信息。此外,法院信息化带来了海量数据资源,需要关注的是数据的准确性和建立科学严谨、符合法律规定与司法规律的计算模型。

智慧管理提升审执质效

走进最高人民法院智慧法院实验室,充满科技感的交互设备、智能显示屏、5G法庭等应用场景,集中展现智慧服务、智慧审判、智慧执行、智慧管理带来的便捷高效。

记者注意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上海、贵州、新疆、云南、山东、北京、吉林、安徽、海南等地法院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新收案件电子卷宗覆盖率均超过99%。全国法院形成了电子卷宗、电子档案的一体化共享调阅能力,文件可调阅率达95%。最高人民法院完善了执行指挥管理平台功能,健全“一案双查”工作机制,建设“异地执行协作”报备系统,建立异地执行向上一级法院和执行地法院备案制度。同时,升级改造了执行流程系统,进一步扩充执行查控系统协查部门。

据介绍,人民法院在司法数据中台和智慧法院大脑建设方面持续发力,加强对人民法院审判执行的管理,解决反馈的突出问题,实现管理成效上下贯通、不打折扣。目前,智慧法院大脑平台基本框架已经构建完成。

“依托全国一体化的办案平台,各级法院可以实时掌握办案形势和办案质效,在提升案件管理水平的同时,也实现了对案件办理的全方位监督。通过挖掘分析办案数据,各级法院协助党政机关分析社会形势,找准社会治理的薄弱环节,发挥司法大数据服务社会治理和党政决策的作用。”吕艳滨分析说,疫情发生以来,智慧法院建设有效保障了当事人诉权,实现了“审判执行不停摆、公平正义不止步”。

蓝皮书指出,近年来各级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并优化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完善诉讼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功能,全面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多元诉讼服务需求。截至2021年底,平台汇聚全国3500多家法院,调解案件2446.29万件,调解成功率62.88%。

“2021年人民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的基本建成,有助于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和国际化营商环境,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与安全感,提升人民法院的公信力,推动司法工作服务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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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6日,由中国最高人民法院主办、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承办的数字经济法治论坛开幕,本次论坛在北京、杭州两地设会场,以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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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数字经济在推动生产、生活方式深刻变革的同时,也带来全新的法律挑战,衍生出个人信息和隐私、数据权属交易、网络平台治理、互联网竞争秩序、信息网络安全等方方面面的问题。

在这些大背景下,依法利用、依法管理公共数据,是一大热点和难点。浙江的做法是,通过法规明确要求,省、市两级公共数据主管部门会同相关机构制定年度公共数据开放重点清单,优先开放与民生紧密相关、社会迫切需要、行业增值潜力显著和产业战略意义重大的公共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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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让新业态从业者干得安心,让互联网平台行稳致远?浙江借助数字技术之力,开创数字经济治理全新路径。

一个“浙江外卖在线”应用,整合市场监管、公安、人力社保、卫生健康等多个部门职能,实现了从后厨到餐桌、从加工到配送、从线上到线下、从商家到骑手的全链条闭环管理。

不止如此,从“浙江消保在线”到“浙江公平在线”,从“浙江知识产权在线”到浙里“反电诈”,一个个数字化应用,直面群众和企业最迫切的需求, 推动监管、保障、服务等机制创新,重塑数字经济治理体系和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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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化、信息化、互联网、电子商务以及加密数字货币的出现,使全世界贸易关系的拓展不再受限。变“治已病”为“防未病”,正是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表征之一。

面对数字经济治理的共同责任,浙江正和世界各地一起,为推动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不断贡献智慧。          (来源:《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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