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警用狙击武器的选用与战术(上)

作者: 李皛

美国警用狙击武器的选用与战术(上)0

一、美国执法特色狙击武器和战术体系的探索

美国警察机构自20世纪初以来就开始装备精确射击步枪,但主要依靠警员的个人射击技能发挥作用,并无具有执法特色的狙击战术和装备体系。20世纪60年代以来,一方面是在冷战背景下美国国内激进政治运动兴起,社会动荡不安,城市骚乱频发;另一方面是发生了如得克萨斯州奥斯汀市钟楼枪击惨案等,犯罪分子使用高精度步枪造成重大伤亡,并压制警方火力的重大案件,使美国执法机关意识到配置包括狙击手在内的特种警察力量的必要性。

20世纪60年代末,洛杉矶警察局有关组建特种警察部队及其提出的“特殊武器和战术”(缩写为SWAT)概念,在全美范围内得到推广,并成为美国其他地方警察机构组建类似部队的“模板”。但在早期阶段,此类部队的正规化和专业化程度仍较低,并缺乏执法特色。当时的美国地方警察机构几乎没有正规狙击武器的储备和相应制度。为保证狙击手射术水平稳定,早期特警部队一般允许狙击手使用自选的枪支。早期特警队领导人杰夫·罗杰斯曾说:“多数狙击手正是因为拥有自己的大威力步枪而被选中的。”这些枪支有的是警员在军队服役结束后保留的装备,有的是自行采购的民用猎枪或竞技步枪,品牌型号五花八门,技术状态难以保障,弹药配件无法统一,不同狙击手的技术风格差异较大,备弹和保养等后勤工作也只能由其自行负责。

美国民间枪支产业和文化高度发达,因此就保证最低程度的作战能力而言,这种“个人化”的装备模式尚能应付,但也存在弊端:作为执法活动,警察狙击手在实战部署中,因武器技术状态而导致的各种后果,将产生法律责任;允许狙击手使用自选武器,并自行负责后勤保障,将导致责任不清;警察狙击手在每次实战射击,特别是造成伤亡后,所用武器都将作为物证上交司法机关并封存,可能长达数月乃至数年,严重影响狙击手的战斗力。作为日益庞大复杂的警察特种作战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狙击武器的选用与狙击手的技战术风格密切相关,其各项性能指标、通用性和可维护性要求、经济成本必须与整个体系相适应,方能够在联合作战中发挥最大功效,而“个人化”的装备体制显然无法满足这一要求。

洛杉矶警察局等规模大、资源雄厚的地方警察机构,从20世纪70年代就开始通过完善培训体系和战术方案、选用性能优异的定制步枪(根据客户要求采用不同零部件的产品)、采购适应不同场景的多种类型装备、雇用可根据射手个人特点调整武器装备的专业机械师等途径,推动狙击武器的制式化和技战术的标准化。洛杉矶警察局SWAT特警成为一支专业的全职特警部队,不再承担日常勤务,专注于训练和全天候应急出动。在总计67名警官中有18名可执行狙击任务,主要使用雷明顿700系列栓动狙击步枪和德国HK公司出品的PSG1系列半自动狙击步枪。今天在全美上千个设立特警单位的地方警察机构中,由于预算和人力储备有限,很多狙击手仍然是临时性、“个人化”的角色,但总体而言,对其武器的技术标准和使用方法有较严格的制度要求。

相比地方警察机构,联邦警察机构的特种警察部队及专业执法狙击力量建设更加滞后,而且与个人主义氛围浓郁的地方警局不同,联邦警察机构普遍要求特工使用配发的武器,但早期配发的安装4倍光学瞄准镜的雷明顿760型泵动式猎枪等枪支并不适用于执法狙击。1972年,联邦调查局(FBI)国家学院在美国弗吉尼亚州匡蒂科海军陆战队基地内修建了专用的、考虑到执法狙击特色场景的狙击训练设施。20世纪70年代,联邦调查局建立的56个地区特警队狙击手在入队前要接受美国陆军约3周的狙击课程训练。与此同时,联邦调查局也努力引进一些更“靠谱”的狙击武器,如雷明顿700型步枪和温彻斯特70型步枪(1964年前版)。联邦调查局也从军方获得了一批旧武器,如春田(斯普林菲尔德)M1903A4狙击步枪和M14狙击步枪,这些武器已经相对落后,但直到20世纪70年代末,上述枪支就是联邦调查局特警狙击手仅有的选择。(未完待续)■

【作者简介】李皛,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涉外警务学院教师,博士研究生学历,主要研究领域为涉外警务和边疆学。

(责任编辑:冯苗苗)

1972年慕尼黑奥运会惨案极大地刺激了美国特种警察部队的建设,举办1984年洛杉矶奥运会也成为美国特种警察部队提升专业化水平的契机。联邦调查局希望组建一支比肩美军最精锐的特种部队的高度军事化、专业化的特种警察部队,特别是能执行人质救援任务,由此在1983年诞生了联邦调查局人质救援队(HRT),至今仍被誉为美国最精锐的特警队。目前该队的常态编制有3个作战分队,每个分队有两支7人突击队和两支7人狙击队。人质救援队狙击手接受联邦调查局国家学院匡蒂科训练中心“新队员培训学校”和美国海军陆战队侦察狙击手教导学校的严格训练。训练期间主要使用美制M40系列栓动狙击步枪和M110系列半自动狙击步枪,前者是雷明顿700系列栓动步枪的变体,后者则是基于AR-10、AR-15自动步枪的变体,美国军队各军种会对列装的枪支赋予单独型号,看似繁杂但实际上源自少数几个枪族,通用性较好,保证受训队员日后可熟练使用联邦调查局配发的武器。最后,队员还要在联邦调查局的人质救援队狙击手学校接受为期1周的执法狙击专门培训。

洛杉矶警察局SWAT特警队等地方警察机构特警队的军事化和专业化水平不如联邦调查局人质救援队,但其成员中不乏前军队狙击手。专门的执法狙击培训则大同小异,以洛杉矶特警队“步枪精确射击和狙击先进拓展课程”为例,时长为40小时,主要内容包括培训期间的安全提示、认识和熟悉武器装备、特警狙击手的角色和职责、任务部署文件、相关法律法规和使用武力的政策、精确射击基础(编制数据手册,使用光学设备,步枪射击原理,心理和体力准备,选择射击阵地,武器装备维护,纠正风偏和光照等环境因素影响等)、弹道学(外弹道学、内弹道学、终端弹道学、穿透屏障的射击等)、城市和乡村环境的战术行动(伪装、联络、隐蔽、掩护、导航、敌我识别等)、观察和沟通技巧(侦察制图、情报收集、日志报告、团队沟通等)以及测试、实战演习和评估。在获得狙击手资格后还将进一步接受“步枪精确射击和狙击更新拓展课程”培训,如特殊装备或射击技巧的使用、最新执法狙击经验的传授和讨论等。

在1984年7月的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圣地亚哥市麦当劳强奸等恶性案件中,特警狙击手充分显示了其价值,美国执法机关也逐渐形成了具有执法特色的战术和技能体系。根据美国狙击手协会对美国897个特警单位在20年内的219次狙击手射击案例的调研,发现平均射击距离不到50米,最近不到5米,最远187米。其原因在于特警狙击手必须在有把握一击结束战斗时才能开火,需要尽可能靠近目标。在犯罪嫌疑人劫持人质等情况下,为使目标立即失能,在训练中往往要求瞄准人的面部两眼外侧之间及沿鼻梁延伸至上唇的位置,即所谓“致命T区”,以确保子弹瞬间破坏脑干,使目标立即死亡并消除应激性肌肉痉挛的可能性,这也成为选择执法狙击武器的重要性能指标。有时一些非致命性的射击更具挑战性,如1993年8月16日,美国俄亥俄州哥伦布市的一名男子威胁自杀时,该市警局特警狙击手在约80米外使用奥地利制斯太尔SSG69狙击步枪开火将其手枪击碎。由于受到各种局限,以及在近距离内隐蔽自身的要求,特警狙击手很少有条件以“理想”的俯卧姿态射击,从1984年到2022年的500多起实战案例显示,近一半情况下狙击手必须以站、坐、跪、蹲或其他更“别扭”的姿态射击,并采用非常规的架枪方式,因此轻便和可隐蔽携带应是警用狙击步枪的重要性能。

今天美国特警狙击手在很多时候已成为向军队传授城市狙击战术的老师,如新墨西哥州阿尔伯克基市特警队狙击手教官总结的穿透障碍物射击经验,洛杉矶市警察局SWAT特警队狙击手发明的可利用车辆底盘与地面的间隙射击的侧卧狙击姿态,以及特警狙击手广泛使用的利用张贴纸带等观测高层建筑间的气流扰动等战术技巧和技能已加入美国军队狙击手培训内容。(未完待续)

【作者简介】李皛,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涉外警务学院教师,博士研究生学历,主要研究领域为涉外警务和边疆学。

(责任编辑:冯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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