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留守儿童的保护和发展
编者按:现代化的A面是令人振奋的发展成就,工业化、城镇化的伟大进程,全民生活的大幅改善,B面则是社会生活的剧烈变迁和治理体系的复杂挑战。而我国的现代化,是在一个规模上相当于整个西方世界的国家里,把相当于西方社会两百年的变迁挤进了短短一两代人的时间中。这种规模和速度意味着,变迁了的社会生活和既有的治理结构之间的矛盾必然极为复杂、深刻、剧烈。
流动/留守儿童问题,是这些矛盾中极为重要和关键的一个。2000年,我国流动/留守儿童合计4991万,占当年3.506亿0~17岁儿童的14.2%,仅仅二十年后的2020年,流动/留守儿童已达1.38亿,占当年2.9766亿0~17岁儿童的46.4%。伴随工业化和城镇化产生的流动人口,其子女在流入地因人户分离而教育、升学机会不足,回乡则家庭分离而照料不足。
流动或留守都不是新现象,但在短时期内迅速扩张至如此巨大规模,成为大面积、普遍的社会现象却是史无前例的。46.4%,一半儿童,国家一半的未来处于不同程度的系统性困境中,发展潜力难以充分释放。这将如何形塑我们的国家和社会是未知的,但一定是严峻的。
流动/留守儿童问题可能来源于多种因素,体制性的龃龉抬高了流动家庭的教育门槛和成本,流动家庭在经济条件上的薄弱,现代化社会对教育投入强度的天然要求,但各种因素的交汇点就是形成了流动家庭对子女的投资能力不足的现状。那么,直观的出路就是用公共财政系统性补足家庭对子女投资能力。对现代化社会而言,困难从来都不是供给不足或者投资能力不足,而是有效需求不足和有足够预期回报的投资机会不足。任何一个投资洼地都是最宝贵的发展机会,投资于儿童,系统、大规模投资于生育、照护、教育的公共服务体系,尤其是填平流动/留守儿童的人力资本投资洼地,在经济发展动能趋弱,总需求不足的当下,是国家和社会的责任,也是经济进一步发展的出路。
问题的根本解决,需要深化改革,需要治理创新,需要系统性的公共服务投资,是宏大而深入的主题。本期话题的探讨则把问题作为背景,基于当前情况,寻求改善性、代偿性的办法和方案,虽然并不触及问题根本,但也极具价值,值得阅读与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