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素质涉外法律谈判人才培养
编者按: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出访拉美四国前接受四国媒体联合采访时,提出三个“更加积极有为”,其中包括“更加积极有为地参与国际事务,致力于推动完善国际治理体系,积极推动扩大发展中国家在国际事务中的代表性和发言权”。随着我国国家发展,深入参与国际事务,参与全球秩序规则重构、应对贸易争端、全球气候谈判等重大挑战的必要性、迫切性不断加强。参与国际治理的主要形式之一是国际谈判,我们需要一支熟悉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了解国情、具备全球视野和多语言能力、通晓国际规则、精通国际谈判的专业人才队伍。但当前,我国涉外谈判人才队伍建设与需求仍有差距。
针对这一主题,《团结》杂志编辑部与北京法律谈判研究会、中国政法大学绿色产业政策法律标准研究中心联合,以特别策划的形式,以笔谈研讨会的方式,约请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高等院校的专家,以“高素质涉外法律谈判人才培养”为题,从商贸规则谈判、环境谈判、农业补贴和渔业谈判、气候谈判、知识产权谈判、国际组织人才等角度进行探讨,请读者垂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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