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形成及其治理智慧

作者: 杨宏雨 郭子愉

[摘要]改革开放以后,中国共产党人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认识和实践,经历了一个漫长而又复杂的过程。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大转折中,既需要打破传统观念,在理论上破除对计划经济的迷信,重新认识社会主义;也需要深化认识,在思想上汇聚高层领导的共识、取得广大民众的认同。在中国经济体制的转轨中,中国共产党采取平缓、渐进、有序的改革方式,减少了改革的阻力和阵痛,顺利完成了由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平稳过渡。这种渐进有序的改革方式,既是中国共产党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的反映,也是中国共产党治理智慧的体现。

[关键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治理智慧;现代化道路

[中图分类号]F120.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928X(2022)01-0050-08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是中国共产党人在探索中国现代化道路过程中的一个伟大创举,也是中国共产党人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一个贡献。中国共产党人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认识与实践并非一蹴而就,而是经历了漫长而又复杂的探索过程。

1976年10月,中国终于结束了十年动乱、告别了“文化大革命”。粉碎“四人帮”后,面对当时复杂的国际国内局势,特别是许多棘手的问题,叶剑英表示,问题都是要解决的,但有个轻重缓急,要一步一步来,不能太快,“车子转弯转得太急要翻车的”。叶剑英的这段话表明:越是在历史的转折点、社会发展的十字路口,越需要睿智的头脑、冷静的思考和耐心的探索。从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改革开放的决策到1992年中共十四大决定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国共产党人经历了十数年的艰辛探索。对处于发展拐点的中国社会而言,改革过去僵化的计划经济制度,确立市场导向,另辟新路是非常必要的,但这种转变不能太急、太快,不能追求一步到位,否则就可能会“翻车”。中国共产党在十多年的探索中,在保持稳定发展的前提下,实现了从完全的计划经济体制到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平稳转轨。其背后彰显的正是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政治智慧。

一、1978—1992年中国共产党人对计划和市场关系认识的变化

改革开放后,中国共产党人对计划与市场关系的认识经历了一个逐步深入的过程,大致可以分为四个历史阶段。

(一)1978—1979年:破冰时期。粉碎“四人帮”后,中国的领导权由比较关注经济发展、相对淡化意识形态问题的华国锋、邓小平等人接棒。为了在较短的时间内实现四个现代化的宏伟目标,当时中国的理论界非常活跃,各种经济问题的讨论会一波接着一波。“在1978年的7月到9月,国务院开了多次务虚会,对经济问题讨论得很广泛。务虚会上已经提出了‘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思想。”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对于中国的现代化建设有着非常重大的意义。一方面,十一届三中全会结束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路线,将全党、全国的注意力转移到经济建设上;另一方面,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方针,明确要求人们“思想再解放一点,胆子再大一点,办法再多一点,步子再快一点”,为改革生产关系开了绿灯。与此同时,党的高层领导人开始探索中国未来的经济发展道路,并对“市场”提出了一些新看法。1979年3月,陈云指出,无论苏联还是中国,计划工作制度中都存在着“只有‘有计划按比例’这一条,没有在社会主义制度下还必须有市场调节这一条”的缺点。他认为,只强调“有计划按比例”,忽视“市场调节”,给经济发展带来了很多负面影响:一是“生产不能丰富多彩,人民所需日用品十分单调”;二是社会各部门需求失调,特别是“农业与工业比例失调”;三是忽视价值规律,“思想上没有‘利润’这个概念”,形成“大少爷办经济”的状况。1979年4月,李先念在中央工作会议上发表讲话说:“社会需要多种多样,不断变化,社会产品种类繁多,千差万别,要把它们统统纳入到一个包罗万象的计划中去,而且调节得很好,这是不可能办到的。”1979年11月,邓小平在会见外国友人时指出,市场经济早在封建社会时期就已经萌芽了,并非只有资本主义才有市场经济,“我们是计划经济为主,也结合市场经济”。

邓小平、陈云、李先念等人和当时理论界的这些最初的探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形成过程中,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一是对市场的评价由过去的全面否定转为相对积极的

肯定;二是不再把市场经济看作是资本主义的专利,更多地把它看作一种不带有社会制度专属性的经济调节方式;三是认识到市场对满足国计民生多元需求的价值,提出市场调节是社会主义经济不可或缺的一个部分。

(二)1980—1984年: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经过1978—1979年近两年的讨论和铺垫后,1980年,中共高层就改革计划经济模式达成了最初的共识。1980年初,邓小平在中央召集的干部会议上提出“计划调节和市场调节相结合”是“一条合乎中国实际的,能够快一点、省一点的道路”。1981年6月,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指出,“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变革和完善必须适应于生产力的状况”,因此,“必须在公有制基础上实行计划经济,同时发挥市场调节的辅助作用”。1982年9月,中共十二大召开。这是改革开放初期非常重要的一次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凝聚了中国共产党人在改革开放初期探索和积累的治理经验与智慧。“十二大报告”里明确提出“正确贯彻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原则,是经济体制改革中的一个根本性问题”。当时中共高层在以下几个问题上形成了共识:一是认识到市场调节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提出市场调节是“有计划生产和流通的补充,是从属的、次要的,但又是必需的、有益的”。二是提出市场调节的适用范围,即市场调节不是随时随地都能开展的,它需要国家“根据不同时期的具体情况”,“划出一定的范围,由价值规律自发地起调节作用”。具体而言,市场调节适用于“各种各样的小商品”。这些小商品的特点是产值小、品种多、地域性强、难以被计划管控,“可以让企业根据市场供求的变化灵活地自行安排生产”。三是计划不再是单一的指令性计划。“十二大报告”把“计划”分为指令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强调对于“关系国计民生的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的生产和分配”,必须实行严肃的指令性计划;而对于其他产品和企业则“实行主要运用经济杠杆以保证其实现的指导性计划”。指导性计划虽然仍然属于“计划经济”,但相较于以前命令式的“计划”,已经有了较大的灵活性。指导性计划的提出,是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的一个重大理论创新。

(三)1984—1991年:“公有制基础上有计划的商品经济”。1984年10月,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下称《决定》)。《决定》提出了“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概念,指出,“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可逾越的阶段,是实现我国经济现代化的必要条件”,同时,“商品经济的广泛发展也会产生某种盲目性”,因此,必须要对其进行“计划的指导、调节和行政的管理”,这就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决定》对我国从计划经济走向市场经济的贡献有:一是淡化了“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说法,强调社会主义经济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而非“有商品的计划经济”,不再将“计划经济”作为中心词,而是将计划作为一种经济运行的调节方式,这相对于此前的说法有了很大的突破,自由度、灵活度有了很大的提升。二是把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界定为“不是那种完全由市场调节的市场经济”,从另一个侧面看,实际上也就是肯定了这种经济需要市场的调节。三是提出“实行计划经济不等于指令性计划为主”的思想,强调“要有步骤地缩小指令性计划的范围,适当扩大指导性计划的范围”,这就极大地提高了指导性计划的地位。四是强调指令性计划“也必须运用价值规律”,这就为我国全面利用、发挥市场的作用,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奠定了基础。正因为如此,邓小平高度肯定这一《决定》,称赞它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社会主义实践相结合的政治经济学”。此后,中共十三大报告不再提“我国实行的是计划经济”这一延续多年的论调,直接以“计划与市场内在统一”的“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来定位我国经济改革的方向。报告规定我国“新的经济运行机制,总体上来说应当是‘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机制”,市场成为企业活动的指南针。“十三大报告”进一步扩大了市场的作用范围,提出“计划和市场的作用范围都是覆盖全社会的”,而不再强调市场只能作用于小商品,还明确提出国家对企业的管理应该逐步转向“以间接管理为主”。

这一阶段中央对计划与市场之间关系的设计整体上是朝着灵活、宽松的方向发展的,市场的适用范围不断扩大,指令性计划不断缩减,但是这期间也有过停滞和徘徊。1989年中共十三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的决定》中提出,要根据治理整顿时期的特点和要求,“适当增加指令性计划的范围和比重,强化指令性计划的严肃性”。虽然这些调整都是临时的、短暂的,并没有否定中共十三大对计划与市场关系的定位,但也反映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过程的曲折和艰难。

(四)1992年以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时期。经历了1989—1990年的调整后,国内经济秩序恢复,社会趋向稳定,为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创造了良好的氛围。与此同时,姓“社”姓“资”之争在东欧剧变、苏联解体的大背景下日益激烈。“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这一提法所包含的模糊性和矛盾性已经成了影响中国经济体制进一步改革、发展的障碍。中国向何处去?中国的经济改革究竟是倒回去、原地踏步还是继续向前,时代要求中国共产党给出一个明确的答案。面对经济的低点徘徊与社会各界对经济发展方向的迷惘,1992年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指出:“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南方谈话不仅彻底突破了“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明确表达了“市场要多一点、可以多一点”的理念,而且把计划从原则、方针降级为手段、方法,奠定了中国走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论基石。1992年6月9日,江泽民在中央党校干部进修班上的讲话中,用大量篇幅论述了经济体制改革问题,首次公开提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一概念,并很快在全党形成了共识。1992年10月,中共十四大正式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定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十四大报告”提出:“我们要建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至此,经过十余年的漫长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终于确立,计划与市场的关系发生了大转折。此后,中共对于市场的认识不断深化,2002年,中共十六大宣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中国已初步建立;2013年,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把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修改为“决定性作用”,标志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二、经济体制转轨需要理论的探索与创新

中国共产党人对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关系的认识,经历了从社会主义可以有市场调节,到可以搞市场经济,到应该搞市场经济,再到必须搞市场经济的认识过程,这是在从实践到认识,再从认识到实践的多次反复之中完成的,是一个不断修正、完善、提高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既需要理论上的探索,也需要思想上的发展与进步。在确立社会主义市场体制的过程中,理论上的探索与创新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一)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理论的创新需要经验的累积。众所周知,建立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思想不是来自别人,而是来自科学社会主义的创始人马克思和恩格斯。马克思和恩格斯所经历的时代,还没有社会主义社会出现,他们的主要工作是探讨资本主义的固有矛盾,揭露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对社会化大生产发展的阻碍,论证资本主义将要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的必然性。在目睹了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混乱、浪费,特别是资本主义周期性经济危机的严重弊病后,马克思和恩格斯提出了他们关于未来社会主义社会的设想——“社会生产内部的无政府状态将为有计划的自觉的组织所代替”社会的管理者将对生产“按照全社会和每个成员的需要”进行“有计划的调节”。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思想由此诞生。长期以来,在各个主要社会主义国家,马克思、恩格斯的每一句话被赋予神圣的地位,计划经济作为马克思、恩格斯对社会主义的构想,变成了一个不可被质疑的选择。

斯大林率先在苏联建立起了传统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把计划经济设想在苏联付之实践。由斯大林创立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模式,就此成了社会主义经济模式的代名词。在这一模式的影响下,人们逐渐形成了计划经济等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等于资本主义的二元对立思维。在计划经济与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高度正向关联的情况下,对市场导向和市场经济的倡导被认为是否定马克思主义、走资本主义道路,是绝对的禁忌。受此影响,中共高层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同样认为计划经济是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甚至在党内探讨可不可以搞市场经济,都会被上升到是坚持还是否定马克思主义的高度。即使计划经济已经显露出一些明显的弊端,但打破计划与市场的二元对立、对社会主义经济理论进行创新仍然是一个艰难的工作。实践的发展亟需理论的创新,但理论创新的完成不是朝夕之功,在理论创新的关键时期,需要“摸着石头过河”的实践探索与经验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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