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家训为载体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研究
作者: 袁和静[内容提要] 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融入社会发展、融入日常生活”的前提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化”,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个体的价值观念、行为准则和人格特质。家庭场域内的家训建设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的重要途径。家庭所承载的家族传统、家庭风气与家规家训,通过代际情感与行为互动,对个体的人格养成与社会良好风尚的形成产生深刻影响。家训通过促成个体价值观念、行为准则和人格特质来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化。新时代家训在继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同时又注入了鲜明的时代意蕴,应以政府为主导,充分挖掘社会力量与家庭的文化建设潜能,弘扬优良家训,使家庭、社会与公共领域在核心价值上同频共振,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日常生活、融入社会发展。
[关键词]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家训;内化
[作者简介] 袁和静,哲学博士,北京中医药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
* 本文系2 0 2 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重点项目“加强新时代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项目批准号: 2 2 V S Z 0 1 5)、北京中医药大学“揭榜挂帅”项目“两个结合视野下中华优秀传统医德体系建构与实践路径研究”(项目批准号: 2 0 2 2 - J Y B - J B RW - 0 0 8)的阶段性成果。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融入社会发展、融入日常生活”[ 1] 3 6。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的前提是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个体层面的社会化,发挥其在个体价值观念、行为准则和人格特质形成中的作用。而“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2] 2 1 1 - 2 1 2,如若“抛弃传统、丢掉根本,就等于割断了自己的精神命脉”[ 2] 2 1 2。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把马克思主义思想精髓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华贯通起来、同人民群众日用而不觉的共同价值观念融通起来”[ 1] 1 5,“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 1] 3 7。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作为中华民族赓续千年的文化精华,既对中国人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产生了潜移默化的影响,更激发了中华儿女强烈的民族认同和深刻的情感皈依。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家庭领域所形成的深厚“家文化”历久弥新,借鉴优秀传统家训、创新现代家训,推进新时代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是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的重要途径。
《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将国家、社会、个人层面的价值要求贯穿到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全过程,引导家庭成员形成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思想观念、精神风貌、文明风尚、行为规范。”[ 3]家庭作为社会的基本单元与微观基础,是公民树立价值观念、塑造行为准则和养成人格特质的初始场域。因为“无论时代如何变化,无论经济社会如何发展,对一个社会来说,家庭的生活依托都不可替代,家庭的社会功能都不可替代,家庭的文明作用都不可替代”[ 1] 5 4 4。所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念认同与实践行动必须根植于社会的基本“细胞”———家庭,特别是借助家训有效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的基本内涵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是指将核心价值观转化为每一位公民的内在价值观念与指导公民社会行为的导向力量,使其最终成为公民行动的内在推动力并转化为相应的人格特质。
1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个体价值观念
价值观是人们关于基本价值的信念、信仰、理想系统,表现为人们在处理价值问题上所持的立场、观点、态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当前我国主流“信念、信仰、理想系统”,不仅是国家和社会的价值导向和标准,更应该成为每个人心中的价值观念和标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表明,对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来说,最持久、最深层的力量是全社会共同认可的核心价值观。”[ 1] 2 3 8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我国社会所认同和倡导的价值观念,其发挥社会效能的首要方面就是内化于个体思想观念和价值体系中,实现个体价值观念与社会价值标准的统一。因为“任何一个希望自己能够巩固和维持下去的社会都要努力使它的成员社会化,从而能心甘情愿地接受它的价值标准、传统、规范,承担起它的责任和义务”[ 4]。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成为国民知晓、认同和践行的价值观念,无论是个人层面的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还是社会层面的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或是国家层面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都应该内化为个体的价值观念。
2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个体行为准则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应是价值观念与实践行动的相互塑造与有机融合,亦是将价值观念进一步转化为个体的行为准则和基本规范的过程。对于个体来说,观念认知与行动实践二者之间存在断裂是一种常态。而强化行动过程再造和行为准则遵守就成为弥合这种断裂,实现基于认知规律的价值遵循和基于行动过程的准则遵守有机统一的必要手段。唯有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个体的行为准则,方能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个体观念与行动的有机统一,从而实现“培育理性认知,增强核心价值认同,力求达成知行合一”[ 5]的效果。因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源于社会实践,与人们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对国家建设目标、社会发展导向、公民道德诉求皆提出了明确的行动要求,对社会个体行为具有规范性作用,蕴含着全体社会成员必须遵守奉行的行为准则。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行为准则,旨在要求个体在日常学习、生活和工作中对于“能做什么”“可做什么”“该做什么”有清晰的理性认知和行为抉择,在家庭、单位和公共空间内注重个人行为和公共预期的一致性。在日常实践中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转化为行为准则,毕竟“实践养成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方式和关键问题”[ 6]。
3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主体人格
社会化使个体由“生物有机体”逐步转化为“社会有机体”。受家国文化、传统观念、社会环境的深入影响,特别是社会主流价值观念和规范系统的影响,个体在社会中不断成长和成熟,逐步建构起社会人格特质,从而更好地适应和融入社会发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然要内化于个体的主体人格之中,反映到个体的品质和人格特质中,这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深层影响的集中体现。美国社会学家戴维·波普诺将政治社会化理解为“一个人获得自己的人格和学会参与社会或群体的方法的社会互动过程”[ 7]。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主体人格表现为,个体通过价值观的内化而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建立科学的理想信念,掌握基本的道德规范,形成稳定的心理特质,从而塑造良好的社会形象甚至成为社会典范,并通过自我形塑进而带动他人形成价值共识,共同遵守社会规范,参与社会行动,通过主体人格的确立来彰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凝聚力引领力。因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应避免陷入单一的话语宣传窠臼,因为价值观塑造不是单纯的价值词语和概念记忆,而是要努力使时代的核心价值观念内化为个体的价值观念、行为准则和人格特质。
二、家训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的重要途径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需要依附一定的场域和载体,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而在中国文化语境下,家庭所承载的文化基因和教化功能对于中国文化的传承发展,特别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将起到重要的作用。因为在整个社会体系中,家庭作为相对独立的社会组织和人们生活的基本单位,具有特定的生活方式、关系网络及行为准则,表现出一定的文化特征和功能。如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能在家庭层面落实,那么在社会和国家层面就更难落实。在政治社会化理论中,家庭、社区、学校、同辈群体、大众传媒都会对每一个体的社会心理与政治人格产生重要影响,其中家庭带来的影响是基础性的。每个人自出生之日起,就处于某种特定的家庭环境之中,接受家庭教育和环境熏陶,深受家庭中每一个成员的政治观点和政治倾向的影响,特别是父母的政治观点和政治倾向。就当前我国家庭建设来说,我们可以通过开展家训建设工程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
我国自古以来就十分注重家庭建设与家训凝练,千百年来形成了颇具特色的家训。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家训即家庭或家族对子女教导或训诫的话。家训对于个体价值观念的塑造、行为准则的形成与人格特质的养成皆具有深远影响,是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的重要途径。
1 .家训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个体价值观念
人类学家露丝·本尼迪克指出:个体“从他出生之时起,他生于其中的风俗就在塑造着他的经验与行为”[ 8]。家训作为重要的风俗内容,不仅包含了祖辈对后世子孙的期待,融汇了祖辈对人生的理解,蕴含着将个体置于家国关系来确定其人生价值的观念,也蕴含着社会的基本价值观念,向个体提供了价值指引与行为遵循,指导着个体的认知与行为。一方面,家训蕴含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粹,传承和弘扬传统美德与价值观念。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最精华的部分并且能够对个体产生关键影响的部分,往往是通过家训来呈现的,如忠、孝、仁、爱、礼、正、诚、廉等通过家训不断丰富发展,成为个体处理与自身和他人关系的价值遵循,并基于代际传承而弘扬。另一方面,家训不仅蕴含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粹,而且充分彰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在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在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能够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加具体与鲜活。家训融通了历史与现代、家庭与社会,以更加明确的形式告诫人们应该树立什么样的价值观念,并以什么样的价值观念作为行为遵循,以更好地融入社会生活。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加强新时代家训建设,能够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价值理念得到具体化呈现,于家庭日常生活之中浸润个体心灵、塑造个体意义世界。
2 .家训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个体行为准则
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必然需要将价值观念转化为个体的行为准则,形成不可逾越的价值原则底线,而家训可以更好地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由价值理念转化为个体行为准则。家训作为家庭的规范,既表达与寄托了祖辈对后辈如何修身立身、立业治家、体国爱国的期待与要求,也以祖训和家规的方式让今人与祖辈紧密联系在一起,是一种饱含血脉亲情的道德教化与价值要求,如诸葛亮诫子书、颜氏家训、朱子家训等。可以说,家训在精神上体现了每个中华儿女对于自身人生志向、社会责任、家国情怀的情感,表现为融汇这些情感的实际成文规范,形成了对于家庭成员的行为引导,具有一定的约束力。家庭是塑造个体规矩意识与道德观念的基础场域。在每一个小家庭和大家族中建立起规范的家训,可以为家庭成员热爱祖国、遵守公德、爱护公物、保护环境、敬老尊贤、关爱他人等确立明确的准则要求,为个体规则意识、道德观念、法律意识的养成奠定基础。家训通过成文规范来明确个体的行为准则和规范,具有行为促进效力。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家训,使其转化为成文规范,是促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重要途径与载体。
3 .家训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主体人格
家训主要通过强化亲情观念、提升道德素质与培育社会责任三个方面来促进个体社会人格的形成。家训具有成文的规范,长者可以利用家训向子女传播亲情伦理观念、社会秩序观念、信任合作观念等,促进家庭成员内化亲情、恩情和孝道观念,践行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核心价值,建立个体人格特质形成的情感基础。《礼记·大学》有云:“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社会领域中的核心价值、正义观念、责任意识等道德要求可以通过家训让个体系统掌握和运用,从而形成个体的基本道德规范,奠定个体的社会道德责任,推进个体道德人格的形成。家训不仅能够促进个体遵守家庭规矩,建立家庭责任,形成道德情感,还可以促进个体遵守社会规范,建立社会责任,形成社会人格,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践行的重要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