铸鼎华夏的新《国防法》
作者: 蒋亚民
旭日东升,首先照耀在祖国最东端的乌苏镇哨所;日转星移,历经三小时,阳光陆续照耀到南中国海万顷碧波中的华阳礁哨所,祖国最北端的北极哨所,最西端的斯姆哈纳哨所。千千万万这样的哨所,守卫着祖国960万平方千米的神圣领土,屏护着300万平方千米的“海洋国土”,守护着14亿爱好和平的人民。江山锦绣,岂可无防。
2020年12月26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正式颁布。在这部重要法规颁布后的几年时间里,人民群众给予了很大的关注度。网络上多次热议如潮,提问和解读的网民数以万计。署名秦安的博主还自发组织粉丝群进行专门的学习讨论,祖国宝岛台湾的网民还对法条中有关维护国家主权、统一、领土完整的相关内容给予了特别的关注。学习贯彻这部重要法规,应当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大法铸鼎华夏,祖国方才无忧。
一、修订《国防法》,是国家战略的重要举措
《国防法》是指导和规范国防和军队建设的基本依据,体现了国家意志和国家战略,在国防和军队法规体系中,可以形象地称之为“母法”和“龙头法”。
《国防法》不仅关乎国家的主权、安全、统一、领土完整和发展利益,也关乎千家万户和每一位公民的平安。
有国不能无防,强国必须强军,这是从近代中国落后挨打的惨痛历史教训中得来的经验。从1840年鸦片战争到新中国成立前,100多年的时间,世界上大大小小的帝国主义国家几乎都侵略过中国,签订了1000多个不平等条约,铭刻了中华民族太多不堪回首的记忆。
旧中国有疆无防、有海无防、受尽屈辱。新中国成立后,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国防和军队建设,帝国主义在东方架起几门大炮就可以征服一个国家的历史一去不复返了!
为了进一步巩固国防,1997年我国颁布了第一部《国防法》。20多年来,在推进国防和军队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实际上,世界上很多国家都有类似法律。美国于1947年制定《国家安全法》;法国1959年公布《防务总组织法》;俄罗斯成立不久,就于1992年颁布了《俄罗斯联邦国防法》;加拿大、澳大利亚、蒙古、瑞士等国也有类似的国防法律。
从国外情况看,许多世界强国的“国防法”不但制定得早,而且不断修改完善。比如俄罗斯,不到30年时间至少修改了3次。我国第一部《国防法》,随着国际国内形势的变化,国防和军队改革的深化,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新任务的要求,需要适时修订完善。
新《国防法》,是在新时代召唤下产生的。新时代,国际安全威胁和军事竞争趋于多样化。太空和网络空间安全挑战空前严峻,海外华人华侨和国家重大投资项目急需保护,经济通道和极地、深海安全利益竞争日趋严重。
新时代,国防和军队改革持续推进。人民军队突破了长期实行的总部制、大军区制、大陆军制,形成军委管总、战区主战、军种主建的新格局。军队规模结构和力量编成改革成果逐步显现。
新时代,国防主体力量丰富壮大。武装力量的现代化水平持续提升,国防潜力的动员和支撑能力不断增强。新时代,人民军队为巩固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为捍卫国家主权、统一、领土完整,为维护国家海外利益,为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职能使命不断丰富拓展。
新《国防法》确立了国防活动的指导思想,调整了国家机构的国防职权,充实了武装力量的任务和建设目标,明确了武警部队和预备役部队新的领导指挥体制,规定了军队实行文职人员制度。
这次修法,第一次以法律形式规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奉行防御性国防政策”,也是向世界宣示我国爱好和平、反对战争的政策主张。
中国人民爱好和平,但也绝不是软弱可欺。毛主席说过:“现在中国人民已经组织起来了,是惹不得的。如果惹翻了,是不好办的”。20世纪进行的抗日战争和抗美援朝战争,都以侵略者的失败告终。
新《国防法》立足解决国防和军队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有几个显著的特点:一是更好地适应了国家安全和发展形势的需要;二是全面贯彻了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三是在法律层面固化了国防和军队改革的成果;四是进一步健全完善了中国特色军事法规体系。
可以说,新时代的中国国防,内涵和外延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丰富、都要深刻。正因为如此,国家才下了很大决心,组织力量经过两年刻苦攻关,完成了《国防法》的修订工作。
近年来,军队各项改革持续推进,形成了一批重大的理论、实践和制度成果。修订《国防法》就是力求把军队改革的成果固化为法律,上升为国家意志,更好地发挥在国防和军队建设中固根本、管长远的基础性作用。
新《国防法》第一次对军旗、军徽做出了规定。我军战争时期就有无数面英雄的战旗,引领人民军队前赴后继,战胜国内外敌人。将军旗、军徽写入《国防法》,是健全军队法规制度的具体体现,有利于增强军队和军人的使命感与荣誉感,是新时代我军正规化、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标志。
新《国防法》中,增加了保卫国家“发展利益”和加强“其他重大安全领域防卫”的表述。
目前,我国已经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第一大贸易国、第一大出口国和第二大能源进口国。仅在2015年至2000年,国企对“一带一路”沿线49个相关国家进行的直接投资,承接服务外包合同金额就达178.3亿美元。
从1970年中国第一颗人造卫星“东方红一号”发射成功以来,我国共向太空发射了400多颗人造卫星,还有陆续从海南文昌发射的“嫦娥”系列探测器,以及不断完善的太空站等,已经形成了庞大的航天应用工程。网络设施也不断完善,4G、5G信号的覆盖范围不断在祖国的大地上铺展开来,形成了庞大的网络服务系统。用天用网,已经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密不可分。航天资源和网络资源,已经成为国家的宝贵资产,需要采取针对性措施加以保护。
规范对太空、电磁、网络等重大安全领域的防卫,是这次修法的又一亮点!也体现了法律与时俱进的特征。
国家利益发展到哪里,国防力量就应当跟进到哪里。因此,新时代的国防已经从传统的边海空防拓展到许多新型领域,以便为我国和平发展提供更全面、更充分的安全保障。
1985年2月,我国在南极建立了“长城站”,后续又建立了“中山站”,北极“黄河站”等极地考查站点。2020年11月,我国的“奋斗者”号载人潜水器,下潜突破10000米,在马里亚纳海沟成功坐底。中国的海外企业,也以空前的速度在不断增长。国防的领域在扩大,国防的意义在延伸。
除了“发展利益”和“其他重大安全领域防卫”之外,《国防法》还规范了对外军事关系,力求加强军事合作与交流,管控军事危机,营造有利的国际环境。
新《国防法》,将“坚持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观,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写入法条,在法律层面为拓展我军对外军事交流,拓展对外军事合作提供了新的依据。
近些年,我军严格遵守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运用武装力量保护我国海外公民、组织和机构的安全;积极参加联合国维和、国际救援、联演联训、打击恐怖主义等活动。2011年利比亚爆发内战,我国就派出军机军舰参加了撤侨行动。在动乱中丢失身份证的华人,高唱国歌证明自己是中国人,许多华侨登上祖国的军用飞机时激动得热泪盈眶。此次修法,也将这方面的相关内容纳入了法律规范。
中国是联合国维和行动的主要出资国之一,是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中第一大出兵国,中国军队以实际行动维护世界和平,赢得了世界人民的普遍赞誉。
根据2020年的统计,我军先后参加了25项联合国维和行动,累计派出维和官兵4万余次,16名维和官兵为了和平事业献出了宝贵的生命。在国际军事交流与合作中,彰显了正义之师、文明之师的良好形象。
二、宣传新《国防法》,增强全民国防意识
国家利益高于一切,任何时候都需要有人挺身而出。新中国成立以后,特别是改革开放的21世纪,我国人民的国防意识越来越强,主动参与国防的先进事迹曾出不穷。
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新《国防法》要求公民和组织应当积极参与国防,支持国防建设,为武装力量的军事训练、战备勤务、防卫作战、非战争军事行动等活动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参与国防,对于公民来说是法律义务,而对于军人来讲,更多是责任、是奉献。为了保家卫国,广大官兵献出了自己的青春年华,其中有些人更是为了国防事业舍生忘死、流血牺牲。将“尊崇”二字写入《国防法》,充分体现了依法维护军人权益的内涵,彰显了国家对军人牺牲奉献的鼓励和推崇。
军人职业的特殊性,要求在国家危难时刻牺牲奉献,军人的基本权益也应当依法得到更好的保障。优待军人军属,也是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普遍做法。
在俄罗斯,做出杰出贡献的军人被国家授予“英雄”称号。依照法律,他们的家乡要用英雄的名字命名一条街道。以色列称国防军为“国家的精英”,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尊敬。
人们可以从电视或者报刊上了解到一个叫神仙湾哨所的地方,这个哨所位于海拔5380米的喀喇昆仑山西部山口。在这里,一年有180天是大风和零下30度的低温天气,放眼望去只有秃山和巨石。就是呼吸一点足氧的空气,看一看绿色的植物,都可望而不可及。战士们为了身后千家万户的安宁和幸福,铭记军人的义务和责任,捍卫着军人的荣誉,无怨无悔地为国戍边,也为“尊崇”二字提供了最好的诠释。中央军委命名这个哨所为“喀喇昆仑钢铁哨卡”。
崇尚军人、厚待军人,逐渐成为全社会的一种良好风尚。除了在火车站、汽车站设置“军人依法优先”的提示牌之外,有些省市还出台了军人乘公交车、游览公园免费等优惠政策。
令人感动的是,目前,国家在退役军人安置和军人家属就业、子女入学等方面都出台了许多优惠政策,实实在在地体现了社会对军人职业的“尊崇”。
其实,每一位军人都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默默牺牲奉献。《国防法》起草组里,就有一位火箭军少校,在修法过程中,迎来小女儿的诞生。加班加点两年多,很少回家探望,只能在手机上一遍又一遍地观看日思夜想的小女儿。一声女儿的呼唤泪眼朦胧,多少辛劳都化入平凡而无悔的步履之中。
国家兴亡,匹夫有责。每一位公民,都有责任和义务参与国防、支持国防。和平年代,最大的爱国,就是履行好、行使好法律赋予公民的国防义务和权利。
公民投身国防,既是义务,也是权利和理想。广东阳江就有这么一个感人的故事。有一位叫许华的小伙子,曾经三次报名参军,但是,由于种种原因,都止步于军营之外。2018年夏天,台风“山竹”引发的洪水突然袭击了广东阳江,顷刻间水患肆虐。此时,当地的民兵应急连身着迷彩服冲向被洪水围困的村庄,其中就有许华的身影。他和其他民兵一起趟水冲过波浪翻滚的小桥,一次又一次救出被洪水围困的群众。完成任务后,许华和其他民兵一起累倒在泥泞路旁。刚从大学毕业的女记者张文芳被许华的事迹感动,现地采访后,悉心准备了“军营无缘、国防有我”的演讲,并代表阳江军分区民兵参加了广东卫视的《时代新人说》电视节目,把许华用青春年华诠释的别样军营梦搬上了屏幕,赢得了广大观众的热情点赞。
将征兵从每年一次改为一年两次之后,青年应征入伍的积极性丝毫不减,山东临沂等“老解放区”适龄青年报名入伍比例甚至高达90%以上,2024年山西省太原市应征青年岗位适配率较去年增长9个百分点,全国大学生入伍的比例也在逐年提高。
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公民的光荣义务。如果拒服兵役,将会受到有关法规的惩治,甚至会在人生履历上留下“拒服兵役”的永久负面印记。
行天下者,立根于民。新《国防法》在国防教育一章中,增加了强化国民忧患意识等规定。
新增忧患意识的规定意义重大,它可以增强全体人民的国防观念,汇聚全社会的磅礴力量,建设与我国国际地位相称、与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相适应的巩固国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