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父亲实事求是作风 做好文物保护工作
作者: 杨华山
三、民族统战工作的卓越领导人
(接上期)父亲是回族,青年时期就利用自己的民族成分在党组织的领导下积极参加民族工作。
在全国即将全面解放的日子里,父亲在党的民族工作中已崭露头角,其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深得上级领导的首肯。1949年3月,父亲被中央从西北局调到北平,并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筹备委员会党组干事会干事。从此,父亲在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中国共产党杰出的统一战线和民族问题理论家李维汉同志的带领下,为开创新中国民族工作的伟大事业而努力奋斗。他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为以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作出了重要贡献,成长为党和国家在统战民族工作的重要和杰出的领导干部。
1949年9月21日,父亲作为国内少数民族单位代表之一参加了在北平召开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会上父亲与各民族代表一起讨论通过了《共同纲领》。父亲后来多次指出,《共同纲领》体现了各民族的共同意志。
1951年3月4日,父亲在《人民日报》上发表题为《一年来的民族工作》的文章,文章在多次研究调查的基础上比较系统地全面总结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一年来的民族工作,并提出许多宝贵的意见和措施,这此意见和措施对调解民族纠纷,搞好民族关系;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实现民族区域自治;帮助少数民族恢复和发展经济;开展少数民族文化教育工作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这篇文章体现了父亲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和一切从实际出发掌握党的民族政策的成就和具体成果。
1951年至1952年,父亲在李维汉的领导和主持下,起草了《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和《政务院关于保障一切散居的少数民族成分享有民族平等权利的决定》。这两个重要文件通过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民族工作实践相结合,把《共同纲领》关于民族区域自治制定的法律依据,对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实施起了重大的推动作用。
为推动民族工作向前发展,中央统战部在民族政策执行情况大检查的基础上起草了《关于过去几年内党在少数民族中进行工作的主要经验总结》,父亲承担了起草任务,他连续工作了七天七夜,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一丝不苟地写出了初稿,自己却晕倒在厕所内。这个报告于1954年10月经中央批发,成为在20世纪50年代指导民族工作的著名的马克思主义文献。
1954年初,父亲到西康藏区和凉山彝区进行调查研究,在此基础上写出了《关于西康省藏族自治区基本情况的报告》,经李维汉报送中央。报告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着重分析研究西康藏区社会性质和政治经济制度以及社会历史沿革情况,是我党进行民族工作以来,第一次对藏区社会作了系统的马克思主义调查研究。这份实事求是的报告有分析有例证,对于西康省藏族自治区的成立,解决藏区的民族宗教问题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同时也为西藏和其他处在落后发展阶段的少数民族地区通过民主改革过渡到社会主义提供了政策和理论依据。
1954年11月1日,因工作表现出色,周恩来总理签发任命父亲为中央民委副主任。
1957年8月,在我国青岛举行了民族工作座谈会。周恩来总理作了《中共中央关于我国民族政策的几个问题》的著名讲话,根据《讲话》父亲为时任中央民委主任的乌兰夫起草了会议总结发言。《发言》讲了社会主义道路和社会民族,中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和这个大家庭内平等、团结、互助、合作的民族关系等民族工作的重大理论问题。让我国各民族成为统一的社会主义民族,当时民族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要采取一切可行的措施和步骤,让处在落后发展阶段的少数民族地区与其他民族一样实行民主改革,进入社会主义社会,成为社会主义民族。
父亲和其他党的民族工作者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民族工作实践相结合,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勇于探索,积极工作,用了不到十年时间,就使处于落后发展阶段的少数民族通过民主改革跨越几个社会发展阶段进入社会主义社会,成为社会主义民族,共享平等、团结、互助、合作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父亲为会议起草的总结《发言》,是中国共产党运用马克思主义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经典文献,这个经典文献成为我党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民族工作沿着正确轨道前进的行动纲领。
1958年,父亲在兰州调查了关于宗教压迫的有关问题,并在党的“八大”二次会议上作了《宗教压迫是压在回族人民身上的一座大山》的发言。父亲作为一个回族干部敢于提出宗教制度改革等重大问题,反映出他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和一个共产党员所具有的大无畏的唯物主义精神,另一方面反映了他是真正维护本民族长远利益的。这个发言对党在此后的宗教工作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1960年冬,父亲受中央委派协助西藏工委进行工作。当时西藏工作存在“左”的偏差,在各种条件还不具备的情况下,急于求成让西藏立刻“合作化”,进入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父亲进藏后,不顾严重的高原反应,走村串户,通过严谨的调查研究和细致的工作,向中央写了工作报告,报告明确指出:西藏实现合作化的条件尚不具备,不能马上进入社会主义改造时期。今后几年的工作任务是集中力量彻底完成民主改革,努力发展生产。个体经营有必要让它发展一个时期,教育群众做好上层工作,为今后的社会主义改造打下可靠和坚实的基础。父亲的报告体现他一贯坚持的实事求是精神,也符合马克思主义关于生产关系要符合生产力发展水平的理论观点。邓小平高度评价这个报告,说是马克思主义文件。这个文件对西藏平叛后稳定发展顺利地向社会主义过渡,起了重要作用。
1978年3月,五届人大第一次会议决定恢复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父亲从宁夏回到久违的工作岗位并被任命为国家民委主任。随后又被任命为中央统战部副部长。1980年他又担任国务院副总理。这样,父亲就成为新时期全面主持党和国家民族工作的负责人,虽然父亲在“十年浩劫”中身体和精神上都受到了严重的摧残,但实事求是精神不倒,为把中国的民族工作和民族关系推到一个新的历史阶段,进行了大量的开拓性工作。
首先是重建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为党和国家民族工作做出重大成就的中央民委,在“文革”中遭受劫难,机构被取消,人员被遣散。面对这艰巨而紧迫的任务,中央党校的学习任务还未结束,父亲就一边学习,一边投入紧张的筹备工作。在办公室和住宿都无着落的情况下,他克服种种困难,根据民族工作的性质和特点,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搞调查研究,找经费,跑编制,通过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终于及时完成了这项光荣组建任务。1978年5月父亲亲自起草了《关于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工作任务和机构设置的通知》,经国务院批准后下发。国家民委得以重新组建,并逐步开展了新时期的民族工作。
初期,受到“两个凡事”的束缚,很多冤假错案无法平反昭雪,“拨乱反正”举步维艰,开展民族工作新局面困难重重。正在为难之时,发生了真理标准问题的全国性大讨论,父亲以他敏锐的政治眼光,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坚决反对“两个凡是”,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坚决贯彻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的改革开放和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现代化建设上来的战略决策,开创了党和国家民族工作新局面。为此他狠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拨乱反正,重申和落实党的民族政策
1979年2月,中央批准了由父亲协助中央统战部长乌兰夫起草的《关于建议为全国统战民族宗教工作部门摘掉“执行投降主义路线、修正主义路线”帽子的请示报告》。这就为彻底拨乱反正清算林彪“四人帮”破坏民族政策的罪行,为民族工作拨乱反正并开拓新局面扫清了障碍。
1979年4月,中共中央在北京召开了全国边防工作会议,这实际上是一次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的首次全国性民族工作会议。会议报告全面恢复和重申了党在民族工作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成为新时期民族工作拨乱反正的肇基。父亲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主持了会议的筹备工作和文件的起草工作,其中包括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统战部部长乌兰夫代表中央所作的报告。
同时,父亲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冲破重重阻力,协同有关部门对许多冤假错案和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平反纠正和清理,从而使大批干部和群众解放出来,使民族关系得到显著改善。为了推动这方面的工作,1979年父亲还召集各部委在京的少数民族干部1000多人,宣讲了内蒙古、新疆、吉林延边平反冤假错案的情况,反响很大,起了很好的作用。
在平反冤假错案落实党的民族政策过程中,父亲还抓了民族政策再教育和民族理论的研究工作。1980年,父亲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冲破“两个凡是”的束缚,在中央书记处研究室的帮助下,主持领导国家民委写了《评“民族问题的实质是阶级问题”》一文,彻底清算了这个长期以来没人敢触动的影响很大流毒很深的错误理论,扫除了民族问题上阶级斗争扩大化、绝对化的理论根据。
(二)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大力培养民族干部
“文革”中民族区域自治政策遭到践踏,例如时任内蒙古自治区的负责同志被诬搞“民族主义”、“修正主义”后,内蒙古自治区的一部分土地被分别划给其它4个省区。粉碎“四人帮”后,党中央国务院责成有关部门适时恢复内蒙古自治区原有区划。父亲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克服很多困难通过国家民委做了大量繁杂的工作,使内蒙古自治区及时恢复了原有的区划。
在父亲的主持下,国家民委还协助有关部委和省、自治区新建了一批自治州、自治县,1978年至1983年,全国新建了2个自治州32个自治县。由于历史原因,有些领导同志对成立满族自治地区有不同意见。父亲以实事求是的精神坚定地认为,1931年后建立的“满州国”是日本帝国主义侵略的后果,不是满族人民的自觉。满族人民是英雄和勤劳的人民,满族为中华民族做过重大历史贡献,她理所当然享有建立民族自治地区的权利。这样,在父亲的力主下,长期以来没有自治地区的满族,也建立了3个自治县。至此,在父亲的努力下,全国的民族自治地方达到132个,其中自治区5个,自治州31个,自治县(旗)96个。
父亲还十分重视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起草,并根据自己的工作实践亲手起草了一部分条文,多次拿到国家民委党组会上讨论。1983年父亲担任《民族区域自治法》起草领导小组副主任,他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通过艰苦细致的工作,1984年六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终于通过了《民族区域自治法》。这对于巩固和完善民族区域制度,保障民族自治权利,具有重大意义。
父亲十分重视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的工作。1978年6月21日至7月2日,在胡耀邦主持下,以中央组织部为主,会同国家民委,召开了有内蒙古、新疆等5个省、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和部分自治州、县负责同志参加的少数民族干部工作座谈会。父亲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提出许多意见和建议,会议在此基础上经过讨论和酝酿,制定了《关于少数民族地区干部工作的几点意见》,这个文件对加快培养、选拔和使用少数民族干部的工作起重要作用。特别是父亲在会上提出尽快配备少数民族干部担任党委第一书记等重要意见,这种实事求是的态度,今天看来十分难能可贵。
父亲主政民族工作以来,坚持推动选拔和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的工作。在他主持起草的《民族区域自治法》中指出,尽可能安排少数民族干部在民族区域地方担任主要领导。我国是共产党领导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推举和选拔少数民族干部担任领导职务,可以彰显执政党必要的伟大以及自信包容的精神,有利于消除历史形成的民族间“事实上的不平等”,有利于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受封建主义思想的影响,有些同志对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心有疑虑,所谓“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就是这种心态的反映。
近代以来,我国少数民族无数仁人志士为中华民族的解放、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抛头颅洒热血,立了汗马功劳。从历史上看,满蒙等少数民族都曾入主中原,其代表人物担任过中国的最高统治者,他们主政期间,为我国扩疆拓土,民族融合,社会发展都做出了不可磨灭的历史贡献。从国际共运来看,斯大林是格鲁吉亚人,赫鲁晓夫是乌克兰人,在以俄罗斯为主体民族的国家——苏联,他们都先后担任过最高领导人,他们为苏联的社会主义建设做出了多大贡献,不好妄评,但最后苏联国家解体,民族分裂厮杀,则不是他们的罪过,倒应该是纯正的俄罗斯人戈尔巴乔夫、叶利钦等人难逃罪责。父亲认为,在我们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每个民族都有英雄和败类,因此,治国理政,选人用人,不能以民族成分判定谁“靠得住、靠不住”,忠诚与伪善,是非成败。对此问题,毛泽东主席在青岛民族工作座谈会上对乌兰夫同志讲:“民族要,但不要民族主义,马克思是犹太人,到你内蒙古当书记,你能不要?蒋介石是汉人,但很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