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苏区妇女解放运动的激情岁月
作者: 罗春花中国共产党一直非常重视妇女的解放事业。大革命时期,赣西南和闽西许多县都曾建立过妇女组织,开展过妇女运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带领苏区军民开辟了以瑞金为中心的中央苏区,并在此建立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成立后,为使劳动妇女能在政治上、经济上得到彻底解放,同时能更好地组织妇女参加革命斗争,1932年4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作出决议,要求各级苏维埃政府组织成立妇女生活改善委员会。随后,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妇女生活改善委员会在瑞金正式成立。在党和苏维埃政府的领导下,通过各级妇女组织的积极努力,苏区广大劳动妇女经过艰苦斗争,在政治、经济、文化及社会地位上都获得了平等地位。
首先,在政治上,苏区妇女有了“话事权”。1931年11月,“一苏大会”上通过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明确规定:苏区妇女与男子一样,凡年满16周岁以上,都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参政议政的权利。召开各级党代表大会和苏维埃代表大会,以及各群众团体代表大会时,妇女代表都占有一定份额。
1933年8月,中央执行委员会发出的《关于此次选举运动的指示》训令中规定:市乡苏维埃代表中妇女代表至少要占百分之二十五。并且还规定在执行委员之中,劳动妇女最少要占百分之二十。随着这些法律法规训令的出台,在各级苏维埃政府的贯彻执行下,1933年下半年的选举中,市乡苏维埃代表中妇女所占比例基本上都达到百分之二十五,有些地方甚至达到百分之六十以上。
同时,党和苏维埃政府通过举办各种训练班,选拔妇女干部到各种学校去深造等方法,加速培养和锻炼妇女干部。1933年,在瑞金沙洲坝创办了一所女子大学,专门培养妇女高级干部。红军学校也专门开办了女子义勇队,培养了100多位能文能武又能做地方群众工作的妇女革命骨干。经过不懈努力,大批劳动妇女被提拔到各级领导岗位。如:兴国全县有30多名妇女被选为乡苏维埃政府主席;在“二苏大会”上,有17位女同志当选为中央执行委员和候补中央执行委员,其中包括雇工出身的黄长娇。说起黄长娇,瑞金很多人都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她先后担任过瑞金县副县长、县政协副主席。她出生于赣县一户雇农家里,从小跟着父亲翻山越岭帮地主挑担,不久又因家境困难被父母送给别人做童养媳,受尽了磨难。1929年,毛泽东、朱德率领红军来到赣南后,使她认识到只有跟着中国共产党,跟着毛委员和红军干革命,才是穷人的唯一出路,于是,她积极参加革命工作。后来,在党和苏维埃政府的培养教育下,她从一个目不识丁、靠做苦工维持生计的农家妇女,成长为“妇女解放的领头人”,参政议政的“红色女高官”。可见,通过开展妇女解放运动,苏区妇女在政治上有了“话事权”,她们与男子一样成为苏维埃国家的主人。
其次,在经济上,苏区妇女有了平等权。《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令》中规定:雇农,苦力,劳动农民,均不分男女同样有分配土地的权限。《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令》的出台,保证了妇女对土地的占有权和使用权。从此,各家土地证上第一次出现了妇女的名字,这意味着妇女在经济上获得了与男子平等的地位。她们发扬特别能吃苦的传统美德,冲破“妇女犁田遭雷打”“妇女莳田禾不长”等封建观念,克服缠足和技术不熟练等困难,积极投身苏区经济建设大潮中。为了表彰和推动妇女参加生产,1934年春,中央政府在瑞金叶坪召开苏区妇女劳动模范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代表中的犁田、耙田操作能手应邀到瑞金的武阳区作现场示范表演。中央政府主席毛泽东还卷起裤脚,兴致勃勃地参加了现场会。看着妇女们扶着犁耙在水田里操作得很好,他高兴地对大家说:“封建社会有种迷信说法,说妇女犁田会遭雷公打,现在时代不同了,男女平等,男同志能做到的事情,你们女同志也可以做到,今天你们不是也做到了吗?”他讲完话,又亲自给参加表演的女劳模颁发了奖状和奖品。
苏区广大妇女通过劳动,获得了相应的经济报酬,她们不但与男子同工同酬,而且自己有支配经济的权利。正如参加长征的女干部、中共七大代表危秀英当时所说:“过去,农村妇女只有起早摸黑劳动的份,没有说话的份。老公掌握了全部经济权,平时一分钱都不让女的过手。连买个针头线脑都要左讨右讨。现在好了,革命后,我们妇女上山砍柴、挑担、捞田螺等卖得的钱都归自己了,用这些钱打个银簪子、手镯或耳环、戒指,高兴得不得了呢!”
再次,在婚姻上,苏区妇女有了自由权。1931年12月1日公布实行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条例》(以下简称《婚姻条例》),是一部实行男女婚姻自主的民主进步的婚姻法规。《婚姻条例》明确规定:男女婚姻,以自由为原则,废除一切封建的包办强迫和买卖的婚姻制度;实行一夫一妻,禁止一夫多妻;男女结婚须双方同意,不许任何一方或第三者加以强迫;离婚自由,凡男女双方同意离婚的,即行离婚,男女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的,亦即行离婚。
《婚姻条例》对男女离婚后的子女抚养、土地、财产分割等,也都作了明确规定,而且这些规定明显是偏向于保护妇女利益的。对此,中央执行委员会在公布这部条例时解释道:女子刚从封建压迫之下解放出来,许多人的身体因为裹足等原因,受到了很大的损害还没有完全恢复,而且她们的经济也还不能完全独立,所以关于离婚问题,应偏向于保护女子,因此把离婚引起的义务和责任,多交给男子负担。
经过两年多的实践检验,在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后,在“二苏大会”上对《婚姻条例》若干规定进行了修改,如:将禁止一夫多妻修改为禁止一夫多妻与一妻多夫;在“结婚”一章中,增加了一条“凡男女实行同居者不论登记与否均以结婚论”等等。修改后的婚姻条例,正式定名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并于1934年4月8日颁布施行。《婚姻法》的实施,使苏区妇女获得了真正的婚姻自由。苏区妇女在婚姻制度上获得解放,是人类社会制度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
最后,在文化教育上,苏区妇女不再当“睁眼瞎”。党和苏维埃政府十分重视妇女的教育培训。1932年,临时中央政府曾下令:各级的文化部应设立妇女半日学校,组织妇女识字班,可办家庭临时训练班、田间流动识字班,教员由政府及各地学校教员及群众团体的干部来担任。为此,各级妇女工作机构和教育部门紧密配合,采取了许多措施,开办夜校,校内识字组、识字班等帮助妇女学习文化,扫除文盲。广大妇女参加扫盲识字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当年曾担任过江西省妇女生活改善委员会主任、在“二苏大会”上当选为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的黄发桂回忆道:“当时一个村子一个夜校,妇女们白天没时间就晚上来学。妇女们在夜校里读书、识字、唱歌,政治文化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在党和苏维埃政府的教育培养下,苏区妇女不再是‘睁眼瞎’了,许多不识字的妇女通过学习,都能写信看报了。她们自己还编山歌‘工农妇女上夜校,读书识字开心窍;封建礼教全打倒,三从四德全唔(不)要’。”
苏区妇女翻身解放后,革命热情如同火山喷发,势不可挡。她们克服重重困难,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为苏维埃各项建设和中国革命作出了突出贡献。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苏区妇女是扩红运动的先锋模范。苏区妇女积极动员自己的亲人当红军,上前线。“送郎当红军,坚决打敌人,消灭反动派,大家有田分……”这样的歌声,响彻苏区各地。“扩大红军的女英雄”到处涌现,妻送郎、母送子上前线的动人场面随处可见。1933年5月,瑞金云集区坪山乡曾来英、谢来发娣、谢玉英等听了苏维埃政府动员群众当红军的报告之后,立即动员自己的丈夫去当红军,在她们的宣传鼓励下,不但动员了自己的丈夫去当红军,而且还动员了14名群众去当红军,被称为“顶呱呱的妇女同志”。1933年9月,李绘宣到瑞金九堡区开展扩红运动,她不辞辛劳,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给群众讲解党和红军的政策,4天之内就宣传发动了105名群众加入红军,被称为“扩大红军的模范”。1933年10月,宁都县委妇女部召开梅江等地区妇女活动分子会,参加会议的妇女当场表示要扩大红军2000名。1934年,江西省女工农妇代表会议决定瑞金妇女在“三八妇女节”前要扩大红军500名,结果一月底就已经完成了707名,超过了目标数额207名。这些先进事迹在当时的《红色中华》报上都进行了专门报道,而且像这种光荣的例子举不胜举,这充分说明苏区妇女是扩红运动的先锋模范。
第二,苏区妇女是支援前线的坚强后盾。苏区妇女以饱满的革命热情,冒着枪林弹雨,积极支援前线。她们组织参加洗衣队、担架队、救护队、慰劳队、运输队等支前组织,有的甚至直接上前线加入红军。“油菜开花七寸心,剪掉辫子当红军,保佑红军万万岁,牺牲生命也甘心”。这首歌谣正是获得翻身解放的苏区妇女积极支援红军的真实写照。苏区妇女把她们翻身解放后享受的一切新生活,看成是苏维埃政府和红军给的,因此,她们竭尽全力来支援红军。仅以军鞋一项为例,十几万红军战士穿的鞋,全靠苏区妇女一针一线制作。夏天她们打草鞋,冬天就用自己的衣服、嫁妆为红军做布鞋。据记载:瑞金县从1930年到1934年平均每年都有八九万双鞋送给红军。红军长征前夕,苏区妇女又夜以继日为红军赶制了20万双草鞋。
为了筹集经费支援红军,苏区妇女省吃俭用踊跃购买公债,不少妇女还把到期的公债券、借谷票退还给政府。许多妇女把自己陪嫁的首饰卖掉,甚至将自己的秀发剪下卖掉换取现金交给红军。据瑞金县委妇女部1934年7月统计,全县妇女为支援红军卖掉的银器多达22万两。
第三,苏区妇女是发展生产的生力军。苏区时期,青壮年男子大多参军了,所以发展生产的重任就落在妇女身上。在党和苏维埃政府的号召下,广大妇女克服种种困难,主动投入到工农业生产中。为了掌握生产技术,苏区妇女不怕苦,不怕累,积极参加生产学习。如,瑞金武阳区下州乡的妇女同志,她们都很高兴的到田里去,扶着犁头用愉快的声调,赶着水牛说“走!走!走上革命的生产战线”。她们还结合实际,因时因人组织学习生产。白天在田里现场学习耕田、耙田技术,晚上就请熟练的老农来给她们讲解耕田、耙田的技术要领,通过刻苦学习,苏区妇女很快就掌握了耕种技术,苏区到处都能看见妇女耕种的身影,她们已成为发展生产的生力军。正是由于苏区妇女的吃苦耐劳、努力生产,才解决了苏区十几万军队的粮食供给,解决了苏区人民群众的吃饭问题。
苏区广大妇女,除了在这几个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外,还有很多方面也作出过重大贡献。如,邓颖超、金维映、彭儒等人带头开展节约运动,在《红色中华》上提出倡议,并要求白区来的同志和在苏区分了田的同志,一起来响应《红色中华》的节约倡议。在她们的带动下,苏区广大妇女节衣缩食,节约每一个铜板,支持战争与革命事业。
还有识大体、顾大局、默默奉献的苏区妇女刘赐福,她不仅支持丈夫傅连暲将福建福音医院整体搬迁至瑞金,还同意无私捐献值上海时价2000多元的医疗设备和药品,组建中央红色医院。并且她还带着婆婆和小孩,跟随丈夫来到瑞金,担任了中央红色医院的采办员。红军主力长征时,她奉命留守中央苏区,为革命作出了巨大的牺牲。
中央苏区时期,是中国共产党进行人民民主政权建设的开创时期,也是苏区妇女翻身做主人的大变革时期,党和苏维埃政府解放了苏区妇女,也获得了一股新生革命力量。苏区妇女作为一股新生革命力量,强有力地推动了中国革命事业向前发展,真正顶起了红色政权“半边天”。同时,在苏维埃各项建设和革命斗争中,体现了苏区妇女自强不息、坚韧不拔、不畏艰难、勇往直前、甘于奉献、不怕牺牲的革命精神。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纵观历史,没有妇女解放和进步,就没有人类解放和进步。”今天,我们回顾和学习中央苏区的妇女解放运动历史,就是要弘扬苏区妇女的光荣革命传统,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和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开拓进取、拼搏奉献、建功立业,用实际行动书写新时代中国妇女事业华丽篇章!
(作者系瑞金市史志研究室退休干部)
责任编辑/陈 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