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反腐风暴中的“关键少数”
作者: 牛荷
28岁的程芬从事医药代表工作已6年,曾就职于南方某城市的头部外资药企,代理过医院心血管科等科室药物的销售。今年6月,她裸辞了工作。8月9日,程芬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最近两个月,南方多个城市都在严查医生参加学术会议,药企付“讲课费”等事项。“前同事说,现在基本上大家都直接线上办公,尽可能不再到医院。”程芬说。
另一家外资药企的医药代表称,在近期由第三方赞助的一场学术会议中,受邀名单中约三分之一的医生因担心影响,拒绝了参会。据不完全统计,截至8月17日,今年以来,全国公开通报落马的医院院长、书记已超过180位。此外,7月以来,多名上市药企的实控人接连被查。
8月15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有关问答》,提到此次整治涵盖医药行业全链条、全领域,实现医药领域全覆盖。在整治重点上,聚焦“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尤其是利用医药领域权力寻租、“带金销售”、利益输送等不法行为。
国务院参事、北京协和医学院卫生健康管理政策学院执行院长刘远立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这次医药反腐行动背后,应看到:国内医疗机构以公立医院为主体,很多三甲医院的书记、院长都是司局级干部。因此,这次集中整治工作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组成部分。
多名官员或院长受贿超1000万元
“有些医院明确规定,拒绝接待医药代表,禁止医生参加任何形式的学术会议。”林浩谈到。他是一家外资药企的医药代表,主要负责心血管、内分泌等专科的药物销售,从事这份工作已5年。他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最近身边很多同行都放假了,他目前还在正常拜访医生,但拜访变得很谨慎,频率比之前降低。
他更多是去门诊拜访医生,很少去住院部,因为会担心患者或者巡查纠察的人看到。即便他认为自己的拜访是合规的,内心仍会有压力。
林浩表示,现在拒绝接触医药代表的医生,主要集中于科室主任或医院领导层。张曼是广州一家三甲医院的血管外科医生,她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她所在医院之前就明确规定医药代表不能进院,也张贴了“禁止医药代表进入”的标语,因为此前院内查得不严,会有医药代表来访。张曼说,“最近医药代表已经自己‘消失’了。”
这次反腐风暴早有信号。今年7月21日,国家卫健委等10个部门联合召开视频会议,部署开展为期1年的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2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召开动员会,要求深入开展医药行业全领域、全链条、全覆盖的系统治理,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医药领域腐败案件。
8月以来,北京、重庆、海南、云南、四川等多地的卫健委官网,先后公布医药领域腐败问题的集中整治举报电话。随后,多地开始公布清退专用的廉政账户。
据不完全统计,8月以来,包括恒瑞医药、新华制药、迈瑞医疗等知名企业在内,超过50家上市药企在投资者互动平台回应医药反腐话题,强调公司坚持合规经营,并晒出销售费用、销售模式等。中国医药卫生文化协会医联体医保支付研究中心研究员仲崇明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之前的反腐中,很少出现药企“齐刷刷”回应的状态,更多时候可能是低调应对。
张曼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她所在医院目前受反腐风波的影响不大,不过一些手术使用的耗材受到波及。“因为手术中缺乏吻合器这种耗材,现在医生都用手缝合血管。”据张曼介绍,其所在科室在一些手术中需要用到吻合器来闭合血管。吻合器不算特别常规的手术耗材,医院不常备,因此,用得差不多就要提交临时采购申请。
“上次采购的吻合器已经用完,需要重新议价、重新招标。现在反腐风暴正劲,风口浪尖,我们也不太敢去申请。”张曼说。
今年2月17日,在牛津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国际期刊《卫生政策和规划》上的一项研究中,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助理教授、副研究员傅虹桥等人通过对中国裁判文书网2013~2019年的3546起案件统计发现,行贿、贪污和保险诈骗分别占医药腐败案件的68.1%、22.8%和9.1%。“贿赂是医疗腐败的主要形式,约80%受贿者是医疗保健提供者,大多数行贿者是药品、医疗设备和消耗品的供应商。”研究写道。
傅虹桥团队采访了17名关键知情人,探讨医药腐败的驱动因素,并调查了中国近期反腐败干预措施的有效性。访谈结果显示,财务压力和监管薄弱是医疗腐败的两个主因。
傅虹桥团队统计的案例中,涉及医药腐败的人员共计3892名。其中,77.5%是医疗保健提供者,11.5%是监管机构人员,9.5%是医保方,1.5%是欺骗医疗保险机构的患者。据统计,468名官员或医院院长受贿1000万元以上。一家省级医院的院长受贿数额超1亿元,是傅虹桥团队统计案例中的最高数额。
“无论院内还是院外,可能各个环节已经形成比较稳固的利益链,要想将其一一击破很不容易。”陕西省山阳县卫生健康局原副局长徐毓才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医疗领域的腐败问题贯穿药品及器械生产、流通、使用等各个环节,要做到无死角反腐,很有难度。他分析,相关利益首先是从医药生产流通企业输出,才能输送到医院。过往这些年,尽管法律层面已提到行贿、受贿应同时处罚,其实对受贿方处罚更重,导致产生腐败的源头无法解决。
7月25日,初次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二)(草案)》在行贿罪规定中增加了新条款,提出在教育医疗等领域行贿将从重处罚。这次修改还调整行贿罪的起刑点和刑罚档次,与受贿罪相衔接,同时,进一步调整、提高了单位行贿罪等相关贿赂犯罪的刑罚档次。
医药合规律师、北京至瑾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岑岩表示,对医药领域行贿方从重处罚是草案的亮点,同时也是今年医药反腐的亮点之一。医院院长等关键少数是被企业“围猎”的对象,而围猎者提供的“糖衣炮弹”诱惑太大。
卫生政策和医疗管理咨询师王宏志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据他统计,近10年美国查处在华行贿的药企至少有10个。在他看来,现在上百个院长被查,肯定会牵涉不少药企。如果按单位行贿罪定罪处罚,未来会有不少企业负责人涉案。他认为,可以从药企切入,尽可能阻断行贿端的腐败行为。
畸高的销售费用
傅虹桥告诉《中国新闻周刊》,随着医药产品、诊疗技术的升级,医药腐败的形式也在变化,从最初直接送红包,发展到更加隐蔽的企业商业贿赂。
傅虹桥团队的研究发现,药品销售和设备采购是贿赂的主要领域,分别占贿赂总额的32%和26%。研究中,一名受访官员谈到,制药公司和医药代表会贿赂医院院长、药房主管,以促进该公司产品的销售。据该受访者估计,医疗腐败造成的医疗资源浪费可能占中国医疗保健支出总额的30%以上。
日前, 一份经证实的《广东省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生产经销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专项审计调查报告》)显示,2021年至2023年5月,广东省药品生产总值前50家的企业营业总收入1511.83 亿元、总成本707.61亿元、总销售费用446.17亿元,共投入技术开发费用29.5亿元,仅为销售费用的6.61%。上述销售费用中涉及“推广”“咨询”“服务”等内容的第三方服务费用达289.06亿元,占销售费用的64.79%。审计调查发现,广东三家药品生产企业向1936家第三方商务推广公司支付费用,假借服务费用等名义套取资金40.77亿元,用于公关等用途,增加药品综合成本,推高出厂价格。
药企的销售费用,主要包括市场推广费、职工薪酬、差旅交通费、会议费等。销售费用占营收比例,即销售费用率越高,说明销售费用的使用效率越低。
据统计,2022年,国内销售费用超过50亿元的上市药企共10家,包括上海医药、复星医药、步长制药、恒瑞医药、百济神州等。其中,上海医药的销售费用最高,达到140余亿元。此外,在A股上市医药企业中,近40家2022年的销售费用率超过50%。
相较而言,跨国药企代表企业如强生、辉瑞、默沙东、赛诺菲等企业的销售费用率均在20%上下。其中,默沙东2022年的这一比例不足17%。辉瑞、强生、诺华去年的销售费用率分别为17.23%、26.08%、28.20%。
依据前述广东省《专项审计调查报告》,2021 年至 2023 年 5 月,广东一方制药有限公司以“技术服务费”等名义向966家商务推广公司付款的23.9亿元,用于支付全国4586家合作医院药房配药设备费用和配药人员工资等。
2018年12月至2023 年6月,广州一品红制药有限公司指派其他公司以“集群注册”方式在广州市南沙区同一地址注册成立962家会议服务公司。2021年至2023年5月,广州一品红制药公司以支付学术会议费、医学服务费等名义将16.75亿元转入上述会议服务公司,这部分费用又被进一步分解,转入特定人员账户用于支付各区域医院公关费用。
在李岑岩看来,药品、医疗器械从出厂到最终用到病人身上,需要经过一系列复杂流程,药企要付出的成本并不低。从这一角度看,用于药品信息传递、学术推广的销售费用是应当被理解的。但是,拿着本应该做真正学术推广、药品信息传递的钱,假借市场推广、学术推广,甚至各种市场营销活动,直接以财物、变相财物等方式对医院进行利益输送,最终希望借此多开该药企的药物,“这类行为应被严厉打击”。
8月开始,全国多个省级医学会、协会等组织开始紧急发布通知,要求延期召开各类行业会议和活动。随着部分学术会议的暂停或延迟,医疗机构在主动收缴“讲课费”。
程芬表示,在大型药企,尤其是外企,讲课费的发放有相当严格的等级划分。药企会依据专家的职称、影响力、发表的论文等多个指标对其评级,然后根据专家级别给予其不同水平的讲课费。据她介绍,她此前所在的药企,给专家一次讲课的费用在1000~3000元。讲课时间取决于会议方式,如果是线上会议,一般每个专家讲课时间大约半小时,如果是线下大型会议,一般要花费半天甚至一天,药企也需要承担茶歇、餐饮费用。“为了避免费用滥用,企业对邀请专家讲课的次数有严格限制,比如,一名专家一年最多只能讲20次课程。”她说。
据报道,美国全国儿童医院托莱多分院儿科和胎儿心脏科主任、儿科心脏主诊医师熊丁丁曾介绍,美国所有医生平均每年会参加1~2次会议。供职于大学附属医院的,每年参会在3次左右;供职于非大学附属医院或社区医院的,一般1~2次;私人开业的医生每年1次。
在徐毓才看来,有的受邀讲课专家,并未充分备课,学术交流也变得没那么正宗。很多药企为了宣传自身产品,除了报销专家住宿、餐饮等费用,还报销一些额外的“报酬”,比如买房买车费用、旅游费、子女教育费用等。这些费用被企业添加到销售费用中,使得销售费用畸形增长。
2021年4月12日,财政部发布的医药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显示,在检查的77家医药企业中,有19家因使用虚假发票、虚构业务事项等被罚。这些企业的违规涉案金额在几十万元至上亿元间不等。财政部公告提到,赛诺菲(北京)制药有限公司2018年列支医学领域的学术研讨或经验交流会议费1.49亿元。经对部分会议参会人员延伸访谈,相关医生表示会议不真实或未参加会议,涉及金额93.82万元。
程芬供职过的几家公司,会外聘第三方监管机构来跟进医药代表开展的学术会议,以确保会议真实性。线上会议甚至要进行头像识别。据程芬介绍,医药代表开展业务时,经常会自己先垫付钱,有时公司也不一定报销。这种情况下,有些医药代表可能会想办法把费用从公司“套”出来,比如,虚构学术会议。
林浩表示,国外药企的合规经营已做了很多年,有专门合规部门在跟进相关事项,当然也不排除少数腐败行为。国内药企大多刚起步做合规经营,不少经不起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