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业产业化如何突围?
作者: 牛荷 彭丹妮站在杨远柱办公室窗边,向外望去,是1500亩的水稻试验田。这是湖南长沙宁乡隆平高科种业科学院的关山研发基地。杨远柱担任种业科学院院长,他同时也是隆平高科副总裁、水稻首席专家。今年夏天,尽管面临高温的“烤”验,隆平高科的三个水稻主打品种隆两优、晶两优和玮两优都交出了耐高温的“高分答卷”,平均结实率超过80%。除此之外,隆平高科近年还研发出一系列抗稻瘟病、稻飞虱的新品种。
种子企业是现代种业发展的骨干力量。去年7月,中央深改委审议《种业振兴行动方案》时强调,要引导资源、技术、人才、资本等要素向重点优势企业集聚。时隔一年,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扶持国家种业阵型企业发展的通知》(下简称《通知》),提出必须把扶优企业作为打好种业翻身仗的关键一招,要打造一批具有核心研发能力、产业带动能力、国际竞争能力的航母型领军企业、“隐形冠军”企业,加快形成优势种业企业集群。
种子从实验室走向农户,要经历育繁推三个阶段。“育是核心,繁和推是关键,稳定的研发投入是保障,如何串珠成链实现育繁推一体化是难点。”杨远柱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想要做好这点,政府在继续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扶优扶强的同时,也要扶专扶精,引导大部分中小种企发展成差异化、专业化的“专精特新”种子企业。
多数企业规模小、竞争力不强
从技术角度,育种创新分为4个阶段:从1.0时代的农家育种到2.0时代的杂交育种,再到3.0时代的分子育种、4.0时代的“生物技术+人工智能+大数据信息技术”育种。杨远柱说,国内一部分种业公司在做小规模的分子辅助育种,大部分基层农科院、科研院所仍以传统育种为主。隆平高科现处于3.0至4.0时代间,其中,分子育种技术已广泛用于水稻种质资源创新与品种培育,今年上半年种业科学院实验室分子检测样品量超35万份,检测数据点超过300万个。
杨远柱对《中国新闻周刊》介绍说,12年前,隆平高科成立了生物技术实验室,先后引进了高通量基因分型仪等价值2000余万元的先进仪器设备200多台套,目前实验室面积已达到3000平方米,有40多名工作人员,其中专职研发人员28人。
隆平高科算国内为数不多的育繁推一体化,即育种、制种、推广一体化的企业,在全球十大种业企业中位居第九。从发达国家的种业发展来看,育种研发历经以科研院所为主、政企联合和以大型跨国种子企业为主的三个阶段。种业发达国家的研发主体已过渡到以企业为主,并经过兼并重组、跨国并购,形成诸如拜耳、科迪华等全球种业巨头。中国整体尚处于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在育种研发中各自承担角色的阶段。
2019年,《纽约时报》写道,就在50年前,美国大约有1000家小型和家庭作坊式的种子生产和和销售公司,到2009年,这个数字下降至不足100。由于过去几年来一系列的合并和收购,四家跨国巨头公司——科迪华、先正达、拜耳和巴斯夫,控制了全球60%的种子市场。
2011年4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即“种子8号文”,首次明确了企业的商业化育种主体、种业发展主体的地位。十多年间,中国种业企业取得了不小发展。
2016年,中国化工集团以430亿美元高价并购先正达,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对海外的最大一笔收购,先正达是全球第三大种业公司。2017年,隆平高科和中信农业产业基金对美国陶氏益农公司在巴西特定玉米种子业务进行收购,并取得其巴西玉米种质资源库的使用权。
根据世界销量前20种企所属国家销售额占全球种业市场市值份额,计算不同国家企业竞争力指数,2020年中国种子企业竞争力指数排名世界第三。依据农业农村部发布的《2021年中国农作物种业发展报告》(下简称《报告》),2020年中国农作物种业市值约1200亿元,是全球第二大种子市场。
但与此同时,农业农村部在今年8月对《通知》的答记者问中提到,国内有两家全球前10强的农作物种业企业,但多数种子企业规模小、竞争力不强。依据《报告》,全国7372家种子企业涉及水稻、玉米、小麦、蔬菜等30多种作物相关业务,资产总规模2700多亿元,种子销售收入740多亿元。
先正达集团党委委员、中国种子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宋维波对《中国新闻周刊》分析说,目前,国内净资产10亿元以上的种企仅15家,真正具备自主研发创新能力的种企也仅有100家左右。这样的现实下,大部分公司没有能力开展大规模研发,这是国内企业面临的最大痛点。

他进一步分析说,种业研发投入大、周期长、风险高,一粒种子,从种质资源发掘到育种出来,一般需10年左右。宋维波认为,缺乏科研创新的企业,捕捉到行业高价值区域的难度会进一步加大。
袁少华是湖南一家种子公司的负责人,在这一行业里已30余年。他的公司是中国7372家种子企业中普通的一家,公司虽然只有水稻品种做自主研发,但研发费用一年也在300万元~400万元。他对《中国新闻周刊》分析说,种业是一个高科技属性行业,如果种企没有自己的核心资源、研发能力,靠等着购买科研人员的创新品种,难以持久和壮大。但由于种子利润低,研发投入高,小公司不得不以买代研。
袁少华说,1990年代末,国家经费投入不足,科研单位比较缺钱,相比之下,企业开出的待遇更有优势,能从科研机构挖到人才;如今,这种局面早已不同。他公司的水稻研发团队,都是2013年成立初期挖来的人才,平均年龄40岁左右。他对《中国新闻周刊》说,各个农业院校、科研院所育种人员的工资都由国家发、科研经费由国家出,一些科研机构成果转化收入的80%可以归属个人,一般的企业难以承担这么多投入。
2011年发布的“种子8号文”提出,公共研发机构退出商业化育种。2015年后,政府提出种业领域产学研结合,鼓励科研人员到种子企业开展技术服务指导,服务期间参与科研成果权益分配。袁少华说,当科研人员带着育种的创新成果去指导企业,企业投入研发的动力就更少。
即便像隆平高科这样已步入全球前十的种子企业,也与世界巨头有着不小差距。隆平高科的数据显示,截至8月30日,其净资产为62亿元,拜耳的净资产超过8600亿元,体量是隆平高科的140倍。2021年,隆平高科营收35亿元,研发投入近3亿元,研发人员451人,同期拜耳种子业务收入超551亿元,农业业务研发投入达158亿元,研发人员7300人。
国家大宗蔬菜产业技术体系岗位专家、中国农业科学院蔬菜花卉研究所副研究员李占省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国际蔬菜花卉种子公司巨头日本坂田公司,已在全球设立超过20个蔬菜海外基地和育种中心,并形成了持续研发投入和人员投入的良性循环。
中国种子协会副会长马淑萍对《中国新闻周刊》说,国外种业巨头之所以强大,在于其不但有较高的、持续的原始创新能力,还有综合配套的问题解决方案,涵盖整个种子产业链,因此市场占有率高。
隆平高科董秘陈光尧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很多种子公司往往由于生产和销售环节衔接得不紧密,育出的种子市场并不“买单”,导致大量堆积,企业需要自掏腰包存储种子。如果最后无法以种子的形式被销售出去,只能作为一般粮食销售,折损的差价也很高,以杂交水稻为例,前者一公斤售价几十元,后者一公斤仅两三元,1000公斤的差价高达上万元。
去年7月,《种业振兴行动方案》发布后,农业农村部部署推进种业企业扶优行动,当年11月,从全国7000多家种子企业中,初步筛选出70家,拟予重点支持,打造一批优势龙头企业。今年7月,农业农村部印发《通知》,从3万余家种业企业中遴选出270家优势企业机构,着力构建“破难题、补短板、强优势”的国家种业企业阵型,以实现从种业大国向种业强国的转变。“十四五”期间,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将安排不低于1000亿元的资金全力支持种业振兴。
关于商业化育种体系,2008年起,隆平高科建立起一套成熟的“工厂化、分段式”商业化育种模式,之后逐步完善。这一模式中,要选育并推出一个品种,需要调动整个种业科学院的力量,成果和所有人挂钩。“如果科研人员育出的品种,市场不接受,就等于白费力气。”杨远柱说,隆平高科下属的产业化主体开发种业科学院的品种,需按照一定比例向公司支付知识产权费,作为隆平高科的科研基金。其中一部分作为科研人员绩效,既带动了企业科研人员的创新积极性,又夯实了育种创新的市场与产业导向。
陈光尧认为,对于市场规模较小、商业化价值不高的作物品种而言,很多企业和科研院校都缺乏育种动力。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宗绪晓告诉《中国新闻周刊》,相比玉米等主要作物,豌豆、蚕豆等小杂粮作物的市场生存状态比较艰难。“干蚕豆和干豌豆正面临农民不种、种子公司不愿经营的窘境,整个产业链被国际市场‘卡脖子’,国内主要集中在生产、培育鲜食蚕豆和豌豆上。”宗绪晓说。
陈光尧认为,发布阵型企业名单的目标导向非常好,未来值得思考的问题是如何把这些资源、人才集聚起来向企业靠拢。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国内种子企业缺乏原始创新,一方面是整体实力较弱,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国家一度对于种子品种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够。
“种子行业存在众所周知的潜规则——育种不如买种,买种不如偷种,偷种不如套牌。”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研究员佟屏亚在《2021年中国玉米种子市场形势评述》中提到,中国玉米育种的主体除了科研院所,还有难以计数的民间个体户。育种门槛太低,搜几份材料、租几亩地就可以支摊起灶搞起杂交育种,一两年、两三年就能鼓捣出好多个高仿甚至是“比瓢画葫芦”的亲本组合,产量、适应性方面可与真品种媲美的“新品种”。
据统计,2016年至2020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审结涉植物新品种纠纷民事案件共计781件,年结案量从2016年的66件上升到2020年的252件,其中85%以上为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主要涉及玉米、小麦、水稻等主要农作物,超七成案件品种权人胜诉。
套牌,通俗来讲,即该种子的整套审定文件等证照类手续都是自己的,但袋子里装的是其他公司的种子。佟屏亚在前述文章中指出,现在审定品种多,经销种子门店也多,玉米主产区每个县经销商少则三五百家,多则上千家,所经销品种名副其实的也就二三十个,有些严重地区70%是套牌品种,实质造成的危害已经波及整个种子产业的方方面面。
据国家裁判文书披露,2020年5月,隆平高科下属的湖南亚华种业科学研究院工作人员在三亚市崖州区发现张某利用“隆科638S”母本繁育隆两优水稻品种。作为“隆科638S”的品种权人,亚华科学院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检测和鉴定结果显示,涉案侵权种子样品为“隆两优1377”,与“隆科638S”存在亲缘关系。
“我们的要求很低,只要终止侵权就行,但这一点都很难办到。”杨远柱说,侵权之所以屡禁不止,一是取样难;二是执行难,大多数案件最终以协调的方式解决。
按照目前规定的程序,鉴定种子是否侵权,要先取证,再拿到田间由有资质的第三方做DUS鉴定(植物新品种测试)。而DUS的测试方法仍然采用田间种植鉴定,将申请品种与近似品种在相同生长条件下,从植物的种子、幼苗、成熟期等各个阶段对多个质量性状、数量性状及抗病性等作出观察记载,并与近似品种进行比较。一般要经过2~3年的重复观察,才能作出最终评价。之后,如果发现的确有侵权,才能拿着第三方出具结果去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