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潜力测算
作者: 马俊杰 陈友博
摘要 以许昌市为例,用人均用地估算法对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潜力进行分析,测算出全市整治理论潜力为18 428.67 hm2,占现状农村建设用地面积的30.21%。通过建立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潜力修正模型,从自然、社会、经济3个方面对理论潜力进行修正,得到全市整治现实潜力为9 425.37 hm2,占现状农村建设用地面积的15.45%,占理论潜力的51.15%。采用四象限法进行潜力分区,其中Ⅰ级潜力区涉及全市28个乡镇,现实潜力5 457.75 hm2,该类区域是许昌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先行示范区。
关键词 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潜力;理论潜力;现实潜力
中图分类号 F321.1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517-6611(2022)10-0177-04
doi:10.3969/j.issn.0517-6611.2022.10.040
Estimation of the Potential of Rural Construction Land Remediation in the Period of Rapid Urbanization—Taking Xuchang City as an Example
MA Jun-jie, CHEN You-bo (Henan Jinchen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 Ltd., Zhengzhou, Henan 450000)
Abstract Taking Xuchang City as an example, the per capita land use estimation method was used to analyze the potential of rural construction land remediation, and the theoretical remediation potential of the whole city was calculated to be 18 428.67 hm2, which accounted for 30.21% of the current rural construction land area. Through the establishment of rural construction land remediation potential correction model,the theoretical potential was revised from the three aspects of nature, society and economy, and the actual remediation potential of the city was 9 425.37 hm2, accounting for 15.45% of the current rural construction land area and 51.15% of the theoretical potential.The four-quadrant method was used to divide the potential areas. Among them, grade I potential areas involved 28 townships in the whole city, and the actual potential area was 5 457.75 hm2,this kind of area was the first demonstration area of comprehensive land improvement in Xuchang City.
Key words Rural construction land;Remediation potential;Theoretical potential;Practical potential
作者简介 马俊杰(1982—),男,河南郑州人,工程师,硕士,从事国土空间规划与土地管理研究。
收稿日期 2021-07-07
近年来,随着我国城镇化率不断攀升,进城务工农村人口数量不断增加,导致广大农村地区土地闲置浪费问题愈加突出。一方面,许多地区农村建设用地利用率普遍较低,利用粗放,一户多宅、“空心村”、超标占地等现象普遍存在[1]。另一方面,快速发展的经济与不断增长的城镇人口对建设用地的大量需求与耕地保护的硬性要求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在建立统一、科学、高效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以谋划新时代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的时代背景下,作为国土空间规划的一部分,村庄规划担负着优化农村建设用地结构、布局,保障合理宅基地需求与乡村振兴发展用地,提高农村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的历史使命。作为实用性村庄规划的重要内容之一,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既是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品质生活的重要举措,又是补充耕地、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的一个有效途径,对缓解各地区土地供需矛盾和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具有重大意义[2]。而科学合理地测算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潜力则是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关键环节,潜力大小反映一定时期内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潜在规模的时空特征,为合理安排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时序提供重要依据,也为优化村庄布局、提高土地利用集约度提供有力支持。
目前,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潜力计算方法主要有人均用地标准法[3-6]、户均用地标准法[7]、容积率法[8]、城镇土地规划法[9]等。其中,人均建设用地标准法由于操作简单,得到了广泛应用。但是随着研究的深入,发现采用该方法得出的潜力值往往偏大,脱离实际。因此众多学者针对该方法的不足,提出了不同的潜力修正模型,主要从自然、经济和社会3个方面构建了潜力估算模型,并辅以实证研究[10-14]。然而,在应用人均建设用地标准法进行潜力测算时有2个重要的因素需要考虑:一是农村人口的预测;二是修正因素与因子的合理选择。目前大部分的研究都是基于农村户籍人口的预测结果来计算潜力,这样与我国城镇化的进程和农村实际情况均不相符。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速推进,广大农村还将持续不断进行人口转移,而闲置废弃的建设用地仍将增加,未来随着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逐步健全完善,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潜力会逐步释放,所以再采用户籍人口来计算潜力已经不合适。关于修正因素的选取,以往研究选取的修正因素和因子要么过于庞杂,且有重复之嫌,要么计算方法不够简便,不利于推广应用。因此,笔者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以许昌市为例,采用人均建设用地估算法,在农村常住人口转移测算的基础上,得出理论潜力,之后对理论潜力进行综合修正,得出现实潜力,最后采用四象限法对潜力进行分级,为正在开展的国土空间规划提供参考,也为河南中部其他地区的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提供借鉴。
1 资料与方法
1.1 研究区概况 许昌市位于河南省中部(113°03′~114°19′E、33°42′~34°24′N),地势西北高东南低,平原面积占比超过70%。东邻周口市,南界漯河市,西交平顶山市,北接郑州市,东北与开封市毗邻。辖魏都、建安2个区,禹州、长葛2个市和鄢陵、襄城2个县;包含16个乡、60个镇和29个街道,总面积497 903.79 hm2。2018年末城乡建设用地95 500.60 hm2,其中农村建设用地面积66 890.74 hm2,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70%。2018年末全市总人口498.24万,其中乡村人口296.82万,人均农村建设用地225 m2,远高出国家规定的人均农村建设用地标准。2018年许昌市常住人口443.74万,其中城镇常住人口233.54万,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2.63%。
1.2 数据来源 该研究所涉及的基础数据主要来源于许昌市及下辖各区县2018年统计年鉴、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公报、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2015年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2018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和2018年全国村镇建设统计报表。
1.3 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潜力测算模型
1.3.1 总体测算模型。首先采用农村人口转移与人均用地估算法计算农村建设用地整治理论潜力;其次考虑潜力释放过程中的自然、社会、经济等因素影响,建立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潜力修正模型,以自然限制性、经济可行性、社会可接受性对理论潜力进行修正,计算公式如下:
P(R)=P(T)×(f(Z)+f(J)+f(S))(1)
式中,P(R)为农村建设用地整治现实潜力;P(T)为农村建设用地整治理论潜力;f(Z)为自然限制性修正系数;f(J)为经济可行性修正系数;f(S)为社会可接受性修正系数。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潜力评价总体测算模型如图1所示。
1.3.2 理论潜力测算模型。农村建设用地整治理论潜力计算公式如下:
P(T)=S0-ST(2)
ST=BT×QT(3)
S0=B0×Q0(4)
式中,P(T)为农村建设用地整治理论潜力;ST为规划期末乡村常住人口所占建设用地面积;S0为现状乡村常住人口所占建设用地面积;BT为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标准;QT为规划乡村常住人口数;B0为现状人均建设用地标准;Q0为现状乡村常住人口数。
在测算农村建设用地整治理论潜力时,参照村镇建设标准和当地宅基地标准,综合分析当地经济发展状况、农民收入水平、农居质量和农村建房周期、风俗习惯等因素的影响[15],按照人均农村建设用地稳定为前提的要求,综合确定人均农村建设用地规模为160 m2/人。
1.3.3 现实潜力测算模型。通过对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潜力影响因素的综合分析,建立自然、经济、社会等因素限制下的现实潜力评价体系,分为因素层、因子层。其中,自然限制性因素主要考虑到地貌类型指标;经济可行性因素主要考虑到地方财政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2个指标;社会可接受性因素主要考虑到耕地后备资源、人均耕地面积、农村二三产业劳动力所占比例和农村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人口比例4个指标。通过层次分析法确定该评价体系每个因素和因子指标权重,其中每个因素下各因子的权重之和为1,每个因子权重乘以相应的因素权重得到各因子的综合权重。农村建设用地整治现实潜力修正系数的指标权重如表1所示。
由于各指标的计量单位不同,相互之间无法直接对比,因此需对每一个指标值进行标准化处理。标准化公式如下:
正效应指标:X=(Xi-Xmin)/(Xmax-Xmin)(5)
负效应指标:X=(Xmax-Xi)/(Xmax-Xmin)(6)
最终各因素修正系数的计算方法是用各因子指标经标准化处理后的标准值与综合权重进行加权求和。将各评价单元农村建设用地整治的理论潜力与3个修正系数之和相乘,即可以得到农村建设用地整治的现实潜力。
2 结果与分析
2.1 许昌市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潜力测算 从表2可以看出,许昌市参与潜力计算的农村建设用地总规模为61 005.15 hm2,理论潜力为18 428.67 hm2,占现状农村建设用地面积的30.21%;现实潜力为9 425.37 hm2,占现状农村建设用地面积的15.45%,占理论潜力规模的51.15%。其中禹州市农村建设用地整治理论潜力最大,规模为5 955.96 hm2,主要是因为该市现状农村建设用地规模最大。其次是建安区、长葛市和襄城县,这3个县(市、区)理论潜力均超过了3 000 hm2。理论潜力最小的是鄢陵县,主要原因是鄢陵县的现状农村建设用地面积较小。因此,各县(市、区)理论潜力规模和现状农村建设用地面积密切相关。
根据农村建设用地整治现实潜力修正模型,结合表1的现实潜力评价修正系数各指标权重,分别从自然、经济、社会3个因素进行修正,得出每个乡镇的综合修正系数。许昌市各乡镇综合修正系数在0.16~0.83。其中,建安区各乡镇综合修正系数在0.53~0.82,鄢陵县各乡镇综合修正系数在0.47~0.83,襄城县各乡镇综合修正系数在0.38~0.67,禹州市各乡镇综合修正系数在0.16~0.60,长葛市各乡镇综合修正系数在0.45~0.83。建安区各乡镇综合修正系数普遍较高,主要是因为建安区是平原区,地势平坦,且经济实力在全市名列前茅,农村人口受教育程度较高,耕地后备资源枯竭。鄢陵县各乡镇综合修正系数和长葛市大体相当,但各有特点。长葛市农村居民受教育程度较高,从事二三产业比重大,耕地后备资源匮乏,人均耕地面积少;而鄢陵县各乡镇经济实力相对较弱,但是农民人均纯收入高,耕地后备资源趋于枯竭,人均耕地面积较小,且农村居民受教育程度较高。襄城县综合修正系数相对较低,主要原因在于襄城县各乡镇总体经济实力较弱,农村居民从事第二三产业比例较低,受教育程度不高。禹州市综合修正系数最低,主要原因在于大部分乡镇属于丘陵岗地,地势起伏大,且大部分乡镇财政收入较低,经济实力较弱,农村居民受教育程度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