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互联网的农产品质量全链管理平台构建与应用
作者: 程涛 徐冬寅 朱金兰 陈慧琴 谢晓伟
摘要 通过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加强农产品质量全过程管控,是提升管理效能、提高农产品质量的重要举措。根据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和监管机构的业务需求,设计了农产品质量全链管理平台,包括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管理系统、农业投入品经营管理系统、监管系统、监测系统、行政许可与执法系统,融通了各个管理节点的业务链和数据链,消除了单个管理系统容易产生的数据孤岛,在系统运行中生成了监管对象、监管队伍和农业投入品等大数据,实现大数据的报表生成、数据分析及信息共享。平台已经在江苏省应用,取得了阶段成效,提升了监管的效率和效果,推动了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的生产过程规范自律。
关键词 互联网;农产品质量安全;全链管理;大数据;软件工程;构建与应用
中图分类号 F 724.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517-6611(2022)12-0205-03
doi:10.3969/j.issn.0517-6611.2022.12.052
开放科学(资源服务)标识码(OSID):
Construction and Application of Internet-based Whole Chain Management Platform for Agricultural Product Quality
CHENG Tao1,2,XU Dong-yin1,2,ZHU Jin-lan3 et al (1.Jiangsu Agri-animal Husbandry Vocational College, Taizhou, Jiangsu 225300;2.Jiangsu Agricultural Internet of Things Engineering Technology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Center, Taizhou,Jiangsu 225300;3.Taizhou Agricultural, Forestry, Livestock and Aquatic Products Quality Inspection Center, Taizhou, Jiangsu 225300)
Abstract Strengthening the whole process control of agricultural product quality through Internet technology and information means is an important measure to improve management efficiency and improve the quality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According to the business needs of agricultural product production / operation entities and regulatory agencies, the whole chain management platform of agricultural product quality was designed, including agricultural product production/operation entity management system, agricultural input product management system, supervision system, monitoring system, administrative licensing and law enforcement system, which integrated the business chain and data chain of each management node.It eliminated the data island easily generated by a single management system, generated big data such as supervision objects, supervision teams and agricultural inputs in the operation of the system, and realized the report generation, data analysis and information sharing of big data.The platform had been applied in Jiangsu Province and achieved phased results, improved the efficiency and effect of supervision, and promoted the standardization and self-discipline of the production process of agricultural product production/business entities.
Key words Internet;Quality and safety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Whole chain management;Big data;Software engineering;Construction and application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国家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2022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提出推进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完善全产业链质量安全追溯体系[1]。农产品质量安全是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必要条件,是农业供给侧改革的重要一环。通过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技术,推动农产品质量全过程管理,在产供销各个环节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管控[2-3],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探索构建省监管大数据“云平台”,力争农产品质量安全“一张网”管理[4-8],满足政府监管、企业管理、公众查询需要,继而推动农业供给侧改革和高质量发展,为“舌尖上的安全”保驾护航。鉴于此,笔者介绍了农产品监管体系、农产品质量全链管理平台设计、大数据生成和应用情况。
1 监管体系
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的过程中,对于流入到菜场、超市等市场环节的农产品,主要由各级市场监督管理机构管理,在进入市场环节之前,由农业行政管理机构管理[9]。在江苏省的农业行政管理体系中,农产品质量的监管部门包括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市级监管处、区县级监管科、乡镇街道级监管站;执法部门包括省级农业综合执法总队、市级执法支队、区县级执法大队;监测机构包括各级农林畜水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或者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站、农产品质量检测监督站等;针对于农药、兽药、种子、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许可与监管[10],设有行政许可处和行政执法部门,其中行政许可处负责农业投入品的有关行政许可事务,执法部门负责对农业投入品巡查、执法等日常业务工作,从供给侧保障农产品质量。
在农产品监管对象的范围选择上,根据2021年9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修订草案)》,修订内容包括将监管对象全覆盖,由原先的企业、专业合作社,扩大至所有生产/经营主体,增加了个体农户、家庭农场[11]。此外,与农业投入品的相关监管对象包括了投入品的生产企业、经销商、销售门店。
2 农产品质量全链管理平台设计
根据职能部门的监管业务需求,设计了农产品质量全链管理平台,平台包括5个系统,为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管理系统、农业投入品经营管理系统、监管系统、监测系统、行政许可与执法系统(图1)。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管理系统面向生产/经营主体用户使用。农业投入品经营管理系统由辖区内各个投入品销售节点使用。监管、监测、执法系统的用户主要面向农业行政管理机构的不同部门(处室),同时适当拓展用户范围,以泰州市为例,监管系统除了面向农业行政管理机构的农产品监管处(科、站),还面向市场监管机构的食品安全监管用户使用;监测系统主要由各级农产品检测机构使用;行政许可与执法平台主要由行政许可处和市、区农业执法支(大)队使用。
在各个系统主要业务功能和数据的关系上,监管用户通过监管系统对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进行产品抽检和监督巡查的数据速传;检测机构用户通过监测系统对监管对象进行例行监测的信息化登记;农业投入品经营管理系统的主要用户是本辖区的销售节点,登记汇总成投入品总库后向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管理系统提供农药、兽药等基础数据;行政许可与执法用户通过行政许可与执法系统对农业投入品销售节点申请备案的投入品和进销存数据进行审核和监督。
2.1 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管理系统 面向生产/经营主体提供SAAS服务[12],方便主体进行系统备案、基础信息管理、生产管理和追溯标识打印[13]。
2.1.1 系统备案及基础信息管理。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通过系统进行自身的信息备案,备案的数据项包括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者身份证号码)、主体名称、所属地区(精确到乡镇街道)、组织形式(企业/个体工商户、合作社、家庭农场、个体种养户)、主体类型(生产主体、经营主体、生产经营主体)、法人信息、联系人信息、所属行业、主要产品等。
2.1.2 生产管理。用户将主体的产品、地块分布、具体负责人员等信息以生产批次为单位录入,在生产过程中,如实、准确将该批次使用的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采购信息选择录入,采收之前有检测设备的主体可以进行产品自检和数据上传。
2.1.3 追溯标识打印。经系统确认检测合格之后,系统才允许打印追溯标识和合格证,进而进行产品包装及销售。追溯标识上面提供了可供消费者扫码追溯的二维码。扫码信息包括了主体基本信息、该批次产品的生产及采收信息、农残检测信息,以及监管机构对该主体的产品抽检和监督巡查信息、检测机构对该主体的例行定量检测信息。
2.2 监管系统 该系统面向的用户是监管处(科、站)工作人员,主要功能分为以下3块: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备案审核与信息查询、督查巡查工作的登记与考核、对监管对象的质量安全检测。
2.2.1 主体备案审核。监管部门对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的主要产品、场所布局信息(如地块信息、圈舍信息、摊位信息等)、管理人员信息、产地环境监测情况等的网络备案情况进行审核,决定是否通过其在系统中的备案,通过备案的生产/经营主体即可拥有系统账号,可以在系统内进行生产管理、采购管理、销售管理,还可以打印追溯标识或者产品合格证。
2.2.2 质量督查巡查。监管人员实地巡查工作时,通过系统手机端APP提交,可同时获得巡查地的地理定位信息,一旦点击提交后将不好修改,并且参与到统计分析中。根据权限可以浏览辖区各个监管网格内工作人员巡查监管的详细情况[14],点击后能够详细清楚地显示监管机构、监管人员和监管对象情况,包括监管对象被巡查次数和巡查结果。
2.2.3 质量安全检测。不同品牌的农残检测仪通过Web Service技术与系统进行数据传输[15]。监管机构对各主体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或者超市进行农残抽检,抽检结束后通过农残检测仪程序上传数据到系统;可以查阅各个生产/经营主体对农产品的农残自检数据。数据经各机构或主体上传提交到服务端后,不可以再进行修改。
2.3 监测系统
2.3.1 抽样检测工作。系统的监测功能面向种植和畜禽2个行业,包含3种工作类型(例行监测、专项调查、监督抽查)、2种工作流程(抽检分离、抽检不分离)的业务功能操作。根据农产品、畜产品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省级风险监测任务需求,依据农产品监测流程在系统中开展方案制定、任务分解、抽样检测等业务工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做好组织协调和例行监测工作,抽样机构负责分配抽样任务、抽样信息采集、抽样信息上报,检测机构接收到抽样样品后,负责污染物检测、检测信息录入和检测信息上报。
2.3.2 统计分析工作。能够根据不同层级汇总例行监测、监督抽查、普查、专项等定性定量检测数据。检测结果由各监测节点报送系统,检测数据原始客观,每一个环节的数据都有档可查。系统对检测数据进行数据挖掘、统计和智能分析,可有效统计各地区超标情况表、不同蔬菜来源类别超标情况表、超标样品情况统计表等,并支持按照多种查询条件精准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