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国际科技特派员科技创新发展研究

作者: 郑红梅 李雯 芮丹萍 邓斌

摘要 云南省国际科技特派员作为云南省对外合作工作的亮点,积极开展对外科技交流,对我国周边外交睦邻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然而,在新时期经济全球化浪潮以及新冠疫情影响下,云南省国际科技特派员工作面临诸多挑战和问题。通过分析问题,提出新时期国际科技特派员创新发展工作建议,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国际科技特派员工作提供决策咨询。

关键词 国际科技特派员;云南省;发展;建议

中图分类号 F323.3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0517-6611(2022)19-0250-02

doi:10.3969/j.issn.0517-6611.2022.19.059

开放科学(资源服务)标识码(OSID):

Research on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Innovative Development of Yunnan Internation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ommissioner

ZHENG Hong-mei,LI Wen,RUI Dan-ping et al

(Yunnan Rur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Service Center,Kunming,Yunnan 650021)

Abstract As the highlight of Yunnan’s foreign cooperation work, Yunnan internation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ommissioner actively carries out foreign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exchanges, which plays an positive role in promoting the good-neighbourly relations. However, under the tide of economic globalization in the new era and the influence of COVID-19, Yunnan internation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ommissioner is still facing many challenges and problems. By analyzing the problems, this paper puts forward suggestions on innovative development of internation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ommissioners in the new era.

Key words Internation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ommissioner;Yunnan;Development;Suggestions

云南位于“一带一路”以及长江经济带的交汇点,同时又位于“一带一路”中重点建设的中国—中南半岛经济圈走廊上,在我国对外开放格局中,有着特殊的地位和重要的作用[1]。习近平总书记于2015年、2020年考察云南,提出加快同周边国家互联互通国际大通道建设步伐,加强同周边国家文化交流工作,努力将云南建设成为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2]。云南省国际科技特派员作为云南省对外合作工作的亮点,充分发挥沿边开放区位优势,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依托东南亚南亚国家的技术需求和广阔市场,开展科技合作与技术转移转化,全面服务我国边疆治理、周边外交和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对我国多边国家关系战略升级、周边外交睦邻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3]。

1 云南省国际科技特派员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云南省科技厅先后分4批选派了52名国际科技特派员,前往老挝、越南、泰国、缅甸、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尼泊尔、斯里兰卡、孟加拉国、印度等16个国家,在农经作物和植物药种植、畜禽养殖、生物质能、光伏太阳能、建筑、远程医疗、电子信息等领域开展科技服务和合作[4]。选派的国际科技特派员在周边国家合作建立科技示范园、示范基地、技术试验站23个,将国内成熟品种、技术、成果及模式进行示范转移,输出推广先进适用品种、技术71项,引进新品种16个。协助省内19家企业前往南亚东南亚国家,在农业、建筑、能源等领域创办30个科技型企业。国际科技特派员在境外进行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累计12 245人次,组织周边国家362名技术骨干到省内进行学习培训。云南省国际科技特派员工作多次被当地国家主流媒体报道,受到了缅甸、老挝、马来西亚、柬埔寨等国家政府主管部门的高度评价。

2 云南省国际科技特派员工作存在的问题

云南省国际科技特派员在面向南亚东南亚国家的科技合作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效果,但也存在国际特派员顶层设计缺乏、规模效应不明显和管理服务不到位等诸多问题亟待解决。

2.1 国际科技特派员与现实需求存在差距,规模效应未形成

国际科技特派员工作的认知度较低,制约了广大科技人员参与此项工作。截至2021年7月,云南省科技厅先后分4批选派了52名国际科技特派员,认定并派出的国际科技特派员数量、能力及服务的领域,无法满足云南省面向南亚东南亚发展战略及企业外向型发展的需求。国际科技特派员工作缺乏“自上而下”的总体设计规划及政策引导,特派员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交流和协作,难以形成科技链的规模效应,国内外彰显度不够。

2.2 项目资金投入不足,涉外企业融资困难

大部分国际科技特派员依托项目支撑在南亚东南亚国家,开展农业科技联合研究及示范推广,服务对象主要是当地农民及边境地区居民,带有较强的国际援助性质。目前科研资金除了港澳外还不能跨境使用,给国际科技特派员开展科研活动带来困难,难以帮助国际科技特派员持续性开展涉外科技工作。企业融资困难,靠滚雪球式发展速度较慢,资金的短缺严重阻碍企业国际化发展进程及国际化品牌的创立。进口关税政策多变,部分国家进口关税政策经常会随着其产业政策的调整或为保护其国内企业利益出发而变动,影响“走出去”企业的正常生产和经营等。

2.3 国际科技特派员相关配套政策有待完善

云南省国际科技特派员工作处于起步和探索阶段,相关配套措施及鼓励政策不够完善,特派员派出及监管评价机制不健全,缺乏有效的协调管理制度。此外,我国涉外合作的管理机及程序较为复杂,尤其科研仪器设备、试验样品、科研样品等科研物资通关流程较烦琐费时;国际科技特派员出国创业后的产业增值、收入分配、税收减免等问题无配套优惠政策。特派员队伍缺乏系统的培训,对所在服务国的风俗习惯、国情文化、法律法规了解不够,导致特派员工作很难打开局面。

2.4 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亟待加强

在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中,企业及个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较为薄弱,大多数企业尚未建立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没有专门负责知识产权工作的人员,真正了解和懂得知识产权知识的人才不多,在参与国际竞争的自主知识产权上处于被动、甚至违规。

3 云南省国际科技特派员科技创新工作建议

3.1 加强顶层设计,健全跨部门统筹协调机制

围绕“一带一路”规划布局,结合云南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建议研究颁布和支持国际科技特派员“走出去”的相关省级政策,实施宏观总体设计规划及政策引导。健全跨部门统筹协调机制,充分整合科技、外事、财政、人力资源、金融等部门资源,建立定期会议和决策议事程序,解决国际科技特派员经费使用、出入境手续、设备样品等跨境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协调好与原工作、原单位之间的矛盾,为科技特派员对外科技合作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5]。进一步制定国际科技特派员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明确科技特派员享有的收益分配权利、对外合作审批、业绩奖励、承担对外科技合作项目的优先支持、投融资渠道的特殊扶持政策等。建立省、市、派出单位多方国际科技特派员工作协同机制,有规划地引导企业、科研单位、专家学者等科技特派员“抱团”发展,促进国际科技特派员工作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3.2 建立国际科技特派员信息服务平台

建议与云南省科技特派员联合建立科技特派员信息服务平台,对国际科技特派员申报、情况统计及考核评价,实现精准服务、远程服务和动态服务。深入调研分析南亚东南亚国家的科技需求和产业发展情况,定期或不定期汇集南亚东南亚国家对科技服务与科技成果的需求信息在平台发布,促使区域创新服务资源信息集成和共享,为国际科技特派员开展涉外合作工作提供需求挖掘、渠道获取、产权分析、 技术评估等各个环节情报信息服务[6]。通过平台建立国际特派员供给库、有意愿成为科技特派员的科技人员将个人资料及可提供的技术成果上传供给库,供给与需求实现双向互选。通过国际科技特派员服务平台,形成以需求为导向,“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需求对接机制,实现供需的快速精准对接[7]。建议平台加强综合配套服务功能,如项目库支持、特定金融产品支持、信息平台支持等,定时定量推送对外合作政策、科技前沿资讯及有关合作国家重大风险等,为科技特派员、政府和企业对外合作建立沟通交流渠道。建立南亚东南亚国际合作专家库,收集整理基础数据,结合社会、政治、经济等多领域信息,评估评价周边国家科技合作领域、可行性以及市场潜力等,为提高国际科技特派员对外合作风险管控能力提供支撑。

3.3 加大国际科技特派员选派力度

充分发挥云南省沿边开放区位综合优势,重点围绕跨境疫情防控、公共卫生安全、有害生物防治和生态保护等领域,加大选派国际科技特派员赴南亚东南亚国家开展技术服务力度。积极探索创新团队科技特派员服务模式,加强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的整合运用能力,按照“上下协同、区域协同、人员协同、工作协同”的原则,打破“散兵游勇”“单兵作战”式的工作模式,拓宽科技特派员服务领域,构建技术链和产业链联合的科技特派员组织,打造产业链集成发展的运行模式,放大对外科技合作工作的集成效应和规模效应[8]。加强国际科技特派员工作的评价考核,突出对境外基地建设、技术合作研究、技术转移等方面的考核和评价。建立国际特派员年度创新能力监测与评价制度和工作体系,组织开展年度创新能力监测与评价,强化动态管理,建立淘汰退出机制。

3.4 增加财政投入,拓宽资金来源

建议增加国际科技特派员专项经费,支持国际科技特派员工作和创新创业,经费主要用于科技特派员项目、科技特派员日常管理、工作保障、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维护、培训体系建设与国际特派员奖励等。管理部门也可以通过奖励性后补助,或订购、定向委托、招投标等方式向国际科技特派员获取有偿服务;另外要拓展融资渠道,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通过引进创投、贷款风险补偿等方式,探索建立多元化、多渠道、高效率的科技特派员创业投融资渠道。鼓励科技特派员通过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获得收入,并在工作经费中设立一定比例绩效,充分调动科技特派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5 加大培训交流力度,扩大宣传范围

南亚东南亚国家绝大部分为宗教国家,与我国国情存在较大的文化差异,建议建立国际科技特派员培训体系,定期开展南亚东南亚国家的小语种语言培训,相关国家国情、文化习俗、商务礼仪、知识产权保护、法律等培训,提升特派员队伍的综合素质。以境外农业科技示范园、联合共建实验室等为媒介,加强国际科技特派员与南亚东南亚国家的人才交流和培养工作。积极组织国际科技特派员、企事业单位对外合作人员参加政府间国际合作交流活动、展会、论坛,扩大交流范围,获取对外合作信息。广泛利用新闻媒体、讲座、经验交流会等多种渠道,宣传国际科技特派员工作的显著成效、典型经验、先进事迹和奉献精神,提高国际科技特派员社会认知、认可度。通过科技特派员信息化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对科技特派员工作进行动态化管理,向社会公示服务成效,加大国际科技特派员工作的宣传力度,扩大影响力。同时积极做好国外媒体宣传工作,通过当地新闻报道、报纸、多媒体推广(Facebook等)多种途径,获取国际科技特派员对外合作中政府和民众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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