踔厉奋发新征程 勇毅前行担使命
作者: 王娜娜
五年踔厉奋发,笃行不怠;五年春华秋实,硕果满枝。
过去五年,是山东发展史上极不平凡的五年。一路砥砺奋进,勇毅前行,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走过了不平凡的履职历程。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全面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推动人大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持续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锚定“走在前、开新局”,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以实干、实绩、实效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体现了服务大局的使命担当,书写了为民履职的高分答卷。
坚持党的领导 确保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根本政治保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共产党始终高举人民民主的旗帜。积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
五年间,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亲临山东视察,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山东发展把舵领航、指引方向。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牢记嘱托走在前,勇担使命开新局,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毫不动摇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牢记“国之大者”,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制度稳则国家稳,制度强则国家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表一系列重要论述,拓展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科学内涵、基本特征和本质要求,形成了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党的二十大报告围绕“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提出一系列新论断新思想新要求,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这一重要思想。
本届以来,省人大常委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刻理解把握党的二十大的主题,深刻理解把握过去五年工作和新时代十年伟大变革的重大意义,深刻理解把握“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深刻理解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深刻理解把握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使命任务,深刻理解把握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的重要要求,深刻理解把握团结奋斗的时代要求,紧紧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紧扣省委工作要求,认真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强化担当、履职尽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理论是实践的指南。2021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时间传达贯彻,推动会议精神入脑入心,研究制定《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国人代会精神的意见》,提出7个方面28条措施并抓好落地见效……一项项举措充分体现了省人大常委会坚决拥护“两个确立”的政治自觉,彰显了奋力“走在前”的政治担当。
以党的全面领导领航,人大工作迈向了更加辽阔的天地。2021年12月,省委召开人大工作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全省人大工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会议精神,一批良法相继问世,承载满满民意;监督持续动真碰硬,护佑法之必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激活制度效应……一幅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人大答卷徐徐展开。
围绕中心大局 铸就担当作为本色
党中央决策部署是人大工作要牢牢把握、全力服务的大局,也是谋划和推进工作的基本出发点。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重要指示要求,在大事要事上担当尽责,自觉做到党委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
黄河宁,天下宁。
2021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亲临山东视察,要求山东“在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上走在前”。党的二十大报告把“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作为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内容,提出明确要求、作出具体部署。
九曲黄河从山东入海。为更好担负起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使命,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自觉提高政治站位,立足人大职能,打出“立法组合拳”,接续出台东平湖保护条例、节约用水条例、南四湖保护条例,审议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条例,“两湖一水一洲”地方立法构建起了我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地方立法的“四梁八柱”。沿黄九市协同立法共保“黄河水”,在省市两级人大常委会共同努力下,黄河水资源保护与集约节约利用主题协同立法工作进展顺利。
向海图强,筑梦深蓝。本届以来,省人大常委会坚持在大局下谋划、在大势中推进、在大事上作为,推动胶东经济圈五市同步立法规范海洋牧场管理,实现“一张蓝图管全局”的立法协同,在全国打造了海洋牧场立法的山东样板。
“五指用力”莫如“握指成拳”。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不断完善协同立法工作,有效提升协同治理效能。从黄河立法“九市协同”到海洋牧场立法“五市协同”,都是生动的写照。
抗击疫情、乡村振兴、脱贫攻坚……本届以来,面对全省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省人大常委会迎难而上、主动作为,伸出肩膀扛起人大责任。
2020年初,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省人大常委会积极履职,作出关于依法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制定出台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条例和全国首件省级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为全省有序有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法治保障。对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等开展一系列监督,切实展现人大担当。
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路上,省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山东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连续四年开展脱贫攻坚专项监督,连续三年组织代表投身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目前,已有48个代表小组、321名代表与427个发展相对薄弱村建立固定联系,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是实现我省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支点。在《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促进条例》立法工作中,省人大常委会紧扣改革创新进行制度设计,对法规草案累计修改三十多稿,条例经常委会四次会议审议,于2019年7月出台,成为全国首件以新旧动能转换为主题的地方立法。
本届以来,省人大常委会有9件法规成为国内相关领域的“首件”,“全国首件”现象的背后是服务大局的政治站位、守正创新的坚实支撑和依法履职的务实担当。
勇于探索创新 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本届以来,省人大常委会自觉把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贯穿人大依法履职全过程各方面,丰富和发展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山东实践。
汇聚民意,于细微处显真功。
2022年上半年,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对《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山东现代水网建设的决定》开展立法调研,一路走、一路看、一路听,立法之路载满民情民意。
人民参与民主实践越广泛,意愿表达越充分,人民当家作主的实现就越真实,全过程人民民主也就更加富有生机活力。
本届以来,省人大常委会以“小切口”“小快灵”立法推动社会治理“大发展”,抓住“关键的那么几条”,提高法规“含金量”。制定出台的《山东省规范海洋渔业船舶捕捞规定》,从启动到审议通过仅用了一个月时间,虽然只有十条,实践证明非常管用;制定《山东省机动车非法改装治理和噪声污染防治规定》,精准设计八条,对机动车非法改装和“飙车”“炸街”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靶向治理,弥补明晰国家立法的空白和模糊地带。
为让每一件法规都装满民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增设基层立法联系点16个,协助全国人大常委会在青岛市黄岛区设立我省首个国家级基层立法联系点。创新开展“蹲点调研、返场听评”的立法方式,深化针对问题、确定课题、破解难题的“三题递进”立法实践,确保立法工作更好地体现民意、集中民智、凝聚民心。
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是全省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全过程人民民主最生动、最直接的体现。省人大常委会及时修订并通过《山东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注重严明换届纪律,加强全过程监督,使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换届选举的各方面各环节。
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根植人民、服务人民,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参与者、实践者、推动者。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建立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召开列席代表座谈会、省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部门对口联系代表等工作机制。围绕打通代表联系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指导和推动全省各级人大建成7500余个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代表工作室等履职平台,探索推出“千名代表听民声”“码上找代表”“议题式公开接待群众”等新型履职方式,这既是对人大代表“上接天线、下接地气”的生动诠释,也是省人大常委会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有力印证。
民主,起始于人民意愿充分表达,落实于人民意愿有效实现。“当场拍板,当天开会,当晚形成工作部署,这就是省人代会上的山东速度!”在省十三届人大七次会议上,省人大代表曹积生提出的关于推进禽粪资源化利用的建议,从提出到采纳仅用了12个小时。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省人大常委会建立完善常委会负责同志重点督办、专门委员会归口督办、代表工作部门常态督办、人大代表参与督办、承办单位内部督办的代表建议“大督办”工作机制,建立“事前介入、事中监督、事后测评”的全链条闭环监督机制,首次听取省监委专项工作报告,推动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制成为基层人大工作“标配”……一项项扎实又富有成效的工作亮点,成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鲜明注脚。
坚持人民至上 彰显深厚为民情怀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
2022年4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到潍坊开展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检查,这是常委会连续第五年开展生态环保领域执法检查。以钉钉子精神持续监督,连续五年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专题询问直面问题不走过场,引入第三方评估……这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举措,彰显了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坚实步伐和扎实作风。聚焦生态环保领域突出问题,常委会制定或修改了环境保护条例、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一系列地方性法规,将“绿水青山”写进法规、照进现实。
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力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福祉。省人大常委会连续七年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监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两法两条例”执法检查并进行专题询问。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多项工作为“全省首次”:首次建立“执法检查问题库”,做到检查奔着问题去;首次采用云视频+5G通信技术开展执法检查,探索人大监督新路径;首次邀请省监察委员会、省检察院等全程参与执法检查……经过多年实践,常委会探索形成了“专题调研—执法检查—会议审议—专题询问—整改落实—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满意度测评”的全链条闭环监督新模式,不断筑牢安全生产法治屏障。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省人大常委会时刻紧绷食品安全这根弦,加快相关法规制度“废改立”,做好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我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等法规修订工作;把食品安全监督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深入生产经营一线开展执法检查并组织“回头看”;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对农兽药管控、学校和养老机构食堂监管、网络订餐等热点问题进行专题询问,全力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