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區設立重點項目專職人員的創新嘗試,顯示推動經濟多元化發展的決心與行動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於去年(2023年)11日1日正式公佈《澳門特別行政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規劃(2024-2028年)》。這是澳門特區首個全面系統的產業發展規劃,也是澳門特區政府貫徹落實中央要求,做好經濟適度多元發展這個“必做題”的重大綱領性文件。該規劃開篇明確指出,推動經濟適度多元發展,是破解澳門經濟社會發展中深層次矛盾和問題的必由之路,是確保澳門特區長期繁榮穩定的必然選擇,是澳門特區政府及各界的“必做題”。
《澳門特別行政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規劃(2024-2028年)》又指出,在全面對接國家“十四五”規劃,深入實施《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基礎上,澳門特區第五屆政府編製《澳門特別行政區經濟和社會發展第二個五年規劃(2021-2025年)》(“二五”規劃),為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提供了清晰的方向,並在《二二三年財政年度施政報告》中明確提出“1+4”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策略。“1”就是按照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目標要求,促進綜合旅遊休閒多元發展,做優做精做強綜合旅遊休閒業;“4”就是持續推動中醫藥大健康、現代金融、高新技術、會展商貿及文化體育等四大重點產業板塊發展,著力構建符合澳門實際且可持續發展的產業結構。
《澳門特別行政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規劃(2024-2028年)》提到,對接國家“十四五”規劃、《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以“二五”規劃和“1+4”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策略為依據,對綜合旅遊休閒業、中醫藥大健康產業、現代金融業、高新技術產業及傳統產業轉型升級、會展商貿及文化體育產業作出細化規劃和部署,並提出2024至2028年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的具體目標、主要任務和重點項目,涵蓋規劃期內綜合旅遊休閒業、中醫藥大健康產業、現代金融業、高新技術產業及傳統產業轉型升級、會展商貿及文化體育產業等重點產業板塊需落實的主要任務和重點項目,並以保障措施的專章,明確重點項目部門分工和實施主體責任,確保規劃落到實處。
1月19日,特區政府分別於政府新聞局網站和政策研究和區域發展局網站公佈的消息指:針對規劃(《澳門特別行政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規劃(2024-2028年)》)涉及“1+4”產業板塊的81個重點產業領域和215項重點項目,在明確部門分工的基礎上,進一步確定了具體的負責人員,並於1月19日正式向社會公佈專責人員名單和聯絡方式。為加強相關資訊的可視度和傳播度,特區政府已將經濟適度多元發展規劃相關重點項目專責人員資訊及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鼓勵類產業目錄的資料上載至政府入口網站規劃專題網頁及政策研究和區域發展局規劃專題網頁,歡迎投資者、澳門居民和社會各界查詢所需資訊。上述新聞又指,這一新舉措,充分表明特區政府推動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以更大作為破解經濟社會發展中的深層次矛盾和問題的堅定決心。通過明確規劃的任務分工和責任主體,強化公務員團隊的責任意識,督促各部門盡職履職、勇於擔當、積極作為,確保規劃提出的主要任務和重點項目切實有效落實。同時,也有助於加強政府與社會的溝通互動,提升施政效率,促進社會各界更好參與經濟多元發展。
本刊訪問本澳學者婁勝華教授,針對設立《澳門特別行政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規劃(2024-2028年)》)涉及“1+4”產業重點項目的專職人員,釋放出什麼信號?該舉措對於特區而言有何意義?婁勝華教授回應:澳門特區政府一直以來都在積極推動經濟多元化的發展。目前,特區政府為配合《澳門特別行政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規劃(2024-2028年)》,而設立了規劃涉及重點項目的專職人員名單,表明特區政府確實將落實經濟多元化作為本屆特區政府的“必做題”,顯示特區政府推動經濟多元化的決心並非空談。特區政府設立“1+4”經濟適度多元重點項目專職人員,不僅是特區政府對經濟多元化決心的體現,更是對經濟多元化行動的體現,有利於方便投資者就投資項目細節諮詢專責人員。對於特區而言,不僅可以更加專注和專業地推動重點項目的實施,更好地推動經濟多元化的發展,還可以提升特區的國際形象,吸引更多的外資進入特區,從而推動特區的經濟發展。
婁勝華教授進一步分析,相關舉措還表明特區政府引入了一項新的管理制度,即目標管理。目標管理制包括目標管理、任務分解以及層層實施。這種制度的核心是將總目標分解為各個部門和個人的具體任務,然後通過層層實施,確保各項任務的順利完成。實施新的管理制度,表明了特區政府對經濟多元化工作的重視。在過去的一段時間裏,特區政府管理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仍然存在一些問題。引入新的管理制度,無疑是特區政府管理工作的一次重要嘗試,將會對特區政府施政帶來積極影響。
在婁勝華教授看來,這一舉措還將有利於特區政府強化公務人員的管理,推進特區政府的責任文化建設。他認為,對於相關舉措,還需要進一步思考下列問題。
首先,特區政府設立規劃重點項目的專職人員,是對公務人員管理的一種創新和嘗試。如果特區政府將經濟多元化作為施政方向與重點施政內容,那么,特區政府整體架構重整就應該圍繞經濟多元化而展開,主要是強化與經濟多元化相關職能的機構與資源的配備。如此,可以更好地推動經濟多元化目標的實施。
其次,一些涉及跨部門、跨領域的重點項目如何更好地體現共同責任?是否需要設立主要負責部門或者人員?因此,需要明確不同部門的責任歸屬以及配套相關的責任機制。假設未能如期完成或落實相關項目,是否會有責任後果?是否需要將相關責任納入專職人員的年度考核內容?
此外,對於相關重點項目的專職人員而言,在實際工作中,如何具體處理經濟多元化重點項目和其本身職責之間的關係?同時,還需要明確區分官員與普通公務員的責任劃分問題。一般說來,官員作為政府決策者或決策參與者,需要承擔相應的決策責任,而普通公務員作為政策執行者,是按照官員指示進行相關項目的具體工作。例如,專職人員名單中有一些是高級技術員,假設其未能落實相關項目目標,責任應由誰承擔?這也是一個需要深入思考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