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王希静:贪污受贿超1亿元一审获刑19年
12月6日上午,山东省烟台市中级法院通过远程视频系统,一审公开宣判青岛市李沧区委原书记、一级巡视员王希静贪污、受贿一案。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王希静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万元;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900万元;扣押在案的赃款及孳息,依法处置。
2022年4月,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委原书记、一级巡视员王希静涉嫌贪污罪、受贿罪一案,由山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山东省检察院指定管辖,由烟台市检察院依法向烟台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7月至2019年7月,被告人王希静利用担任平度市委副书记、青岛市李沧区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单独或与他人通谋,采取骗取、侵吞等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共计人民币7240万元;2011年11月至2020年初,被告人王希静利用担任青岛市李沧区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或个人在土地出让、工程款支付、工程承揽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975万余元。
烟台市中级法院认为,被告人王希静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单独或与他人共同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王希静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贪污罪的犯罪事实;主动交代了调查机关尚未掌握的受贿罪的犯罪事实,以自首论,部分受贿系未遂;检举他人犯罪构成立功,积极退赃,认罪认罚。综合考虑上述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危害程度,遂作出上述判决。
肖亚庆:从正部“断崖式降级”至主任科员
被查近5个月后,被“断崖式降级”的肖亚庆又受到舆论关注。12月19日下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党组书记、部长肖亚庆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通报显示,肖亚庆被降为一级主任科员,办理退休手续。
2009年2月,肖亚庆被任命为国务院副秘书长、机关党组成员;2016年1月,出任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党委副书记,被视作“从曾经的国企经营者变成了国资监管者”。2019年5月至2020年7月,肖亚庆任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党组书记。2020年8月,肖亚庆出任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书记、部长。
据通报,肖亚庆被指背弃初心使命,丧失政治意识和党性原则,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纪法底线失守,亲清不分,违规收受他人大额钱款。通报称,肖亚庆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并构成职务违法,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应予严肃处理。鉴于肖亚庆能在较短时间如实说明本人违纪违法事实,认错悔错,全额退缴违纪违法所得,对其可予从宽处理。最终,肖亚庆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一级主任科员,办理退休手续。
黄惠波:“诗人副区长”被双开
近日,广东省深圳市纪委监委公布了深圳市龙岗区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区长黄惠波被“双开”的消息。该通报也是首次披露这名“诗人副区长”被查。
2022年12月,经深圳市委批准,深圳市纪委监委对深圳市龙岗区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区长黄惠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查,黄惠波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项目承揽、征地拆迁、用地手续办理、物业租赁、消防验收审批、城市更新项目推进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黄惠波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深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深圳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黄惠波开除党籍处分;由深圳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