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用第一份工资“重启人生”
作者: 张运然 赵婷婷近日,小帅(化名)的父亲对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检察院的检察官薛丽红说:“他从第一次拿到工资起就全部交给我,说是自己犯的错要自己承担,谢谢检察官让我们家又回到了正轨。”
事情还要从一年前说起,17岁的小帅因一时贪念成了一起盗窃案的共犯。在父亲的敦促下,小帅到公安机关自首,主动退赔了全部赃款。
小帅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移送焦作市解放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官对小帅的情况进行了深入的调查,发现小帅的父母离异,他和父亲一起生活,父亲平时工作忙收入少,对小帅疏于关心,和父亲没话说。考虑到小帅作案时是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系初犯偶犯,且案发后主动投案自首,并退回全部赃款,在召开听证会后,检察机关决定对其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为6个月。
考验期内,薛丽红对小帅开展了帮教。为了破解单亲家庭“最熟悉的陌生人”难题,薛丽红把小帅的父亲拉入该院家庭教育指导训练营微信群,由专业的心理咨询师为其讲解亲子沟通、亲情修复的方法,帮助其优化家庭环境,提升教育水平;引入社工力量对小帅进行精准帮教,通过心理疏导、法治教育,鼓励小帅参加社区公益劳动、当防疫志愿者、到养老院开展敬老服务等。
帮教期间,在检察官的鼓励和帮助下,小帅找到了一份电解员的工作,并凭借自己的双手赚到了人生中第一份工资。此后,他把每月的工资全部交给父亲,作为爸爸帮助退还赃款的补偿,“重启”人生。
6个月的考验期结束,小帅表现良好。通过召开听证会,该院决定对其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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