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百家争鸣到百家兼容
作者: 潘岳一
1975年12月,在湖北的偏僻小县城云梦,发生了一件对中国史学意义深远之事——修建水利工程的农民在一块叫作“睡虎地”的农田里,挖出了一座秦国小吏的墓。墓主人尸骨之下枕满竹简,竹简上书满秦法。这就是著名的“睡虎地秦简”。
出人意料的是,考古学家在这些法家竹简中,发现了一篇官吏思想培训教材《为吏之道》,核心思想居然是儒家。
——“宽俗忠信,悔过勿重,和平勿怨,慈下勿陵,敬上勿犯,听谏勿塞。”
——“临财见利,不取苟富。临难见死,不取苟免。欲富太甚,贫不可得。欲贵太甚,贱不可得。毋喜富,毋恶贫,正行修身,祸去福存。”
这非孤例。陆续出土的王家台秦简、岳麓秦简、北大秦简中都有类似文字,说明秦朝晚期已不完全排斥儒家。这和后人对秦“焚书坑儒”“纯任法家”的绝对化定论不一样。
不一样的,不只是秦国,还有六国。
通常认为专属秦国的法家制度和精耕农业,实际是魏国发明的;通常认为自由散漫的楚国,实行“县制”比秦国还早;通常认为商业发达的齐国,其《管子》中也含有与秦相似的“保甲连坐”元素。
可见,儒法并行、刑德同用,才是战国晚期的整体潮流,政治观念亦基本趋同。这个政治观念,就是“一天下”。谁也不甘于小区域的分治,都要去争夺完整的天下。不是争“要不要统一”,而是争“由谁来统一”。他们相互比的是,谁的生产力发展更快,谁的政治家集团效率更高,谁更能代表天下正朔。对整体“天下”的执着,是历代中国政治家群体最为独特之处。
思想家们也是如此。
百家争鸣,是中国历史上思想自由的第一个高峰,亦是仰慕西方的知识分子们津津乐道的盛景。但大家只注重了“争”的一面,却忽视了“融”的一面。几十年来陆续出土的战国简帛印证了“诸家杂糅”相融相合的现实。郭店简中,可以看到儒家与道家混同;上博简中,可以看到儒家与墨家混同;马王堆帛书中,可以看到道家与法家混同。“德”不为孔孟独享,“道”不为老庄专有,“法”不由商韩把持。在秦征服六国之前,诸子百家的思想融合已经开始。
诸子百家虽然哲学体系差异极大,但有一条共同的底线,即建立“统一秩序”。儒家强调“定于一”的礼乐道德秩序,法家强调“车同轨、书同文”的权力法律秩序,墨家强调“尚同”与“执一”的社会行动秩序。即便强调极端自由的道家,对统一秩序也是认同的。老子的“小国寡民”,经常被说成主张分治。但实际上,“小国”只是政治过渡的单元,“邦国”之后还有“天下”这一最终秩序——“以国观国,以天下观天下”,他还反复探讨“取天下”和“天下王”的奥秘。只是他对“天下王”要求太高了,光有权力不行,必须是圣人,“侯王得一以为天下正”,类似于哲学王。庄子说“闻在宥天下,不闻治天下也”,经常被解读成无政府主义。实际上,庄子反对的是儒家瞎折腾的“有为而治”,推崇道家更高明的“无为而治”,但“治”的本身是统一的,“万物虽多,其治一也”。
在这个共同基础上,战国成了思想制度的熔炉。秦国的法家贡献了大一统的基层政权;鲁国的儒家贡献了大一统的道德秩序;楚国的道家贡献了自由精神;齐国将道家与法家结合,产生了无为而治的“黄老之术”和以市场调节财富的“管子之学”;魏韩贡献了纵横外交的战略学与刑名法术的治理学,赵燕贡献了骑兵步兵合体的军事制度,如此等等。最后的结果,就是汉朝。汉的政权结构来自秦,意识形态来自鲁,经济政策来自齐,艺术文脉来自楚,北伐匈奴的军事力量来自赵燕旧部。
大一统,不是秦并了天下,更是天下消化了秦。
二
秦汉的道路选择,不是命运的偶然,而是前有夏商周历史经验,后经春秋战国几百年博弈思考。关键是在战国最后50年。
秦并天下,虽完成于公元前232至前221年的秦王政时代,但奠定统一压倒优势的,是50年前的昭襄王中期。当时齐楚两大国战败衰落,只剩下赵国勉力独支。秦采取“远交近攻”战略,准备全力突破赵国。这是秦国征服天下的最后一道关口,同时也是六国联手抗秦的最后机会。
战国志士谋臣们因此分成两大派。函谷关内的秦国,活跃着法家与纵横家。函谷关外的六国,活跃着儒家、道家、兵家、阴阳家、刑名家。齐国的稷下学宫是东方六国知识分子的聚集地,相当于古希腊柏拉图学院。从商鞅变法开始的100年里,这里一直是与秦国对峙的另一个精神世界。
稷下学宫早期由阴阳家主导,孟子游齐后,儒家渐成主导。到后期,战国时代最后一个儒家大师荀子,成为学宫的祭酒。一干就是三任,是谓东方世界的精神领袖。然而,这样一位儒学大师,却突然去了遵行法家的秦国。
秦相问他:你来秦国,印象怎么样?
荀子回答:秦的百姓淳朴,不追求声色犬马,尊重官府,像古代的人民。秦的基层小吏忠诚勤俭,办事尽心,不偷奸耍滑,像古代的官吏。秦都城的高级官员,出了家门就是官府,没有私事,不搞朋党,贤明而有公心,像古代的士大夫。秦的朝廷,处理政事速度极快,没有积存的事务,像古代的朝廷。
在儒家的话语体系中,“古之治”就是古代圣王的治理,是儒家努力的最高目标。对秦政如此高的评价竟出自儒家大师之口。如果不是两千几百年后出土的秦简,荀子这段话会被打成巨伪。
从睡虎地秦简、岳麓秦简到里耶秦简,随处可见秦政权从上到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一道文书最终发现有错,过手文书每一个环节的官吏都要负责。各乡养牛要定期比赛,排名末尾的乡官要被流放到远方工作。行政出了差错,主官要拿出自己的真金白银赔偿公家。断案判罚不公平,审判者会被脸上刺字罚为刑徒。秦法对行政环节设计之精密,对官僚制度约束之严格,历代王朝居首。
相反,同一时间,荀子对稷下学宫所在地齐国的政治评价则是“女主乱之宫,诈臣乱之朝,贪吏乱之官,众庶百姓皆以贪利争夺为俗”。齐国是奉行儒家的大国,思孟学派主要在齐国传承,但用儒家理想操作出的政治现实却走了样。
荀子总结道,秦国走到今天,不是幸运,而是必然。“故四世有胜,非幸也,数也。”作为稷下学宫的主持者,说出这样的话,不仅是对六国政治立场的背叛,更是对儒家的背叛。
但荀子还说了一句更重要的话。“尽管秦国具有如此多的优势集于一身,却忧患不可胜数,远远没能达到‘王者’的境界,原因是因为缺‘儒’。”
怎样才算是“有儒”呢?
荀子回答:“节威反文,用端诚信全之君子治天下,因与之参国政、正是非、治曲直。”秦制以吏为师,荀子却希望用君子治天下。这是后世“王权与士大夫共治天下”之雏形。
荀子认为,只要秦国补上了这一点,统一天下方可持久。
他意识到,儒家虽然有着统一的道德秩序,但没有建立统一的治理体系。法家虽然能建立统一的治理体系,却在精神道义上有着极大缺陷。秦国的法家制度,加上儒家的贤能政治与信义仁爱,才能成为未来天下正道。
秦昭王没有理会,荀子返回东方。
几年以后,荀子的话通过一场大仗得到了印证。长平之战,战国史上死亡人数最多的战争。秦国在赵军投降后,背信坑杀了四十万赵军。即便在血流成河的战国,这也突破了道义的底线。
秦国靠现实主义与功利主义取天下,又岂会用仁义道德自缚手脚。
三
长平之战后,荀子思想极度痛苦,他放弃了政治,不再周游列国,迁到了齐楚交界的兰陵,从此著书立说、教学授徒。
他教出两个大有名气的学生,一个是韩非,一个是李斯。一个是法家理论的集大成者,一个是法家实践的设计者。讽刺的是,他们不是被商鞅法家学派教出来的,却是被儒家教出来的,体现了荀子兼容复杂思想的底色。
孟子主张“人性本善”,而荀子却主张“人性本恶”,所以只能用严刑峻法,这符合法家学说。
儒家的“天”是惩恶扬善的义理之天,而荀子的“天”却无所谓善恶——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所以,世人才可以“制天命而用之”,这是中国最早的唯物主义。
儒家崇尚王道,鄙视霸道。而荀子认为虽然王道最佳,但霸道在乱世中也很有用,应该王霸兼用。
儒家只谈义不谈利。荀子却要“义利兼顾”。他认为,义与利是人类两大并列天性。再高尚的制度也不能消灭人的图利之心,而再黑暗的现实也不能泯灭人的求义之心,应同时发挥两者作用。
儒家崇尚礼治,而荀子崇尚礼法兼治。礼不是典章礼节,而是以“度量分配”厘定各自的本分和责任,其中蕴含着法家原则。
儒家崇尚法先王,而荀子认为应该法后王。这给后来的王安石、张居正们的改革以精神底气。
只有这样对立统一的思想体系,才能教出李斯与韩非。
荀子这一看似难以调和的矛盾体,是因为处于大乱之世。孔子生活的春秋末期,孟子生活的战国中期,最大的战争死亡不过十万(艾陵之战与马陵之战),而且几十年才发生一次。但荀子生活的战国末期,死亡十万的战争几乎年年发生。死亡几十万的大战20年之内就发生了三次(五国伐齐、白起伐楚、长平之战)。在这样超大规模的人道主义灾难中,没有力量的道义和没有道义的力量,都不能回答眼前的现实。他必须要找到一条新路。
公元前247年,秦彻底突破三晋,斩断六国合纵之腰。这一年,李斯学成入秦,开始了政治生涯。
听到这个消息,年届80的荀子非但没有高兴,反而绝食了。绝食也没用,另一个弟子韩非紧随其后也应召入秦。前所未见的辉煌大一统王朝正在展开,年轻士子岂能抗拒创造新世界的诱惑。
李斯、韩非入秦后,极大地加速了秦的统一战争。韩非将法家理论发展到极致,囊括了法、术、势等三大流派,秦始皇深为服膺。李斯则设计了法家的全部政策体系。“焚书坑儒”就是他建议的。他们都忘记了,自己的老师荀子虽然肯定法家手段,却始终坚持着儒家价值观,与孔孟并无二致。在法家和儒家之间,如何执其中道,很难把握。真理往往在于度。
韩非入秦后,死于和李斯的政治斗争。他写出了法家的一切权术,却不懂基本权争技巧。李斯精通权斗,却斗不过宦官,死前哀叹东门黄犬而不可得。纯粹的权力政治,一定会按照它本身的逻辑来得快去得快而变幻无常。
韩非李斯死后没多少年,他们设计的帝国迅速崩塌了。秦征服的土地和人民并没有实现与秦的内心融合。他们忘记了老师早就说过,只用暴力,可以兼并,但不能凝聚。凝聚,还要有人心。“兼并易能也,唯坚凝之难也”。秦朝晚期已经意识到这一问题。2013年出土的湖南益阳兔子山竹简中的“秦二世元年诏令”,已明确提出不要再对老百姓加以徭役(“勿以徭赋扰黔首”)。可惜出台晚了,半年之后,陈胜吴广在大泽乡揭竿而起。
法家与儒家,哪一个都不能少。如果没有法家,儒家不能完成结构化和组织化,无法实现对基层社会的动员,无法在大争之世自我强化。但如果没有儒家,法家将变成僵化的制度,其威权体系只是完全标准化、垂直化、同质化的执行体系,而儒家则有灵活的、本土的、包容性的调节空间。
何况荀学并非只有儒法。他是战国思想的集大成者。他批判墨家不懂得建设国家秩序,但吸收其“兼爱”思想,并发展成“天下政治”的无私原则。他批判道家只通天命不通人事,但吸收了其非人格、无善恶的天命观,发展出“制天命而用之”的朴素唯物主义思想。他批判黄老学派的“有诎而无信”,但吸收了其经济思想,肯定了商业对于国家的价值。他将孔孟追求的“纯粹”儒家,变成为驳杂宏阔的“大儒家”。现在看来,百家争鸣到百家兼容,唯有荀子做到了。
“极高明而道中庸”。荀子对于“中道”的定义,比传统儒家更注重实际。他认为,中道的标准只在有益于事理,不必遵从于某种特定教条。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实事求是”。“凡事行,有益于理者立之,无益于理者废之,夫是之为中事。凡知说,有益于理者为之,无益于理者舍之,为中说。事行失中谓之奸道”。建立于实事求是基础上的中道精神,使中华文明最善于包容完全相反的矛盾体,最善于结合看似不可能的矛盾体,最善于使一切“非此即彼”的事物在中华大地上和谐共生绵延不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