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命之惑(长篇小说连载)

作者: 王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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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期内容提要: 

从小被父母遗弃,是王迪斯人生最大的缺憾。如今她已到知天命之年,一直未嫁,亦无子女,自以为心如止水,一本无意中在旧书摊上淘到的日记让她再度意难平。日记的主人不仅遗弃了自己的孩子,而且遗弃了两次……与她内心的纠结同步,小城连续发生年轻女性被害案件,嫌疑人则是一个看上去健康阳光的心理医生,拥有完美的不在场证明,警方进退维谷。而随着日记中的秘密渐次解锁,心理医生的隐秘身世也逐步显现……

第十二章 

一 

王迪斯同意妹妹把外甥安排进公司的举动好像释放了一个信号——经过了这么多年的隔膜以后,她在尝试跟自己的原生家庭和解。因此,这天傍晚,来找她汇报公司业务的妹妹说完了该说的之后,没像以往那样立即离开。她感觉妹妹有话要说。果然,妹妹犹豫了半天,终于开口:“姐,这个周末你有空没?大姐说,这个周六正好赶上你过生日。这么多年了,家里人从来没给你过过生日……”

尽管刹那间有一股温热漫过心头,但她还是凭本能选择了抗拒。“我的生日不是周六,告诉大姐她们,就不用费心了。”

“可是,大姐说那是妈妈临终前交代的,说这天是你的生日,让大姐有机会就给你过个生日,哪怕一次。大姐之前一直不敢提……”

王迪斯的心头震了一下,没再说话。她把视线转到桌上的日历牌上。她的生日是下周二,从她记事起,爸爸妈妈就是在这天给她过生日,尽管他们去世后她再也没有过过生日,但这个日子她不可能记错。

妹妹看她不说话,就有些惴惴。还好王迪斯只是愣了一会儿神:“回头再说吧。”

妹妹离开时的关门声让她眼前又浮现出当年爸爸去病房里看她的情景:爸爸走向门口,她哭了。正是这哭声留住了爸爸。而那,已经是她出生三天以后的事了。如此想来,爸爸妈妈是把抱养她的日子作为她的生日,这一切都说得通了。

五十年了,自己没有过家人。可是,真的没有家人吗?她想起第一次走进那个院落时生母流的泪,想起刚刚读完的那本日记。她记得生父亲口跟她说过,下决心送走她是因为城里有条件好的人家想收养她。她忽然觉得,如果生母会写日记,也许会跟小彤的妈妈一样,字字含着血泪吧……

受钟铭铭和伍媚被害案的影响,王迪斯很久没到古玩市场逛旧书摊了。这天晚上,和钟旭一起吃饭的时候,她试着对他发出邀约,问他这个周末有没有安排,如果没有,想不想去古玩市场逛逛。这是自相识以来她第一次主动发出邀约。

改变都是在不知不觉中进行的。钟旭不知道的是,为了控制体重,王迪斯已经很多年不正经吃晚饭了。熟悉她的人都不会邀请她晚上聚餐,大家都知道她会毫不客气地拒绝。至于钟旭,为了照顾他的情绪,她都是委婉地推辞,从没硬邦邦拒绝过。不过今天,她赴了约。

钟旭并不知道她这是破例之举,想为她点几道好菜,她却说自己晚上吃得少,有蔬菜就好。于是他点了一份菜心,又点了一条清蒸鲑鱼。

菜上来了,钟旭却不动筷子,只是望着盘子发愣。王迪斯说:“吃啊,你还要做祷告还是咋的?”

钟旭忽然就红了眼圈:“我都快忘了,这两道菜都是铭铭爱吃的,每次出去吃饭必点的……”

王迪斯不知该怎么安慰他。她试探着伸出手去,轻轻拍了拍他放在桌子上的手,被钟旭反手握住。

“其实这会儿我觉得挺安慰的。我一度以为我对她什么都不了解,甚至连她喜欢吃什么都不知道。那种感觉太痛苦了,就好像你明明在爱着她,却不是以她想要的方式。孩子原本都是长在父母心里的,父母却以爱的名义忽略她,放弃她……我有时想,她之所以出事全都怪我。她的生命是我给的,可我只是给了她生命,却没有珍惜,所以老天惩罚我,从我身边夺走了她,这是生生在剜我的心啊……”

钟旭把她的手举起来放到自己脸上。她能感觉到他温热的泪水渗进了自己的指缝。她没有挣脱。这个男人平时太过压抑,哭出来也许是件好事。

“不过刚才看到这两道菜,我真的觉得很安慰。也许她原谅我了,以此来提醒我,她知道我爱她,只是表达的方式不够好……”钟旭依旧握着她的手,脸上依旧有泪痕,“所以我要谢谢你,谢谢你今晚陪我吃饭。我知道生命是个遗忘的过程,这其实很残忍。但爱不是一件东西,而是印记,是刻在生命进程中的一个印记,与我们同在,永远不会消亡。就像今晚,就像此刻,我愿意相信铭铭就坐在我们旁边狼吞虎咽。她选择让你发现她,她选择让我以这种方式认识你,她在以自己的方式爱着我,爱着我们……”

王迪斯缓缓地抽出自己的手。她的心有力地跳动着,一下,又一下。她想到了那个叫伍媚的女孩儿,想到了她的父母。他们是怎么面对这一切的?她忽然很想见见他们,如果可以的话……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突然变得这么多事。她甚至想,有个女儿原来真的挺好。

返程时,她提出了周末逛旧书摊的邀约。钟旭稍微愣了一下,立马就答应了。

他刚才在想别的事情,他前妻。钟铭铭是他们两个人的女儿,是她一手带大的,她的痛苦不会比自己少。尽管有人陪在她身边,但不知那人能否感同身受。望着远处夜色里的路灯,他对王迪斯说,他想找时间去看看他前妻,铭铭的妈妈。

“我同时失去了她们俩。我承认之前恨她,但现在我放下了。铭铭能原谅我,那我也应该选择原谅。同时,我也要去求得她的原谅,原谅我那些年对她的忽略。我已经不爱她了,但我们是铭铭的父母。在这段难熬的日子里,我们理应互相搀扶。你能理解我吧?”

王迪斯强忍住自己想要拥抱他的冲动。也许,成年人的世界的确是由责任与义务填满的,但在责任与义务之外,请给他们爱的支撑。

“去吧。我也想去见个人。或者说两个人。我想去见见伍媚的爸爸妈妈。我知道这事儿与我无关,而且我也做不了什么,但我就是想去见见他们。”

“到时我跟你一起去。”

钟旭送她进了楼栋,看着她进了电梯才离开。铭铭出事以后,他觉得每个单独行走的女人都不安全。

二 

不是每个女人都有人护送回家,尤其当这个女人已是无家可回的时候。

蒲公英现在就是这种状态。

她不知道爸爸当初怎么想的,怎么给自己取了这么个名字,上学时没少被同学取笑,工作后还有人问她这是不是外号。好在她属于那种大大咧咧的性格,能吃苦,能遭罪,不太在乎别人的看法。说吧,笑吧,爸爸取的名字,没办法。尽管她不喜欢,但也没想过要改掉,就这么叫下来了。

蒲公英的父母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一心要供独生女儿上学。她读了商科,以为至少能干个会计、出纳什么的,哪知道没有任何根基的农村孩子找工作实在太不容易,最后鬼使神差地进了一家大型超市,从售货员干起,凭着自己的辛苦付出,熬成了一个方长儿。方长儿事儿就多一些,经常有人喊她名字,她嫌难听,就让大家叫她方丈,慢慢叫开了,方丈似乎成了她正式的名字。

第一次相亲的男朋友去超市等她下班,临走的时候听到她同事喊方丈再见,之后他俩就再也没见。她总是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前后相了十次亲,才有了一个交往时间相对长一些的男友。男友的工作挺清闲,在市南郊的电视塔做值班员,干一休三,休班时却只知道在家打游戏,别的啥也不干。蒲公英觉得他不思进取,年轻轻的,总不能一辈子做值班员吧。说好听了是值班员,说白了,就是个看大门的,怎么就不能利用休班的时间学点儿东西?

男友轻蔑地哼了一声,眼睛还在游戏上:“你有毛病吧!看大门怎么了?我有正式编制,工资福利一分不少。你一天忙到晚,能挣几个钱?就是个卖货的,还比我高多少?找了我这样的,你就烧高香吧。”

这样的架吵多了,蒲公英想要嫁他的心就冷了。这天晚上又吵了起来,蒲公英心平气和地说:“我们分手吧,我配不上你。”

男友把游戏手柄耍得溜溜的,嘴里叼着烟卷:“你他妈的的确配不上我!就凭你,也敢跟我提分手?收拾收拾东西,赶紧从我眼前消失!”

于是蒲公英就把自己的衣服装进手提袋里,拎着滚了。

她没哭,只是觉得心里堵得慌,很想找个人说说话。她晃悠进夜市,来到一溜烧烤摊前。闻着那香味,她想起自己累了一天还没吃晚饭,就找了个角落坐下来,要了二十块钱的肉串,外加两瓶啤酒。

她没什么酒量,一瓶就有点儿上头,忽然就觉得委屈。她自认为一直很努力。上学时努力学习,上班后努力工作。她做得不比任何人差,同事里有几个能做到方长儿的,可为什么在他眼里就一钱不值?

第二瓶啤酒喝到一半,她开始哭了起来。哭声引起了周围人的注意,摊主心里也在打鼓,生怕惹出点儿事来,赶紧过来安抚。不安抚还好,一看有人过来劝,借着酒劲儿,她直接控诉了。她把先前在心里默念的那些话都说了出来,越说越控制不住自己,那架势就好像是摊主对不起她,她恨不得手刃了他。摊主一筹莫展,正犹豫着这种情况报警合不合适,围观者中冒出来一个人:“方丈?你咋了这是?走吧,我送你回家。”

听到方丈两个字,所有人都愣了。看热闹的愣的是一个女孩子家居然叫方丈,蒲公英愣的是居然有人知道她叫方丈。摊主知道这是遇着熟人了,赶紧就坡下驴,让这人把她送走。这已经耽误他的生意了,哪里还顾得看带走她的人长什么样子?不过,看热闹的人群里有个人一直在暗处盯着他们,远远地跟在两人后面……

第二天早班,已经过了打卡时间十分钟了,蒲公英还没有出现。这是她的职业生涯中从来没有过的事情。打她手机,关机;找到她男朋友,一句话:“不知道,死了吧。”

找了一天,没有任何消息。联想到前段时间接连出现的两具女尸,大家害了怕,超市经理果断报警。而这时,距离蒲公英失踪已经过去了十八个小时……

三 

蒲公英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醒来的时候屋里亮着灯。起初她以为天黑了,但等她看清楚周围的环境,她不敢确定现在是什么时间了。

很显然,这是一间地下室,长方形。她的对面是一面墙,墙的上三分之一处有一排木板,上面摆放着一些书,还有纸箱。转过一个墙角,有一张贴着墙面的小桌子,然后是座便器、水管、水槽,水槽的上方悬着灯泡,就是它照亮了这个屋子。而自己背靠着的这堵墙,光秃秃的,透着凉意。

这正是伍媚临死前看到的场景。但蒲公英不知道。

她观察着周围,谛听着周围,只觉得墙面传递出的凉意从后背进入她的体内,在体内转了一圈,又从前胸、头顶、四肢渗透出来。现在,她从里到外都是冰冷的了。

她尽量稳住自己,盘腿坐好,闭上眼睛,在心里对自己说,别慌,方丈。不管你遇到了什么事,别慌。你是方丈,你一直都在努力生活。你有袈裟在心。别慌,方丈!

她感到不那么冷了。

闭着眼睛的她没有看到,在那盏灯泡的上面,有个小小的红点在一闪一闪。那是摄像头。在地上的某处,有个人正通过手机屏幕饶有兴致地观察着她。

是的,他该为自己得意。现在他又进了一步,可以远距离观察、赏玩他的猎物了。

她很沉静,也很可爱,不是吗?她坐在那个角落里哭的时候像极了妈妈。那个臭男人居然想侵犯她,在我的眼皮底下!

他很庆幸自己救下了她,即使杀人也在所不惜。

她很安静,也很可爱。她是我的。我会让她活下去。

她好像妈妈啊……

蒲公英在冥想中度过了自认为非常漫长的一段时间。她一直在想,究竟哪里出了问题。

她跟男友吵架了。她被赶出了家门,一个人孤零零地走在街上,没有人可以求助。爸妈远在乡下,她一个人在这陌生的城市里打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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