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生(短篇)

作者: 李曼旎

1

有时候我觉得自己的生活欠缺幽默感,特别是看到晚霞汹涌,遥远的蝴蝶在离我最近的草尖上含糊地死去之时,我感到天国的一切对我来说都是如此严肃,活像是一具被捆绑在行刑架上、流干了血液的尸体。只有看见仰躺在身边的小狗洁净的面庞,它玻璃似的眼珠里我依然存在着的面庞,我才惊觉自己已不再是那个总是板着脸的、寂寞的小女孩。被许多或是甜蜜、或是肮脏的秘密浸润过后,我的脸也开始像那些我曾见过的人脸那样,渐次模糊了形状。那是我刚来天国不久的时候发现的一个规律:越是在世上活得久的人,他的脸落在别人的眼里,就越是模糊不清。譬如那些中年人与老人,他们的面目有如无味的蜡,似乎随时可以燃烧起来,为我们散放出微弱的温暖。在天国里,一天天我所见到的,几乎都是这样的人。偶尔,我也看到一些初生的婴儿,甚至是小小的胎儿混进这里头,他们肉团团的,还没有被雕刻出五官的脸在这里显得无比明晰,对比其他朦胧的噪点来说,就如同古希腊的雕像一般清楚。至于我,死的时候尚算年轻,我的脸介乎光和疼痛的肉之间,时而迎来那些蜡烛人凄凉的注视,他们的凝视让我感到倍加寂寞。怎么办呢,在这里我没有朋友,人和人之间也并不相互沟通,或许是有资格上天国的人,早已在人世里磨掉了理解与被理解的欲望。我是怎么混上这来的,而不是去到其他更残酷、更真实的地方?这是一个谜。无论让哪个审判者来看,我的生命里,原本没有丝毫足以称得上神圣、严肃的部分。

在天国里,唯一一个令我感到熟悉的人,是一个总是穿着红色衣服的女子。有时是一整套红色的运动服,有时是一件疼痛得像是舌头的红裙子。见到她的时候我才知道,原来她也死得这么早,不过仍然比我死时的年纪晚上了一阵子。十年?十几年?约等于一条狗的年龄。我从童年时认识她,现在依然认识,而她始终不知道我的存在。小时候奶奶领着我去上幼儿园,总是能在同一个地方,看见那位红衣女子一个人灿烂地步行,从白天到晚上,从我上学到放学,她永远在那里,如同一尊会游动的神像。人人都讲她发疯了,才会日复一日地在同一个地方徘徊了那么久。奶奶总是捂着我的眼睛令我不要看她,就好像那疯病会传染似的。事实上,后来的我与她并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现在我们一样,在天国幽灵般大朵大朵地游荡。那时我无法看清她的脸,现在也看不清。可能唯一的区别就是,那时候,我不觉得这一切都是幻象。

小时候,有很长一段时间我看不清任何人的脸,只看得清动物,也就是被他们称作畜生的那种东西。它们的鼻子、眼睛,有时候还包括湿漉漉的舌头,就那样黏黏地搭在我的手上,用沉默对我进行一段段一五一十的陈述,他们的前世是什么样的人,而如今又是为什么落入了畜道。而我的父亲则是一条黑色的大型犬,沉默,颓丧,却无所不能,他也有鼻子有眼睛,却不像其他动物一样懂得如何用舌头舔我的手,令我觉得丧失了一些亲近感。后来我才知道他不是动物,而是一个总是喜欢穿黑衣服、不苟言笑的人,并且他是人这一点,是导向我也同样成为一个人的直接原因。他这个人一生没有过错,除了好面子以外没有其他缺点,他总是挂在嘴边,“我们家”,就是古代时所说的大户人家。我们有一整栋独栋的房子,这栋房子有整整四层楼,从街的那一头就可以远远地看见。怎样呢,这还不算是富人吗,这还不算是富人吗?他兴奋地证明着,好像那就是我们家中最颠扑不灭的真理。在我的第一生,我一度对父亲的话深信不疑,但比起我在未来所看到的富人,我们家根本不算什么,而比起后来我在天国看见的富人、将来的富人又不算是什么。这才是我们与富人真真切切的共同点,无关乎房子盖得多高,屋里有什么样纤细漂亮的陈设。

我十六岁的时候,父亲终于失去了这栋曾经令他骄傲无比的房子,因为赌博。没人想象得到这样一个老实人,却愿意为了一些豪情四射的瞬间,甘愿赔上毫无破绽可言的前半生。不管怎么说,那句关于富人的、如同紧箍咒一般的话语终于从他的嘴边离开,我感到前所未有地轻快。在记忆中的一个半死不活的黄昏,搬出那间房子,我们终于成了真正意义上的丧家之犬,父亲似乎重新从穿着黑色衣服的人变回了一条黑色毛皮的狗。其实我并不在乎他是谁,从我出生的时候他就在那里,他似乎也可以永远在那里,只要我看不见,他的形象便始终掩埋于那些坍塌的物质当中,无法自由地离开。整个童年和青春期我都在猜测,这个黑色的形象,究竟什么时候会从我的生命中剥落呢?现在我当然可以宣布这个无人在意的答案了,最后,我的父亲把我养到了十九岁。但从他的视角里来看,他大概是一直养到了我死,无论富裕还是贫穷。十九岁时我离开了家,只为了某种没人向我许诺过的“全新的人生”,某种意义上来说,也就等同于是死。从那以后,他的毕生成就又多了一项,那就是对我,他唯一的女儿,这辈子实打实地不离不弃了一次。可对我来说,这不过是我活着的很多很多生世中的其中一世。

2

他们都说,我会离开老家到H市去,是因为那里是全天下最富有的地方。就连空气都是用甜蜜的黄金做成的,地底流淌着死去的鲜花和蜂蜜,任凭谁去了那里,都犹如重获新生,远远抛开了前世的一切疼痛困顿。或许还有那里最新鲜的生活方式,你的老家是不是连咖啡厅都没有几家呢?他们摆出僵硬的、傲慢的神态,预言这座城市最后会吞尽我的血肉和尸骨。又告诉我,我能够抛掉家庭远远地离开,已经算是再幸运不过的事情,因为有人替我扛起了那些麦子和柴刀。我没能听懂他们的预言,他们的话不像湿漉漉的动物那样好理解,其实我来这里,不过是为了一些隐约的可能性,像是通往绮丽天国的通道,又像是通往危险的巨型滑梯。没有什么比真正的危险还要吸引人了。

初到H市的时候,我迷上了穿梭在一个个大型商场中四处张望,任由过于干燥的暖气一点点掠夺了我的皮肤,就好像它们原本就不是我的皮肤那样。在H市的冬季,我的皮肤如同鱼鳞一般寸寸绽裂,或许这里的确是某个固体形状的海洋。所有的东西我都觉得那么新奇,那么好,好到让我毫无准备,却又隐隐透露着一种恐怖。如同来到一个巨型神秘生物的胃里,还没被咬碎便被活生生吞了下去,我能够清楚地感到是有什么东西碾过了我。但是,没有痛觉,取代痛觉的,是被重重抛起的迷失感。我预感到自己一定会在这里迷路,至少一次,而那一次迷路将会让我永远回不到原来的地方。在前世我有过一个得了老年痴呆的爷爷,我已经很久没有见过他,在父亲的回忆里,他是温文尔雅的知识分子,晚年却因患病而脾气暴躁,谁也再不记得。他只记得要接孙女下幼儿园回家,他也正是失踪在接我从幼儿园回家的路上,从此化作了游走的幽灵,和那个人人唾弃的红衣女子归于同类。我的记忆也变成了一段属于幽灵的代码,不再记得他的样子,只记得他常常和蔼地穿着一件深蓝色的羊毛衫,他穿那件羊毛衫的时候阳光总是会很好。后来,他逐渐模糊的面目淹没了他自己的照片。有时我觉得这一切都因我而起,我的奶奶应该恨我,但她没有。她只是偶尔仍然梦见爷爷,梦见自己的一生,后来她做梦的频率越来越少,直到记忆再不足以堆积出梦境的材料为止。我离开家的时候,我的奶奶已经九十一岁,或许她还可以将这个数字增添得更大,或许将会达到一百。这样,她的记忆便可以以世纪尺度衡量了。

或许我的运气真的不差,用完了从家中带来的最后一张钞票时候,我找到了在H市的第一份工作,尽管那并不是一份正式的工作:替一位离异或是丧偶,或是从来没有真正结过婚的独身男子,照顾他还在上幼儿园的女儿。看到那个人的第一眼我就知道了,当我以为永别的时候,我的父亲以这种残酷的方式又一次回到了我的身边来,就像是一次轮回。他比从前那个父亲看上去更像是一个富人,可是比起将来我要见到的富人来说,他又不过是一个普通人、可怜人。在他那套位于H市市中心的房子里,他向我介绍着房子里的古董家具,它们“都是明清时期的”。他的神色略显得腼腆,像一个农民般稳重,又不乏自豪地介绍着他的麦子。还有那个脾气古怪的女儿,除了一只白色的毛绒玩具狗,她不愿意对任何东西开口说话。她没有妈妈。那个男人告诉我,他好像有点伤心,又并非特别伤心。

我的新生活正是从那些明清时期的古董家具开始的,它们幽深而脆弱,雕花的洞眼恍若一张张足以吞没我的嘴,我恐惧它们的存在,却要常常拂去落在它们表面的灰尘。那时候的H市正在试行垃圾分类,我学会了如何从混杂在一起的垃圾之中分拣出沾满血的卫生巾、沾满眼泪的纸巾,还有种种我的身体不断制造出的秽物,它们真多,而我的身体一天都不会休止。所幸那个小女孩需要的不是一条真正的狗,否则,照顾动物还会让我的工作量增大,何况我担心真正的狗会像以前忽然开口,对我讲出一段我无法承受的故事。而如今那只毛绒玩具狗云朵一样,软软地耷拉在女孩的膝盖上,好像她们如此相对着,就能够永远与外界不相联系地度过一生似的。望着她们的时候,我忽然灵光一现,想通了那个红衣女子的事:其实她在那条步道上走来走去,只不过是为了遛一只狗,它真的存在,只是别人看不见。可我离开家乡已经太久,不知道那个女人是已经死去,还是仍然活在一种并不需要的屈辱当中。而就在我恍然悟出这一点,还没来得及向世人宣告的时候,我的雇主,那个如同曾经的父亲一般的男人,也终于学会了如何伸出舌头,轻轻舔舐我的身体,弥补了童年时期缺失的遗憾。这一次不再是手,而是古董家具的洞眼般更为幽深脆弱的地方。我学着像抚摸所有乖巧的动物那样,笨拙地抚摸着他的头发,毛茸茸的,如同一只小狗一般,令我感到纯净的悲伤。

3

从那个人的家里离开的时候,我偷走了小女孩的毛绒小狗,以及一件看上去或许会值钱的小小的花瓶。我想小女孩实际上已经不再需要那条狗了,而那个花瓶大概也不过是冒牌货色,就如同一座城市不值一提的繁华、有钱人的面子一样山寨。否则,单单是为了偷窃他人珍爱之物的罪行,我也不能像如今这样,成了一个困在天国的人,而该是在地狱或者人间的什么地方灰飞烟灭。重新走在城市的街道上时,我觉得自己已经是一个不一样的人了,我已经明白了用劳动换来金钱是什么滋味,也在这条被欺骗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而且,这一切都是我咎由自取。从前我看不清楚的,现在想必一一都能看清了。譬如那些在街上走来走去的人。我不仅可以看清楚他们的脸,甚至可以看清楚他们的心,知道他们在想什么,一个新的世界、新的人间向我敞开,慷慨地对我伸出了手。这敞开不过维持了几个小时,我不能长长地留在这里,也不愿意回去。我多想现在就死了,和我手上那件小小的花瓶一起轻飘飘地碎在路上,它一定不会觉得疼,只会觉得这样的死来得太晚了。血肉模糊的花和雪白的瓷片埋进地下,毛绒小狗身上遗留下来的甜香编织着空气,很轻易地,我就死在了这里。他们说的那些血肉和尸骨的话,原来不过是字面上的意思。

人人都觉得我死得不值——我是说,如果有人知道一个年轻女孩就这么死在一个陌生的城市,一定会感到可惜,无论那个女孩的美丑和经历。但现在谁也不知道这件事,没有任何一个人看到,而我只觉得自己死得幽默,死得其所,仿佛一幕洋溢着特效笑声的情景喜剧。他们说,女子哭诉的样子是丑陋的,还好我的死过于突然,没来得及在什么遗书里哭诉生前痛苦。我想,这或许是美的本能在作祟。不管怎么说我的新生活都将要开始,我的道路还在继续,我拖着破碎的肢体走上了很久,血液让我看上去就像那个可怜又可怖的红衣女子。我想过在道路的尽头,是不是会有人问她,孩子,为什么你总是在走路。为什么总是你一个人在走路。然而只有天国的主人,那个冷酷的审判者才有资格做出这样的问话,即便如此,她也不会回答。大家说,在年轻的时候,她就是这样神志不清地游荡着,被一个陌生的男人领回了家中又离开,也不知道这两件事情的发生谁先谁后。

关于死我隐隐约约知道一些事情,我又不知道。小时候我曾去参观过为爷爷准备的墓地,但由于下落未明,他从未真正地下葬,就这样永远滞留在了世间。山上的公墓在劳改所旁边,我不记得劳改所里是否还有犯人,如果有,他们大概剃着整齐划一的光头。但劳改所也已经是时代的遗物了,它们也被推平了,不复存在,取代它们的,后来,山下修起了高高的教堂。这些教堂像细菌一样越来越多,大家都说,我们老家的人从前着迷于修墓地,现在却沉迷于盖更高、更新的教堂,只可惜这些都已不属于我。在道路的尽头,我看到属于我的,是一个僵硬封闭的处所,一层层山刺痛地覆盖下来。他们说,这里就是天国,有点像我的家乡,可是这里似乎比我的家乡还要沉闷封闭。但是,这不要紧,只要有足够的土地,建起漂亮的、远远就能望到的房子,谁都可以成为幸福的富人。而天国的土地并不属于任何人,管理天国的人却是一个人世间再卑微不过的乞丐。生前他被人为地制造成残废,我见到他的时候,他的肢体扭曲着,以一种自然生长出来的人难以想象的姿态,一如在志怪笔记中才能搜索出来的描述。

可那个乞丐却在天国步行矫健,正是用那畸形的、不可思议的肢体,演示出古代奥林匹克运动会上的裸体男子般神圣的,抹着光亮棕榈油般的肉体美,仿佛在昭示一种神迹。真正的神迹,来告诉我这里的确是贵贱颠倒、受难者有福了的天国。我走到这里来的时候是一个黄昏,初见他时,看到他残缺的手上长出一枚崭新的、鲜红色的手腕,太阳光线把他原有的关节切断。这里将不会再有残疾人,更多的手坠落下来,想要多少只就有多少只。鲜红鲜红的手腕,纷至沓来搭在他原有的断肢上,阳光落在我身上,恶心倒像是整整一块脂肪。接续不断的浅黄色停留在他的皮肤上。他回过头来,看着我粲然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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