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校关系中信任危机的类型、成因及重建路径

作者: 席长华 蔡辰梅

摘 要 不同程度的家校冲突是当前家校关系中不可忽视的问题,而家校冲突折射的问题根源是家校之间的信任危机。通过对家校冲突中典型投诉案例的分析发现,家校信任危机主要表现为道德性信任危机、情感性信任危机和程序性信任危机等三种类型。优质教育资源竞争导致的分配不公正、家校地位不平等导致的程序不透明、沟通渠道不畅通导致的信息不对称等,是家校信任危机产生的主要原因。因此,重建家校信任关系,需要完成学校系统自身信任品格的整体性重建、家校平等合作关系的校本化建构以及开放畅通的家校沟通模式的立体化创设。

关键词 家校冲突;家校关系;信任;信任危机

作者简介 席长华,广州大学教育学院博士研究生,广州大学附属中学正高级教师;蔡辰梅,广州大学教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家校关系是从近代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演进中形成的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1]我国家校关系的发展演变可分为“疏离”“家长要求参与”“学校邀约参与”“边界不清”四个阶段。[2]当前,伴随社会对教育的关注度提升以及家长参与教育的意识增强,家校冲突现象也日益凸显,成为不可忽视的教育问题。然而,就目前的研究现状而言,研究者关注较多的是一般意义上的家校关系和家校合作,对于家校冲突及其背后的问题根源探索不够。如果不能直面冲突而探究其根源,真正意义上有效的家校合作就很难达成或者会受到影响和制约。因此,对家校冲突及其形成根源的揭示,在当下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价值。通过前期的探索性研究发现,家校冲突背后的深层根源是家校信任危机。当信任被破坏时,取代信任的往往是过度警戒和过分诉讼。[3]因此,教育投诉成为家校信任危机所导致的家校冲突的典型表现形式。本研究以G校在2018—2020年三个年度中发生的18起家校冲突投诉案例为研究对象,以社会信任理论作为分析框架,探究家校冲突中信任危机的表现类型、形成原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重建家校信任关系的实践策略。

一、家校冲突中信任危机的主要表现类型

信任和信任危机是事物的一体两面。彼得·什托姆普卡认为,信任就是相信他人未来的可能行动的赌博。[4]信任是具有风险性的主体对客体的一种期待,当这种期待未实现,甚至出现负面结果时,信任危机便会产生。本研究通过对收集到的家校冲突投诉案例进行分析发现,依据冲突发生的原因和内在机制的不同,家校冲突中的信任危机表现为道德性信任危机、情感性信任危机和程序性信任危机等三种类型。

(一)道德性信任危机

信任关涉道德,内含着对信任对象的道德期待。“信任常生于一个社群共有的一组道德价值系列之时,其表现形式是对惯例性的道德行为产生出惯例性的期望。”[5]然而,当信任的对象做出违背道德的行为,辜负了被给予的信任时,这种对道德期待的破坏就会导致源于道德缺失的信任危机,本研究将其称为道德性信任危机。在家校关系中,家长对学校的信任危机往往与学校和教师自身存在的道德瑕疵有关,如教育有失公正、对学生缺乏关怀、不当利益的求取等问题。

投诉案例(2018-3)①发生的原因就是,一位初一家长认为“孩子在学校受到不公正对待并因此而受到伤害”。家长称学生在校受到两方面的不公正对待,一是“孩子在班主任种种暗示后,仍坚持不报他的辅导班,因此在期末评优中遭到了班主任老师的区别对待”;二是孩子有一次因不愿上学而离家出走,班主任不注意保护学生隐私而将此事告诉班级其他同学,致使孩子受到其他同学的嘲笑,甚至发展成校园欺凌事件,但班主任一直没有重视并公正处理此事,最终导致孩子产生严重厌学情绪而提出转学。家长投诉该班主任,是认为班主任对学生的不公正伤害了学生的精神和情感,并导致学生学业生活的挫折体验。家长没有选择与班主任进行正面沟通,而是选择了投诉,正是因为班主任在道德上令人质疑,使家长对其失去信任,信任危机成为这起家校投诉事件发生的直接导火索。而另一家长投诉案例(2019-4)所针对的则是学校在招生或者说“生源大战”中的“不当手段”,导致学生只能上本校高中而失去了选择其他高中的机会。这一案例所指向的是学校在利益和道德原则之间失去平衡,造成家长源于道德质疑的信任危机。

(二)情感性信任危机

信任在很多情况下是一种心理倾向和态度选择,是一种移情性的人际情感状态。郑也夫指出,信任是一种态度,相信某人的行为或周围的秩序符合自己的愿望。[6]信任给予人尊重、关心、信心等积极的情感,并可能唤醒相应的积极反馈。然而,当人的尊严感、信赖感受到伤害,就会收回原有信任而产生信任危机。学校和教师原本是享有学生和家长的尊重感和信任感的,但是如果未能善待这份尊重和信任,就会导致情感性的信任危机,学生和家长对学校和教师情感上的疏离甚至敌对,就成为家校冲突产生的情感性诱因。投诉案例(2019-3)就是源于教师对学生错误的处理未能顾及学生的尊严和感受,未能以平等尊重的方式征求家长的意见,最终引发家校冲突。事件的起因是年级级长在学校宣传栏贴了一份“关于某某同学的通报批评”,内容是“该同学在全班向老师起立问好时,因为处理座位上的书籍而没有及时站起来。该同学不尊重老师,不维护教室环境,因此,给予其公开通报批评处分”。事后家长给学校写了投诉信,对年级给予学生的公开处分表示强烈不满,认为“量纪过重,方式不当,对学生的这类错误应该采用谈话批评或者书面检讨等方式更为恰当,公开通报批评的方式使孩子的自尊心受到伤害,在目前学习任务繁重的情况下,加重了学生的心理负担和思想包袱”。在此事件中,家长之所以反应强烈,源于级长对学生所犯错误的处理未能尊重学生的自尊心和保护学生的尊严感,在学生出现问题之后未能以尊重的方式与家长进行沟通、征求家长的意见、赢得家长的理解和支持。公开性的通报批评伤害了学生,进而惹恼了家长。信任是交往双方对于两人都不会利用对方的易受攻击性的相互信心。[7]情感性伤害恰恰破坏了学生和家长对教师和学校的这份信心——相信学校和教师会关爱和善待学生。这种关涉情感性的积极期待一旦受伤,就会转变为信任危机。信任危机之下的伤心和愤怒容易导致家长和学生使用比较激烈的方式表达诉求,以冲突性的反抗来实现对自我情感和权益的维护。

(三)程序性信任危机

家校关系中的信任包括对个体和对机构的信任,程序性信任指向的是对学校组织机构的信任。这种信任往往具体化为对机构中制度实施或程序运行本身的合法正当性的确信。也就是说,程序性信任“是给予制度化的惯例或程序的信任,这基于如下信念:如果程序被遵守,它们将产生好的结果”[8]。程序性信任关涉的核心是教育生活中的程序正当或正义问题,当学校在事务处理中违背程序正义时,就会伤害到部分学生和家长的利益,此时就会引发家校冲突,同时也会进一步加重家长对学校治理程序的质疑而强化程序性信任危机。案例(2020-1)是一起因为“家委组织家长向学校捐赠口罩”而引发的投诉事件,四封投诉信均出现“未经同意,强制性扣班费购买口罩捐给学校”“强制让学生家长进行无偿捐赠”等表述,说明冲突发生的核心矛盾是家长对口罩捐赠实施的程序正当性产生了质疑。事后调查发现,此次“口罩捐赠”主要是由学校家委和年级家委发起的,直接拟定了倡议书发到家长群里进行接龙。正如家长在投诉信中所提到的:“即使不同意,也不敢在群里公开反对,担心被‘道德绑架’。”这是一种自上而下的“隐性强制”操作程序,而非自下而上的“自愿参与”程序设计,程序背后价值层面的不平等和未被尊重,引发家长的不满甚至怨愤,最终发展成冲突性的匿名投诉。在学校生活中,类似的班费收缴、家委选举等活动,经常采用“群接龙”的方式让普通家长表态,表面上的意见征求程序,实质上只是“走走形式”而已,并非实质性的意见收集过程。普通家长的真实意见在这种程序和方式之下无法充分表达,不被尊重和理解的负面情绪积累到一定程度就会爆发为家校冲突。而这种冲突背后所隐含的则是家长对学校事务治理和实施程序的平等性、民主性以及公正性的不信任。

二、家校冲突中信任危机产生的原因剖析

信任是针对风险问题的一种解决办法。[9]信任不是无条件产生和给予的,而是赢得的。也就是说,信任的形成是需要基础和条件的,一旦这些条件和基础被破坏,就会导致信任危机。结合家校冲突的典型案例,以信任建构的条件为分析基础,本研究提出了家校冲突中信任危机产生的主要原因。

(一)优质教育资源竞争导致的分配不公正

信任是一种道德资源,人际信任依赖于对信任对象的道德期待,具有内在的道德取向。因此,信任对象在道德维度上可信品质的确立是建构信任的基础和保障。对于学校而言,家长和学生极为关注的道德议题就是公正,能否秉持公平和正义建立学校制度、组织和实施各项活动、分配各种资源,就成为家校信任关系能否建立的关键影响因素。

通过对G校家校冲突投诉案例的分析发现,教师和学校在优质教育资源分配中的不公正或者家长对其公正性的质疑,是信任危机产生的根源。例如在案例(2020-1)中,家委发起的向学校捐赠口罩活动却被普通家长投诉,家长认为家委通过强制性扣班费来给学校捐赠口罩,是“用普通家长的钱去讨好学校,进而为自己的孩子在学校争取更多的照顾。学校和老师会买家委的账,普通家长的利益却受损”。在这一案例中,原本普通家长和家委同属于家长群体,应该是不存在冲突的,但是因为质疑学校会因为家委的“积极配合和支持”而在教育资源分配方面存在不公,普通家委就会选择投诉来“搅黄”家委与学校之间的“合作”。而在案例(2020-4)中,家长因为自己的孩子未能进入重点班而进行投诉,质疑学校在分班、师资配备等方面的公平性。这些案例均指向学校在资源分配中的公正性,缺失了公正,家长就会因为担心自身利益受损而投诉,从而导致家校冲突的产生。在博弈论看来,信任可解释为计算,即权衡信任失败可能带来的损失以及信任成功可能带来的收益。[10]学校优质教育资源分配的不公正直接触及家长利益,在利益权衡和计算之下,他们会放弃信任,运用投诉等冲突性方式来维护自我利益。换言之,公正缺失导致的信任危机,进一步加剧了家校冲突。

(二)家校关系不平等造成的尊重缺失

在家校关系中,学校和教师属于教育资源的占有和分配者,家长则处于需求方的位置,所以绝大多数情况下家长与学校的关系属于“附属型”的不平等状态。因为“你的孩子在我这里”,这种前置性的优越感会使学校和教师在处理与家长的关系时,将家长视为配合者而非合作者,他们衡量和判断一个家长“好不好”的标准就是“是否积极配合教师”。一旦家长与学校或者教师的观点、意见不同,或者在配合时不积极,就会被认为是“事儿多的家长”而受到一定程度的排斥。与之对应的是家长的心态,因为担心“不积极配合有可能被老师‘穿小鞋’”而选择各种无立场、无原则的“点赞”“配合”。在这种“心照不宣”的关系认同方式下形成的“配合关系”模式中,家长的不平等地位,一方面是由学校的期待模式造成的,另一方面也是家长在利益权衡后的自我选择。如此,在“应召式”的家长会、主要用于“接龙”和“点赞”的家长群中,家长更多扮演的是“被通知”和“顺从者”的角色,真正平等意义上的参与、协商、真实意见的表达都难以实质性地形成。平等是信任的基础、合作的起点。“如果合作的一方总是领导、支配另一方,这种合作在本质上是一种反合作、伪合作。”[11]在这种平等和尊重匮乏的关系状态中,家校关系不是“坦诚相见”,而是“人心隔肚皮”的有所保留,这样就会导致真诚和信任的缺乏,进而造成两种极端——“当着面的积极配合”和“背着面的矛盾反水”。一般情况下,家长会选择“积极配合”,在一些小小不如意的情境中,如班费收缴等物质利益方面则会选择“敢怒不敢言地委曲求全”,而一旦他们最核心的利益受损,如孩子没有被善待,则可能选择激烈的方式进行报复性投诉,日常关系中潜藏的“忍”会以积聚的方式演变为“恨”,并以冲突的外显形式爆发。因此,在将教育关系进行利益交换的庸俗化认知之下,家校双方所形成的不平等家校关系是家校信任危机产生的重要诱因。只有摆脱庸俗化的家校关系理解和定位,才能形成光明坦荡、平等尊重、真诚敞开、求同存异的关系,而这才是家校关系该有的样子。

(三)沟通渠道不畅通导致的信息不对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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