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高校有组织科研内部治理的实践趋向
作者: 刘思雨 赵瑞雪 荣淇琛 徐艳茹摘 要: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深入发展对高校通过健全内部治理机制,加快科研范式和组织模式变革提出了新的时代要求。文章以美国、日本、瑞士、英国等发达国家高校有组织科研内部治理实践为研究对象,归纳出以下实践趋向:完善顶层设计,推动高校内部有组织科研的顺利开展;实行全流程科研管理,保障高校内部有组织科研体系的有效运行;构建激励与评估机制,促进高校内部有组织科研的持续发展。基于此,文章尝试从顶层设计、管理制度和保障机制三方面出发,提出优化我国高校有组织科研内部治理机制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有组织科研;内部治理;跨学科研究;高校;实践趋向
中图分类号:G644 文献标志码:A DOI:10.3969/j.issn.1672-3937.2024.12.05
一、引言
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以原始创新为基础和支撑的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及颠覆性创新,对加快抢占科技制高点具有重要意义[1]。高校是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有组织科研是高校科技创新实现建制化、成体系服务国家和区域战略需求的重要形式。然而,当前我国高校在科技创新方面仍存在有组织体系化布局不足、对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支撑不够等突出问题,要求高校加快科研范式和组织模式变革,强化有组织科研。[2]
高校要实现有组织科研范式与组织模式变革,不仅需要完善多主体协作的外部治理机制,构建良好的政产学研合作体系,还需要革新内部科研治理机制,以增强自身的科研实力和成果转化效率。[3][4]然而,当前我国部分高校存在对有组织科研理念及其制度建设关注度较低[5],内部机构间资源配置分散、缺乏统筹[6],与有组织科研相关的激励机制和评价考核方式不完善[7]等问题。
以美国、日本、瑞士、英国等为代表的科技先发国家,在高校有组织科研内部治理机制的构建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8]本文重点从顶层设计、管理制度和保障机制三方面出发,深入分析科技先发国家高校在构建有组织科研内部治理机制方面的实践趋向及经验,以期为我国高校完善有组织科研内部治理机制提供经验借鉴。
二、实践趋向
(一)完善顶层设计,推动开展高校内部有组织科研
完善顶层设计是高校推动科研范式和组织模式变革的重要前提。美国和日本两国高校主动将有组织科研理念融入发展规划,并制定支持性制度,调整组织架构,建立专门的有组织科研机构。
1. 将有组织科研理念融入学校发展规划
理念是实践的先导。近年来,各国高校逐渐将服务国家和社会重大需求、与企业和政府合作的有组织科研理念融入发展规划,为有组织科研活动提供了明确的方向。
在日本,诸多高校将有组织科研理念融入其发展规划,并据此确定了科研发展的主攻方向。2015年,东京大学发布《东京大学愿景2020》,提出实现卓越性与多样性相融合的科研目标[9],其中,多样性理念是有组织科研特征的直接体现,主要指在文理学术融合的理念下,基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积极组织相关教师与政府、企业等合作开展跨学科研究。受该理念的影响,东京大学把开展跨学科研究、创建和扩大国际研究中心、利用学术成果回报社会、鼓励与政府和企业合作等作为学校未来科研发展的重点方向。2024年,东京大学继续在其发展概要中贯彻有组织科研理念,提出要进一步增强学术组织与科研人员之间的多样化关系,更好地应对有组织科研的实际需要。[10]
在美国,高校在制定发展规划时主动融入有组织科研理念,并据此调整相关科研资源配置。亚利桑那州立大学在其“新美国大学”(New American University)发展规划中鼓励各学院和科研人员积极组织、参与有组织科研。具体措施包括:倡导各学院主动对接社会需求,开展应用性导向研究,促进社会变革;通过开展跨学科研究创造新知识;营造学术企业文化,进行知识型创业。[11]在此规划的指导下,亚利桑那州立大学采取了调整科研经费投入比例、完善科研成果转化机制等措施。据统计,2022年亚利桑那州立大学不仅在跨学科研究方面位居全美首位,而且在科研成果转化方面也处于世界领先地位。[12]
2. 制定支持有组织科研实施的管理办法
美国、日本高校在政策层面制定支持有组织科研实施的管理办法,旨在引导和规范研究人员的科研行为,为有组织科研的推进提供制度保障和政策支持。
其一,制定一系列与有组织科研相关的管理清单及手册。早在1982年,斯坦福大学时任教务长阿尔伯特·哈斯托夫(Albert Hastorf)就制定了一项具有前瞻性的政策,鼓励不同专业的师生参与跨学科研究。这一举措为该校师生参与跨学科研究提供了官方的政策支持和行动指南,奠定了有组织科研的政策基础。[13]目前,斯坦福大学制定了多项管理制度,以支持和规范教职员工和学生的有组织科研活动。例如,《科研政策手册》涵盖了有组织科研相关的政策、指导方针和规章制度[14];《物业管理手册》《服务中心手册》等管理手册对开展有组织科研所需的实验设备、空间场所及相关服务作出了明确规定,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科研人员对资源的使用。
其二,制定针对有组织科研流程及相关科研人员的制度规范。为保障有组织科研项目的顺利实施,日本丰桥技术科学大学的研究推进管理中心(Research Administration Center, RAC)制定了详尽的有组织科研管理政策,内容涉及研究许可、知识产权管理及成果转化等多个方面[15],为有组织科研活动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持。此外,学校还制定了《丰桥技术科学大学研究人员行为准则》和《科研活动管理与审计方针》,旨在监督参与有组织科研人员的科研行为,防止出现学术不端的情况。[16]例如,《丰桥技术科学大学研究人员行为准则》规定,研究者在开展研究时,必须全面记录和妥善保存研究数据,严禁出现捏造、篡改、剽窃等不正当行为。[17]
3. 成立专门的有组织科研机构
当前,面对新兴技术的发展和产业的快速转型,主要聚焦于单一学科的传统学院已难以适应社会的多样化需求。为应对这一现状,世界各国高校积极调整内部科研组织架构,建立起独立于传统学院的研究中心、实验室、研究所等实体科研组织,这些组织被统一称为有组织科研机构。[18]进一步分析美国、日本、瑞士高校构建的有组织科研机构,发现其呈现出以解决国家或区域发展难题为导向,打破学科壁垒,采用矩阵式组织结构等特征。
日本东京大学在文部科学省的支持下,成立了多个有组织科研机构。材料科学高等研究所(Advanced Institute for Materials Research,AIMR)是其中的典范,主要由电气信息工程系、信息与智能工程系、数学系的科研人员组成。AIMR以开发对社会有用的技术和设备为使命,通过科研人员间的跨学科研究与合作,致力于解决人类面临的资源和环境问题。[19]为了加强组织成员间的联系,AIMR采用主任负责制的矩阵式组织结构,即由主任下达相关指令,按照层级自上而下推行管理。[20]为了保障主任决策的有效性,AIMR还成立了由诺贝尔奖获得者组成的顾问委员会,提供专门的科研咨询服务。
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针对人为排放温室气体导致的气候恶化问题,积极打破学科壁垒,成立了巴卡尔地球数字材料研究所(Bakar Institute of Digital Materials for the Planet,BIDMaP)。BIDMaP汇集了化学、电气工程、计算机科学、能源纳米科学等领域的科研人员[21],致力于通过跨学科合作,探索和应对复杂的气候变化挑战。在组织结构上,BIDMaP也采用主任负责制的矩阵式组织结构,在主任的领导下,围绕多个缓解气候变化的科研项目开展跨学科研究,通过综合运用多学科知识推动气候变化研究取得新突破。
瑞士苏黎世联邦理工学院作为瑞士科研创新网络的引领者,高度重视学校内部的有组织科研机构建设,分别构建了用于支持基础研究、推进国家重点急需战略和对接市场需求的三类有组织科研机构。[22]以分子系统工程研究中心为例,作为学校支持基础研究的有组织科研机构,该中心由来自化学、生物学、工程学等领域的近百位科研人员组成,重点关注系统化学、系统生物学与合成生物学三大领域。[23]与美国和日本的高校类似,苏黎世联邦理工学院同样采用矩阵式组织结构,以研究小组为单位,建立了结构化的科研组织体系,从而更好地服务国家和科研发展的需要。
(二)实行全流程科研管理,保障高校内部有组织科研体系的有效运行
构建全流程、体系化的有组织科研管理机制是高校有组织科研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随着有组织科研的深入推进,美国、日本高校通过强化资源供给、实行科研人员交叉聘任制度、完善科研成果转化机制等方式,构建涵盖科研资源、科研人员和科研成果的全流程科研管理体系,确保有组织科研的顺利运行。
1. 资源供给:强化资源支持与机构保障
无论是以解决国家或社会发展实际问题为导向的应用研究,还是推动学科发展的基础研究,有组织科研的实施都需要大量的资源支持与机构保障。为此,美国、日本高校通过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充足的科研经费以及配备专门的服务机构,为有组织科研的顺利实施提供强有力的资源供给与机构保障。
首先,建设与优化基础设施。詹姆斯·H.克拉克中心(James H. Clark Center)是斯坦福大学优化有组织科研基础设施的代表。与传统的研究中心相比,詹姆斯·H.克拉克中心打破了物理空间限制,在内部基础设施和空间布局上十分灵活。在内部基础设施方面,该中心建设了能同时满足多学科基本需求的公共实验室,方便科研人员根据研究需求灵活组建临时团队;从空间布局来看,用外部阳台取代了内部走廊,促进了不同学科专业科研人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24]
其次,提供充足的科研经费。在日本文部科学省“世界顶级国际研究基地计划”(The World Premier International Research Center Initiative, WPI)的资助下,京都大学建立了细胞—材料科学融合研究所(Institute for Integrated Cell-Material Sciences, iCeMS)。除了WPI计划提供的部分科研经费外,iCeMS的科研经费还来自校内拨款。据统计,2021年,京都大学为该中心提供的科研经费占其总科研经费的50%。[25]京都大学还专门设立了iCeMS专项基金,用于支持年轻研究员海外学习、促进跨学科研究、推进研究成果转化、聘请科研工作人员,促进有组织科研的开展。[26]
最后,配备专门的服务性治理机构。以斯坦福大学Bio-X跨学科生物研究所为例,学校成立了执行委员会、咨询委员会和科学领导委员会三个专门服务于詹姆斯·H.克拉克中心开展跨学科研究的服务性治理机构。其中,执行委员会主要负责确定研究项目和研究中心未来的发展方向;咨询委员会负责联络学校的校友和社区,为研究中心争取外部支持;科学领导委员会负责为Bio-X提供发展建议,并评定学生的学业奖学金。[27]此外,为方便Bio-X与其他学院合作时购置与更新实验设备,斯坦福大学还专门设置了包括生物薄膜实验室、细胞科学影像设施等在内的Bio-X核心共享设备办公室。
2. 人才汇聚:实行联合聘任制度
吸引各学科专业科研人员的广泛参与,是确保有组织科研顺利实施的重要因素。为减少科研人员流动的行政壁垒,进一步吸纳不同学科专业人员参与有组织科研,诸多高校开始推行更灵活的聘用方式与管理模式。其中,联合聘任制成为高校聘任与管理有组织科研人员的主流趋势。
首先,在聘任方式上,当前主要形成了三种聘任模式:院系之间的联合聘任、院系与跨学科组织之间的联合聘任、跨学科组织之间的联合聘任。[28]美国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哈克生命科学研究中心(Penn State Huck Institutes of the Life Sciences)是采用院系与跨学科组织间联合聘任模式的代表。目前,该研究中心主要与学校的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工程学院、农业科学学院、地球和矿物科学学院等多个院系开展跨学科科研人员的联合聘任,促进了多学科合作。[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