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私立学校跨境办学质量保障机制的对等性研究
作者: 江政一 尤铮
摘 要:21世纪以来,国际组织、跨境办学参与国均高度重视各级各类学校跨境办学的质量对等性。英国私立学校是基础教育阶段跨境办学的领跑者,为研究质量对等性提供了可行的切入点。聚焦英国的境内私立学校和海外学校,对二者办学的政策文本内容和政策执行流程进行对比后发现:英国政府在制度设计层面为办学质量对等性提供了较好的保障,私立学校和海外学校的办学督导框架、质量标准、督导评估流程均呈现较强对等性。政府在其中起到牵头协调作用,鼓励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注重发挥学校办学主体性,重视回应大众利益诉求。政策制定和执行体现了质量“起点”和“过程”的对等性,未来研究可以从“结果”对等性出发,以形成对英国私立学校跨境办学质量对等性更为完整的认识。
关键词:英国私立学校;英国海外学校;跨境办学;质量对等性;制度设计
中图分类号:G513 文献标志码:A DOI:10.3969/j.issn.1672-3937.2023.04.07
一、问题提出
跨境办学是教育国际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在培养学生全球胜任力、服务驻外人员子女教育需求、促进文化传播与交流等因素的作用下,基础教育阶段的跨境办学发展迅速。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明确提出要“加快建设中国特色海外国际学校”。[1]2020年以来,我国先后引导杭州二中、济南市相关学校参与建设了迪拜中国学校、里约中国国际学校,迈开了基础教育跨境办学的坚实步伐。建设海外国际学校是许多国家的通行举措,英国基础教育阶段的海外国际学校在数量、质量和收益上都处于全球领先地位,显示出卓越的全球竞争力。[2]截至2021年,英国私立学校(Independent School)运行的海外学校(British Schools Overseas)数量从2020年的69所增长至81所,学生总数由46,407名增加至52,975名,较上年增长14.2%。[3]我国作为推进基础教育境外办学的新兴国家,可以通过比较研究挖掘国际经验,更好地服务中国特色海外国际学校建设。
跨境办学可谓一项复杂工程,其中,如何保证境内办学和境外办学的质量对等性始终是一个关键议题。2001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和欧洲理事会(Council of Europe)发布《跨国教育行为守则》(Code of Good Practice in the Provision of Transnational Education),提出境外办学机构的学业要求应该与母体机构相对等(comparable)。[4]2006年,UNESCO和亚太质量网络(Asia Pacific Quality Network)联合发布《跨境教育质量管理框架》(Regulating the Quality of Cross-Border Education),指出跨境办学必须澄清学术标准的对等性(equivalence)及其保障机制。[5]在国际组织的倡议下,保障质量对等性已经成为许多国家的共识,也成为跨境办学合法性的重要来源。
英国私立学校是研究质量对等性的一个可行的切入点:一方面,英国私立学校历史悠久,但英国私立学校的境外办学从21世纪才开始兴起,至今不过二十余年;另一方面,英国私立学校的海外学校大多建立在中国、中东、泰国等亚洲国家和地区[6],而这些地区与英国本土的文化差异较大。因此,在历史积累和文化传统的双重差异之下,英国政府如何在制度设计层面保障私立学校境内外办学的质量对等性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
二、文献回顾
国际学校可以分为三类:具有特定国别,为本国海外公民提供母语教育的学校;没有特定国别,招生不限国籍的国际化学校;为所在国学生提供外国教育模式的学校。[7]海外国际学校是其中一类,英国私立学校举办的海外学校兼有前两类学校的特征。已有研究更多关注国际学校办学运行的理论和实践议题。2008年,UNESCO出版了玛丽·海登(Mary Hayden)和约翰·汤普森(John Thompson)的著作《国际学校:发展与影响》(International Schools: Growth and Influence),该书为国际学校研究搭建了一个共识性的框架,其列举的课程、学生、教师、管理人员、领导与治理、发展趋势等成为国际学校研究的主要话题。[8]近年来,我国学者对质量认证制度[9]、跨文化冲突[10]、课程的跨文化建设与理解[11]等议题也展开了深入研究。
从主权国家基础教育境外办学的角度研究海外国际学校,仍是一个逐渐兴起的领域,大部分研究聚焦于美国的国务院海外学校(American-Sponsored Overseas Schools)[12][13][14][15], 而对英国基础教育境外办学的研究较少。已有研究提出了两个具有启发性的观点。第一,全球教育产业不断分层且竞争加剧,英国精英私立学校凭借其特有的文化资本在境外办学中获得认可,如伊顿(Eton)、哈罗(Harrow)、德威(Dulwich)等。但是,这类学校本身所代表的精英属性是一种稀缺资源,也是其质量生命线。而开展境外办学,实质上是扩大规模以迎合全球中产阶级的教育偏好,这无疑稀释了其精英属性,且会引发精英化与商业化的矛盾,即质量和规模的矛盾。[16]第二,针对英国基础教育境外办学质量,政府层面的制度建设已经较为完善,与英国本土的督导制度有机融合,并在质量评估标准研发、教师招聘培训等方面取得实效,成为其质量保障的重要内容。[17]综上,已有研究表明:其一,私立学校是研究英国基础教育跨境质量对等性的有效样本,其反映的问题具有代表性和学理意义;其二,要研究质量对等性,离不开对英国教育督导制度和办学质量评估制度的分析。
三、研究方法
本研究聚焦英国私立学校,以英国政府的督导制度、学校的办学质量评估制度为数据源,从政策文本内容和政策执行流程两方面,比较分析私立学校本土办学和境外办学的质量保障制度,以检视其办学质量的对等性。
具体而言,与英国私立学校及海外学校相关的行为主体有三类:一是政府部门,如英国教育部(Department for Education,DfE);二是政府做背书的专业机构,如英国教育标准局(Office for Standards in Education, Children’s Services and Skills,Ofsted)、私立学校督导局(Independent Schools Inspectorate,ISI)等;三是商业性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如剑桥教育(Cambridge Education)、彭塔国际(Penta International)、教育发展信托基金(Education Development Trust)等。本研究讨论了他们在跨境办学质量保障中的职能和角色。
如表1所示,与私立学校跨境办学运行高度相关的政策文本主要有两类:一是统领性的督导框架,二是更为具体的办学质量标准,这些文本构成了英国私立学校境内、境外办学质量保障最为核心的政策指引和操作指南。
四、英国私立学校跨境办学质量保障的
政策文本内容分析
(一)督导框架
1. 私立学校督导框架
在英国境内,私立学校督导局(ISI)颁行的《私立学校督导框架》是私立学校督导工作的重要依据。该框架共包括四个部分:私立学校督导工作基本情况、私立学校工作合规性检查、私立学校教育质量督导、私立学校学前儿童教育(若开设)督导。
私立学校督导局成立于2008年,是一个直接向英国教育部负责的独立机构,与英国最为知名的学校督导机构——教育标准局互相独立运行。但通过对比不难发现,私立学校督导局发布的督导框架以及工作模式,与教育标准局具有较强的相似性。这样的工作模式既体现了教育标准局在英国学校督导工作中的权威性,由其制定的《教育督导框架》(Education Inspection Framework)在英国具有统领性,对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督导均具有较大影响,也体现了英国根据学校类型,分类开展督导的工作思路,教育标准局负责公立学校和少部分私立学校的督导,若私立学校隶属于私立学校协会(Independent Schools Council,ISC),其督导工作则完全由私立学校督导局负责。
《私立学校督导框架》对私立学校督导工作的原则提出了统领性的要求。针对督学人员的要求包括:报告学生的成绩以及达标程度,报告学校的目标达成情况;体现对学校发展和学校改进的支持;重视学校的自我评价;向学校提供有帮助的反馈;采用同行评审;确保督学人员的专业性和公正性。针对私立学校的要求包括:了解督导框架,积极支持督学工作;重视督导工作对学生的利益;按要求提供数据;做好学生隐私信息的保密工作;积极沟通,给出建设性的回应。[18]
2. 海外学校督导框架
针对英国私立学校举办的海外学校,督导工作以私立学校督导局发布的《英国海外学校督导框架》为主。该框架一共包括四个部分:海外学校督导工作基本情况、海外学校的办学标准、海外学校教育质量督导、督导报告的写作要求。
私立学校督导局针对海外学校提出的统领性督导工作原则与英国境内私立学校大同小异,但进一步明确了要参照海外学校的办学质量标准,而非本土学校的标准,来评判学生和学校的达标程度。该框架指明,私立学校督导局是受英国政府许可的海外学校督导机构,为体现由政府做背书的公信力,海外学校的督导结果会同时发布在英国教育部和私立学校督导局的官网上,并列入英国的国家择校参考系统——学校信息网(Get Information About Schools,GIAS)。进入GIAS系统意味着海外学校达到了政府划定的办学标准,并通过了私立学校督导局的督导。然而,一些海外学校为遵守办学所在国的法律要求,并不能满足英国政府划定的所有办学标准。在这样的情况下,英国教育部会根据私立学校督导局的建议,将学校列入GIAS系统,但会注明其未能完全达到办学标准。[19]此外,海外学校原则上是自愿参与督导,但在英国的教育督导制度文化中,参与督导是学校获得合法性和公众认可的重要渠道,鲜有学校会冒着风险脱离督导。
(二)质量标准
督导框架对学校质量做出了统领性的规定,督学人员进入学校开展督导,则需要依托更为具体的办学质量标准。英国私立学校及海外学校目前采用的是教育部2014年颁行的《(私立学校标准)教育条例》和《英国海外学校标准》。
1. 私立学校质量标准
私立学校办学质量标准包括八条一级标准和若干二级指标,如表2所示。
表2仅呈现了二级指标的部分关键内容,许多条款的规定非常细致。例如,在“教育质量”方面,针对学校的教学工作,政府制定了10条具体要求,核心内容包括:充分了解学生的能力、需求和先前学业成绩,在课程规划中予以统筹考虑;促进学生的自我激励能力,使学生积极调用自己的知识、体力、创造力、兴趣,以促进思考和互相学习;精心设计课程,体现为教学方法、课堂活动和时间管理的有效性;教师充分掌握和理解所授学科知识;对学生学习进行连贯完整的过程性评价,借助评价信息服务教学改进,促进学生进步;对学生行为进行有效地管理和激励。[20]其他条款亦然,英国教育部对办学质量标准的规定极为详细,并援引了大量法律法规作为依据。
2. 海外学校质量标准
海外学校办学质量标准包括九条一级标准和若干二级指标。与英国境内的私立学校相比,主要的区别有三个方面:首先,新增了一条一级标准“寄宿条件”;其次,大幅修改了一级标准“学校领导力和管理”的指标内容;最后,在大部分条款内容中延续了对英国境内私立学校的要求,同时兼顾海外学校身处异文化环境的特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