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减”后小学家校合作共育路向探析
作者: 王琳 田夏彪摘 要 家庭和学校作为学生学习成长的两大主阵地,承担着共同培育人才的重要任务,在“双减”政策背景的影响下,家校合作共育面临更加严峻的挑战,家校双方观念亟须转变。探索“双减”下小学家校合作共育路向,首先要完善家校合作法律体系,明晰教育主体双方的责任边界,家校双方各司其职又通力合作,共同推进家校合作进程稳步前进;其次要丰富家校合作的内容形式,确保多样化的家校合作途径,实现家校合作教育成效的和谐互补,让孩子们充分感受到来自学校和家庭的双重呵护;再次开设家校双方的合作学堂,让专业素质能力过关的教师与具备相应合作共育能力的家长群体促进家校合作的有效联动,增进教师家长双方的教育自觉;最后要发挥学校引领带动作用,创建家校合作沟通实体化平台,保障家校合作共育工作科学、系统、规范、常态化运行。以此来找准家校合作共育实践活动本源,践行“双减”,形成教育合力,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关 键 词 “双减” 小学 家校合作 共育路向
引用格式 王琳,田夏彪.“双减”后小学家校合作共育路向探析[J].教学与管理,2022(20):16-21.
2021年7月,伴随着“双减”教育政策的颁布与《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陆续出台,我国教育迎来新的改革,家校合作共育实践开始进入新的教育时期。家校合作共育就是随着经济发展,在新的教育背景下产生的一个大的教育命题。我国教育学者马忠虎认为,家校合作实质上是联合了对学生最具影响的两个社会机构——家庭和学校的力量,对学生进行的教育[1]。家校合作,实际上是一个双边、双向、相互反馈、相互促进提升的社会实践过程,其核心是促进孩子们的全面和谐健康成长。家校合作是一个有着巨大前景的教育改革领域,一定意义上讲,谁抢占了这个制高点,谁就获得了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先机[2]。家校合作共育无论在过去、现在,还是将来,在教育改革领域都存在重要深远的多重意义。在“双减”政策背景下,家校合作共育更彰显价值所在。本文通过分析当前家校合作共育中存在的困境,提出推进家校合作进程的一些建议。
一、完善家校合作法律体系,明晰教育主体责任边界
法律有着规范、明示、准则的多重作用,法律观念会影响人们采取的行动,法律在教育工作中同样具有重要意义——完善的教育法律体系是社会大众知法和守法的基本前提条件。在“双减”政策实行的教育大背景下,教育部有关部门多次强调“双减”更需家校合作共育才能助力“双减”政策成功落地、发挥效益,让孩子健康成长、高效学习。迄今为止我国还没有专门制订出家长合法参与学校教育管理的法律法规条文或是与之相关的教育层面上的政策,这就导致不能明确地规范家长参与学校教育管理、教育生活的合法权利与义务,使得家长在参与、交流学校的教育管理、教育教学活动中合法地行使家长权力、履行义务受到了一定的约束。同时,学校有关家校合作的管理体制建设也不够系统、完善,使得无法强化家长对学校教育事业的参与度,无法全面保障家校合作正常有序、有质量地进行。总的来看,法律体系、管理体制的不健全,使得家长难以参与到学校的日常管理事务之中,更是少有家长参与到学校的教育决策之中,家长的权利没有受到应有的尊重和对待,家长也就未能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应尽的义务。家长参与的家校合作,只是围绕着提高孩子的学习成绩而进行浅显、表面的合作交流,实质上处于一个被动的依附于学校教师的处境,未能真正让家长参与到学校学生管理的决策之中,真正发挥家校合作共育的效益。
由此可见,完善家校合作共育的相关法律体系,明晰家校合作双方主体的权责、义务,使得家校合作的开展有法可依、有法可循是当前“双减”背景下促进家校合作共育的必要之举。国家层面应当在“双减”背景下,适时制定、推出有关家校合作的法律条文、教育的方针政策,为建立完善的家校合作育人机制保驾护航。教师要注意家校合作的内容和途径,家长会上哪些问题需要讨论,哪些问题适合家访,哪些问题需要家访,这些都要求教师具有良好、充足的家校合作的经历和经验,同时也要求教师要具备出色的家校合作组织能力、沟通能力,因此家校合作育人机制工作,也可以说是对教师职业素养的检验。家校合作法律体系的完善与实行,有助于家校双方明晰各自的教育职责,明晰教育主体的责任边界。唯有在明晰教育主体责任边界的前提下,才能有效推进家校合作育人工作。
对于学校来讲,“双减”之下学生脱离了繁重的课后负担,也不用参加各种补习班和学业提高班,但是学校要明确国家教育部在对学生进行减负的同时,更在考验各个学校的教育水准和教育质量[3]。在学生脱离繁重的课业压力,没有课外辅导班的加持,从额外的校外培训重压下解放出来,以往被课外培训所占据的时间由学校来填补的境况之下,学校教育能否培养出“五育”融合协同发展的社会主义接班人?“双减”是对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的又一次着重强化,学校教育要做到“减负不减质”“控量不控质”“减脂增肌”,在教育减负的同时学校应当想方设法进行教育“增质”,强化立德树人的育人目标。学校教育要发挥重要作用,就要把握好教学的第一线——每堂课上的40分钟,让学生在学校的每一节课上都能够高效、有质量地接收知识,使学生在课上能够学懂、学会,会联系生活实践,达成三维目标,真正彰显学校教育的教学品质和教育质量,让家长对学校教育放心。另外,“双减”对中小学生来讲是一种学习减负,但对于孩子的父母来说意味着“双增”,更加考验家长的育人“智慧”。相对以往,中小学生可自由支配时间显著增多,孩子们回归家庭、回到父亲母亲身边的时间增多,家长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言行举止都会在潜移默化中对孩子造成深远影响。如一个不爱阅读的家长却让自己的孩子多读书看报,这对孩子来讲是没有说服力的,孩子的行动力和执行力也会减弱。在与孩子相处的过程中也更加考验家长对孩子的养育智慧,作为新时代的家长不能再效仿以往的“棍棒教育”亦或是“泡在蜜罐”“放置于温室不让其经受风吹雨打”的溺爱养育方式。家长要在教师的帮助下,促进自己的家庭教育能力有效提升;家长要在教师的帮助下树立科学、合理、有效的育儿观念,设立切实可行的育儿目标,要注意自身的言行举止和处事方式,主动陪伴孩子成长,增加与孩子的接触,倾听孩子的心声,解决孩子的烦恼,陪伴孩子进行阅读学习、体育锻炼等。在“双减”政策之下,要让家庭教育回归家庭本真,家长作为影响孩子一生成长的重要人物,要培养好孩子的道德品质,要让孩子有好的德行、好的能力、好的价值观、好的涵养,让这些好的品质和好的能力陪伴孩子长大、成才,成为一个有温度、有修养的好公民!
二、丰富家校合作内容形式,实现教育成效和谐互补
在目前的家校合作共育的内容形式中,主要存在以下三个问题:首先是家校双方合作内容、方式僵化陈旧。小学家校合作的内容主要围绕着“孩子的成绩”,以及“提高孩子的学习成绩”这一大主题进行。只有少部分家长关注到孩子的身心发展情况,以及孩子自身的人际交往和思想品德的发展情况。当今网络信息发达,教师与家长的交流媒介多种多样,但教师仅是通过传统的家长会、手机微信、电话、校讯通等常见形式,向家长主要传达孩子的智育学习情况、进步与否、是否有提升空间以及一些育儿建议,很少将家校合作的重心放在其他领域和内容之中。在家校合作方式上,在小学还是以召开家长会为主,辅之家长开放日,很少有家长真正进入到学校管理的决策中,能以共同管理者的身份对孩子的健康学习和成长提出宝贵建议。其次是家校双方合作胜任力不足、交流不对等。“双减”背景下,更应倡导家校合作,但在如今经济建设迅猛、社会大发展大进步、人们生活工作节奏加快、各群体承受多重压力的背景下,有的家长因为家境一般不能给孩子提供好的家庭环境和优质的养育条件,而将自己的生活目标放在了努力赚钱养家上,远离了孩子的成长无暇顾及孩子的学习生活;有的家长因贪图个人自由享乐而未尽到为人父母的责任;有的家长因自身文化程度较低而没有能力参与孩子的学习。对于教师特别是新上岗教师,存在着缺乏主持家校合作的专业技能和专业知识,没有很好地掌握家校双方合作交流的沟通技巧和人际关系运营的窍门的现象,家校双方未能达到平等的交流,教师单方面的灌输多,双方面的交流合作少。教师仅仅把一些情况、观点、方法传达给家长就算开展了家校合作,此类碎片、零散的交流内容,也让家长无法真正感知并内化自己参与家校合作的观念意识。最后是家校双方合作时效性强,连续性弱。学校作为“主办方”,家校合作一般会选在学期初始和学期末进行,虽时效性很强,家长可以接收到很多关乎自家孩子的信息,但容易造成家长心理上的负担。由于受双方精力、时间的因素影响,阶段化的家校合作一旦完结之后,很少有教师、家长再进行连续性的更进一步的家校合作交流,家长、教师两方都抱有“应付了事”,只求完成任务不看过程结果的心理,家校合作的连续性较弱。
在“双减”政策的大背景下,家校双方需丰富家校合作内容形式,实现教育成效和谐互补。家长与教师要联合起来,携手为孩子们创设“舒适、轻松”的学习氛围,还给孩子们快乐的童年生活。学校应当积极拓宽家校合作的内容形式,完善家校沟通的渠道、途径。比如利用互联网、微信等线上渠道或者通过召开家长会、座谈会等线下渠道,增设“家长常驻岗”;在微信上建立学校的官方微信号,并开设一个校属性质的家校合作栏目供学校教师和学生家长沟通交流,及时推送、更新家校共育的理念、方针及举措;开设家长建议邮箱,及时听取家长群体的意见、建议和呼声。学校应该是家校合作的领导者和服务者,要放下“教育权威”的架子,耐心倾听家长的建议和意见,以平等、尊重、互商、互享的理念开展工作[4]。在助力孩子成长的同时,学校应当创新家校共育的内容,增设家长学校、家长课堂、专家讲座,更好地协同家庭教育,让家长在家校合作育人机制中得到学习和提升,成为一个更优秀的家长,同时要完善家长参与学校事物的督学体系、评价体系,真正强有力地发挥家校合作的推动力。与此同时,家长也得到了“二次成长”和精神的升华、丰富,就如教育学者田夏彪所言:“教育者和学习者在交往中,要将对方当作自我发展的另一面镜子,透过这面镜子不断反思自我,相互尊重、赞赏、激励和共同努力,不断超越自我,创生出影响自我生命的教育意义”[5]。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一致的教育理念是形成教育合力的基础。最完美的教育应是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两者的有机结合[6]。这两方面的教育是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让中小学生得到更好的成长。
在“双减”的大背景之下,父母跟学校教师的家校合作共育理念亟待强化。相对于以往家长充当“甩手掌柜”和“包办家长”的角色,家长需以参与者的姿态参与到和学校教师教育孩子的过程之中[7]。家长不能因自己学历低、文化程度较低,以教育学“门外汉”为借口,“逃离”教育子女的责任;更不能对教师行业存在观念上的偏见,比如认为教育孩子成才就是学校教师本身职责任务所在,把教育子女的重担完完全全放在学校教师身上等;还有部分家长错误地认为学校教育就是一个通识教育,而发展个性教育则需家长自行进行,甚至不相信学校教师的教育能力,不能做到尊师重道反而对教师表现出极度不信任,无缘由、肆意妄为地包揽孩子的教育安排和教育内容,无缘由、无理地干扰学校教师的正常教育教学工作。“双减”之下,家长与教师不能各行其道,而是要多沟通、多理解,打造信任基础,双方共同发力携手促进家校合作共育,让孩子们得到来自学校和家庭的双重呵护,为孩子们保驾护航。
三、开设家校合作学堂,增进教师家长教育自觉
家校合作的成功需要来自家校双方的共同努力,家校合作的有效联动离不开来自家庭父母与学校教师之间的有效参与和沟通协作[8]。有效提升教师的家校合作能力,以及家庭中父母参与学校管理的意识、能力,能够有效提升家校合作的共育成效,促使家校联动实质增效。“双减”之下家校合作共育的有效推进,离不开教育教学专业素质能力过关的教师,以及具备相应合作共育能力的家长。如此看来,开设家校合作学堂,促进家校双方教育自觉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家校合作学堂的开设要面向教师、家长,家校双方都需要进行理论层面的深入学习,以及实践层面的经验总结,升华家校合作带来的多重效益,让家校双方科学合理、自觉高效地推进家校合作进程。
根据目前家校合作的情形来看,家校双方在彼此沟通、合作辅助等方面显然有所欠缺,表现出流于形式、应付敷衍、表面化等问题。孩子的教育本该是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优势互补、珠联璧合的相互作用过程,哪方缺位或者薄弱都会相互掣肘,导致力量抵消、事倍功半[9]。所以,开设家校合作学堂展开对双方的共育教育培训,切实提高教师的家校合作能力、家长自身素质,是当前“双减”教育背景下家校合作共育进程中亟待解决的难点、痛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