赋权增能,以“教育自由”启迪“教师智慧”
作者: 本刊编辑部2021年11月29日,国家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在权利义务一章中,明确了教师自主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对学生进行教育惩戒等权利。教育是直面人生命的活动,教师的职责是教书育人。而人本身的复杂性及教育情境的多样性,就要求教师必须拥有一定的教育教学自主权,才能根据不同的情况选择适当的方法,及时处理教学问题,以培养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人。但现实中许多教师深感教育自由和教学自主权的缺失,感慨教师实在不好当,有一种“戴着镣铐跳舞”的沉重感。
教育是生命与生命、灵魂与灵魂的美好相遇和浸润,好的教育离不开宽松的教育环境,也必然需要教师灵魂的舒张。我们应该充分尊重和保障教师的教育教学自主权,激发教师的能动性,让教师能够充分发挥自身价值,成为有蓬勃朝气、有生命激情、有创造力量的群体,更好地求真、求善、求美,呵护孩子生命的成长,追寻美好的教育愿景。
是什么束缚了教育自由,是何原因导致教师感到教育教学自主权的缺失,教师教育教学自主权的缺失会对教育产生哪些危害,我们该如何赋予教师充分的教学自由、专业发展自由,如何完善中小学教师评价制度,以激发教师潜能?本期专题报道围绕上述问题进行讨论与求解,并邀请相关专家和学者为教育自由和教师教学自主权建言献策,以期为教师赋权增能,让“教育自由”启迪“教师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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