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地区非遗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分析
作者: 唐琦摘 要: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深度融合的时代背景下,我国少数民族地区非遗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水平低于国内其他地区,其中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文旅产业正从失调过渡到协调阶段。因此,本文在文旅融合的背景下,梳理非遗文化与旅游之间的互动发展机制,以呼伦贝尔为例,分析其非遗文化与本市旅游结合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解决策略,为呼伦贝尔市非遗文化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提供参考。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民族地区;文旅融合;呼伦贝尔
中图分类号:F592.7 文献标识码:A
引言
呼伦贝尔作为内蒙古自治区中多民族聚居区之一,非物质文化遗产数量大、种类多、分布广,非遗项目与旅游融合发展的步伐也在逐渐加快,陆续涌现出一些非遗文创产品、非遗旅游节事及非遗旅游体验场馆等。但按照呼伦贝尔现有非遗名录中的项目数量及旅游活动相关统计,二者并未达到深层次的融合发展水平,所能产生的实际效益较低。因此,基于开发主客体的现实需求,提出加强非遗旅游市场化运营创新、优化非遗项目申报及管理制度、提高非遗所属社区参与程度、培养专业管理人才、营造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氛围等开发思路,为呼伦贝尔非遗旅游发展提供实施路径势在必行。
一、文献综述
笔者通过梳理近年来的相关文献总结出以下与本文相关的学术观点:王京传、赵悦等提倡在对非遗资源进行经济化利用时提供基础的保护,从而实现文化保护与旅游开发的相互促进及有机融合[1-2];孙九霞等提出政府和企业应提高遗产社区居民、传承人在非遗旅游开发过程中的参与度,健全各方平等表达利益诉求的话语体系,是有效缓解利益矛盾的关键[3-7];马知遥等认为应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学习与人才培养体系相结合,加大非遗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力度[4];李江敏等认为针对不同非遗类别选择适宜的开发模式,且非遗旅游不应流于形式,则更有助于非遗文化内涵的诠释和表达,进而提高旅游消费者的参与性和体验性[5];陈雅忱认为,旅游企业作为非遗旅游开发的投资主体,应注重产品定位、品牌打造,树立社会责任意识,遏制开发性破坏[6]。
通过梳理上述文献发现,在近年来的研究中,非遗旅游研究的内容逐步增加,范围逐渐扩大,但是研究成果依然不够丰富,尤其缺乏对特定区域提出实际指导意义及具备可操作性的研究内容。“十四五”规划对国家文旅融合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所以进一步深入研究区域非遗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的路径具有重要意义。
二、呼伦贝尔非遗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现状
文旅融合背景下,呼伦贝尔积极挖掘和开发当地的非遗民俗文化旅游资源,非遗民俗文化旅游景区(点)数量逐步上升,其中多数依托生态保护区、民族文化场馆等资源为游客提供旅游服务。呼伦贝尔非遗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存在两种现象:一是依托自然景观及民族文化场馆吸引旅游者,但是在这类旅游活动类型中,非遗文化与旅游的结合较为生硬,多数游客到访仅是参观自然风光、体验民族风情,对于深层次的文化内涵并未产生深刻认知;二是着力于将非遗文化融入文化产品设计制造中,而对于如何将文化产品融入旅游业有所忽视,并未找到二者的契合点。综上所述,呼伦贝尔非遗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处于起步阶段,深度融合实施路径依然在逐步探索、优化之中。
三、呼伦贝尔非遗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非遗旅游市场化运营体系有待优化
呼伦贝尔的鄂伦春族篝火节、俄罗斯族巴斯克节及敖鲁古雅鄂温克族瑟宾节,因缺乏清晰的市场定位及精准的市场推广,传承至今仍未能在呼伦贝尔旅游中形成一定的市场规模。
非遗文创产品的设计生产销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产品外观的设计不佳、产品种类的拓展不足及在旅游市场中的销售渠道狭窄等。
呼伦贝尔非物质文化遗产中还有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等非遗项目,因缺乏与旅游结合开发,在旅游市场中知名度不高。非遗旅游活动市场化运营不良,使得呼伦贝尔缺乏非遗旅游路线,非遗旅游市场规模有待开拓。
(二)非遗传承人认定制度有待优化
受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及民族特色等因素影响,呼伦贝尔一些地区在认定传承人的时候,往往只选择代表性民族传承人,而忽视了其他民族传承人,导致相关具有传承人资格的人员因属地原则不能获得相应的资格认定。
另外,关于非遗传承人认定制度,呼伦贝尔目前的认定方式较为单一,没有充分保障一般性传承人的权益,缺乏造血式的激励制度,因而部分年轻人对于传承非遗文化缺乏足够的兴趣,并且在价值认定和文化认同上未形成固定内核的群体组织。
(三)非遗所属社区参与度有待提高
“社区参与”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核心理念。居民是社区的主体且生存于非遗文化空间内,然而呼伦贝尔相关政府部门没有鼓励非遗所在属地的社区居民参与非遗文化的保护与传承工作,使得居民对本地非遗文化的了解不够充分,针对非遗的保护、开发并不在意,未意识到对于非遗的传承与保护是全体居民的共同责任。社区居民对非遗概念认知不足,使得非遗文化的保护与传承受到了负面影响。
(四)非遗专业管理人才缺乏
截至2022年7月,呼伦贝尔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公布仅有10人申报第六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经调研,部分传承人对于传承非遗的目的及意义并不明确,没有形成保护、传承非遗文化的意识。
此外,掌握非物质文化内涵与旅游市场规律的相关专业人才较为缺乏。非遗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过程中既需要懂得非遗文化内涵的专业人才对其进行保护性开发,又需要懂得经营管理的人才将非遗文化与旅游相结合进行合理运营。但呼伦贝尔非遗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现阶段的状态是一部分人才专门进行非遗文化产品商业化运作;另一部分人才专注于设计以生态环境、民俗体验为主的旅游路线,能够将二者充分融合的专业人才甚是匮乏。
(五)非遗文化内涵挖掘不足或失真
呼伦贝尔在非遗文化旅游产品开发中存在一定的文化失真、文化内涵挖掘不足的现象,如依据传统技艺所制作的手工产品外观简陋、表面粗糙,并没有将文化内涵进行深度提炼和创新性的表达,在非遗旅游市场中缺乏竞争力,对游客的吸引力有限;还有部分企业在将非遗文化旅游产品推向市场的过程中没有充分分析旅游消费者的需求,缺乏与消费者生活的共振,无法达成既定的销售目标,使得企业无法实现持续经营。
四、呼伦贝尔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路径
(一)加强非遗旅游市场化运营创新
1.丰富非遗旅游活动类型
呼伦贝尔应增加节事旅游的类型,对鄂伦春族篝火节、俄罗斯族巴斯克节进行市场化运作,找准市场定位,重新打造节事旅游活动,完善旅游路线;将传统技艺、传统舞蹈、民间文学、传统音乐、曲艺等非遗项目与旅游有机结合,形成文化深度游的最佳目的地,使得非遗文化聚落活态化,如将传统技艺类、蒙医药类非遗项目的生产制作场所透明化,供游客观光体验,促进游客对于非遗文化旅游的深度体验,并能达成一定的销售目标。
2.更新非遗文化旅游产品
呼伦贝尔相关企业应该随着消费者的需求变化更新非遗文化旅游产品,提高非遗文化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的水平。具体应打造呼伦贝尔非遗文化旅游品牌,坚持新时代背景下非遗文化旅游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充分挖掘非遗文化中的深层次内涵,尤其是提炼民间文学、传统艺术、传统手艺、特色建筑、民俗节庆等方面的符号意义及创意元素,创造具有鲜明人文价值内涵、品质优良的特色非遗文化旅游产品,不断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
3.加大非遗旅游推广力度
呼伦贝尔文旅部门应积极组织开展非遗传播推广活动,如非遗展演、对外交流演出,扩大已有的非遗传习所、展示厅、非遗馆等场馆设施空间,为民众及旅游者深度体验非遗文化提供便利;结合多种非遗主题的公关活动,使公众在观看、购买非遗产品的基础上,更能深度体验非遗文化,引导社会参与到传播工作中来;同时应通过制作精良、文化创意浓郁的短视频内容,结合用户当下的需求通过短视频平台进行传播,提升旅游者及社区民众对于非遗文化的感官体验,营造沉浸式的场景氛围。
(二)优化非遗项目申报及管理制度
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过程中触及的领域不断扩大,为解决当下非遗项目管理中出现的工作环节不畅、发展滞后等诸多问题,呼伦贝尔旅游、司法、教育、人事、知识产权、工商等相关部门应该通力合作,形成横向联系沟通的常态化通路与机制,制定灵活的非遗项目申报流程,方便各少数民族居民申报项目,保持其申报积极性,推动非遗文化传承工作稳步发展。
(三)提高非遗所属社区参与程度
呼伦贝尔非遗文化旅游开发过程中,相关政府部门应充分发挥主导作用,鼓励非遗所属社区居民积极参与,积极在非遗所属社区中开展教育宣传活动,普及非遗文化知识,强调非遗传承保护的意义,鼓励居民积极参与;同时遵循信息与资源共享的原则,向所属社区居民科普非遗文化保护和开发的相关信息与政策,将当地有识之士作为合作共赢伙伴,赋予本地民众一定的权利,引导民众逐步参与到非遗文化旅游开发中来。
(四)培养专业管理人才
呼伦贝尔非遗项目传承人的明显特点是“老龄化”,所以加强中青年非遗传承人的培养与选拔能够构建合理的传承人梯队。首先,本地高校可以在旅游学院中开设相关专业、相关课程。这样既懂旅游又懂非遗的专业人才将会对呼伦贝尔非遗文化与旅游的融合发展起到推动作用。其次,旅游企业应对现有从业人员进行集中培训,提高旅游管理者、员工及其他从业人员对于非遗旅游的认知,使其掌握非遗项目种类、类型、起源、保护等相关知识,从而更好地开展非遗文化旅游工作。
(五)营造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氛围
非遗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过程中,将非遗文化进行简单、庸俗、雷同化的开发,会使市场上充斥着各种低层次、粗制滥造的非遗文化旅游产品,对非遗文化和旅游产业的可持续发展产生极大危害,因此呼伦贝尔相关企业应坚持原真性原则,提炼非遗文化中的价值内涵,将其运用到非遗文化旅游产品开发中,形成具有竞争力的非遗产品,在旅游市场中吸引消费者的目光,将文化价值转化为经济价值,同时企业要在利用非遗文化资源开发旅游活动项目时,注意非遗文化的保护与传承,坚决杜绝为了商业经营而肆意篡改、编纂非遗文化的做法,相关的管理部门也要做好市场监管工作,规范企业从业行为。
五、结语
一直以来,呼伦贝尔都将旅游业作为当地经济发展中的支柱产业,每年接待国内外游客的数量及旅游总收入都在自治区内位居前列,而庞大的游客数量是开展非遗旅游项目的强大保障。文旅融合背景下,呼伦贝尔非遗文化作为草原文化的集中体现,其与旅游深度融合,能够深化旅游发展内涵,丰富旅游活动内容。因此,通过对呼伦贝尔非遗旅游市场运营、项目申报制度、专业人才培养、社区参与程度及文化氛围营造五方面内容的深入研究,为实现呼伦贝尔非遗文化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提供具有可操作性的建议,对呼伦贝尔非遗文化旅游可持续发展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 王京传,李天元.世界遗产与旅游发展:冲突、调和、协同[J].旅游学刊,2012(6):4-5.
[2] 赵悦,石美玉.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中的三大矛盾探析[J].旅游学刊,2013(9):84-93.
[3] 孙九霞,许泳霞.文化资本化视角下“非遗”的表述与重构:以丽江纳西刺绣为例[J].思想战线,2018(3):21-27.
[4] 马知遥,刘垚瑶.乡村振兴与传统工艺类非遗保护和发展路径研究[J].文化遗产,2020(2):1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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