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制度化论析

作者: 刘培路

[摘 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制度化经历了萌芽、形成和不断深化的历史过程,并随着思想政治工作的不断加强而不断发展,这既是其课程属性的内在要求,又是培养时代新人、解决制度建设滞后问题的必然选择。新时代,高校应该充分认识思政课实践教学及其制度化的价值意蕴和丰富内涵,准确把握基本要求,正确处理四种关系,加强制度探索与创新,着力从完善组织领导、教学管理、资源保障、考核评价四个方面推进实践教学制度化,以提高教学的实效性。

[关键词]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制度化

[中图分类号] G64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3437(2022)08-0123-04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以下简称“思政课”)实践教学是思政课教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升大学生思想道德素养和实践能力的重要课程。随着高校学生价值观的多样化和主体意识的增强,传统思政课理论教学难以满足时代的需要,迫切需要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强化思政课实践教学。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所说,要“重视思政课的实践性,把思政小课堂同社会大课堂结合起来”[1],教育引导学生成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因此,在新时代,高校思政课要加强实践教学,健全教学制度,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实践教学制度化,提升教学实效。

一、高校思政课实践教学制度化的演进历程与价值意蕴

(一)高校思政课实践教学制度化的演进历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对高校思政课实践教学制度化的探索经历了一个曲折而又不断深化的历史过程。随着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不断变革与发展,实践教学制度体系也在不断成熟与完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高校思政课实践教学制度化处于萌芽阶段。1949年10月,面对中国当时的教育状况,党和国家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给予了高度重视,将思政课提升到“国家课程”的高度,以共同必修课或专修课的形式在高校中开设。1950年,教育部成立高校生产实习指导委员会,要求教师有计划地组织学生进行实习与参观,采取理论与实际相一致的教育方法提高教育实效,使学生把学习马列主义课程与“参加劳动生产”[2]结合起来。我国进入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教育部提出在高校设置社会主义教育课程,强化学生对社会主义制度的认同,明确课堂讲授与讨论的学时比例,鼓励教师采用讨论、辩论等方式开展教学,并规定“必须把生产劳动列为正式课程”[3]。对此,毛泽东指出,学校对学生的思想改造,不能仅靠政治理论课程,还要“与生产劳动相结合”[4]。在高校思政课课程体系建设过程中,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工作方针的提出,使人们对社会实践重要性的认知得到了提高,初步对思政课实践教学进行了规范。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至2003年底,高校思政课实践教学制度化处于形成阶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高校在汲取经验和总结教训的基础上,逐步恢复和拓展社会实践活动,“学雷锋,送温暖”“百村调查”等活动的开展,拉开了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新时期社会实践活动的序幕。1985年,中共中央颁布了思政课改革的“85方案”,从制度层面总体规划了高校“两课”课程设置,要求改变简单灌输抽象概念的教学方式,探索启发式教学,使学生在接触实际中接受教育。1987年,中共中央颁布了第一个社会实践指导性文件《关于广泛组织高等学校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意见》,其指出社会实践是高等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这一规定为将实践教学纳入思政课教学计划并进一步经常化、制度化奠定了基础。随着高校“实践周”“三下乡”暑期社会实践等活动的开展,1998年,中宣部、教育部下发了思政课改革的“98方案”,对高校“两课”的教学内容进行了较为系统和全面的规定,强调采用讲课、研讨和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教学。从广义上讲,这一时期的实践教学主要表现为要求学生普遍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此外,国家还制定了相关法律条文和文件,在宏观制度层面对社会实践进行了规定。

2004年至今,高校思政课实践教学制度化处于不断深化阶段。2004年,“中央16号文件”对高校学生的社会实践提出了指导性意见。2005年,中宣部、教育部下发了思政课改革的“05方案”,将“98方案”沿用的“两课”名称改为“思想政治理论课”,首次明确提出将实践教学纳入思政课的教学范畴,并规定思政课要加强实践教学,制定教学目标、大纲,设置学时,保障教学经费。这是我国第一个实践教学的规范性文件,其充分肯定了实践教学在高校思政课中的正式地位。2008年,《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划出2个学分开展本科思政课实践教学,完善实践教学制度,为实践教学提供制度、条件和环境等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致力于增强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建设与理论教学相互促进的实践教学体系,特别是在2015年《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中,强调增加实践教学课外学时,落实学分,保障师资和专项经费,建立相对稳定的校外实践基地。思政课实践教学大纲、标准、学分、实践途径的规定,充分说明了实践教学已经成为我国实践育人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构建了相对完善的实践教学制度体系。

(二)高校思政课实践教学制度化的价值意蕴

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作为“一种制度化的社会事实”[5],规定着实践教学发展的方向。

第一,高校思政课实践教学制度化是课程自身属性的内在要求。思政课实践教学作为一门独立的课程具有自身的内在属性,主要表现为政治性、科学性和实践性。首先,政治性是实践教学不同于其他课程的最根本性特征。邓小平指出,思想政治教育要使“学生把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第一位”[6]。因此,推进实践教学的制度化,坚持党对思政课的领导,对坚定大学生的政治方向、立场、信仰,培养大学生的政治品格具有重要的意义。其次,以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为指导的实践教学作为一种知识体系,是具有独立形态的教学过程,其理论与观点是客观的、合乎规律的,也是具有科学性的。高校必须建立一系列的实践教学制度,进行科学的课程设计、运行管理,以保障实践教学的有效开展。最后,实践教学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实践观,具有极强的实践性。马克思曾说,“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7],然而,在实践教学过程中如何指导学生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如何对教学进行有效的管理、监督、反馈,都需要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教学制度,推进实践教学制度化。

第二,高校思政课实践教学制度化是培养时代新人的迫切需要。要培养青年学生成长为服务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离不开高校思政课,可是,传统的思政课教学一般强调理论知识的学习和记忆,往往采取“一言堂、满堂灌”的方式,将政治理论知识单向灌输给学生,不仅枯燥乏味,课堂气氛沉闷,导致部分学生产生厌学的心理,影响其价值观的形成和主体功能的发挥。实践教学能够突破传统理论教学瓶颈,改变过去以教师、教材为中心的陈旧教育观念,使学生了解社会现实,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念,努力成长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思政课实践教学制度化能够以制度保障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提升学生的思想道德水平和实践能力,塑造健全人格,实现德智体美劳的全面发展。

第三,高校思政课实践教学制度化是解决制度滞后问题的必然要求。实践教学的制度化是高校思政课教学实施的薄弱环节。一是组织领导制度较缺乏。实践教学在组织机构设置、隶属关系、职权划分等制度方面缺乏校级的顶层设计,在院系一级层面的制度的健全与落实更是参差不齐,缺乏对实践育人工作的长远规划和整体安排,致使实践教学的学科与课程特性融入制度化建设不足,未能鲜明地突出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学科特性。二是运行管理制度不健全。实践教学因涉及部门较多,易出现协调难、运转难以及“多头管理”等现象,运行过程过于随意、流于形式,缺乏统一性,尚未形成规范有序、协调一致的运行模式和管理体系。三是实践教学保障制度缺位。当前,实践教学存在师资力量匮乏、师资培训制度及激励制度不健全、对教学安全重视不够、经费保障不足等问题,致使部分教师缺乏积极性,不愿意投入精力指导学生开展社会实践。四是实践教学考核评价机制欠科学。当前,部分高校的实践教学没有形成对工作量核算、教学内容考核、教学效果评价的统一制度和标准,缺乏对教学效果的考评目标、量化标准以及科学的评价指标,对教师教学情况的考评缺乏客观性和有效性。

二、高校思政课实践教学及其制度化的内涵阐释和基本要求

(一)高校思政课实践教学是解析教学内容中社会实践问题的授课过程与活动

思政课实践教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实践教学是指无论在课堂教学内还是课堂教学外,去除理论教学之后的所有与实践相关的教学过程与教学活动。因此,广义的实践教学方式可以分为课内和课外实践教学,而课外实践教学又有校内和社会实践教学之分。狭义的实践教学是指学生课外的社会实践,直接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教学过程。可见,思政课实践教学就是以教师为指导、学生为主体,通过多种教学手段、方法和实践活动形式对教学内容中的社会实践问题进行理论分析和论证,引导学生将博大精深的理论知识与生动鲜活的感性体验相结合,在实践中将所学的科学理论逐步转化为学生的内心需要,内化为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稳定的心理品格,外化为自身良好社会行为规范的一种教学过程和教学活动。因此,基于教学的现实性和可操作性,高校应该秉承“广义的实践观”,开展思政课的实践教学,推进实践教学的制度化。

(二)高校思政课实践教学制度化是其教学制度体系规范化的动态实现过程

制度是制约人与人、人与事物关系的一种规范,其被看作是一种静态的文本形式。制度化既是一个由不稳定、无序、非结构形式到有序、稳定、有结构形式的发展过程,又是一个由结构的不明确到明确、由控制的非正式到正式的动态变化过程。建立良好的制度,形成完备的制度体系,是有效推进制度化的前提,而制度化又是制度的动态表现形式,制度化的实施必须依据已制定的制度,制度化的推进是形成、贯彻和落实制度的有效途径。制度和制度化的辩证关系对高校思政课实践教学同样适用。高校思政课实践教学制度是党和国家对实践教学工作进行领导与管理的一系列制度、规则、模式等。而高校思政课实践教学制度化则是指实践教学制度运行模式和治理方式规范化作用的动态实现过程[8]。只有建立一套健全且行之有效的制度体系,才能使思政课实践教学的开展有章可循。通过建立健全科学完善的实践教学制度体系,使实践教学的开展能够最大限度地避免人为因素的干扰,不断由随意化转变为规范化和常态化,由杂乱无序转变为程序化和科学化。

(三)正确处理四种关系是实践教学制度化的基本要求

思政课实践教学既是高校培养拔尖人才和创新人才的必要环节,又是高校人才培养中的薄弱环节。因此,推进实践教学制度化,提高思政课实践教学的有效性,需要正确处理四种关系。一是正确处理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的关系。实践教学和理论教学是有机统一、相互依存的。理论教学能够使学生获得一定的理论认知,以理论指导实践;实践教学则能够使学生带着理论问题接触社会现实,使理性的东西能在感性上得到对应,并对实践活动、实践经验不断进行反思与矫正,以实践成果来印证理论的先进性和科学性。推进实践教学制度化,使其“有制可依”,并与理论教学有机结合,使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制度体系建设齐头并进,共同推动思政课教学系统的整体、深入发展。二是正确处理课内与课外实践教学的关系。课内实践教学可以解决课外实践教学遇到的实践时间、空间与资源限制以及经费不足、安全隐患等问题,侧重于对理论性较强的课程科目进行讲授。课外实践教学则侧重于培养学生组织能力、创新能力以及社会责任感等,能够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实现实践教学制度化,必须要探索有效的实践教学模式,将课内教学与课外教学相结合,提高教学效果。三是正确处理实践教学与党团实践活动的关系。要实现实践教学制度化,就要有效整合校内组织机构以及党团活动资源,使其与高校党团机构组织的校园活动以及社会实践结合起来,形成实践育人的合力。四是正确处理学生主体与教师主导的关系。要实现实践教学制度化,就要尊重学生的个性兴趣和发展需要,使学生主动参与到教学中,发挥学生作为实践主体的创造性作用,同时,强化教师的主导地位,对学生进行正确引导、鼓励和支持,使其克服盲目性,进而实现学与教的统一。

三、高校思政课实践教学制度化的四个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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