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记事本之危险的提示(节选)
作者: 凯·瑞安 傅晓微 高伟/译【1】“只有坚持要标新立异的人才会觉得记事儿有用。”几个星期前,在开始思考记事本可能有害之际,我在一张小纸条上写下这句话,作为留给自己的提醒。但现在我不是很清楚我想说什么。我所谓的记,大概就是指写到记事本上。保存的记录是为了留住所遇所想,也可以说是旨在创造一个外部储存器,像外骨骼一样,记事本是个外壳,防止我们遗忘。我已经不再清楚那时给未来的自己写下此番隽语究竟想表达什么,文字犹在,其意已去。我能想象当时那个想法喷薄而出,发人深省,像是将众多松散的星星连缀成星座。不然的话,我也不会匆匆记下来。而且我当时一定相信自己之后也能想起其意蕴所指。这是个有趣的想法:像我这样记下的事儿其实就如同一张承诺兑付的期票——我写给自己时,很享受将自己的奇思妙想付诸纸笔,但觉得没必要把含义说白写透,而这张期票何时到期清偿却遥遥无期。这就是记事儿的好处,不费吹灰之力便让我们感觉未来可期。
【2】但如果是为了激发思维或凝聚思想,其他方式也可以和笔记一样好用。你真正需要的不过是在脑海中留下痕迹。人人都有过这样的经历:肚子饿了,样样闻着香;主意有了,事事都顺心。简言之,头脑有准备,记录不会比火柴上的文字更有用。因为思想只需要极少的新意念,就是比旧想法新那么一点点儿。痴迷新奇的文化搅乱了我们头脑中的新旧之比,进而让我们几乎无法思考。这是因为人们被这种新奇的感觉牢牢把控,以至于觉得迫切需要记到本上来对抗遗忘,深信(不记的话)自己要失却很多很多的东西。如果人们真的这样不停地记这记那,在反反复复中苦思冥想,左右摇摆,没准儿能找到些真正的乐趣。
【3】说到真正的乐趣,我想起爱好玩乐的英国诗人史蒂维·史密斯,她歌颂毫无新意的生活。当然啦,也并非全无新意。能说“不”就极为开心(“像贵族那样从令人不悦中获得愉悦”),虽然有时候必须说“是”,“不然,你就成奥勃洛摩夫(俄国作家冈察洛夫同名小说的主人公)啦。他整日躺在床上,受仆人们盘剥。没什么乐子可言”。史密斯特别喜欢“让简单甜蜜起来”的“固定习惯”,她说,“每天上午十点左右,我离开厨房与姨妈一起喝一杯雪莉酒。我只能说,真是太妙了。”而且,因为史密斯守着固定的习惯过日子,偶有中断便令她产生幻觉。她讲述了自己在某个朋友家的电视上看到《特洛伊妇女》的情景。这部欧里庇得斯的作品被弄得一团糟,她简直乐不可支:“多么惊天动地的玩笑啊!可是,如果不是因为我生活简单,如果我一直都在看电视,也许我就会错过这个玩笑。”
【4】记忆作为一项工作,作为一本需要保留的记事本,只有不断追新的人才会需要。如果你像史蒂维·史密斯那般乐于固守习惯,如果你喜欢做事按部就班,不主动改变,那么你便无须记录太多。一旦变化不期而至,你定能感受到这变化。你的记忆将是一池幽深沉静、波澜不惊的水。变化会像墨滴落水,扭曲浸染,那就是故念中的一丝新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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